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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工程管理及技术要求

 

项目幕墙工程管理及技术要求

 

1.工程概况(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调整)

项目

数量

单位

(说明:

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填写。

2.招标范围

幕墙施工图纸、报价清单及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包含但不限于:

(按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a)施工图纸的深化设计。

b)现行规范规定应做的所有试验(如四性试验(国标)、硅酮结构胶、密封胶的相容性试验、防火材料的检测等)。

c)新技术、新工艺的检测鉴定、材料检测、检验。

d)埋件的制作安装。

e)玻璃幕墙、金属幕墙、雨棚、百叶、格栅、龙骨、五金件等材料的生产、制作加工、运输安装。

f)与本工程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

g)整个幕墙工程的验收及保修。

h)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施工及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及各种配套保证。

3.工程整体建设目标

3.1工期目标

总工期为日历天(不含春节,计划年月日开工,具体时间以业主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具体工期节点见下表:

序号

楼层

工期(日历天,从开工起计)

完成时间

1

2

3

备注:

1、若上述实际工期跨春节,则每个春节相应增加25日历天。

2、幕墙施工单位须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进行幕墙专业深化设计、配合钢构深化设计、材料订购、幕墙工程四性试验等准备工作,以确保现场开工时的安装条件。

3、业主有权在节点工期范围内对施工节奏进行调整(如配合示范区开放所进行的调整)。

(填表说明:

北方地区项目上述工期应含冬休时间)。

3.2质量目标

本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所约定的技术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并达到业主认可的样板、样品标准。

(获奖目标)

3.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实现“五无”目标,无死亡、无重伤、无倒(坍)塌、无中毒、无火灾。

(获奖目标)

3.4绿色认证目标

(通过LEED/绿色何级别认证,无则删除此项)

4.技术管理规范

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管理规范包括:

4.1建筑及结构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50121-2005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154:

200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4.2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建筑幕墙》GB/T21086-2007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50429-2007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

4.3铝材规范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份》GB/T3190-1996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GB5237.1-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GB5237.4-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GB5237.5-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GB5237.6-2004

《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穿条式》JG/T175-2005

4.4金属板及石材规范

《铝幕墙板、板基》YS/T429.1-2000

《铝幕墙板、氟碳喷漆铝单板》YS/T429.2-2000

《铝塑复合板》GB/T17748-1999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4.5玻璃规范

《镀膜玻璃第1部分:

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18915.1-2002

《镀膜玻璃第2部分:

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2002

《浮法玻璃》GB11614-1999

《夹层玻璃》GB/T9962-1999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GB17841-1999

《中空玻璃》GB/T11944-2002

4.6钢材规范

《不锈钢棒》GB/T1220-2007

《不锈钢冷加工钢棒》GB/T4226-1984

《不锈钢冷轧钢板及钢带》GB/T3280-2007

《不锈钢热轧钢板及钢带》GB/T4237-2007

《碳钢焊条》GB/T5117-1999

《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T4172-2000

4.7胶类及密封材料规范

《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914-2003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486-2001

《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882-2001

《聚硫建筑密封胶》JC/T483-2006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482-2003

《建筑装饰用天然石材防护剂》JC/T973-2005

《建筑用硬质塑料隔热条》JG/T174-2005

《建筑用岩棉、矿渣棉绝热制品》GB/T19686-2005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2005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GB/T13477.1~20-2002

4.8相关物理性能等级测试方法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

《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

《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2007

《建筑幕墙抗震性能振动台试验方法》GB/T18575-2001

《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GB/T18250-2000

不限于上述所列规范,同时还应满足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规范。

如遇设计或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同一事项的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高者为准。

5.项目组织架构

5.1基本要求

a)幕墙专业承包商商应建立符合工程特点的项目组织架构。

b)投标过程中经业主认可的主要管理人员,定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

特殊情况下需进行调整的,调整前及新人选须经业主的批准和认可。

若幕墙专业承包商商擅自调整主要管理人员,业主将进行罚款。

同时,业主有权要求幕墙专业承包商商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

c)各投标文件内应说明管理团队组织构架及主要人员简历。

5.2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调整)

