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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品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设计成品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确保建设项目的设计达到安全可靠、适用和经济。

第二条内容

由各专业工程师从安全性、功能性、经济性、可实施性、适应性、采用“四新”的可靠性等方面评审设计产品的质量特性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第三条阶段

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阶段进行评定。

第四条重点

确保设计成品符合公司的项目开发理念和市场定位,并在同行业中处于技术先进、质量领先水平。

第五条标准

依据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规定、标准、设计深度要求及业主编写的设计指引。

第六条结果

汇总设计评审意见,提出设计改进措施,对设计成品作出正确评价。

设计产品评定结果可作为设计单位评价的依据,同时作出相应奖惩。

第二章建筑

第七条设计原则

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经评审和确定的设计依据,即国家规范、规划设计要点、任务书、阶段批文等要求。

第八条图纸设计要求

(一)设计说明

说明书的内容与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和任务书是否相符。

(二)总平面图

1.建筑物、构筑物的定位坐标和控制位置(或相互关系尺寸)、名称(或编号)、室内标高及层数是否注明;建筑布置和间距是否满足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管线交叉密集的部位、上下层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各管线标高是否相碰。

3.总体功能分区是否适合开发商要求,做到分区明确、联系方便、防止干扰,和符合有关专业技术规定。

4.主要出入口设置是否适应城市规划、环境交通道路、消防、疏散、人流方向及车流量等要求和有关规定。

5.评审每栋建筑出入口(包括别墅每户出入口)在总平面图中的关系是否合理;是否做到尽量满足每户都有最合理的朝向、景观,并无视线干扰。

(三)平面图

1.建筑设计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方面的各项要求如:

建筑物耐火等级划分要求;

总平面布置对单体建筑的要求;

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火隔断等要求;

安全疏散要求、消防电梯(包括机房、梯井等)要求;

消防控制中心要求.

2.建筑平面布局、空间处理等是否适应使用上对“量、形、质、流、线”等方面的功能要求,和符合有关规定。

(四)立面图

1.外墙饰面做法、颜色和划分界线是否标注清楚;

2.门窗分隔是否与门窗大样图相符,分隔是否美观,玻璃色彩是否美观。

(五)剖面图

1.剖面图与剖切线切割部位是否一致;

2.剖面图所表示的圈梁、过梁、楼板主次梁的位置是否与结构专业相一致,与设备管线有无矛盾。

(六)详图

1.详图与详图索引的位置是否相符,详图名称是否准确;

2.建筑构造是否经济、合理和便于施工,各种埋件是否表示清楚。

(七)庭院景观环境设计图

1.详细了解设计师对整个设计的主旨,各景点的意境,重要复杂大样的讲解,以确保指导施工质量。

2.除土建图外,水、电施工总图是否齐全,附主要设备明细表;

3.是否提供铺地、种植等的彩色样板图;

4.设备管线出入口与小区管线相接是否合理;

5.总平面图上的索引是否与大样图相符;

6.大样图中的构筑物的尺寸是否都已标注;

7.庭院土建设计图、构筑物的设计图及大样图、设备管线图、铺地图、种植图所表示的关系是否相符,有无矛盾之处,

(八)装修设计图

1.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经评审和确定的设计依据(国家规范、任务书、阶段批文等)的要求。

2.详细了解设计师对整个设计的主旨,重要复杂大样的讲解,以确保指导施工质量。

3.小样图、大样图、各材料表(灯具、家具、洁具、五金规格表、物料表)是否齐全;

4.是否提供应有的彩色图片、样板;

5.装修建筑图是否与已建现场符合;

6.装修设计图是否与结施、设施、电施、水施相协调,有无矛盾之处;

7.小样图上的索引是否与大样图相符,索引的材料是否与材料表相符;

8.节点大样的设计深度是否已达到施工要求;

9.特别审视各管道井门、消火栓、空调风口、落水管等的隐蔽设计;

