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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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是一家非宗教性、非政治性的非公募基金会,由新加坡著名实业家陶欣伯先生于2006年在其故乡南京创办。
陶欣伯、刘光藜夫妇全资持有的南京伯藜置业有限公司为本基金会的捐赠人,本基金会所颁发的助学金称为“伯藜助学金”,受助学生称为“陶学子”。
本基金会宗旨是发展教育事业,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
为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伯藜助学金”的评选、管理工作,本会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章程》,特制订本细则。
一、资助对象
“伯藜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在校统招本、专科生(不含公有民办或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
重点资助农、林、工、医、师范等学科为重点的普通高校,以江苏省内大学为主,省外大专院校为辅。
合作院校目录详见本基金会网站。
二、资助标准及发放办法
“伯藜助学金”一助四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肆仟圆(4000元)人民币。
资助款由基金会汇给学校指定账户,后由学校按学期或按学年分发到受助陶学子个人校园卡或银行卡。
三、评选原则
各项目院校按照基金会宗旨及本细则的规定进行筛选、评审、审核,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
四、“伯藜助学金”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资助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
详细评选条件参见《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受助生评估指标体系》。
(五)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者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含申请材料,年中、年度总结抄袭)
7.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挂科2门(含2门)以上且补考不及格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五、申请方式及评选程序
“伯藜助学金”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个人申请→院系评选→学校评审→基金会审核确认。
(一)新入校学生评选时间与程序:
1.每年9月,学校向新生宣讲本基金会的宗旨与“伯藜助学金”的评选条件;
2.院(系)推荐,申请者如实在线注册,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3.院(系)采取班级评议、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将评选结果提交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4.学校将评审结果及申请材料提交基金会审核确认。
(二)对已获“伯藜助学金”资助学生的审核时间与程序:
1.每年3月15日前,陶学子在线填写上一学期《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年中审核表》;
2.每年9月,陶学子自评,如实在线填写《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年度审核表》。
①班主任或辅导员在线评议并填写鉴定,并提交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②学校将评审结果及申请材料提交基金会审核备案,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继续予以资助;③经评审条件不符者,须经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取消其受助资格。
如取消受助资格,学校需在该生《年度审核表》“学校意见”一栏说明取消原因,其缺额由学校在符合条件的同年级学生中补选,资助年限为被替换学生的剩余年限,申请流程参照新生程序。
④休学陶学子视作自动放弃受助资格,替补人选要求及申报程序同第③条。
六、“伯藜助学金”评选与发放时间
鉴于本会资助陶学子人数急剧扩大,为了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会决定采用新老生分开审核的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9月30日前为老生在线审核阶段,学校在9月30日前将老生审核结果提交基金会审核确认;
(二)10月31日前为新生评选、在线审核阶段,学校在10月31日前将新生评审结果提交基金会审核确认;
(三)学校在基金会审核确认后一周内寄送纸质材料至基金会,纸质材料包括《XX学校陶学子花名册》、《变更学生的替换说明》、陶学子《申请表》及《年度审核表》;
(四)基金会收到纸质材料后将资助款汇入学校账户;
(五)学校收到资助款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开具捐赠发票给基金会,并将资助款按学期或按学年打入陶学子个人校园卡或银行卡。
七、项目评估
为规范“伯藜助学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助学金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升资助管理工作的水平,每年4月,本基金会开展项目合作院校年度评估工作,详见《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管理工作年度评估方案》。
八、资助款审计
本基金会要求各项目学校对本基金会的资助款项进行年度审计,并在每年3月25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寄送至本基金会。
九、终止合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基金会与学校协商无果者,基金会有权终止与学校的合作或减少资助名额。
(一)未经基金会同意,随意更改受助名额和助学金数额,并出现少发、扣发等现象;
(二)有关老师通过暗示、建议或劝告等方式,使学生非自愿对“伯藜助学金”进行处分;
(三)不按本细则规定发放“伯藜助学金”或有其他违反本细则的情形。
十、“伯藜学社”的性质、宗旨、目的
(一)为了加强陶学子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高陶学子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本基金会建议各项目学校“伯藜助学金”获得者在学校学工处和校团委监督指导下成立学生社团——伯藜学社,以集体形式开展互助与公益活动,感恩回报社会。
其宗旨是:
互助、助人、奉献。
其目的是增强陶学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意识,培养具有爱心、奉献和创新精神的人才,将来更好地服务社会。
