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销售代理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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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销售代理合同
独家销售代理合同
篇一:
甲方:
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物业
1、名称:
2、类别:
3、位置:
4、建筑结构:
5、建筑面积:
23000平方米
(最终以房管局产权科核定面积为准)
6、用途:
居住、商业
第二条:
合作性质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本项目」;代理性质为独家代理销售。
乙方协助甲方获得此项目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委托销售代理期限
1、代理销售准备期: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取得之日为止。
2、代理销售期限:
「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取得后,并向市场进行公开发售为开始至「本项目」销售完毕为止。
「本项目」整体销售周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形成书面文字,双方确认盖章,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具备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3、代理销售期限结束前一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约进行协商。
如双方同意续约,应于期满前1个月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确认延续期限及有关合作条款。
第四条:
代理范围内房屋销售价格:
「本项目」销售均价为元,双方签订价格确认单。
价格确认单作为合同附件,具备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客户款项收取约定:
客户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等款项由甲方收取,开具甲方公司的合法财务票据。
第六条:
代理费结算及支付
1、代理费比例计算标准为甲乙双方确定销售均价的%收取
代理费,若乙方按照高于甲乙双方约定的均价,则产生了溢价部分,溢价部分乙方提取15%作为乙方的服务费用.
具体提取的比例为:
乙方代理服务费=甲乙双方确定的均价*总建筑面积*%+(实际销售均价―甲乙双方确定的均价)*总建筑面积*15%
2、乙方代理费须于甲方与客户签署正式销售合同或其它具法律
约束力的文件后,获取首期房款且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对本套房屋的代理销售即告完成,乙方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成交价格提取代理费用。
具体代理费用依据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的约定执行。
3、以上之代理服务费根据当月实际合同额将于次月10日前结
清,由乙方开立请款单后7天内全额支付。
如7日内不支付代理服务费,则乙方将有权向甲方追缴欠款金额%/天的滞纳金。
4、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户退房事
宜,甲方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定收取客户(买方)相关费用,但不影响乙方对本套房屋销售代理费用的结算。
第七条:
推广费用
所有有关「本项目」之一切推广费用如售楼处装修、办公家具、广告、印刷及制作、设计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乙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推广费用计划,推广费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及实际需求予以适当调整。
具体程序为乙方提请详细方案,甲方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
「本项目」功能配套及环境设计完善费用
为了更好地进行销售,乙方将根据销售的实际需要,本着节约、实效的原则制定「本项目」功能配套及环境设计完善方案,由甲方负责实施并支付费用,乙方将全力配合协作。
第九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合作过程中应精诚合作,以保障工作之顺利高效进行。
2、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办理销售商品房的必须证件及资料,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开工证(复印件)
售房许可证(复印件)
物业整体规划平面图(包括物业内及周边主要配套公建及其它公建说明)
各楼层单体平面图及各单元销售面积
甲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天津市物价局对该物业的销售价格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月支付销售代理费。
甲方保证「本项目」的各项手续的合法化及项目配套设施的完备化,严格遵守工程进度。
甲乙双方共同制定「本项目」针对消费者的书面承诺,以便保证乙方销售人员对外销售口径的一致性。
甲方提供销售场地并负责销售场地的相关费用,包括水、电费、销售现场的固定电话费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费用。
购房客户(买方)在办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方应提供及时的合法文本及票据的配合。
甲方负责审核乙方以甲方名义与购房者(买方)签订房屋
篇二:
区域独家代理销售协议
(1)
区域独家代理销售协议
为实现甲乙双方合作共赢,共同实现和分享高技术产品市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成为智能调温家纺产品区域代理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授权范围
1.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2.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范围内智能调温家用纺织品的独家代理销售经营权,并归属甲方总部统一管理。
3.甲方为智能调温技术、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唯一合法所有者,授予乙方合理使用,乙方须按本协议规定范围从事产品的经营活动。
4.产品说明:
本协议所规定产品,特指应用智能调温技术及智能调温纤维的家纺产品,包括。
如对其他产品有定制需求,双方另行商议。