10.特别装饰设计,要提供结构可行性数据认证。

第三章结构

第九条设计原则

(一)应注重建筑结构抗震的概念设计,重视结构选型和构造,择优选用抗震和抗风性能好且经济合理的结构体系,优化平面和竖向布置方案,加强构造连接,保证结构的整体抗震性能,使建筑结构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延性。

(二)设计说明及施工要求是否合理和方便施工。

(三)结构构造措施是否合理并方便施工。

(四)结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处理是否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加强。

(五)选用的材料是否经济、合理、就地取材。

(六)抗震设防烈度、结构抗震等级、场地类别、楼面荷载、基本风压、特殊房间荷载值等是否准确合理。

(七)高层建筑的埋深是否满足要求。

第一十条图纸设计要求

(一)设计说明:

1.说明是否合理、清晰,总说明与图纸说明是否一致。

2.施工注意事项、特殊结构及结构特殊部位施工时应注意的问题是否标明。

3.材料的品种、规格、设计强度值、强度等级是否表示清楚。

(二)图纸部分:

1.图纸标志尺寸是否齐全、正确,与建筑图是否一致。

2.结构梁、柱、剪力墙的布置是否满足建筑平面及空间功能要求。

3.结构变形缝的设置是否合理。

4.图纸中是否明确设备专业预留洞位置及尺寸,与有关专业是否会签一致,洞口加强措施是否合理。

5.楼面局部标高变化处是否表示清楚。

(三)其他:

1.屋面或水池设计,其防渗要求、施工缝位置及施工要求是否注明。

2.基础设计是否注明地质概况、承载力标准值及施工的有关要求,如需沉降观测,其测点布置及埋置详图。

3.沟(坑)、设备基础的标高、地下管井的标高及尺寸是否齐全,与有关专业图纸有无矛盾。

4.节点构造详图是否表示清楚,是否符合构造要求及方便施工。

5.钢筋、箍筋间距及含钢率是否符合规定。

第四章电气

第一十一条设计原则

(一)各种设备用房设置合理,安全可靠;小区的消防控制室、智能管理中心宜合用或相邻布置。

(二)高层建筑的强、弱电井应分开设置;安装综合布线及智能化设施的弱电井应适当放大。

(三)公用的箱、盒、线路应设在公共场所。

(四)配电用保护管采用镀锌钢管或聚氯乙烯阻燃塑料管,阻燃塑料管的质量应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氧指数大于27。

(五)平面图、系统图、说明书、计算书的内容应一致。

第一十二条强电设计

(一)电力、照明系统设计是否合理和符合规范的要求。

(二)系统中接线方式、控制、保护方式及设备元件选择是否恰当。

(三)负荷、电压损失、照度等计算,取值要合理,计算方法要正确,并提供计算数据。

(四)变电所位置要位于负荷中心,尽可能靠近大的用电负荷。

(五)高低压接线在满足供电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的简化,做到安全、可靠、合理、运行灵活,有利于维护。

(六)应急发电机组的容量、型号、性能的选择,要满足消防要求,在日常情况下,能够满足重要负荷能正常运行。

(七)设备的型号、规格、技术条件、数量要与计算一致,要求技术参数必须明确无误,同时满足环境要求,满足施工、订货要求。

(八)图纸的表示方法、图例、符号、标注要符合统一规定。

(九)防雷等级的确定要明确,防雷措施要安全、合理、明确。

第一十三条弱电设计

(一)采用的图例及标注方法要符合国家标准,自制图例应在设计中说明。

(二)信息网络系统应考虑详细,信息点应统计无误,应考虑到日后的发展。

(三)络布线敷设方式应合理,出线盒位置应和建筑装修结合设计。

(四)电视用户系统分配系统应合理,电视用户盒应配合建筑装修设计。

(五)灾报警系统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方便使用、技术先进,选用国家检测合格产品。

(六)全防范系统应选用成熟、稳定的产品,应满足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在软件的选用上要经过检验、应用的产品,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七)可视对讲系统要考虑系统的容量,防止系统堵塞发生。

