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门式起重机施工过程自检报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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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施工过程自检报告1.docx

桥门式起重机施工过程自检报告1

 

桥、门式起重机

施工过程自检报告

 

报告编号

施工单位

施工日期

工程性质新安装大修改造移装

 

: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桥、门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安装、改造、大修、移装工程施工过程记录。

专用的起重机中相同或类似的部分亦可参照使用。

2、检验依据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

《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

《电动单梁起重机》JB/T1306

《电动悬挂起重机》JB/T2603

《通用桥式起重机》GB/T14405

《通用门式起重机》GB/T14406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JB/T3695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技术条件》JB/T5663

设计文件及相关产品合同

以上文件和标准均为现行有效版本

3、此自检报告为过程记录,当每个阶段自检完毕后,应提交监检员进行必要确认。

4、如起重机施工仅为局部改造或大修,则表1、表2、表3可针对施工内容作部分填写,并加以必要说明。

5、运行试验结束后,检验员应及时完成最终自检报告,并提交监检机构和施工单位存档。

6、所有表中的“检验结果”栏如有测量数据要求时应填写实测数据,无如数据要求时应采用“√”、“×”和“/”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

7、检验用仪器设备应完好并在计量检定期内。

8、检验员应对自检结果进行核对,对检测数据负责,施工单位对自检结果负责。

 

基本情况

使用单位

地址

联系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施工(使用)地点

产品出厂编号

用户设备编号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主要参数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跨度

(m)

工作级别

额定起重量

主钩:

(t)

起升高度

主钩:

(m)

副钩:

(t)

副钩:

(m)

悬臂长度

主动侧:

(m)

起升速度

主钩:

(m/min)

从动侧:

(m)

副钩:

(m/min)

大车运行速度

(m/min)

小车运行速度

(m/min)

轨距

(m)

操纵方式

开式闭式

地操遥控

电动葫芦型号

钢丝绳公称直径

链条名义直径

主钩:

(mm)

电动葫芦编号

副钩:

(mm)

电动葫芦

制造单位

大车运行距离

(m)

大车轨道型号

导电方式

大车

安全滑触线软电缆导电裸滑线电缆卷筒

小车

安全滑触线软电缆导电裸滑线

工作环境

露天室内有毒高温粉尘其他

设计变更、修改说明:

 

施工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表1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序号

检验项目与要求

检验结果

1

随机资料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纳入监检范围的)

2

产品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构件图,机械传动图,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等)

3

安装说明书和安装图

4

使用维护说明书

5

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合格证、型式试验证明

6

装箱清单

7

产品及标牌参数应与合同相符

8

卷扬小车、电动葫芦、大小车驱动装置、吊具、钢丝绳等主要零部件与装箱清单、合格证、铭牌相符

9

制动器、起重量限制器、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与装箱清单、合格证、铭牌及型式试验证明相符

10

电动机、控制器、配电箱、控制屏、电阻器等电气设备与装箱清单、合格证、铭牌相符合

11

其他附件、工具和附属材料应与装箱清单相符

12

主梁、端梁、支腿等主要金属结构件的基本尺寸及材质,工字钢的型号等应符合产品设计文件的要求。

13

结构件及其它机电设备应无变形、损伤和锈蚀现象

检验员:

年月日

监检资料确认

监检员:

年月日

注;1、此表中第8、9、10项可附加具体零部件的核查记录表。

2、改造、大修施工主要核查已改造的结构件和更换零部件的相关资料,并加以说明。

表2大车轨道检查记录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1※

轨距偏差

大车轨道的极限偏差:

S≤10m时,ΔS=±3mm;S>10m时,ΔS=±[3+0.25(S-10)]mm。

最大不超过±15mm。

2※

标高

相对差

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1/1000(通用门式≤3/1000),且全行程内高低差≤10mm;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10mm。

对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应≤5mm。

3

轨道接头

当接头采用对接焊时:

焊条应符合钢轨母材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电熔焊的有关规定,接头顶面及侧面焊缝处均应打磨平整光滑。