5.2.1公司分管领导

a)幕墙专业承包商应指定公司1名决策层或董事会成员作为本项目的分管领导。

b)项目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公司内外资源为本项目服务,指导现场项目部经理开展工作并检查其工作绩效,确保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

c)项目分管领导需至少每月与业主项目领导会面,处理重大商务和技术问题,接受投诉、提供建议。

5.2.2项目经理

a)项目经理至少有两项类似本工程规模的同职位经验。

b)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履行一切管理职责,幕墙专业承包商不得委派“执行经理”或“常务经理”代行项目经理职责。

5.2.3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应至少有两项不低于本项目工程规模的同职位经验,10年以上幕墙工作经验,具有高级职称。

5.2.4项目部成员及要求

幕墙专业承包商应设有深化设计负责人、工厂加工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等,与业主、设计/顾问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安装单位进行工作联系,包括不限于:

协调深化图纸审查上报、工厂制作进度、供货进度、进场构件自身质量缺陷现场鉴定和处理、安全文明生产、参加例会、帮助运输车辆协调进场时间以及督促幕墙安装单位交接等工作。

上述岗位负责人应分别独立负责,不得由一人兼任两个以上岗位,且应具有相应职称资格。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安照国家有关法规中对于总承包单位的相关任职要求和数量进行配置与组建。

6.工程界面责任划分

序号

配合内容

界面划分

幕墙专业承包商

总承包商、其他专业承包商

1

预埋件

负责预埋件的设计、制作与安装。

总承包商配合幕墙专业承包商的预埋件安装,并做好施工过程对埋件的保护工作。

2

后置埋件

负责埋件制作、安装,并对有渗水隐患处进行防水处理。

负责进行抗拉拔检测。

总承包商埋件周边收口、抹面。

3

外脚手架

可自行协调总承包商使用已有外脚手架,并自行搭设本专业施工要求的脚手架。

总承包商配合幕墙专业承包商使用已搭设的脚手架。

4

防雷接地

负责本专业与总承包商预留的防雷接地点的焊接,并满足防雷接地设计要求。

总承包商负责预留防雷接地点,并对专业承包商的连接点进行检测和验收。

5

泛光照明

深化设计要考虑泛光照明的要求,负责泛光照明开孔,配合反光照明安装工作。

泛光照明负责设计交底工作。

6

验收

负责幕墙专业工程专项验收,配合参与总承包工程验收工作。

配合幕墙专业工程专项验收工作。

7.技术标要求

投标单位应编制技术标评标索引目录,明确评估内容所在投标技术文件中的位置及页码。

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7.1项目团队

1)项目组织架构:

公司及项目层级的组织管理架构;岗位设置、人员数量;人员简历,包括从业经验、持证情况等。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素质:

基本素质,包括从业经验、持证情况等。

3)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履历及资质证明。

业主将组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进行答辩。

4)投标单位/项目经理业绩:

投标单位同类项目业绩;项目经理同类项目业绩;公司在本地区近三年业绩。

7.2投标目标承诺及保证措施

1)工期目标及保证措施(包括加工厂的工期保证措施)。

2)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3)安全文明目标及保证措施。

7.3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平面布置。

2)施工组织部署。

3)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含关键节点计划、深化设计计划、进场安排计划等)。

4)人力、资金等资源投入计划。

7.4技术方案

1)技术重、难点分析。

2)承包范围内的施工技术方案(包括冬雨季施工方案等)。

3)样品样板管理方案。

4)成品保护管理方案(含冬歇期成品保护)。

5)专业设备调试/试运行方案。

6)总项措施方案。

7.5协调管理及配合服务

1)总承包管理方案或相关专业配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对总承包商的支持及配合的相关措施和承诺、对其它各专业承包商配合措施、与发包方、监理的配合措施。

2)深化设计:

深化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实施计划、人员配置。

3)设计优化及合理化建议。

4)BIM应用与信息化管理:

BIM技术实施方案;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方案。

8.计划管理

8.1幕墙专业承包商必须配置专业计划工程师进行幕墙进度计划编制及管理,报总承包商、监理、业主方审批的各级进度计划必须同时提供project编制的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

8.2幕墙专业承包商应编制所承包范围内的各类工作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包含阶段性进度计划和配套进度计划)、深化设计出图计划、相关的材料采购计划、材料送审计划、性能样板试验计划、工厂加工生产计划、运输计划、进场计划、调试计划、检验与验收计划等。

