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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主义文明在中国社会的涌现

消费主义文化在中国社会的出现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陈昕黄平

本文试图提出的问题是:

目前中国城社会中正在出现消费主义文化,这种文化-生活方式的出现和扩散是以思想-观念为主导的,是发生在日常生活层面和价值领域里的一场深刻变革。

本文所关注的并不是对物质产品的消费总量这一经济学意义上的变化,而是要从人们要消费什么、怎样消费以及为什么要如此消费的文化价值和意义系统中,去试图理解消费文化现象所涉及的生活方式、生活观念和由此体现的文化-意识形态的显著变化。

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本文认为,随着中国社会日益加快的商业化步伐和与跨国市场“接轨”的速度,消费主义正在逐步确立其在日常生活领域里的意识形态影响力。

这一命题所采取的社会—文化观点,把消费文化领域里发生的变化不仅仅视为经济因素变化的结果。

在拒绝简单的经济还原论的同时,本文从文化支配权的理论视角出发,强调消费主义生活方式变化的文化主导作用和文化建构意义。

基于上述考虑,本文从社会-文化的角度对消费主义问题的讨论,试图建立这样一种视角:

文化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可以成为一个自主领域,从而对其它社会生活领域具有直接的影响和建构作用。

本文认为:

人们对消费符号象征系统为他们提供的意义的“积极认同”不是文化支配权的消失或意识形态的终结,相反,符号的建构作用是对文化支配权机制在当代社会实践中的补充,或一种新的社会生活与社会观念的组织与控制形式。

导言

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在经济迅速增长的同时开始快速迈入大规模消费(或“大众消费”)时代,这种前所未有的划时代发展时至今日已经历了二十个年头。

无疑这二十年是中国历史上经济增长最快的时期,同样毫无疑问地,这也是中国人的日常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发生巨变的时期。

在国门打开之前,中国的经济(生产-交换-流通-分配和消费)基本上没有摆脱短缺时代,绝大多数中国城乡的家庭仍处于温饱的边缘,几亿人还在贫困中挣扎,而那时即使是较为富裕的小部分人也还在节衣缩食地追求“老三件”(自行车、手表、缝纫机)。

而就在这短短的二十年时间里,电视、洗衣机、电冰箱这“新三件”,已经在我国城市家庭中基本普及。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城市家庭对耐用消费品的追求已经变成了高档音响、大屏幕彩电、分体空调等,“新富”家庭开始以名牌服装和私人洋房、私家汽车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的“档次”和“品位”。

上述变化有理由使我们假定,中国社会正逐步进入消费社会。

随着其日益成为世界体系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人(当然,首先是所谓的“成功人士”,从沿海地区的“大款”、大城市的“新贵”,到演艺界的“名流”、高等院校的“专家”;其次是城市中年轻的“追星族”、“时髦族”)开始学会“与国际潮流接轨”,学会欣赏消费时尚,领导消费潮流。

进入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这种对“新潮”“洋货”的追求更显示了全新的面貌:

在各个大中城市,可以观察到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着手刻意改变自己的外部形象:

从装束打扮化装上模仿欧美和港台的歌星舞星明星,到把自己的头发染黄、皮肤染白、鼻子做高。

与典型的消费社会相比,中国的经济能力依然应当使相应的消费方式适应于生产社会,但是由于受到消费主义文化的影响,中国居民的消费观念与消费行为又在追随消费社会而出现明显的消费主义倾向。

因此目前中国居民的生活既有生产社会的特点又有消费社会的特点。

前者主要是社会的经济能力和居民的购买能力的限定,如目前中国已经进入了所谓“内需不足”(“生产过剩”的代名词);而后者则主要是受到文化-意识形态的影响,人们所期望和追求的一套价值体系和生活方式,这在逻辑上可以是和“生产过剩”与否没有什么直接的关联,在现实中更可以与“生产过剩”同时并存:

一方面是购买力不足,另一方面是对商品符号和意义的消费欲望和狂热追求。

另外一个吊诡是,虽然中国社会整体无疑还仍然属于发展中的“第三世界”(如果我们仍然使用“发展中社会”、“第三世界”这样的词汇的话),其GDP和人均收入,无论是按外汇兑换率还是按购买力平价计算,仍然处于很低的水平,尤其重要的是,人均的可利用资源和出产效率就更低;但是这种按照“人均××”计算出来的低度发展水平,绝对不应/不能掩盖这样的事实:

在社会中已经出现了一个“新富”阶层,正是他们,既是消费主义文化的对象,也是消费主义文化的主体;既是跨国财团及其代理进行市场营销和商情宣传的目标,也是身体力行“时代潮流”、“顶级时尚”和“强力消费”的先驱;他们既是所指也是能指。

这一系列双重特征或辩证法,说明文化-意识形态在构建当今现实生活方面与对生活的意义的理解方面的不可还原性和不可或缺性。

不言而喻,传统上人们所讲的需要与消费经常是指人们为了生存以及在此基础上满足一定的生活舒适与活动便利而产生的对衣、食、住、行、教育、娱乐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和发展需求。

人们曾经认为,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这些需求终究会得到满足。

然而,历史一直在不断地向我们展示,现代社会中人的消费需求-欲望是永远无法得到满足的,因为:

人们关于“基本需要”(或合理需求)的观念总是在变化,“基本需要”与“不合理的需求”之间的界限也从来就不甚分明;更重要的是,消费社会中实力雄厚的(特别是跨国的)商业财团和与之紧密配合甚至联姻的现代媒体(尤其是电子媒体)总是在创造、刺激和再生产着人们的消费需要和消费欲望,其驱使各色各类的人们不断地追求高档,无止境地向往名牌。

即使是经济收入并不宽裕的普通民众,也在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的潜移默化的感召下,无视自己的经济能力而“积极主动地”加入了采购者大军与欲购者队伍的行列。

消费社会中人们所消费的商品不但具有使用价值,而且还具有符号象征意义。

由于追求使用价值需要的消费逐渐得到满足,消费社会越来越多地把人们的消费兴趣转移到商品的符号意义方面。

这后一种意义,由于依托符号体系自身的编码规则,与商品物质形态的使用价值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从而也就脱离了传统的社会学和经济学意义上的需求或需要范畴。

对商品符号意义的消费可以说也就是对欲望本身的消费,因此是虚幻的和无止境的需求。

这种对商品符号意义的消费欲望以及由这种欲望所推动的消费行为的现实意义与后果,正是本文所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

它不仅是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的特征之一,而且也是理解现代消费社会和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的关键。

这里所说的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culture-ideologyofconsumerism),不同于经济意义上的消费。

消费主义是指这样一种生活方式:

消费的目的不是为了实际需要的满足,而是在不断追求被制造出来、被刺激起来的欲望的满足。

换句话说,人们所消费的,不是商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而是它们的符号象征意义。

合理满足消费的使用价值与无度占有符号意义的消费是基于两种不同类型的生活伦理、观念、价值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

消费主义的大规模消费需求是被创造出来的、无形中把越来越多的人都卷入其中的生活方式,它使人们总是处在一种“欲购情结”(buyingmood)之中,从而无止境地追求高档和名牌,这本身又构成了现代消费社会中社会关系再生产的条件,消费从而也成为人自我表达与认同的主要形式和意义来源,对商品的符号意义的消费过程构建了新型的社会统治与社会支配的方式,并且体现着一种新的社会生活组织原则。

大规模消费向全社会各个领域的渗入已经构成了一种人们接受变化的新型合法性来源。

在现实生活中,消费主义既表现在实际生活中也体现在观念上:

消费主义并不总是表现在花了多少货币、购买了多少高档商品上,它也体现在各种各样的一次性消费上。

高档消费也好,一次性消费也好,都是对能源、材料、资源、技术以及劳动的高消耗,通常也是对环境-生态的大规模破坏。

观念上的消费主义则是指,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现在还不能消费,但已经在极力追求或模仿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甚至常常超出实际经济能力或压抑基本需要的满足而去追求心理上或观念上的消费,如“逛商店”(WindowShopping,与之对应的是“橱窗展示”或WindowShow)。