4

当接头采用鱼尾板连接时:

轨道接头高低差及侧向错位不应大于1mm,间隙不应大于2mm。

5

伸缩缝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允许偏差为±1mm。

6

轨道中心与梁中心偏差

轨道实际中心与梁的实际中心偏差不超过10mm,且不大于吊车梁腹板厚度的一半。

7

轨道缺陷

及运行状况

轨道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悬挂起重机运行不应有卡阻现象。

8

固定轨道的螺栓和压板不应缺少,压板固定牢固,垫片不得窜动。

9※

钢轨下用弹性垫板作垫层时,弹性垫板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

拧紧螺栓前,钢轨应与弹性垫板贴紧;当有间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垫板大10~20mm。

10※

当在钢吊车梁上铺钢轨时,钢轨底面应与钢吊车梁顶面贴紧;当有间隙,且其长度超过200mm时,应加垫板垫实,垫板长度不应小于100mm,宽度应大于轨道底面10~20mm,每组垫板不应超过3层,垫好后应与钢梁焊接固定。

轨道标高、轨距检验记录

测量点

1

2

3

4

5

6

7

8

9

10

滑线侧

非滑线侧

相对标高差

轨距偏差

检验员:

年月日

监检资料确认

监检员:

年月日

注:

“※”项主要针对新安装轨道要求

表3电动单梁起重机、悬挂起重机

吊装前主要几何尺寸的检查记录

名称及代号

允许偏差(mm)

简图

测量结果(mm)

起重机跨度S(m)

S≤10

±2

主动侧:

 

被动侧:

S>10

±[2+0.1×(S-10)]

起重机跨度的相对差|S1-S2|

5

主梁上拱度F

0~0.4F

桥架对角线的相对差

|L1-L2|

5

主梁旁弯度f

S/2000

主梁腹板局部翘曲

腹板高度不大于700mm时,腹板的受压区(H/3以内)不应大于3.5mm,腹板的受拉区(H/3以外)不应大于5mm;腹板高度大于700mm时,腹板的受压区(H/3以内)不应大于5.5mm,腹板的受拉区(H/3以外)不应大于8mm。

检验员:

年月日

监检资料确认

监检员:

年月日

注:

1、当在现场组装桥架时,应检查对角线的相对差;

2.主梁上拱度最大值应处在主梁跨度中部S/10的范围内,F=S/1000;

3.对配用角形小车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只允许向主轨道侧凹曲。

表3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组装后主要几何尺寸的检查记录

第1页共2页

名称及代号

允许偏差(mm)

简图

测量结果(mm)

起重机跨度S(m)

S≤10

±6

10<S≤26

±8

S>26

±10

起重机跨度的相对差|S1-S2|

S≤26

6

10<S≤26

8

S>26

10

主梁上拱度度F

(F=S/1000)

-0.1F~+0.4F

主动侧:

从动侧:

悬臂端上翘度F0

-0.1F0~+0.4F0

主动滑线侧:

主动非滑线侧:

被动滑线侧:

被动非滑线侧:

主梁旁弯度f

(L1+L2+S)z/2000且≤20

主动侧:

从动侧;

小车轨距K(m)

单主梁起重机

±5

双梁起重机

±3

同一截面上小车轨道高低差c

K≤2m

△h≤3

2m<K≤6.6m

△h≤0.0015K

K>6.6m

△h≤10

表3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LH)

吊装前主要几何尺寸的检查记录

名称及代号

允许偏差(mm)

简图

测量结果(mm)

起重机跨度S(m)

±5

主动侧:

被动侧:

起重机跨度的相对差|S1-S2|

5

主梁上拱度F

(F=S/1000)

-0.1F~+0.4F

主动侧:

被动侧:

对角线的相对差

|L1-L2|

5

主梁旁弯度f

S≤19.5m

S/2000且<5

主动侧:

被动侧:

S>19.5m

S/2000且<8

小车轨距K(m)

