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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农村工作要点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文件

 

绍市委办〔2012〕5号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12年全市农村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6日

2012年全市农村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率先建成全面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的奋斗目标,贯彻落实“稳中求进、致力惠民、积极有为”的工作基调,以城乡融合发展为主题,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出现新面貌”为主线,以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为动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民增收步伐,保障改善农村民生,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5%、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农业增加值增长3%,为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打好扎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以农业科技进步为根本动力,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主战场,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一是加快农业“两区”建设。

加大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整合,重点抓好100个已列入省、市创建点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3.7万亩,确保175万吨粮食生产能力,力争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70万亩、粮食总产量115万吨,确保省政府下达的储备粮规模落实到位。

深入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等各类农业项目,健全园区管理、服务和经营机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参与“两区”建设,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农业龙头企业和精深加工企业向“两区”集聚。

二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市场等主体,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创新组织,拓展功能。

积极扶持种养大户,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加快农业外向发展,形成生产基地外延、销售和加工环节在绍兴的“总部农业”新模式。

三是着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大力实施现代种业发展工程,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引进一批优质高产的新品种,培育一批应用前景广的拳头品种,建成一批标准化、集约化种子生产基地,培育一批种业龙头企业。

加强农业科技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健全“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精品农业、设施农业,加大茶叶、蔬菜、水产(珍珠)、畜牧、竹木、花木、干鲜果等七大优势主导产业培育力度,提高规模化、设施化、机械化水平。

四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扩大信息化技术在农产品监管中的作用,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体化检验检测机制。

五是重抓“菜篮子”建设不放松。

新建提升市区菜篮子基地1500亩。

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发展一批生鲜农产品超市及直接采购基地,支持建设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扩大“农超对接”范围,加大农产品小区直供,降低农贸市场营业房租赁价格和物流成本,多途径、全方位实现保供给、稳物价。

六是扎实推进全国农业水利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

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着力构建水利安全保障、生态保障、高效管理和智能支撑四大体系。

积极推进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

加快农业“两区”水利设施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全面完成年度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任务。

(二)深化美丽乡村建设,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围绕“四美三宜”要求,深入实施《绍兴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加快农村集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彰显绍兴美丽乡村的地域特色和人文特点。

一是精心编制规划。

全面完成县(市、区)域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加快形成以县(市、区)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为龙头,村庄布局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特色文化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为基础的规划体系。

全市规划培育包括中心村、特色文化村等在内的各类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100个。

二是加快集聚发展。

以中心镇、中心村为优化布局的主要平台,加快公共资源、产业要素和农村人口合理集聚。

加快店口、钱清、崧厦等一批中心镇发展,确保中心镇培育和小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按照村庄与人口适度有序集聚的要求,深入实施中心村培育工程,以省、市级中心村为重点,全面开展中心村项目建设,并与村庄环境整治、农房改造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一户多宅违章建筑清理、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提升中心村承载能力、人居环境和服务功能。

三是实施精品工程。

按照“村落、景观、产业、文化”有机融合,“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同步谋划的理念,以打造精品村、特色村、景观带为重点,加快推进10个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

2012年,在每个示范区内重点培育建设1—2个美丽乡村精品村。

按照统筹兼顾、综合保护的要求,科学设计特色文化村保护利用方案,加大对古建筑、古村落保护的财政投入,深入发掘和传承古村落文化,综合开展古建筑保护修缮和古村落环境修复,合理整治古村落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积极发展古建筑、古村落文化休闲旅游业。

2012年开展10个重点特色文化村的保护开发。

四是推进整乡整镇综合整治。

以道路硬化、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处理、村庄绿化等为重点,加快待整治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大力实施河道沿岸、道路沿线、饮用水源、景区周围等重点区域的沿线连片综合整治工作。

加强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以上。

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政府补助,推广社会化、专业化保洁和养护,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

2012年,全市新创建市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16个、环境整治示范村20个,完成310个待整治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创建6个以上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先进乡镇。

五是深入开展清水工程示范创建活动。

加强工业、生活、农业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污水收集设施维护、垃圾收集处理、河道清淤保洁、养殖清理治理等长效管理机制,全年力争建成17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完成18个乡镇(街道)清水工程示范创建工作。

六是深入推进中心城市郊区农村环境整治。

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及功能定位,明确撤并村、保留村。

对明确为撤并村的,实施城中村改造或宅基地整村置换,不再开展村庄整治;对明确为保留村的,给予资金重点保障,实施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转变农民增收方式,促进普遍持续较快增收。

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着力拓展农民创业就业领域,拓宽农民薪金、股金、租金等方面的收入空间。

一是提升农民增收能力。

大力实施“百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组建市级“农民学院”、县级“农民学校”,建立分级分层的农民培训基地,促进农民培训转型升级。

健全城乡一体的培训就业管理服务体系,构建城乡劳动力平等创业就业机制,推进培训与就业的有效对接。

全年培训农民6万人以上,其中农村实用人才2万人,新增转移就业和创业就业农民2万人以上。

二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充分发挥市农家乐休闲旅游促进会的作用,不断提升农家乐乡村旅游业和森林休闲旅游业规模化、规范化、特色化水平。