(八)在重要地点设置摄像机,闭路电视监控应与周界防范结合起来。

第五章暖通

第一十四条设计原则

(一)制冷主机的选用、材料设备选用合理性、系统布置是否符合施工、制造、安装和使用要求等。

(二)计算理论及数据的采用是否正确合理。

(三)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是否先进合理、可靠,是否符合本工程的特点与建设条件。

(四)设备选型是否恰当,设备与管道的连接、布置是否正确。

(五)通风及空调管道布置是否经济、合理、美观和便于施工及检修。

(六)系统选用的风口、消声器、调节阀、防火阀的位置是否正确。

(七)系统的水管、风管的安装、保温以及穿过建筑伸缩缝的做法是否妥当。

(八)通风、空调设备的安装、隔音、减震、消音等处理等是否符合环保的要求。

(九)通风、空调及采暖设计的参数和计算指标,采用是否正确。

(一十)自动控制方案是否先进、合理、经济。

(一十一)防排烟系统设置的部位与风量、风压的计算及系统控制(自动与手动)是否正确、合理。

排烟系统所选用的风机、阀门及材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一十二)与平时通风相结合的防排烟系统,由平时转换成火灾时防排烟的措施是否合理、可靠。

(一十三)设计、施工说明是否详尽准确。

第一十五条设计图纸要求

(一)主要设备材料表

1.设计所选用的设备型号、性能规格、数量及应配带的附件等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2.设计所选用的阀门、材料等是否合理。

3.设备及材料的技术规格是否齐全清楚。

4.设备及材料有无漏项、数量是否正确。

(二)设计说明

1.工程的主要概况、功能及建筑面积、层数等是否说明清楚。

2.工程的设计依据、范围、性质及要求是否说明清楚。

3.室外设计参数、冷源、热源参数是否齐全。

4.室内房间设计参数的采用是否合理。

5.制冷系统、空调系统、采暖系统、通风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等的阐述是否合理清楚。

6.制冷系统、空调系统、采暖系统、通风系统、消防防排烟等系统对自控的要求是否阐述清楚。

7.制冷、通风、空调、采暖系统安装施工及设备试运转的依据是否正确。

8.风管、水管及设备保温使用的材料要求及保温做法是否注明。

9.各种管道的防腐、试压标准及做法是否注明。

10.选用国标或地区图纸是否列出。

(三)计算书

1.冷、热负荷的计算、通风及防排烟的计算采用的指标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设计规范等。

2.设备选择和匹配、计算公式、管道流速选择是否恰当。

3.水泵扬程计算是否正确。

4.风机风压的计算、风管的截面和风口及其它通风构件的选择是否恰当。

(四)图纸

1.各类管道尺寸标注是否清楚。

2.各类设备、管道、消音器、风口、调节阀和防火阀等的定位尺寸是否标明。

3.管道及设备布置是否合理。

4.凝结水管的走向有无注明、是否妥善接至水专业下水道。

5.各种管道与其他工种管道有无碰撞。

6.管道、坡度、坡向有无注明。

7.系统的管道标高是否标注清楚、与剖面图是否一致。

8.膨胀水箱、冷却塔连接是否合理,补水管、放空阀、排污等是否齐全、有无遗漏。

第六章给排水

第一十六条设计原则

(一)设计水量、水压、水质等要求是否与建设方提出的设计条件相一致

(二)核对市政管网给排水连接点平面位置、管径、标高、坡度。

(三)全面了解设计审查部门各阶段设计的批文,设计是否符合审批意见及有关文件规定

(四)给排水、消防设计原则、方案、系统是否合理

(五)设计采用的数据、公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无误

(六)查对设备选型是否正确、合理。

(七)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是否稳妥可靠

(八)选用标准图是否合适

(九)检查图面上关键尺寸、标高以及有无重大遗漏。

(一十)图纸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规定

(一十一)设计、施工说明是否详尽准确。

第一十七条设计图纸要求

(一)总平面图

1.各建筑物及室外道路标高、红线范围控制点坐标是否与建筑图相符。

2.进出建筑物各管线平面位置、标高、管径是否与单体相符

3.管线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有无定位,室外消火栓、取水口、消防接合口、水表井、阀门井、跌水井、检查井、雨水口、隔油池、化粪池等布置是否合理,有无遗漏