这类生活方式的特点是在观念高消费与实际高消费之间产生经常性的矛盾、焦虑和紧张。

高额或高档消费生活方式在任何时代都有,所以一般意义上说高消费并不一定就等于消费主义,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是由商业集团的利益以及附属于它们的大众传媒通过广告或各种商业文化和促销艺术形式推销给(在许多情况下,是在不知不觉中强加给)大众的一种生活方式。

因此,消费主义的特征之一是由大众媒介推动和扩散的、把越来越多的人(不分等级、地位、阶层、种族、国家、贫富)都卷入其中的消费生活观念与消费方式。

这种生活方式不是经常地表现为与个人或一国的经济条件相联系,恰恰相反,它经常表现为不顾个人或社会的经济状况,从而更多地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

无论是观念上的还是实际中的消费主义生活方式的正当性以及大众媒介对这种生活方式推销的成功,都主要借助了消费商品的符号象征意义在大众中造成的心理与社会动力。

地位、品位、时尚、美好生活等观念与象征价值是这种符号意义所创造的主要话语系统。

接受了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就意味着对支撑这种生活的价值、思想和观念的认同,无论是传统的还是新潮的、本地的还是外来的、自觉的还是被动的,意识到的还是没有意识到的,总之人们对所发生的任何变化的自觉或不自觉的抵抗都行将瓦解。

因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任何有利于扩大消费和满足消费欲望的现实或变革都可以在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的基础上获得合法性。

消费主义在引导和控制人们的消费观念和行为上表现为一种话语权力。

它为人们所提供的,不仅仅是生产和消费某些特定类型的消费品的正当性,而且还提供人们据以知觉和思考的意义与概念体系,它以话语权力的形式使人们“自觉认同”它所提供的“美好生活”的观念。

然而,这种“美好生活”对于保证全球市场经济体系的生产和再生产是显然不可或缺的,这也恰好表明消费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

更为激进地说,如果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在现实生活中更多地是代表着某些特定社会群体的兴趣或利益的话,那么它还是一种葛兰西意义上的文化支配权或说社会生活中的主导意识形态。

因为它在客观上维护并且再生产着一种带有特定利益格局的的社会生活形式和利益格局。

 

有没有消费主义?

本文的基本假设是:

一:

源于西方社会尤其是战后美国社会中的消费主义文化正在渗透到中国城乡社会的日常生活领域;二:

消费主义生活方式在中国城乡的扩散是以文化支配权的形式实现的;三:

消费主义生活方式正在中国城乡形成,它的形成机制是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正在中国城乡取得对社会生活文化领域里的思想、道德、知识方面的意识形态宰制或文化支配权。

需要回答与之相关的几个最基本的问题是:

1、中国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是否具有消费主义倾向?

2、消费主义文化在中国是怎样出现和兴起的?

3、哪些群体消费主义倾向较强?

为什么?

4、消费行为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有哪些重要影响以及是怎样影响的?

为了便于使消费主义概念更加可操作,本文将以“消费主义指标”的方式测量被调查者的消费主义倾向,为此我们将消费主义概括为三个主要特征:

(1)、消费的高档、名牌倾向;消费的高档、名牌倾向主要表现在对高档耐用消费品的追求和对商品的品牌意识。

在调查中主要观察了80年代以来以彩电、冰箱、洗衣机、录音机等为代表的高档耐用消费品的拥有和购买愿望。

同时我们还对被调查者对80年代以来逐渐进入中国的世界主要消费品跨国公司品牌的了解、兴趣以及对国外产品的购买愿望做了调查。

(2)、消费的广告效应;对于消费的广告效应问题,主要基于消费主义是通过广告及大众媒介传播的这种假设而设置,对物质享受的欲望存在于任何社会以及任何时代,而当代消费主义是以大众传媒的技术手段的革命性变革和普及为特征的。

尤其是电视和购物场所中的广告在消费大众化和消费符号象征化方面的独特作用是消费主义所特有的。

商品广告面向大众,这使得高档消费品和奢侈消费的意义程度与凡勃伦的“有闲阶级”消费有很大不同。

(3)、消费的符号象征意义。

消费的符号象征意义是消费主义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它与商品的符号消费价值有关。

商品生产者以及透过大众传媒在商品消费中所创造的象征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与商品的使用价值无关,消费的目的是表现性的。