8.3幕墙专业承包商进度计划的编制应符合总承包单位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并充分考虑节假日、特殊天气(如低温、三/四性、高温、雾霭等)等对施工进度的影响;幕墙专业承包商应提供相应的保证计划的方案,并投入必要资源保证计划实现,不得延误。

各类工作计划应上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审批同意后执行。

8.4幕墙专业承包商应能够根据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合理调动资源,动态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8.5幕墙专业承包商定期检视本单位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期延误,应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并进行纠偏。

当需进行计划调整时,必须向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申报,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若因幕墙专业承包商原因造成延误,应承担违约责任。

8.6考虑到幕墙专业承包商、包括擦窗机分包单位、泛光照明分包单位所分包工程之间的紧密性、复杂性及施工难度,各单位在编制各种计划时须相互积极密切配合、相互检视,尽量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配合问题,不得影响施工进度。

8.7幕墙专业承包商应定期向总承包商、监理和业主报送周报和月报,报告本专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人力安排、赶工措施、协调事项等内容。

8.8幕墙专业承包商应提前主动于总承包单位或业主处获得幕墙专业承包商进场计划,并提前30天与总承包单位方协调进场具体时间,提前15天与总承包单位方确定现场准备情况,并提前一周派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进驻现场,准备各项进场事宜。

8.9具体开工日期以总承包商方书面通知为准,幕墙专业承包商不能由于各种原因而造成的开工时间的任何调整,而改变幕墙总体竣工时间,拖延竣工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幕墙专业承包商方来承担。

8.10幕墙专业承包商应根据该进度计划的要求,确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如果有)、图纸和其他有关数据资料等的最迟提供时间并形成书面要求,与经审核或审批的进度计划一起,递交给总承包商方及监理。

并应根据总承包商及监理批准的进度计划向总承包商及监理递交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设备的报批、采购和进场计划,用于合同中可能要求的或根据常识和惯例应予制作的安装图、配合图、加工图(施工图)、大样图等的出图和报批计划以及各类幕墙修构件的进场计划。

这类与进度计划有关的其他计划应随经总承包商方的进度计划的修订而修订。

除非经过总承包商方及监理工程师的审批和书面批准,幕墙专业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本款约定的各类与进度计划有关的计划。

8.11幕墙专业承包商应配合建设单位的计划总控管理工作,提供总控机构所需要的信息与资料。

8.12幕墙专业承包商应准确客观汇报工程的实际进展,不瞒报、不误报,为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统筹安排工程进度提供准确的信息;若由于幕墙专业承包商上报的虚假信息,导致工期延误,造成业主损失,幕墙专业承包商承担赔偿责任;因幕墙专业承包商内部原因造成本单位分包施工计划延误,幕墙专业承包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赔偿由此造成的总承包单位和其它专业承包商的相关损失。

8.13总承包商提交给建设单位审核的付款申请书包括幕墙专业承包商对所承包工程的付款申请。

幕墙专业承包商须于总承包商提交付款申请的每月指定日7天前提交有关的付款申请及证明文件。

幕墙专业承包商应收取的款项则按各分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8.14总承包商负责审查、协调各分包单位编制的各类计划,跟踪计划的编制过程,对计划的实施过程进行全方位的协调、监督,参与计划编制过程、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讨论与决策;各分包所有计划需提交总承包商,经总承包商协调确定后,报监理和业主审核,经审核后的计划方可执行;所有计划任何可能的修改,不应影响幕墙专业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9.深化设计管理

9.1基本要求

a)深化设计是指在项目施工总设计图纸完成的前提下,在总设计图纸范围内,针对某一项或多项特殊专业进行的专业设计,并且不能改变总设计图纸所确定的范围。

幕墙专业承包商根据招标图纸深化设计,要充分领会建筑师和顾问设计意图,确保深化图纸满足外视效果和功能要求。

b)幕墙专业承包商深化设计应根据上述要求,同时深化和确认样板样品和工厂加工工艺。

深化设计尚应根据总承包商施工组织部署,和其他相关专业的设计施工要求,深化和确认相关施工工艺,以保障整体外墙系统的施工质量。

c)幕墙专业深化设计应与其它各相关专业充分协调、配合,尤其是幕墙专业、泛光照明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将问题解决在深化设计阶段。

