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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事业十一个规划

山东省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山东省教育厅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教育领域的细化,是“十一五”时期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行动指南;是政府指导教育事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以及安排投入的依据。

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年度计划的实施以及法律、行政等措施,努力保证本规划的实施和完成。

一、“十五”教育事业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为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做出了积极贡献。

各级各类教育取得显著进展。

“普九”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学生辍学得到有效控制。

学前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明显扩大,2005年在校生规模330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8%。

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进入大众化的高等教育阶段,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到104所,高等教育规模达到161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17.1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2%。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逐步扩大,2005年,共有各类职业技术学校1059所,在校生139万人;高等职业学校57所,在校生29.2万人。

各类成人教育培训蓬勃发展,县、乡(镇)、村三级成人教育办学网络得到进一步完善,成人教育在巩固中发展。

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水平提高,高等教育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教育质量明显提高,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高,教师学历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2004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全部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改革,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整体进入新一轮课程改革实验,基础教育实现了内涵式发展。

高等教育以实施“泰山学者”工程为重点,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教学改革稳步推进,实现了学分制管理模式下的制度创新,推动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全省现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4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34个;按二级学科统计,博士学位授权点达到35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达到1478个;建设了一批国家、部委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得到加强,“双元制”办学模式进一步推广,学生素质提高。

教育投入增加,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

“十五”以来,在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教育投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教育资源不断扩大。

全省5年共筹集资金36.3亿元,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733万平方米,新建校舍629万平方米;部分地区拖欠教师工资的状况初步得到遏制;中小学生均教育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和多元化投入体制改革平稳推进,全省高校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198.2亿元,建成校舍3300万平方米。

教育信息平台建设、计算机配备水平明显提高,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

各项教育事业改革向更深层次推进。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了新的突破,“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保障和推动农村义务教育的有效机制逐步确立;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增强。

办学体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全省现有各类民办教育机构5108个,在校生140.9万人,政府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办学的新格局逐步建立。

各类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不断深化。

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成果突出,后勤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迅速提高。

高考和就业制度改革正朝着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方向逐步深化。

教育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不断扩大,中外合作办学得到较快发展,留学生规模持续上升。

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

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教育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办学效益显著提高,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经济欠发达地区高等教育得到较快发展,高等教育区域结构趋于合理;高等教育层次结构重心下移,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增强。

初步建立起初、中、高层次齐全,与普通教育互补、互通的职业教育体系。

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力度加大,逐步实现由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的过渡。

切实解决社会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部分家庭困难学生实施“两免一补”,确保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全面启动国家贷款工作新机制,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深入开展。

出台并实施了保障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政策措施。

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实施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效显著。

高等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从制度上规范招生行为。

取消了一批教育行政审批项目,政府的公共教育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

“十五”时期,我省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有效地扩大了我省的教育供给,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为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知识和人才保障,也为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分析

“十一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环境。

“十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为今后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认识进一步提高。

全社会对教育事业发展更加重视,全民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和积极兴办教育的思想深入人心。

教育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环境。

我省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对教育改革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的经济发展模式、社会结构等将面临全面、深刻的转型,人才市场将成为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导向,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将在市场的影响下发生重大变化。

“十一五”末,一、二、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8︰55︰37,第二、三产业所需的技术含量对劳动力和技术的需求,远远高于第一产业,对未来我省教育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化水平将达到50%以上,各类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需求将迅速增长,从而引发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与重组;社会和谐程度的提升,要求实现教育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均衡发展,政府对弱势群体受教育将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全省生产总值将提高到人均3900美元左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支撑能力将不断增强,对教育的各种需求特别是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将日益增长。

人口变动将对教育资源配置产生直接影响。

“十一五”期间,全省小学学龄人口将平稳增长,2010年达到482.9万人,比2005年增长40万人;初中学龄人口在大幅度下降之后有所回升,回升中略有波动,2010年达到280.2万人,仍比2005年减少12.5万人;高中阶段学龄人口逐步减少,2010年为242.4万人,比2005年减少326.8万人;高等教育学龄人口在“十一五”期间处于高峰期,2008年达到960.9万人峰顶后开始下降,2010年下降到782.1万人。

人口变动因素将对“十一五”我省教育的需求和资源配置产生较大的影响。

当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将促进教育发展实现新的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实现了快速发展。