跨端

±2

跨中

S≤19.5m

+5

+1

跨中

S>19.5m

+7

+1

同一截面上小车轨道高低差c

K≤2.5m

3

K>2.5m

5

大车车轮的水平偏斜tgφ

0.001

主梁腹板局部翘曲

腹板高度不大于700mm时,离上翼缘板H/3以内不应大于3.5mm,其余区域不应大于5mm;腹板高度大于700mm时,离上翼缘板H/3以内不应大于5.5mm,其余区域不应大于8mm。

检验员:

年月日

监检资

料确认

监检员:

年月日

注:

1、起重机跨度两侧都应测量;如现场组装时应检查对角线的相对差。

2、主梁上拱度最大值应处在主梁跨度中部S/10的范围内,F=S/1000。

3、大车车轮的水平偏斜,在同一端梁下两车轮的偏斜方向应相反。

4、当在现场组装主梁时,应检查主梁旁弯度,并应向两主梁外侧凸曲。

表4施工质量和安全性能检验记录

第1页共6页

序号

检验项目与要求

检验结果

1

限界尺寸

起重机最高点与上方固定物最低之间距离:

Gn≤25t时,≥300mm;125≥Gn>25t时,≥400mm。

250≥Gn>125t时,≥500mm。

mm

2

起重机两端凸出部份与柱的距离:

Gn≤50t时,≥80mm;Gn>50t时,≥100mm。

mm

3

在起重机明显部位应有吨位牌;在司机室或其他明显位置应设产品铭牌。

4

各种操纵装置应有指示其功能和方向的标志。

5

轨道端部止档、缓冲器(除橡胶外)、大车裸滑线、扫轨板、电缆卷筒外圈应涂红色安全色;吊具、台车、有人行通道的起重机端梁外侧、夹轨器、大车滑线防护板移动式司机室走台与梯子接口处的防护栏杆应有黄黑相间的安全色。

采用滑接输电装置供电时,应在端部设置红色通电指示灯。

6

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有整体失稳、严重腐蚀、严重塑性变形和产生裂纹。

7

金属结构的焊缝连接不得开焊,不应有偏弧、夹渣、裂纹等缺陷。

螺栓或铆钉连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主、端梁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对于分段制造、现场组装的主梁,应提供符合要求的无损检测报告(RT时还应提供射线底片以备核查)。

8

起重机直接受高温辐射的部分,如主梁下翼缘板、吊具横梁等部位应当设置隔热板,防止受热超温。

[适用于吊运熔融金属(非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

9

司机室的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司机室与起重机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10

司机室应有良好的视野,司机室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2m,底部面积不小于2m2;司机室外面有走台时门应向外开,外面无走台时,门应向里开。

11

室内应设合适的灭火器、绝缘地板、总电源分合状况信号灯、紧急断电开关和室外音响信号,门必须安装锁定装置。

12

栏杆梯子走台

栏杆高度应为1050mm,并应设有间距为350mm的水平横杆;底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70mm的围护板。

13

梯子及走台应可靠牢固,梯子踏板、走台平面防滑性能良好。

走台净宽度应不小于500mm。

14

电动

葫芦

导绳器应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应有卡阻、缺件等缺陷。

15

电动葫芦车轮轮缘内侧与工字钢轨道翼缘之间的间隙应为3~5mm。

~㎜

第2页共6页

序号

检验项目与要求

检验结果

16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得使用铸造吊钩。

吊钩的几何尺寸(危险断面磨损量、开口度增加量)应符合GB6067的要求。

17

吊钩转动灵活,表面光洁,无影响安全的缺陷,连接件可靠;吊钩和悬挂夹板上不得出现任何焊接、焊补现象。

18

抓斗

抓斗各铰点、滑轮等部位应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和碰擦现象,启闭机构动作准确、自如。

19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

20

应当采用石棉绳芯或者金属股芯等耐高温的重要用途钢丝绳,且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适用于吊运熔融金属(非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

