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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管 理 制 度.docx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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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更好的保障企业员工的正当合法权益,规范员工录用、体检等管理程序,杜绝隐患,逐步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招工管理

1、各车间、部门岗位缺员需新招员工,机修工、电工、化验员、司机以及技术员等岗位由部门提出申请,主管厂长审核,报厂长批准后进行。

其他工种由本部门主管厂长负责招用,但须汇报厂部同意。

2、招用员工的部门经批准后,即可发布招工信息。

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由主管厂长负责面试、考核。

3、新招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条件限制。

男职工年龄:

设备操作工必须小于40岁,非设备操作工小于45岁;女职工年龄小于35岁。

设备操作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非设备操作工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以身份证、户口薄为准。

文化程度以毕业证为准,如遇毕业证丢失特殊情况,可以面试考核确定。

4、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车间安排工作,特殊情况须经厂部批准。

5、经车间、工段审查同意录用的人员,由车间、部门填写招工申请单。

招工申请单上面必须注明招工条件、拟招人员情况资料等,经主管厂长审核签字后,交人力资源科备案。

6、人力资源科严格审查落实进厂人员情况、条件,尤其是二次进厂人员离厂原因等,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招用,并及时汇报厂部,特殊情况经厂部同意后招用。

二、员工体检管理

1、新招人员经人力资源科审查,符合招工条件后统一出具体检通知单,由厂部批准后到公司医务所进行体检。

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岗前培训。

2、现有员工,由厂部统一安排每年集中体检一次。

从事饮食服务业的人员,每年体检二次,上下半年各一次,体检费用由厂部负担。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的员工,一律停岗,待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体检费用自行负担,停岗期间不发工资。

凡体检不合格的员工一律停岗自行治疗,待康复后,由医务所体检,出具证明后,视工作需要安排工作。

经认定不能继续在本厂工作者,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部门,停止工作,三十日内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厂手续。

三、新进厂员工管理

1、新进厂员工履行员工登记建档手续,并按《新招员工培训规定》程序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后,颁发上岗证,方可正式进入车间上岗操作。

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予50-200元处罚。

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处理。

2、新进厂员工完成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上岗证后,由车间、部门负责人将员工档案表、体检表、安全培训责任书、劳动合同、身份证、毕业证等送人力资源科备案,建立员工档案。

3、新进厂员工领用劳保,必须由车间、部门按劳保标准填写领用单,主管厂长审核,报人力资源科核准(以建档为准)后领用。

住宿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床板、床架由主管厂长审核、人力资源科核准后领用。

不符合程序者,库房不得发放,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员工档案管理

1、各车间、部门必须建立完整的员工档案,分为书面档和电子档两种。

档案内容包括:

员工登记表,体检表,劳动合同书,保密协议书,安全责任书,安全培训记录,业务培训记录,身份证,毕业证,奖励处罚记录,岗位、职务聘用、调整记录等。

2、员工档案必须做到动态管理,离开公司的员工档案须长期保存,不得销毁、遗失。

3、各车间、部门必须根据员工出入情况及时更新员工档案,人力资源科负责对各车间、部门员工档案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办对人力资源科员工档案检查监督。

发现一次不及时更新或出现错误,给予责任人50-200元罚款。

4、劳动合同的签订

1)员工进入公司,完成体检和安全培训,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可上岗。

2)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从当年1月1日起计算,一般员工1-2年,班组长3年以上,车间主任级5年以上,厂级7年以上,公司级10年以上,后勤管理人员参照班组长以上人员期限签订。

期限按不同人员到期后协商续签。

新进入公司员工自完成体检、培训后上岗之日起至本年度12月31日终止,从次年起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3)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经实践证实,本人无法胜任工作,经所在部门申请,报厂部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在三十日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保密合同的签订

凡从事生产、管理的全体员工自进入公司,完成体检、安全培训、登记等,上岗前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书。

保密范围为本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成本及经营、财务管理方面的技术材料、信息、规章制度等。