在这种快速发展的同时,一系列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也凸现出来。

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教育供求关系出现新的矛盾;科学、有效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相关机制还不成熟;教育结构的调整、优化仍未完全到位,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有待增强;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尚未完全适应发展的需要;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还有待深化;投入不足仍然是教育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农村教育加快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切实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教育事业的发展模式和发展重点必须实现深刻的变革。

三、“十一五”时期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和发展目标

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十一五”时期,我省教育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即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同时,将发展重心转移到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要把握好发展节奏,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协调发展,形成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性机制,推进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出发,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发展重点和指导方针

结合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总体目标,“十一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是: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把深入推进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首要使命。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体系,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内的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平。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以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适应社会需求为重点,在规模稳步发展的同时,实现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成才途径多元化和促进就业为导向,多渠道、多层次发展职业教育,为我省经济建设提供大量各层次的技能型人才。

重视推进继续教育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出发,完善继续教育制度,努力实现终身教育,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重点支持农村教育把加快农村教育发展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全面提升农村各类教育的办学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围绕上述发展的重点,坚持以下指导方针:

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公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级各类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

切实将教育发展的重心转移到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上来,促进学生道德素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全面提高。

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

以教育结构调整为主线,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各类教育的布局和结构,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提供更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

按照建立现代化教育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以及教育教学的各项改革,为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活力。

坚持走协调发展道路。

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各类教育之间的协调发展,正确处理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

兼顾公平与效率,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发挥教育发达地区的牵引带动作用,推动部分地区率先向教育现代化迈进。

(三)发展目标

保持各级各类教育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全面实现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教育面向社会发展的调节机制基本形成;15岁以上人口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年以上,各级各类教育基本满足社会需求,初步构建起我省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终身教育体系。

——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体系,“普九”成果得到巩固和完善,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均衡发展,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中西部地区农村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和残疾儿童少年的毛入学率分别保持在99%、98%和95%以上;初中三年保留率保持在98%以上。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

——幼儿教育加快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以上。

——高等教育实现稳步健康发展,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创新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高水平大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200万人以上,毛入学率达到26%;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160万人左右,其中在校研究生5万人左右。

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占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一半左右。

——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继续教育体系趋于完善,民办教育快速发展,面向劳动力市场的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高。

年培训城乡劳动者1000万人次以上。

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

——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明显增强。

——教育事业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形成灵活、高效的发展机制。

各类教育和各类学校形成合理的定位和服务取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布局结构、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师资队伍结构趋于合理,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师资队伍薄弱状况明显改善。

——教育投入明显增加,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教育对外开放和合作迈上新台阶。

——地方教育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教局面初步形成。

四、推进“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

(一)以德育为先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统一认识,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提高国民素质和增强综合国力的基础和前提,作为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目标和中心工作,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坚持德育为先,把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于各类教育工作的始终。

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教育观念,根据不同层次、类型教育的特点,积极探索和实践素质教育新途径、新模式。

——从学生的全面发展出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

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改革教育评价评估体系,充分发挥教学评估、教育督导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沟通与配合,促进家庭、社区和各种社会组织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积极探索改革现行考试评价制度,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推进实施小学升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制度,探索初中毕业生素质综合评价与学业考试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改革;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进一步探索、建立以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高校招生制度。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提高体育课程和课外活动质量,增强学生的体质和意志力;积极培养学生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珍爱生命教育;提高艺术教育、军事理论和技能课程开课率,丰富学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学生军训质量,增强学生审美能力和国防观念。

——加强网络环境下学生的道德、法制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络优势,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影响和侵蚀。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工作的若干意见》,提高中小学生的基础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落实日常行为规范。

——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要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努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广开成才之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就业观,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

(二)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巩固发展基础教育

以全面提高“普九”水平,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为主题,以农村教育为重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内的均衡发展。

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及少数民族居集地区重点抓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城市市区和经济发达地区高水平发展义务教育,率先向教育现代化迈进。

——保障弱势群体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巩固“普九”成果。

2007年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6年起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两免一补”。

输入地政府承担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纳入当地教育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受农民工子女入学,并在收费、管理等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

输出地政府负责解决农民工托留在农村子女的教育问题。

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应高于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的平均水平。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障工程。

依法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切实改善提高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做好经济发达地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城市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对口支援工作。

努力实现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县域内均衡发展。

——继续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大力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研究和指导,积极推进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改革和技术课程实践基地的建设;完善中小学教材审查和选用监管制度,努力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做好高考与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衔接工作。