21

绳端固定应牢固,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

压板固定时,压板不少于2块(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卡数量应符合规定;用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

22

当吊具处于最低工作位置时,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保留2圈钢丝绳做为安全圈。

23

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GB5972-200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规范》规定,否则应报废。

24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应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25

钢丝绳不允许有扭结、压扁、弯折、笼状畸变、断股、波浪形、钢丝(绳股、绳芯)挤出、绳芯损坏等现象。

26

卷筒

滑轮的直径应满足GB6067的规定,多层缠绕卷筒端部应有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绳径的凸缘。

27

卷筒壁不得有裂纹或严重磨损。

28

滑轮

滑轮的直径应满足GB6067的规定。

29

滑轮无裂纹,轮缘无缺损;滑轮槽表面应光洁平滑不应有严重磨损和损坏钢丝绳的缺陷。

30

转动良好,并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

31

不得使用铸铁滑轮。

[适用于吊运熔融金属(非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

32

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每套独立的机构都必须装设制动器;吊运炽热金属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起升机构应设置两套制动器。

33

制动轮与磨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应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污。

34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第3页共6页

序号

检验项目与要求

检验结果

35

制动器的零部件应无裂纹、过度磨损、缺件等缺陷。

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

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

36

制动轮应无裂纹,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

不得有摩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滑痕。

37

传动机构

减速器地脚螺栓、壳体连接螺栓不得松动,工作时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或漏油。

联轴器运转时无撞击、振动,零件无损坏,连接无松动。

开式齿轮啮合应平稳,无裂纹、断齿和过度磨损。

38

车轮

车轮及轴承运行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

39

轮缘、轮辐不应有裂纹和变形,轮缘和踏面无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

40

障碍灯

高于30m的起重机械顶端或者两臂端应安装红色障碍灯。

41

高度和

行程限位

起升机构应设起升高度限制器,且应动作灵敏、性能可靠。

电动葫芦起重机及起升高度大于20米吊运熔融金属(非金属)、炽热金属的起升机构应装设下限位。

42

大、小车运行机构应设行程限位器,且应可靠有效。

限位器动作后,大、小车机构应能在缓冲器动作前停止。

43

起重量限制器

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10t的门式起重机应设起重量限制器。

44

缓冲器和止档

大、小车运行机构或其轨道端部应分别设缓冲器或端部止档,缓冲器与端部止档或与另一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应对接良好,端部止档应固定可靠,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

45

扫轨板

大车轨道设在工作面或地面上时,起重机应装设扫轨板;扫轨板距轨面应不大于10mm。

≤mm

46

防风装置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按照设计规定设置夹轨钳、锚定装置或者铁鞋等防风装置,应能满足以下要求:

(1)防风装置进行动作试验时,钳口夹紧或者锚定以及电气保护装置的工作可靠,其顶轨器、楔块式防爬器、自锁式防滑动装置功能正常有效;

(2)防风装置零件无缺损。

47

防偏斜装置

对于跨度大于或者等于40m的门式起重机,应设置偏斜显示或者限制装置。

48

风速仪

起升高度大于50m的露天工作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应安装在起重机顶部至吊具最高位置间的不挡风处,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能够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

49

防倾翻安全钩

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应装设防倾翻安全钩。

小车运行时,应保证安全钩与主梁的间隙合理,运行无卡阻。

50

检修吊笼

裸滑线供电的起重机,靠近滑线一侧应设固定可靠的检修吊笼或提供方便检修滑线且安全的设施。

51

防护罩

隔热装置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和裸露的带电设备均应装设防护罩;露天作业的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

铸造起重机隔热装置应完好。

第4页共6页

序号

检验项目与要求

检验结果

52

连锁保护装置

进入起重机的门;由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口门;司机室设在运行部分时,进入司机室通道口;都应设置电气联锁保护装置。

当任何一个门打开时,起重机所有机构均应不能工作。

53

紧急断电开关

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机控制电源。

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54

 

 

 