品牌、广告以及“肥皂剧”将风格、地位、品位、身份以及有关“美好生活”的影象(imageofgoodlife)赋予形形色色的商品并通过它们不断改变着“基本需要”的含义,从而刺激着大众的“人造需要”或消费欲望,而这些符号不但总是指向高消费,而且在发展中国家还往往指向“洋消费”。

因此,消费主义的符号象征意义是指人们对这些被创造出来的“意义”的追求与消费,它是人们永远处在“欲购情结”之中。

为了对京津两地居民是否受到消费主义文化影响有个大致的概念,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样本个案在所设定的“消费主义指标”得分中的分布情况(见图1-1)。

图1-1表明京、津两地的样本中500多个案例的消费主义倾向。

从消费主义指标的“0”端(“非消费主义”)到消费主义指标的最高端“82”(“消费主义”),样本中的人数分布明显向消费主义一端偏斜。

在经过数据整理的表1-1和图1-2中可以看到,“非消费主义”18人占3.2%,“消费主义”108人占19.3%;非消费主义倾向(“非消费主义”+“较非消费主义”)127人占22.7%,消费主义倾向(“消费主义”+“较消费主义”)433人占77.3%。

上述数据明确显示,中国城市居民已经开始受到消费主义的影响。

广告与消费主义的关系

广告不仅仅是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而且也是一种文化—意识形态工具。

广告在推销一种商品时,不能不同时(有意或无意地)推销适于这种商品流行的生活方式以及支持这种生活方式的文化价值观念。

通常消费主义与广告及大众媒介作用联系紧密。

在对调查结果的分析中,我们将“广告对您的日常生活有无影响?

”与“消费主义指标”交互分类,结果发现它们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关系(见表1-2)。

“广告影响”(分四个级别)与“消费主义指标”的相关度甚至比数据显示的还高,一是因为在调查的顺便访谈中人们时常不愿显得重视广告,流露出如果回答“广告对自己生活影响很大”会“让人觉得愚蠢”;二是我们发现人们即使不直接受到广告的影响,也难免间接受到影响,他们往往从亲友、同事、商场那里获得商品信息或是受到消费示范作用的影响,而这些渠道通常与广告有着明显联系。

再比如,当我们问及“您了解广告的主要渠道是什么?

”时,作出正面回答的竟达到样本个案总数的97%以上;在作出正面回答的群组中有78.4%的人有消费主义倾向,而没有给予正面回答的群组中这一比例只有41.7%。

以上统计结果和分析表明,广告与消费主义的联系是明显的。

指出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它印证了消费主义的一个定义性特征,从而进一步支持了中国城市居民中已经存在消费主义的假设。

消费的符号象征意义

在日常生活中,服装最具有基本需要的性质,但在特定的文化中服装有最有可能具有符号象征意义。

为了了解在消费主义文化中人们购买服装的动机,我们在问卷中提问了购买服装的目的。

其中可选择的回答是:

“1、跟时尚”,“2、符合身份”,“3、日常穿戴”;服装消费的象征表达意义逐渐减弱。

这个问题在设计上虽然有些模糊,而且容易使答案有向“3”集中的倾向。

但是我们仍然发现:

回答“跟时尚”的38个人中有34.2%在“消费主义指标”中具有明显消费主义倾向;回答“符合身份”的162个人中有明显消费主义倾向的是29.0%;而回答“日常穿戴”的347个人中有明显消费主义倾向的比例则降到13.0%。

此外,当我们假定上述三个回答的符号象征意义从答案“1”到答案“3”逐渐减弱时,该项问题与“消费主义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强度较为明显。

这表明,在购买服装的消费行为中对服装的符号价值的消费倾向越强,其消费主义倾向也越强,反之亦然。

在调查随访中我们还发现,人们对于进口商品的观念中有相当强的符号象征意义。

一般认为进口商品的质量、功能通常是它们受到格外青睐的主要原因。

但是进口商品的质量、功能因素往往不是在使用价值上受到重视的,而是它们的象征意义。

重要的不是使用商品的质量与功能,在消费进口货时,表达占有它们的能力和跟上时髦受到特别重视。

然而最常听到却是:

“要买就买个好的。

”那么什么是“好的”呢?