——积极推进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构建起较为完善的远程教育网络,形成义务教育学校的信息化环境。

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校通”工程,推进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促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以及与新课程的紧密结合。

——完善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不再大规模撤并学校和教学点;加强城区学校的布局规划和新建扩建。

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鼓励推行小班化教学。

——稳定普通高中建设和规模,积极扩大优质高中资源,基本消除高中阶段的薄弱学校,提高高中教育的办学质量和现代化水平。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城市地区以优化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主,建立起以政府举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以社区灵活多样的早期教育形式为补充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在农村,形成以县(市、区)实验幼儿园为示范,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以村级办园为主体、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发展格局。

(三)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

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办学水平,重点抓好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形成形式多样,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生产一线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进一步调整教育结构,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提高职业教育在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中的比重。

职业学校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指导思想,面向市场、面向社会,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人才规格、专业及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

——全面实施校企合作计划,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向工学结合转变。

组建校企合作型职业教育集团;扩大“双元制”试点范围;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联合培训企业员工;联合共建实习、实训基地;鼓励企业参股、入股举办职业院校。

——进一步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

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实施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与教材建设工程,逐步构建起适应山东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教材体系。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加快弹性学制和学分制试点工作。

探索和实践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建立弹性学制,推动学分制工作试点,逐步形成与学分制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评价模式。

——强化职业技能的培养,加快实施“双证互通”制度。

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学生在考核合格后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积极与相关部门和行业共同开发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资格标准体系,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

——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十、百、千”建设工程。

在全省重点建设10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00所高水平的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业院校、1000个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特色的示范专业(点),带动全省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推进30个经济欠发达县职业教育专项建设工程。

到“十一五”中期,在30个经济欠发达县(县城)每县重点建成1所办学条件较好,设施、设备条件基本配套,并能基本满足当地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需要的职业技术学校(职教中心、技工学校),每校建有2个以上有特色的、水平较高的骨干示范性专业。

积极开展城市对农村、东部对西部职业教育的对口支援工作。

做好“初三分流”职业教育试点工作。

——启动200个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在职业院校和企业相对聚集的中心城市,建立同类专业相对集中、投资额度较大、设备档次较高的综合性实训基地10个;在市域范围内选择1个或几个专业领域能起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的职业院校和企业,支持建设区域性实训基地40个;在县域范围内选择某一专业领域能起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的职业院校和企业,建设专业性实训基地150个。

(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积极发展高等教育

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着力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专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加快实现高等教育由外延扩张向内涵发展的工作重心转移。

努力实现高等学校培养人才、引领社会、服务社会的重要使命。

——实施名校发展计划。

区分不同办学层次,分别建设若干所知名的高等学校。

用5-10年的时间,使3-5所高校成为国际上知名的大学,10所在国内本科教育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大学,20所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能力的高职高专院校。

强化高等学校的定位意识、品牌意识和特色意识,鼓励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立足自身的办学层次、学科领域和服务面向,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三大功能科学定位,强化内涵,发挥优势,形成特色,提高水平,为社会培养适用的人才。

通过知名的教师、知名的课程、知名的教材和知名的学生,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知名品牌,建设知名高等学校。

继续支持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形成我省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平、综合型、开放式的科技创新平台。

——推进高教强省行动计划。

通过加大投入和政策引导,全面提升全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能力。

加强“泰山学者”工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提高高等教育学术水平和服务当地社会的能力。

在全省遴选、建设200个省级重点学科、100个重点实验室、20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经过5至10年的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在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中,集中强化重点建设60个重点学科、30个重点实验室、10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经过5至10年的建设和努力,力争进入“国家队”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继续扩大“泰山学者”设岗学校和学科,建设100个创新团队,评选150名“泰山教学名师”。

——推进质量立校行动计划。

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和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突出人才培养工作,完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切实做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继续实施人才培养质量工程,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500门省级精品课程、500个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大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教育的学科、课程及各项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优秀论文、科技创新成果与优秀导师、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等激励机制,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能力”培养,不断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实施骨干学科、实验室建设工程,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设立若干重大专项资金项目,面向本专科教学,支持学校建设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50个全省示范教学基地和基础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构建高等学校数字图书文献保障体系,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系统建设;实施教师质量培训工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教学名师。

通过有计划的培训,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到“十一五”末,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比例要达到70%,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达到20%。

高职院校“双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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