4.各管线垂直交叉处标高有无相碰,垂直间距、管道埋深是否符合要求

5.市政给水管网引入处及市政污水管、雨水管处的排入口,其平面位置、管径、标高、坡度等图中是否标注清楚,符合要求

6.各管线平面布置,水平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二)平、剖面图

1.图中轴线编号、尺寸、标高是否与建筑图一致

2.进出户管位置、管径、标高、坡度、立管编号等是否与系统图一致

3.管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正确考虑与门、窗、柱及其它专业管线间的关系

4.消防设施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给排水中各种管线的符号是否符合规定的图例表示

6.图中说明是否确切、清楚

7.水泵、水池、水箱及其管道布置是否合理,其尺寸是否标全。

8.必需的细部详图是否已绘制(如蓄水池、水泵房设备、管道布置、水表间、管道井、厨房卫生间、公共浴室、厕所间、水箱间等)。

(三)系统图

1.给水、消防分区是否合理,与平面图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各立管编号与平面图是否一致,管径、控制标高是否标全

2.污水、雨水系统是否与平面图一致,其管径、标高、坡度是否标全

3.阀门、止回阀,消防水泵接合器等是否设置合理、方便。

4.水池、水泵、水箱及其连接管道应与平面图一致,并标明标高管径

(四)设备材料表

1.管材是否齐全,数量统计是否正确

2.设备选型是否合理,规格是否标清楚,与平面、系统图中的标注是否一致

(五)设计说明

1.工程的主要概况、功能及建筑面积、层数等是否说明清楚。

2.工程的设计依据、范围、性质及要求是否说明清楚。

3.设计生活用水定额的依据及生活水池容量;消防用水流量、消防时间及消防水池容量。

4.泳池、冷却塔的工作流程

(六)施工说明

1.各种管道连接方法,管道伸缩补偿的方法。

2.水管及设备保温使用的材料要求及保温做法是否注明。

3.各种管道的防腐、试压标准及做法是否注明。

4.选用国标或地区图纸是否列出。

(七)计算书

1.生活用水计算采用的用水定额指标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设计规范等。

消防用水采用的流量是否正确。

2.生活水池、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计算是否正确

3.设备选择和匹配、计算公式、管道流速选择是否恰当。

4.水泵扬程计算是否正确。

第七章设计文件深度及设计错误的分类

针对以往工程的施工图错误较多及深度不够等质量布告,造成施工和销售的极大返工,特此定出每个设计阶段各专业图纸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各专业施工图的错误分类和施工图的质量等级。

第一十八条设计深度

(一)方案设计深度要求

方案设计的深度要求按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依法行政手册(1996年)中的第八节“关于报审建筑工程设计内容及深度的规定”执行。

(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应遵照建设部编制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执行。

第一十九条施工图的错误分类

(一)I类错误:

1.严重违反规范、标准、规定,有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安全和使用的错误。

如:

建筑专业——规划中消防间距不够,而又未采取措施;规划中日照间距不够;防火分区面积超规定,电梯/楼梯厅不符合放火要求等;

结构专业——结构(含基础)选型错误,应设计为框架结构的设计成混合结构;计算原则错误;未考虑抗震设计;建筑物长度超过规范要求而未采取任何措施等。

给排水专业——规范要求的消防设施未设计;消防水量、水压达不到规范要求;生活给水水量、水压达不到规范要求等。

暖通专业——规范要求的防火排烟设施未设计,排烟风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又未采取必要的措施等。