5.乙方保证其经营资质及实力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真实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可以从事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活动。
6.本协议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有效。
协议期满前三十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签。
二、销售形式
1.乙方必须诚信经营,积极促进产品推广销售,严格遵守甲方经营管理规定,维护甲方品牌形象及产品信誉。
产品及营销机构的装饰装潢、广告宣传、服务规范、价格策略、配货渠道须高度统一。
2.协议约定范围内的销售业务应由乙方直接管理和经营,如委托或授予他方经营,应谨慎审核及严格管理,并对被授权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3.甲方按照代理价格供应乙方,每次产品订购在符合本协议规定前提下另行签订订货合同,具体约定产品要求、数量、包装、价格等事宜。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另行协商产品价格。
双方在各自利润范围内承担己方应缴税款。
4.乙方年度订购量应不少于500吨纤维,协议签订后日内预付年度订购量价款的33%。
年度订购量结算少于协议规定数量,协议于当年度结束之日终止。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核定商品市场价格,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
(2)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协议,逾期支付货款达到一个月,或对甲方产品信誉、知识产权等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赔偿。
2.甲方义务
(1)负责智能调温纤维的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研发生产;
(2)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宣传资料等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
(3)向乙方出具授权证明文件,维护乙方经营权益,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协议规定区域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
(4)向乙方提供产品知识、经营指导和相关技术咨询。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本协议规定期限及范围内调温家纺产品销售经营权,以代理价格订购纤维,并在许可区域内开展经营业务;
(2)享有经营中产生的一切权益;决定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
(3)到甲方产品站了解、查询产品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活动;
(4)享有甲方提供的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
2.乙方义务
(1)按时交付协议规定款项;配合甲方的调查、核对及价格调整,并提供相关支持;确保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2)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的产品权益,或有关协议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协议范围内的其它品牌同类商品,不得经营与本协议约定事务相竞争的业务;
(4)乙方对所获悉的甲方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严格保密,谨慎维护甲方知识产权。
五、违约情形
乙方如违反协议约定义务,出现超越授权范围、损害甲方知识产权及产品信誉、经营同类其他品牌产品等行为,应当赔偿甲方所受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
六、附则
1.因任何原因协议终止,应在终止前结清已发生业务的款项。
2.凡有关协议及履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以促进合作目的实现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3.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预付款支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日
篇三:
项目
**项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项目委托乙方进行独家销售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有关法律及项目所在地合肥市的有关法规、政策,本着平等、互利、协商
一致原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章合同标的
第二条标的名称: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第三条标的地点:
第四条标的概况: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总建筑面积为㎡。
(具体面积指标以商品房销售测量报告为准)。
可售物业形态有等。
第三章合作方式及内容
第五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并将整个合作过程根据开
盘前后分为两个阶段。
一、开盘前阶段:
乙方在开盘前提供详尽准确的市场调查、项目定位、营销策划等服务工作作为项目前期营销策划及营销准备,并形成《项
目市场定位报告》、《项目营销推广方案》提交甲方。
其中《项目市场定位报告》自合同生效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项目营销推广方案》于开盘前两个
月内提交给甲方,并均以powerpoint向甲方正式提报;二、开盘销售阶段:
乙方对其销售代理范围内的物业进行独家销售代理。
第四章合作期限
第六条根据甲方的开发步骤,本项目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
日起至项目销售完毕[即总体销售率达到90%〈套数比〉或以上,可视同本项目销售完毕]之日止。
第五章甲乙双方责权
第七条开盘前阶段
1.为配合甲方开发本项目,乙方接受甲方委聘对甲方项目进行前期营销准
备。
该阶段工作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具体时间见第五条。
2.工作结果验收:
《项目市场定位报告》、《项目营销推广方案》
3.双方责权
甲方责权:
⑴开盘时间由甲方决定。
⑵在合同生效五天之内,应乙方的要求提供与委托项目有关的原始资料。
包括项目背景、征地拆迁资料、有关政府批文、红线图、其他相关资料等。
⑶甲方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前期营销策划及营销准备工作,并负责与乙方进