滑线应平直,导电接触面应平整;集电器应沿滑线全长可靠地接触,自由无阻地滑动,在任何部位其中心线(宽面)不应超出滑线的边缘。

软电缆悬挂装置沿滑道移动应灵活、无跳动,不得卡阻。

55

线

滑线之间的距离应一致,其中心线应与大车轨道的实际中心线保持平行,其偏差应小于10mm;滑线之间的水平偏差或垂直偏差,应小于10mm;

56

接头处采用焊接时,应附连接托板;用螺栓连接时,应加跨接软线;起重机在终端位置时,集电器与滑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且终端支架与滑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800mm;

57

作业人员或吊具易触及滑线的部位,均应安装导电滑线防护板。

58

安全滑触线

起重机在终端位置时,集电器与滑线末端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59

支架夹安装应牢固,各支架夹之间的距离应小于3m。

60

吊索终端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

吊索长度≤25m时,应≥0.1m;长度>25m时,应≥0.2m;悬挂装置的电缆夹,应与软电缆可靠固定,电缆夹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m;

61

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应比起重机移动距离长15%~20%,并应加装牵引绳,牵引绳长度应短于软电缆移动段的长度。

62

采用电缆卷筒装置,电缆收放速度应与起重机运行速度同步。

63

电气设备和电气元件

构件应齐全完整;机械固定应牢固,无松动;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或变质;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电气连接应可靠,无接触不良。

起重机上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气元件应与供电电源和工作环境以及工况条件相适应。

对在特殊环境和工况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电气元件,设计和选用应满足相应要求。

64

电器

设备的防护

室内使用的起重机,安装在桥架上的电气设备应无裸露的带电部分,最低防护等级为GB4942.2中的IP10,控制屏应具有防粉尘及散热功能。

电气设备如安装在室外无遮蔽防护的场所时,其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3。

安装在电气室内的电气设备,其防护等级室可为IP00,但应有适当的防护措施,如防护栏杆、防护网等。

[适用于吊运熔融金属(非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

第5页共6页

序号

检验项目与要求

检验结果

65

电线

电缆的防护

长期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械,对其电控设备应采取防护措施,且防护应可靠完整。

有强烈辐射的地方的电器设备,如限位开关的结构件等要耐高温。

当采用电子设备而工作条件又不能保证电子设备正常工作所需的环境温度时,要装设空调装置。

[适用于吊运熔融金属(非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

66

热辐射强烈的地方,应采用耐高温的导线、电缆,否则应采取以下任一防护措施:

①采用云母等耐热管穿线;②金属管下垫耐热材料;③缠绕耐高温的或阻燃的材料(云母、石棉、珍珠岩等)。

[适用于吊运熔融金属(非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

67

操纵

方式

应当采用司机室、遥控或者非跟随式等远离热源的操纵方式,并且保证操纵人员的操作视野,设置操纵人员安全通道。

[适用于吊运熔融金属(非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

68

操纵盒

采用便携式控制站或手电门控制时,按钮盘的控制电缆应加设支承钢丝绳;按钮控制电源必须采用安全特低电压;按钮盘一般应采用绝缘外壳;外壳应坚固,受正常的无意碰撞不应发生损坏。

69

总电源开关

地面上应设置易于操作的总电源开关,出线端不得连接与起重机无关的电气设备。

70

起当总电源开关无隔离作用时,起重机上应设隔离开关或其他隔离装置。

71

总电源回路和二次回路至少有一级短路保护。

自动断路器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选用应符合要求。

72

起重机上总电源应有失压保护。

当供电电源中断时,必须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总电源回路不能自行接通。

73

起重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

开始动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74

起重机上的每个机构均应单独设置过流保护。

交流绕线式异步电动机可以采用过电流继电器。

笼型交流电动机可采用热继电器或带热脱扣器的自动断路做过载保护。

75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的主起升机构,用可控硅定子调压、涡流制动器、能耗制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以及其他由于调速可能造成超速的起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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