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员工离职时发放保密费,保密费一般员工每月5元,五年300元,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每月10元,五年600元。

五、员工离厂管理规定

1、企业或员工因故需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须提前三十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企业须提前三十日向员工予以书面通知。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2、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须签订《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员工在财务办理离职手续时领取保密费。

有关培训费用,由公司根据员工培训层次,内外培训方式等发生的费用(包括食宿费用),视其在公司服务的时间、贡献等确定,在离开企业时予以扣除。

3、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受法律保护。

未经协商一致而毁约者,视守约方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员工毁约的赔偿公司2000元-20万元。

公司毁约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赔偿员工。

4、员工申请离厂,经公司同意批准后,从离厂之日起15日内办清所有离厂手续。

押金,工资正常发放。

5、在合同期内,未经公司同意,员工自行离职,按毁约对待,追究毁约责任并直接予以除名。

自离岗之日起,押金及工资冻结冲账,不予发放。

工资及押金冻结后,由财务科按其实际金额造表,经厂长签字后冲帐。

6、经公司同意后离厂的人员,办清离厂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由本人办理押金、工资领取手续,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逾期本人押金、工资由财务直接清销冲账,再不予办理。

7、员工未经同意擅自离岗、旷工后一周内,部门、车间负责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人力资源科备案,无故不向人力资源科备案,一次给予部门、车间负责人200元罚款。

人力资源科接到部门、车间通知后,以书面决定形式将已离厂人员予以除名,并及时上报厂部,经厂长批准后报财务按程序处理,并根据进厂时间按半年一套工作服标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工作服款。

同时除名人员须赔偿公司2000元-20万元的经济损失。

财务科接到除名通知后立即冻结除名人员押金、工资。

人力资源科清理其公用物品。

已造成损失的,由财务科在其押金、工资中扣除。

8、车间主任、主管厂长必须严格执行以上程序,审核签字时作好把关工作。

造成失误每人次给予车间主任50-300元、主管厂长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9、人力资源科对本程序的执行情况严格监督,否则视情况予以50-500元处罚。

六、员工考勤、请假管理

1、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有关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不擅自离岗、串岗。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须先打电话口头请假,经同意后生效,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假满后履行销假程序。

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3、非定额人员请假1天,由车间、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向主管厂长告知;请假3天以内,由车间、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后主管厂长签字批准。

机修工、电工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主管厂长签字批准;7天以上,经主管厂长同意并签字后由厂长批准。

其余非定额人员请假3天以上,经主管厂长同意并签字后由厂长批准。

4、定额人员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由车间主任签字批准,并向主管厂长告知;请假3天以上10天以内,由车间主任签注意见后主管厂长签字批准。

请假10天以上,经主管厂长同意并签字后由厂长批准,不得越级请假。

5、凡员工请假4天以上(包括4天)的,必须先经人力资源科签字备案,请假得到批准后,持请假条返回人力资源科或车间备案,否则请假无效,按旷工处理。

员工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厂或履行续假手续,经批准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6、因临时发生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确实无法及时请假而逾期不到岗,经查明情况属实,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履行补假手续,按请假对待。

7、车间主任以上管理人员请假,经主管领导签注意见后,由厂长批准。

班组长请假7天以上,须经厂长批准后生效。

8、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厂部周生产学习会议,有事无法参加时,班组长、技术员需向主管厂长和综合管理部部长请假,车间主任以上管理人员须向厂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请假一次在年终奖中扣除20元、无故不参加一次在年终奖中扣除100元、因主管厂长批准的加班按正常出勤对待。

9、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勤,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给予扣除三天工资的处罚。

迟到、早退达2小时以上者,不计当天出勤。

员工请假1月以上,车间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科,及时报财务暂时冻结工资,待上岗后再发放。

第二条员工刷卡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劳动纪律。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上下班,依照本制度执行,按规定的时间准时上下班。

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人力资源科监督落实执行。

三、员工正常上下班刷卡时间:

1、车间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机修工、电工等无定额人员:

上午8:

00-12:

00下午14:

00-17:

30

加班:

以部门安排工作时间为准

2、车间定额及倒班人员:

白班8:

00-17:

25夜班17:

15-8:

30晚上8点交接班的按8点整执行

3、规定时间以外,如因工作原因,需调整上下班时间的,需电话通知人力资源科考勤人员。

4、无定额人员加班必须刷卡,月底与车间日清工资核算表核对加班工资,没有刷卡记录的不予核算加班工资,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核实后执行。

四、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一律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予刷卡者;

2、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3、临时事故、加班或生产突发事件等,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4、原料及成品装卸工。

五、统计:

1、人力资源科每月底根据刷卡管理系统记录的资料统计出员工考勤情况,并根据考勤记录进行考核。

2、人力资源科每天统计出结果后,所有违纪人员必须与本部门主管领导核实,如属值班、加班或其他客观原因,经主管领导确认、人力资源科核实同意后,按正常出勤对待。

3、人力资源科每天将统计结果在电子显示屏上公示。

六、管理考核:

1、上班迟到5分钟内的,无定额人员月累计3次以上、定额人员月累计5次以上者,规定次数以内不予处罚,超出一次每次处罚5元;5分钟至15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15元/次的处罚;30分钟至45分钟内的,予以20元/次的处罚;45分钟以上的,予以当日工资50%的处罚。

特殊原因须经主管领导确认后,可不予考核。

2、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5分钟以内的,无定额人员月累计2次以上、定额人员月累计3次以上者,规定次数以内不予处罚,超出一次每次处罚5元;5-15分钟以内每次处罚10元;15-30分钟内每次处罚15元;30分钟以上予以当日工资50%的处罚。

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下班,必须经主管领导电话通知人力资源科登记,可不予考核。

3、上下班刷卡及进出厂区,均应严守秩序,具体原则如下:

1)上下班刷卡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夺、拥挤、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门卫或人力资源科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下班者应先刷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一个工作区间内,只上班刷卡,无下班刷卡记录者,按未出勤计,当班工资不予核发,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执行;

3)上班刷卡后必须进入厂区、不得刷卡后离开厂区,下班时间到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刷卡,如有违者,即按擅离职守或早退论处;

4)上下班刷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刷卡,如有违者,给予责任双方每人50元罚款;

5)没有上班、加班而刷虚假卡的,每次予以100元罚款;

6)漏刷卡的,由漏刷卡员工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送报人力资源科补签,否则按迟到15分钟论处;

7)工作时间内,临时请假、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由主管领导通知人力资源科,做好相关登记,否则,按早退论处;

4、各车间将本车间倒班人员名单按班次报人力资源科备案,人力资源科统计考勤时按班次人员名单进行核对,如发现非本班组人员当班刷卡或当班人员未刷卡考勤,必须电话与车间主任落实原因后登记备案。

班次人员如有调整,车间必须书面通知人力资源科;

5、员工(管理及技术人员除外)全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者,予以30元的全勤奖励。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其它管理规定不符的条款,以本制度为准。

2010年2月7日发布的《员工管理制度》中关于考勤管理的相关条款同时废止。

 

第三条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一、新进厂员工三级培训教育

(一)凡新招(聘)、调岗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原则上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培训时间要求达到三天以上,经考试合格者,方可领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上岗作业。

(二)三级培训教育及层次:

新员工经厂级培训教育合格后分配到车间,由车间具体负责开展车间级培训教育,并做好培训记录。

车间培训合格后进入班组,由班组长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

(三)经过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科签发安全上岗证,员工方可上岗。

如发现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没有签发上岗证的人员上岗,给予车间主任、主管厂长100元—500元的处罚。

(四)进厂员工经过三级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发放上岗证分配到岗位后,由车间负责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带班培训,要求至少带班培训3天以上,经车间主任现场考核合格、报人力资源科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并发放临时岗位作业证,暂执行试岗工资(试岗工资由车间根据岗位性质及实际情况确定,最高不得超过本岗位基本工资的90%)。