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为乙方开展本次工作提供必要协助。
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前销营销策划及营销准备成果后三日内,给乙
方关于其对该成果是否通过的书面回复意见;若逾期回复,或经乙方书面催促仍不予回复,则乙方视为甲方已认可该成果。
⑸对乙方提交的前期营销策划及营销准备成果(《项目市场定位报告》、《项
目营销推广方案》)审查验收。
⑹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的策划费用。
乙方责权:
⑴与甲方紧密联系,加强沟通。
⑵为甲方提供该项目前期营销准备工作。
⑶在合同期内乙方将按其承诺标准为甲方提供服务,并于合同规定时间内
以书面及电子文本形式提交项目前期营销准备工作成果给甲方。
⑷在合同期内跟进相关的规划设计工作。
结合《项目定位方案》向相关设
计单位提出建筑规划、园林景观、单体户型、功能配比等调整建议。
⑸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本项目研究成果。
第八条开盘销售阶段
1.该阶段具体工作内容:
乙方对其销售代理范围内的物业进行独家销售代
理(详见附件一),该阶段受托时间为入市开盘后至项目销售完毕[即总体销售率达到90%〈套数比〉或以上,可视同本项目销售完毕]之日止。
2.双方责权
甲方责权:
⑴确保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
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文件,向乙方提供销售
使用之有关该项目的法律文件副本或复印件,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⑵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手续事宜,并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
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等有关文件资料。
⑶甲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宣传媒体及资料上印上乙方销售策划代理字样及乙
方标识、电话、地址。
⑷甲方负责该项目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所需费用,相关方案由乙方报经甲
方审定后执行。
⑸甲方于该项目地盘现场或市区提供合适的地点供乙方作售楼部(甲方可
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设臵市区售楼部),为该销售地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电话、电脑及空调等设备设施保障,支付水电费用(乙方支付电话、络费用);在该项目的现场设臵示范单位(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设臵示范单位),并提供售楼部及示范单位的保安和保洁。
⑹负责最后确认项目的图纸、面积、数据、建材设施和装修标准,并负责
执行双方确定的有关销售配套硬件(如售楼部、示范单位、建筑及园林
工程形象进度等)。
⑺甲方负责审定由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销售价格或销售资料,并根据实
施情况有权修改销售计划,调整价格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但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⑻在代理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
答复,以甲方签字或盖章形式认可为准。
⑼准时支付乙方应得的相应费用。
⑽负责该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一切合同文件的签署。
⑾甲方有权派人监督乙方整个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
⑿甲方具有销售合同的最终审核和签署权。
⒀甲方派专人审核销售合同,收取购房定金及各期购房款。
乙方责权:
⑴整个策划、销售过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及合肥市的有关
法规。
⑵负责该项目之营销策划及销售执行。
⑶进行相关的市场调查及竞争对手分析。
⑷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或其它因素提出调整项目之销售策略、销售价格的
建议,由甲方审核签字认可后方可生效执行。
⑸乙方负责项目宣传活动的策划,并协助甲方监督模型、效果图、展销带、
展示模型、电视广告(三维动画)宣传片等有关之销售资料的制作。
⑹负责设计项目售楼书、单张、展板、报纸广告、电台广告、软文、认购
书、户外广告、电视广告片(含维动画片)创意、认购须知等有关资料,并自行承担设计费用。
⑺对销售队伍进行严格的专业培训。
在每次推广前对销售人员进行销讲。
让其准确领悟推广诉求要点及展销安排。
⑻派遣足够有专业经验的销售队伍负责推销工作。
⑼负责其销售人员的奖金、工资、福利保险及其它由于代理项目所产生的
办公成本。
⑽负责客户洽谈及办理签约手续,并协助甲方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认购者作
出合理及合法解释。
⑾指导客户缴交各期房款和税费、办理银行按揭初审手续,协助签订《商
品房买卖合同》,协助甲方催交楼款等一系列售后服务工作。
⑿委托期内,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委托事项和委托范围从事代理销售活
动。
不得向认购者作出超过甲方委托及许可范围的书面或口头的承诺。
⒀协助办理产权证件及相关手续。
⒁协助办理物业交收手续。
第六章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九条(开盘前阶段)前期营销准备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预付人民币万元整(RMB万元)作为项目前期营销策划及营销准备费用。
2.在本合同签订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费用万元;在乙方完成《项目市场定位报告》及《项目营销推广方案》并向甲方正式汇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第二期费用万元;在项目正式开盘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第三期费用万元。
第十条(开盘销售阶段)销售代理佣金、溢价分成及支付方式
1.报酬金额:
甲方同意按总销售额的作为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含销
售代理佣金、全程营销策划费用、前述第八条乙方责任第(6)款中涉及的设计费用等)。
2.报酬支付:
在当月内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次性付款客户房
篇四:
房地产营销策划及(范本)
委托全程销售合同书
甲方:
授权代表人:
地址: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项目提供“独家策划销售”方面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愿自觉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名称:
2、位臵:
3、占地面积: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米
4、总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约平米
5、销售范围:
本项目目前所有可售面积约平米,其中一期项目可现销售
楼号为;总套数套,即将销售为总套数套,委托
乙方销售的面积数、套数经甲方核实并经乙方确认后,由双方于项目开盘前以
书面形式附于合同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委托事项
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主要是从市场及销售可行性的角度出发,结合乙方多年操
盘实战经验,乙方并提供以下方面的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整体项目定位策划执行:
1、项目整体市场定位,确定本项目在区域市场中的地位,并以此对客户定位、产品定位以及营销定位进行指导
2、项目整体客户定位,以利于本项目整体营销工作的开展。
3、结合本项目销售特点,制定确实可行的营销策略及各阶段销售计划;
4、结合工程进度、资金要求及市场机遇,确定合理的开盘时机;
5、制定本项目总体推广宣传策略,确定本项目推广主题及手段;
6、制定本项目整体及各阶段广告宣传策略,具体包括确定广告总体原则、分步目
标、表现方式、诉求点、媒体选择及运用策略等;
1、制定价格体系及策略,在保证销售均价达到甲方要求的基础上,以价格调整作
为促进销售的手段,促进销售;
2、总体把握现场包装风格,现场围墙、现场广告牌设计提供专业建议。
根据本项目总体定位,提供销售现场包装策略及专业建议。
3、结合各阶段实际销售情况,提供各期销售价格策略及具体价格表。
4、开盘前适时组织甲方、设计师、物业管理等各方面人员沟通核对。
(二)销售实施工作
1、在本项目工程开工、取得相关证件、销售中心及样板间完工的同时,在经过系
统、专业培训的基础上,由销售人员实施认购及正式开盘销售工作;
2、充分利用乙方现有的丰富客户资源,促进本项目销售;
3、由销售人员负责客户接待、项目介绍、购房合同洽谈,并协助完成购房合同签署及按揭贷款的办理等事宜。
(三)相关服务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将全力配合开发商客户服务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1、提醒客户及时交纳首期房款及分期房款和尾款;
2、预先客户准备按揭贷款材料;
3、协助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指导客户填写各类表格;
4、沟通并协调甲方、银行、律师、客户之间的关系;
5、及时联络银行,提供所需资料;
6、银行放款后,提醒客户及时还款;
7、及时总结按揭及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度,上报甲方;
8、在工程竣工、客户入住阶段,全力配合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等部门,积极指导
业主按流程办理入住手续工作,协助客户完成收楼、验楼;
9、协调客户、甲方、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服务期限
乙方提供本项目营销策划及独家销售服务期限,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月
止。
即自20XX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如需延长,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在乙方进行预售准备阶段时甲方按实际交工条件向乙方准确提供相关配套
设施明细及相关配套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明细,和交房期限;并充分尊重乙
方提出的销售策略、销售方案和产品建议;
2、保证本项目按既定计划准时开工,并按正常工程进度施工,按期完工及按包
头市现行房屋建造质量标准交付使用;
3、按规定办理本项目开发及销售法律手续。
根据双方确定的销售计划书有关时
间要求,保证本项目物业在正式开盘销售三个月内具备《商品房销售许可
证》;
4、保证在正式开盘前完成与按揭银行的沟通约定工作,使明确买家具备办理个
人购房贷款的条件。
5、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1)、办理销售收款,款项进入甲方帐户(包括房款、定金);
(2)、负责现场甲、乙双方需要协调的各类工作事宜。
6、
7、根据本合同第五、六条有关内容,准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用;提供以下设施、销售工具及承担相关费用:
(1)、提供样板间(含装修、装饰、家具)、销售中心(含办公设施、设备、电
话、装修、装饰)等,并承担设计、制作、安装、使用等费用(包括销售
中心、样板间水费、电费、物业人员费用等);
(2)、工地围墙广告的审批及制作费用和购房合同的领取。
8、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乙方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的关
于对接程序及处理时间的答复:
(1)、在销售过程中,甲方对本项目所承诺条件的简单变更;
(2)、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简单变更;
(3)、退房申请受理;
(4)、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变更。
二、乙方责任
1、在本项目正式签约后7日内成立本项目管理部,由乙方委派项目主管级人
员组成;从乙方现有销售队伍中抽调具有本项目同类物业销售经验的销售人
员组成本项目销售部门,独立负责本项目销售工作;
2、负责完成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工作,认真、准确并及时地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
的全部工作内容;
3、
4、不得以低于第五条第1款约定价格销售本项目;在接受委托期间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根据甲方建议对有关工作进行及时
的调整。
5、在项目开盘前,负责确定产品市场定位,提出相应营销策略,结合工程计划。
确定合理的开盘时机,制定总体推广策略及主要推广手段,经甲方书面确认
后实施。
在物业开盘前制定明确到户的价格体系和销售方案,经甲方书面确
认后执行;
6、保证销售过程真实诚实,对客户不作未经甲方允诺之承诺。
负责客户接待、
洽谈、看工地、签署相关购房协议或合同;
7、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收集客户资料、反馈客户意见。
代表甲方办理客
户契约签署、预售登记等工作。
建立客户档案(包括备份客户签约合同)。
8、
9、
第五条:
销售价格、销售条件、服务费用标准
1、销售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销售均价为一层元/平米,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