设计深化过程中,幕墙专业承包商应与建筑师、幕墙顾问及设计院、总承包、各专业分包无条件配合。

对于和土建、钢结构、泛光照明、消防、暖通、给排水、强弱电、园林等分包的交接界面和收口部位(如埋件、电线孔、防雷接地、沉降缝、变形缝、防水防渗接口、排水接口等)的设计深化,应与相关方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并征得建筑师的同意,确保交接部位在各个分包的施工图上都是统一的,不得存在歧义。

d)深化设计过程中,幕墙专业承包商应该积极响应由建筑师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e)深化设计图纸必须提交设计院审核以及相关专业会签之后方可实施。

f)幕墙专业承包商应与BIM团队密切配合,完成和实现BIM模型的各项功能,确保深化设计内容真实反映到BIM模型内,并积极利用BIM技术手段指导施工管理。

g)深化设计所需费用(除非单独约定外)及深化设计审图费用,均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9.2深化设计管理规定

9.2.1深化设计实施方案/细则

由总承包商根据深化设计指引,组织各相关的专业承包商或单位制定深化设计方案或实施细则。

深化设计方案或实施细则内容包括设计依据、条件图图纸版本、设计基本参数、工艺要求、协调制度和机构、会签单位、审批单位、图纸表达形式和比例、送审图纸说明及清单、图纸版本及必要的标识、设计成果要求、图纸套数、深化设计计划与审批时间规定等指导规定。

深化设计方案或实施细则应有所有相关的参与单位共同完成,并会签上报。

经监理、专业顾问、设计院/建筑师、业主批准后执行。

9.2.2深化设计责任与协调管理

a)幕墙专业承包商商负责其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专业深化设计工作,承担其专业范畴内的全部技术责任,其专业技术责任不因审批与否或总承包商协调安排而免除。

幕墙专业承包商商有义务无偿为其它相关单位提交最新版的设计条件图纸或模型,有义务深化设计与其它专业的连接界面做法,其公共或交叉重叠部分的深化设计分工应服从总承包商的协调安排,并不得因总承包商的协调管理安排追加费用和工期。

(注:

深化设计专业技术责任是指各专业深化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与之相关的所有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b)幕墙专业承包商应无条件与其他相关单位配合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节点处理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幕墙的连接节点、幕墙与大门、雨篷的连接、立面幕墙与楼板的连接、立面幕墙与吊顶的连接的施工、幕墙拐角处的连接、屋面与立面幕墙的连接处理、立面幕墙与地面的节点处理、与本工程相关之填缝剂、保温棉、透气孔、排水沟、排水管、水沟板、收口板、幕墙与楼板间之断火系统、其金属支撑等等。

c)与泛光照明工程技术协调:

幕墙专业承包商应技术协调泛光照明分包完成灯具的固定、穿线、电线支架、维护等方面的深化设计工作;幕墙专业承包商在设计工作中要尽最大努力满足照明分包的合理要求,达到其要求的设计效果。

d)与防水工程配合:

幕墙专业承包商应做好与土建防水的接口设计配合,真正做到无缝连接,特别是在幕墙的底层和顶层以及变形缝处的连接设计,要做到一体化设计,方案对接;幕墙分包应在总承包商统一管理下,与防水分包就防水连接部位的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协调一致,不得破坏施工先后顺序,造成防水系统无法连接紧密;幕墙分包应与防水和给排水专业紧密配合,协调处理好防水排水设施的节点做法、样板及材料选择、施工工艺顺序,杜绝造成积水、渗漏等质量缺陷。

e)与钢结构安装工程配合:

提供幕墙对钢结构安装专业的技术条件要求,配合钢结构安装专业进行钢结构深化设计,包括提供反力、幕墙与钢构连接细节及要求;与钢结构连接部位的任何变更,应该在与钢构安装专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再送审具体方案。

f)与砼结构工程配合:

提供幕墙对砼土建结构的技术条件要求,包括提供反力,幕墙与砼结构连接细节及要求;所有与幕墙关联的预埋锚栓、锚板及其它预埋件均由幕墙专业承包商设计、提供并安装;幕墙专业承包商对全部幕墙预埋件准确性负全责,包括所有幕墙系统预埋件的供应及预埋,以及需其他单位安装之幕墙埋件;幕墙应该就埋件的设计与修补方案与砼结构分包沟通达成共识,再送审具体方案。

g)与消防工程配合:

作为整个消防工程的一部分,幕墙专业承包商负责层间竖向及水平防火封堵的设计,以及根据具体的消防要求实施特定区域防火设计,并必须通过消防设计专项审查;不得免除因招标文件未能全面涵盖而免责;幕墙专业承包商应参与消防工程联动试车和验收工作,同时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

h)与机电工程的配合:

幕墙专业承包商应该做好自身构件与上述专业的管、槽等构件交叉的设计/施工配合工作,尤其特别注意收口的深化处理;幕墙专业承包商应在总承包商统一管理下,与机电各专业连接界面及收口部位的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协调一致,不得破坏施工先后顺序,造成收口与界面质量缺陷。

i)与室外园林和室内装饰工程的配合:

幕墙专业承包商必须在与园林和室内装饰有交接面、线处,做到统一标高和进出面、线,并得到建筑师的认可;幕墙专业承包商应在总承包商统一管理下,与室外管线和室外景观等各专业连接界面及收口部位的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案协调一致,不得破坏施工先后顺序,造成收口与界面质量缺陷。

j)幕墙专业深化设计过程应与样板/样品批准协同进行,深化设计单位应计划好深化设计与样板/样品的施工和送审时间,不得因样板/样品的修改,延误深化设计进度。

k)总承包商负责深化设计总体进度管理,幕墙专业承包商应在总承包商的进度管理要求下,负责本专业的深化设计进度。

l)幕墙专业承包商应服从总承包商的全面技术统筹管理,不得因总承包商的技术协调要求追加工程费用。

9.2.3深化设计送审

a)需要送审供业主审核的文件包括不限于:

工程施工图及结构计算、检查及测试计划、设计人员名单、编号系统、送审进度等。

b)幕墙专业承包商于工地开始安装的前,必须提供完整的细部施工图及结构计算,详细说明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

所有细部施工图及结构计算必须由顾问核准。

c)在没有相应的结构计算来验证设计的适用性时,施工图将不会被审核;没有收到相应施工图时结构计算也不会被审核。

如果图纸和计算书不是同时提交,则审核应在收到最后送达的施工图或计算书开始。

d)任何送审(及取回)的图纸、计算书,以及其他工程文件产生的递送费用应由承包商承担。

幕墙专业承包商每次送审或按建筑师的指令应提供一式12份送审文件。

e)幕墙专业承包商于送审前,须先提送详细的送审进度表,包括第一次及第二次送审日期、项目及区域;幕墙专业承包商需依核准的工程进度表送审完整的文件,以便业主如期完成审核工作。

f)幕墙专业承包商负责向政府建筑部门的送审。

9.2.4深化设计会签

各类深化设计图纸应在总承包商统筹下,进行充分配合,各阶段图纸应经指定相关专业会签。

幕墙专业承包商将通过会审的图纸打印硫酸图递交各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单位签字盖章。

9.2.5深化设计审批

a)总承包商汇总、审核后的深化设计图纸应提交业主,由业主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审定。

深化设计审批单位主要包括监理、专业顾问、设计院/建筑师、业主。

b)深化设计成果应分阶段报批,审批单位根据分阶段报批计划审查幕墙承包商提交的任何深化设计成果,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审查意见。

c)幕墙承包商应认真对待审批单位的审查意见,及时修订重报,同时积极跟踪审查进度,不得因审批进度为由追加工程费用和工期。

d)业主或审批单位对深化设计的审查审批,不免除或减轻总承包商、幕墙专业承包商对深化施工图纸的质量、技术、尺寸和协调内容的责任。

幕墙承包商要在进度计划中考虑修改图纸和进度表,以及向业主重新报送图纸和进度表的时间。

因要求的修改或重新报送所产生的任何索赔将不予考虑,工期延长也不会同意。

9.2.6深化设计交底

a)深化设计成果文件经深化设计审批流程审批同意后,由总承包商统一发布、统一管理。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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