独立上岗操作满一月后,经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统一格式的正式上岗申请,经人力资源科、安全科、设备科及车间进行现场操作考核合格后发放正式岗位作业证,执行全额岗位工资。

(五)培训及考核方式

1、新员工培训工作具体由人力资源科全程负责组织和监督执行,设备科、技术科、安全科及车间无条件配合。

2、人力资源科首先安排专门人员在会议室负责讲解企业基本情况、进厂员工须知、各类管理制度等,设备科负责讲解通用设备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分别准备详细具体的授课讲义并做好培训记录,由人力资源科负责保存。

讲解授课完成后,人力资源科组织到车间现场,并配合和监督车间主任进行现场讲解,详细讲解达到了解并熟悉车间、岗位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接触的物料性质、安全注意事项等情况的目的,接受培训人员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完成后由车间、设备和安全部门有针对性的结合现场设备重点进行本岗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注意事项的培训授课,完成后进行考核,人力资源科负责做好培训记录并保存。

3、考核分笔试和现场操作考核,笔试主要是理论考试,占30%;现场考核根据各个岗位的不同制定考核打分表,通过提问、操作测试等方法,由安全、设备、技术部门及车间现场打分,综合平均后作为最后得分,占70%,理论与实践考核按比例相加后作为最后得分,60分为合格。

4、考核合格的方可分配到岗位,因文化程度等原因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科负责继续培训直至合格后上岗或分配到其他合适的岗位。

新员工在进厂后直到完成三级培训教育,期间发放学习工资:

男职工40元/天、女职工30元/天。

(六)培训内容

1、入厂须知。

2、本单位概况、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管理程序;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本岗位所接触的职业安全健康常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工段内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等;

4、生产区域内特殊、危险部位及安全规定;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

5、安全生产法规和现场各项标准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厂部各类安全生产禁令。

7、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

8、工艺原理及工艺流程和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规程。

9、车间危险源及应急防范措施和车间接触的物料性质以及防护措施。

10、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和设备状况;本岗位责任范围。

11、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劳动纪律及应注意的安全健康事项;

12、严禁违章指挥,严禁在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条件下违章冒险作业,不得蛮干,胡干。

1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正确佩带、使用方法,本岗位安全、卫生操作方法,排除故障的方法、互相合作的安全事项,危险性作业项目及安全措施等。

14、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

15、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16、本岗位及作业场所意外情况的紧急应变措施。

  二、 变换工种或调岗人员培训教育

   1、变换工种或调岗人员车间必须报安全科登记备案,并通过岗位现场操作培训,经人力资源科、设备科考核,确认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发放岗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特殊岗位必须经厂长批准后执行。

2、临时变换工种或调岗人员车间必须加强监管,安排班组长或本岗位有经验、有能力的人员负责监控和管理本人的工作行为,并负有安全行为的连带责任。

同时必须电话通知人力资源科,人力资源科备案后,安排专人重点监管、随时抽查。

   

 3、 变换工种或调岗人员车间未上报备案、未经教育考核直接进入新岗位者,车间主任及责任人按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处罚,一次给予50-200元罚款。

  4、 从一般工种变更为特种作业工种,除执行以上制度外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特种作业培训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 复工人员培训教育:

  1、复工人员必须经厂长批准后,到安全科登记备案。

 

2、凡长期脱离工作岗位,又回到原岗位之前,必须接受复工培训教育。

  3、 复工教育范围:

  3.1 脱岗、外出学习或外调半年以上人员;

   3.2 产假半年以上人员;

  3.3 病休半年以上人员;

    3.4 工伤痊愈的上岗人员;

    4、复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同新招员工培训教育程序相同,未进行复工培训教育考核,工段、车间不得安排其上岗作业,一经发现次给予50-200元罚款。

  四、新设备、新工艺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1、新设备、新工艺或新生产线的投产使用,要求操作者采用新的操作方法,因此开展对员工进行投入使用前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的教育至关重要。

2、新设备、新工艺或新生产线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具体由设备、技术科负责讲解,使用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科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培训记录备案。