加快培育农家乐精品示范区和特色乡镇,全年打造主题农庄10个、文化休闲旅游村落10个,创建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点)6个以上。

深化“森林绍兴”建设,建成省、市级森林城镇(村庄)60个,新增市级以上森林公园、林业观光园10家,启动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和“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落系统申报世界农业遗产”工作。

鼓励发展家庭工业和来料加工业,加快农村家庭工业集聚点建设,引导企业在原材料采购、零部件加工等方面建立本地生产协作配套机制。

三是促进农民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增长。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开发和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农民入股建设标准厂房、商业用房等,增加财产性收入。

鼓励农户通过转包、租赁、入股、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逐步提高政策性农业补贴水平和农村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的投入水平,增加农业劳动者转移性收入。

四是强化城乡区域结对帮扶。

深入实施新一轮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大力发展山区经济,帮助低收入农户等困难群体增收,缩小农民群体内部收入差距。

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切实抓好扶贫项目特别是多村联建的规模型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多途径实现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

全年新建设扶贫项目500个以上,低收入农户80%以上人均纯收入超过6000元。

(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保障改善农村民生。

按照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均等融合的要求,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从“扩大供给”向“均衡享受”提升。

一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深入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积极探索城乡社保体系的分类整合归并,推进各类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向弱势群体等人群全覆盖转变。

二是推进城乡教育均衡。

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完善经费投入和增长机制,巩固发展九年制义务教育,高标准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多形式发展继续教育,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农村成人教育等,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启动实施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创建,力争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省政府认定。

三是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深化县、乡村医疗资源统筹配置改革,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网络建设,推进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率达到80%以上,加快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机制,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2012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人均达到500元,其中政府补助35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0%以上,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例达到40%以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达到人均35元以上,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

开展第四轮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

四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城乡交通发展,全年完成农村联网公路35公里以上。

推进国家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稳妥建设中心镇电网,探索农村安全用电和供电服务体制建设,逐步实现城乡供电服务一体化。

深化农村信息化示范村创建,加大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投入,加快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加快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全市所有乡镇创建成为省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乡镇,新创建气象防灾减灾示范村20个,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五)强化农村社会建设,构建城乡和谐社会。

按照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基层治理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培育农村文明新风。

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快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文化和“种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基层文化、体育队伍建设,鼓励发展群众自办文化活动。

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发挥文化教化功能,着力培育新型农民,激发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治理机制,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以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确保全市100%的行政村达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村务公开群众满意度高于上年水平。

三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服务。

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统筹建设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宣传,完善农村纠纷仲裁机制,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化农村改革试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城乡改革联动,全力推进绍兴县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资源要素加快在城乡区域间互通流转,更多地向农村配置。

一是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

全面落实宅基地置换政策,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机制,加快推进规模型跨村、跨乡镇(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

2012年,全市完成宅基地置换农户3000户,新增农房改造建设2.7万户,其中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1100户。

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登记试点,健全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服务体系。

稳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价同值流转试验,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推进异地集中联建物业,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二是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充分发挥各级新农村建设投融资公司的作用,提高融资能力。

扩大涉农贷款有效担保物范围,促进更多的农村资源、资产转化为农民的创业资本。

加大农房抵押贷款工作推进力度,2012年完成全市省级中心镇及所辖村符合条件的农房登记发证工作。

积极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规模养殖场等抵押贷款试点经验。

深化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

三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全额折股量化的综合性股份制改革,探索组建以资产为纽带的村级股份制经济合作社或股份制企业,逐步建立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积极探索搭建集农村集体要素物权、债券、股权、知识产权等交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化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快农村产权交易流转。

四是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加快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制度,构建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

重点要促进本省已在城镇就业和居住的农民落户到城镇,并切实保障他们在农村的集体经济权利和在城镇的公共服务权益,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户口性质划分,加快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坚持党政主要领导抓“三农”工作不动摇。

各县(市、区)和乡镇要明确党委副书记分管“三农”工作。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办综合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三农”工作的组织保障。

健全完善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加强对“三农”工作的考核,把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美丽乡村、加快农村改革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绩效作为考核评价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要素保障。

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健全财政“三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强财政“三农”投入资金的有效整合,不断提高“三农”资金绩效。

引导主要涉农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力争保持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

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作用,引导工商资本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

加强“三农”发展用地保障,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项目。

(三)强化政策保障。

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和实施绩效评估。

坚持与时俱进,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加强政策创新。

进一步加大“三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指导,提高政策的群众知晓率和实际效果。

(四)强化队伍保障。

切实加强“三农”干部的培养,提高各级“三农”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办好全市乡镇“三农”分管领导培训班。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等政策待遇。

充分发挥各级农办作为“三农”工作综合部门的作用,强化调查研究、综合协调、检查督促等职能。

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健全城市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等各类人才到农村定期服务机制。

动员广大“三农”干部,转变作风,积极参与“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树立全市“三农”干部亲农爱农为农的良好形象。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2012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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