(二)本基金会为推动各项目学校伯藜学社的活动,将会为各社团提供部分活动经费。
具体办法请参见《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学社活动经费管理规定》。
十一、本细则由基金会负责解释。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
二O一四年四月
附件:
1.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
2.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受助生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一: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片
民族
学号
身份证号
大学学院(系)班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宿舍
班主任姓名
班主任联系电话
家庭
住址
省
市
县
村(门牌号)
邮政编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联系电话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户口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收入来源(可多选)
申请者属于
院(系)意见
盖章(签名)年月日
学校意见
盖章(签名)年月日
基金会意见
盖章(签名)年月日
申请书
(请从对“伯藜助学金”的认识、个人成长经历、个人特长与爱好及大学四年成长计划等方面来描述。
)
不低于500字。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全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签名:
附件二: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
受助生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本评估指标体系包含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受助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占测评的比重为70%;第二部分为“民主评议”部分,由院系组织开展,占测评的比重为20%;第三部分为学校综合评分,占测评的比重为10%。
测评结果由三项分数相加所得。
原则上分数高的同学优先考虑受到资助。
附《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受助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受助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
姓名班级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参考权重
得分
备注
1、烈士子女
家庭经济困难
100
2、孤儿
无经济来源、无社会福利机构收养
100
3、学生生源地(15分)
3.1东部地区(10)
东部地区城镇
5
东部省份:
辽宁、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
东部地区乡村
8
东部地区国家级贫困县
10
3.2中部地区(12)
中部地区的城镇
7
中部省份:
吉林、黑龙江、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中部地区的乡村
10
中部地区的国家级贫困县
12
3.3西部地区(15)
西部地区的城镇
10
西部省份:
内蒙、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西部地区的乡村
12
西部地区的国家级贫困县
15
4、学生家庭主要成员状况(40分)
4.1父母双亲健康状况(20分)
单亲家庭,父(母)身体健康
8
可复选,但总分不超过本栏最高分
单亲家庭,父(母)近期患一般性疾病
11
单亲家庭,父(母)长期患病(慢性病)或残疾
16
单亲家庭,父(母)遭遇车祸等重大突发事件
18
单亲家庭,父(母)长期(突发)患重大疾病
20
双亲家庭,父母双方均身体健康
5
双亲家庭,父母一方近期患一般性疾病
9
双亲家庭,父母一方长期患病(慢性病)或残疾
12
双亲家庭,父母一方遭遇车祸等重大特发事件
14
双亲家庭,父母一方长期(突发)患重大疾病
16
双亲家庭,父母双方均近期患一般性疾病
10
双亲家庭,父母双方均长期患病(慢性病)或残疾
16
双亲家庭,父母双方均遭遇车祸等重大特发事件
18
双亲家庭,父母双方均长期(突发)患重大疾病
20
其他特殊情况
0-6
4.2多子女家庭(10分,有2个及以上子女,不含已结婚、
其他子女均已就业
0
可复选,但总分不超过本栏最高分
其他子女已不上学,但均无工作
2
其他子女均在上学(有在接受义务教育)
4
其他子女均在接受非义务教育
5
其他子女均身体健康
2
其他子女有患疾病
3
独立生活的子女)
其他子女有长期患病(慢性病),或残疾
4
其他子女有遭遇车祸等重大突发事件
4
其他子女有长期(突发)患重大疾病
5
4.3赡养老人(10分,祖父母、外祖父母)
家庭需共同赡养1-2位老人,老人均身体健康
3
可复选,但总分不超过本栏最高分
家庭需共同赡养1-2位老人,但有老人患重大疾病或常年患病
6
家庭需共同赡养3-4位老人,老人均身体健康
4
家庭需共同赡养3-4位老人,但有老人患重大疾病或常年患病
8
家庭需独立赡养1-2位老人,老人均身体健康
4
家庭需独立赡养1-2位老人,但有老人患重大疾病或常年患病
8
家庭需独立赡养3-4位老人,老人均身体健康
6
家庭需独立赡养3-4位老人,但有老人患重大疾病或常年患病
10
其他特殊情况
0-4
5、学生家庭收入情况(45分)
5.1工作能力及收入(40分)
父母双方均有工作,但收入低
25
纯农户是指家庭除农业收入外,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
纯农户,父母双方均务农,收入低
30
纯农户,父母双方均务农,且耕地少,自然环境恶劣,收入极其有限
35
父母一方下岗,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另一方收入低
30
父母双下岗,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
34
父母一方劳动能力差(残疾等),另一方收入低
31
父母一方无劳动能力,另一方收入低
34
父母双方均劳动能力差(残疾等)
37
父母双方均无劳动能力
40
单亲家庭,有劳动能力
34
单亲家庭,且无劳动能力
40
其他情况
0-15
5.2低保户、特困职工户(5分)
低保户、特困职工户
5
6、附加项
6.1学生本人健康状况(20分)
残疾、长期患病(慢性病)
16
加分项目
遭遇车祸重大突发事件、造成较严重的伤害或长期(突发)患重大疾病
20
6.2家庭
遭遇自然灾害等(30分)
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如:
地震、泥石流、洪
灾、雪灾、旱灾等,造成重大损失(根据受灾损失情况给分,但最高30分)
30
备注
总分
民主评议登记表
学院名称(公章):
奖项名称:
评议时间:
到会人数:
评议方式:
序号
姓名
学号
得票数
备注
同意
不同意
其他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
按民主评议得票数由高至低填写。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