  3、培训理论联系实际,主要以现场操作讲解为主,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五个课时。

4、培训教育内容: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及操作方法;

    

(2)投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区、有害物质散发部位以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3)新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4)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

 五、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1、 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的任务,它具有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影响面广的特点。

因此,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才能上岗。

    2、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

   

(2) 电、气焊工;

  (3)起重设备作业;

  (4) 厂内机动车辆;

  (5)  压力容器操作工;

   3、凡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由车间提出书面申请,经厂部审批、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工种的安全培训与实习。

特种作业人员在实习期内严禁独立作业。

     4、特种作业学员培训、实习期满后(两周),必须由公司委托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正式培训,取得政府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特殊情况经安全科、设备科考核合格后,发放公司内部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才能上岗。

具备条件后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培训,取得政府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5、 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公司内部的专业性的复训教育,复训率必须达到100%,并注册登记。

    6、 复训教育由设备技术科负责组织,复训考核由安全科、设备科负责,各车间积极配合。

因故缺席,必须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开据证明后补考。

 7、 已经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调入本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到安全科进行验证、复训,否则不准独立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必须经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8、经考核不符合上岗资格,限期进行补考,补考合格者准许上岗,颁发内部特种作业临时安全操作证。

无故缺席不补考者或补考不合格者,给予降低一级工资执行,直至合格后怀复定岗工资,或者直接调离本岗位。

六、其他

1、所有岗位人员经综合管理部组织考核合格后,发放岗位作业证,必须严格执行上岗持证规定。

2、车间负责在班前会上检查员工持证上岗情况,督促本车间员工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3、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员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现场随机抽查,发现一次不带岗位作业证上岗的,给予30-100元罚款。

4、现有岗位人员经考核不合格取不到岗位作业证的,经车间培训1周后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补考,如仍不合格,岗位工资下调一级执行一月。

一月后再次补考如仍不合格,调离本岗位至合适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工资管理制度

按照公司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依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日清工资核算

1、为细化考核,规范管理,员工工资实行日清核算制度。

日清工资核算是企业管理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

各车间必须分岗位制定合理、公平、量化的日清工资核算定额和标准的日清工资表(设置核算、审核和审批栏)。

2、员工每天的工作及收入必须在日清工资中真实、准确反映,让员工能够清楚当班的业绩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以有效激励员工积极性,并持续改进。

真正做到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3、车间日清工资汇总公布空表,月初由生产科盖章后下发。

月底无盖章的日清工资汇总公布表,本车间工资不予核发。

决不允许无故涂改日清工资汇总公布表,发现一处涂改给予车间主任50元罚款。

4、日清工资核算由本车间当班班组长核算并签字,经车间主任审核、主管厂长审批签字后,在48小时内公布在车间内(即必须在当班人员下一班下班前公布),由员工进行监督确认,出现问题由车间主任直接负责解释或更正。

5、月底日清工资汇总由各车间或工段技术员负责汇总,汇总完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经车间主任审核、主管厂长审批签字后再上交生产科汇审。

6、日清工资核算表中每一栏都要真实有效,不得随意修改,所有零工、加班等必须在日清工资表上以文字说明事由,否则不予核算,并直接追究车间主任责任,按金额误差考核。

7、如确因车间内部考核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员工日清工资,不得涂改日清工资汇总表,而应在月底工资核算表中另建“车间考核调整”栏,对员工日清工资进行调整。

工资调整数额小的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调整数额大的,车间必须写出书面说明,经主管厂长审核、厂长审批后方可核算工资,否则不予核算工资。

8、员工考勤由车间主任直接管理,考勤表必须经主管厂长审核签字后,再报生产科。

9、后勤、管理人员实行日签到表制度。

签到表月初由生产科盖章后进行,并由生产科不定时抽查签到情况,作为工资核算依据。

月底无生产科盖章的签到表,本部门工资不予核发。

三.工资核算

1、月底工资表包含日清工资(或绩效工资)、产量、效益工资、加班、处罚奖励以及各类零工、学历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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