电气专业——变配电、电话、电视、消防、广播音响等系统及各种机房平、剖面设备布置等严重违反规范、标准、规定;配电方案有严重缺陷等。

2.设计不周或有严重错误,有可能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不安全或重大经济损失。

如:

建筑专业——总平面竖向设计错误;轴线错误或对不上,楼梯碰头;视线计算错误等。

结构专业——计算书未经校对或计算中存在影响安全的严重错误而未经发现;基础选型错误,引起沉降过大;竖向构件强度不足;结构与建筑节点不一致等。

给排水专业——由于设计的水塔或水箱高度不够,造成水压不足,出水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高层建筑消防减压、止回等设计不当等。

暖通专业——冷、热负荷计算有重大错误或系统选择不当;膨胀水箱高度低于采暖系统等。

电气专业——选用国家已公布的机电淘汰产品;供配电系统的控制保护,自动控制和自动调节原理图,各站弱电设备之间线路连接图等设不周或有严重错误;低压配电柜开关与所保护电缆选型不匹配,电缆母线容量不匹配等。

3.严重影响报建或销售工作的进行:

如计容积率面积(包含各个分部)超过政府允许的误差范围;平立剖面对不上;民防单元面积超过规范。

(二)Ⅱ类错误:

1.局部违反规范、标准、规定、但容易修正、且返工量不大。

如:

建筑专业——栏杆的高度及强度不符合要求;消防电梯不防火要求,疏散门宽度不够、管道井不合防火规范等。

结构专业——按简支计算的梁、支座与梁柱整体谅解构造用负筋不够;悬挑构件配筋错误等。

给排水专业——生活饮用水道连接,未采取防回流污染措施等。

暖通专业——管道井不符合防火规定;过防火墙未装防火阀;风管材料及保温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等。

电气专业——低压配电级数超过三级;照明系统中单向回路灯和插座数量超过25个;烟、温感探测器位置;自动喷淋、排烟防火等系统连锁方式局部违反规范、标准、规定;双电源未考虑末端切换等。

2.设计不周、构造或用料不当,有可能造成影响局部使用效果,或重要部位尺寸错误,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如:

建筑专业——结构承重部分在建筑图中未完全反映或错误;声光热防水防潮等的技术处理欠妥等。

结构专业——各种门/窗洞高度不符合建筑设计要求,严重影响使用要求;存在明显的未设计部分,影响现场进度;结构标高与建筑面层要求不符;阳台、雨蓬的倾覆安全不够,钢筋砼构件配筋与计算书不;应设置构造钢筋的部位不设或少设;未根据建筑功能要求部分梁上翻等。

给排水专业——选用了已淘汰的耗能大的设备。

热交换间未考虑检修条件等。

电气专业——强、弱电各种线路布局,设备选型不当,安装图和非标准图则作尺寸以及安装不符等。

3.工种配合严重错误或局部遗漏有可能造成影响使用,或造成施工返工,如梁上预埋孔洞严重影响结果安全。

4.结构专业计算、构造层层加码,造成严重浪费者。

如设计荷载取用过大,实际配筋又大于计算要求很多等。

5.严重影响报建及销售工作的进行:

各配套设施建筑或功能区未详细标明或建筑标识不清,影响面积查丈及验收。

(三)Ⅲ类错误:

1.容易修正、且不造成使用或安全缺陷,但会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带来麻烦。

如:

建筑、结构、水、暖、电各专业:

图纸目录不全、表达不够清楚、平剖面图不一致、一般性尺寸错误或不全、图例或符号不合规定、平面图与系统图不一致等。

如:

设计文件、计算书及存档材料的完整性不够;设计说明、图纸目录不全、图例符号表达不合规定;系统图与平面图的一致性的错、漏、碰、缺等。

2.工种配合中的一般性错误,容易修正,且不致造成影响使用效果或安全。

附件一:

项目策划委员会第一届委员名单

主任:

**

副主任:

*

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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