从我们的调查问卷中可以看出,大多数人倾向于购买进口高档耐用消费品,只有很少一部分人选择“无所谓进口、国产,视质量、价格等因素而定”(见表1-3)。

“要买就买好的。

”而“好的”又不取决于对质量、价格因素的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倾向于进口货,剩下的只有“洋”货的符号象征意义了。

洋货代表高消费、代表高档次,因此,洋货象征着购买力、地位、品位以及时髦。

上面我们谈到了消费主义的三个主要操作性定义特征,并通过经验材料的分析检验发现上述三个定义特征在我们的样本中有明显的表现。

因此我们的样本经验数据可以支持这样的假设,即中国的大城市如北京、天津,或至少,在我们的样本中,已经存在较为明显的消费主义生活方式。

城市高消费群体尽管消费水平不尽相同,但在求新、求贵、求名、求洋方面基本是大同小异的,或说表现的比较一致。

在这种消费方式中我们很难泛泛地从通常所说的“需要”来确定其意义。

一般来讲对财富的欲望以及通常对“炫耀消费”的欲望在各个时期都是普遍存在的。

然而,消费主义在城市高消费群体中所表现的消费需要受到有三个主要信息来源刺激和引导,即广告与大众媒介、高档消费购物场所以及攀比与模仿,所追求的目标多是国外和港澳流行趋势。

在消费过程中主要达到三种明显的的目的:

1、满足高档商品和服务的实际使用价值方面的欲望;2、满足占有方面的欲望:

能享受别人没有的东西;3、满足虚荣的欲望:

有炫耀和显示财力、派头、身份的意义。

第一种满足虽然经常与其它两种满足有密切的关系,但是它与其它时期相比已经不那么突出,这一点通常表现在消费商品本身的功用越来越模糊不清。

比如花大钱买下艺术品、钢琴(实际上对艺术毫无兴趣,而只是按照画报、电影中看到的样子装饰房间)、名酒(如X.O,但并不喜欢这种口味)、不断更换屏幕更大功能更全的彩电及音响(尽管从实际使用上讲那些功能“从来不用,也不会用”)等。

更确切地说,这种满足更注重的与其说是消费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如说是消费奢侈所带来的刺激:

“玩儿腻了,换个花样”以及争夺消费领先权。

必须借助消费来“找感觉”,否则生活就变得“太无聊”。

在消费中人们才找到了价值,感觉到存在的充实,没有这种奢侈消费就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

欧美及港澳台日本韩国的流行的高消费趋势总是国内的“新贵”、“大款”以及“追星族”、“时髦族”极力追赶和模仿的目标,甚至在与高消费有关的语言也尽量“洋化”和“港台化”以显示他们的“不俗”与“档次”。

这里“不俗”是指与众不同,能够消费普通人无力消费或尚未消费的商品与服务;而所谓“档次”就是“高消费”和“洋消费”的同义语。

由于在中国目前的经济条件下只有“高消费”才能实现“洋消费”,因此上“档次”的核心内容主要是“洋消费”。

人们对广告的某些偏好也相当明确地反映出对“洋消费”的普遍兴趣。

(见表1-3)

一些经济学家把这叫做“消费早熟”,仿佛它的不合理之处仅仅在于到来的早了一点;另一种经济学观点则认为它推动和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增长。

这两种观点都只是从生产与消费的关系这种单纯经济学角度看待消费问题,而忽视了人们对符号的消费和品位的鉴赏的文化意义,忽视了消费主义的文化-意识形态作用。

“洋消费”在国内已经不单是“新富”们的专利,它通过消费示范作用,并由于大众媒介的极力推销和各个阶层的竟相模仿已经具有大众化的势头。

图1-3显示人们对外国广告的普遍兴趣。

当问及对不同内容的广告的兴趣时,在总共448个有效回答者中44.5%的人选择外国商品广告,33%的人回答无所谓,而选择中国商品广告的人只有22.4%。

在了解人们对于不同广告偏好的原因时,我们发现,偏好外国广告的群组中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认为外国广告“有吸引力”,或者回答“可以了解国外生活”,只有一少部分人是出于“信息量大”或“可信度高”。

这种情况与偏好中国广告的群组以及与对广告没有什么选择倾向的群组相比形成鲜明对照,后两者出于信息或可信度而接受广告的比例占绝大多数。

(见图1-4)

与之相似的情况是,人们在实际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时对进口货的偏好甚至更为明显。

(见表1-3)有趣是,虽然收入因素影响到购买高档消费品时对产地实际考虑(见图1-5),但不同收入群组在对国外广告的偏好上只是在最高和最低收入群组之间可以看出差别,高收入组与中收入组之间却没有受到相应的影响,而对中国广告的偏好无论收入高低都相差无几。

(见图1-6)

关键的问题是,商品广告不但传达商品信息,同时也为推销商品而推销和扩散与之相联系着的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

因此,它不单使人们追求“洋消费”的物质用途,在崇尚和追求商品的物质功能时,还造成崇洋的心态、习惯以及思想与情感,从而使“洋消费”成为一种文化价值倾向,即“消费”一切与“洋”有关的的东西。

取名要取洋名;说话要带洋文;过生日要吃蛋糕、唱“Happybirthdaytoyou!

”;聚会上要跳迪斯科、唱卡拉O.K.;中学小学校服要选洋牌子;大中学生要过圣诞节、情人节;共青团庆典要放“铃儿响叮当”;小姐要傍“老外”;“精英”要移民;……甚至在有众多党、政、军高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各行各业的代表以及前国家主席夫人出席的中央电视台文艺晚会上,也要全体起立在“星条旗永不落”的音乐伴奏下扭动身躯做健身操。

如此“洋消费”不胜枚举,形成了九十年代的新潮文化景观。

这一切都在“与世界接轨”和“全球化大趋势”的名义下堂而皇之地进行。

当然,没有人不想搭上“现代化”这辆列车。

但正是体现消费主义的商品-符号及其所负载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态度,使消费者或多或少愉快地、积极主动地与跨国公司的夸张逻辑和全球化的资本主义秩序相认同,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常常忘记或无视这种逻辑和秩序中根深蒂固的利益、种族、文化歧视与偏见,以及贯穿始终的经济与政治和话语上的不平等。

消费主义为这一切提供了文化-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和支配权。

一位城市被访谈人所说,“中国就是不行,瞧人家生产出来的东西,再说人家制度不好,人家的东西就是好,你的制度好怎么就生产不出来?

”这里,问题被改变了,对商品的比较被转化为对制度的比较,商品好即制度好。

对物质产品的满足取代了在对社会制度的评价中应该属于其它价值判断的重要而有意义的范畴,从而通过消费领域,或者说通过消费的意识形态功能为物质消费领域以外的人类活动设定了意义。

除物质消费以外,据以对社会制度作出分析和判断的其它基础已经趋于瓦解,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拒绝任何对其自身的反思与批判。

消费主义的生活态度阻碍着对现实生活方式合理性的继续关注,“随着这些有益的产品在更多的社会阶级中为更多的个人所使用,它们所具有的灌输作用就不再是宣传,而成了一种生活方式。

它是一种美好的生活方式,它比以前的生活要好得多,而且作为一种美好生活方式,它阻碍着真正的改变。

因此出现一种单向度的思想和行为方式,……”

本文试图表明,尽管经济收入在决定消费行为方面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了重要条件,但收入(作为经济因素)对消费主义倾向绝非是一种决定性的条件。

年龄与教育这两个变量相对独立于经济收入因素(经济收入与这两者的相关性几乎为零)与消费主义倾向发生的直接关系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看作是思想、观念与文化对经济条件的相对独立。

对此,本文倾向于认为文化因素,即年龄变量背后的观念差异以及教育的文化灌输作用和知识分子的对文化资本的偏好,构成了年龄与教育这两个变量与消费主义从上述几个方面的相对独立的关系。

这种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本文开始是所提出的消费主义在中国逐渐成为一种文化支配权的假设。

消费主义价值观念不是社会的经济水平发展的一定程度的自然结果,而是文化灌输的结果。

大众传媒以及大众消费品通过的提供特定日常消费的内容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这种新的生活方式既是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的塑造手段也是它的塑造结果。

乡镇里的消费主义

在作为大众媒介主要手段的电视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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