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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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加强全县网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网格员配备任用各项机制,全面提升网格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省市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强基层建设、优化基层服务、完善基层治理这条主线,以县镇村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为依托,完善管理体制、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全面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网格服务管理水平,为完善我县社会治理体系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网格服务管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在网格服务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网格+党建”模式,推动在网格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强化党群联动、干群联动,把党的领导充分体现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最末梢。

——坚持资源整合。

推进各类协辅人员队伍整合,由镇

(街道)统筹使用,实现多元合一。

鼓励和支持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工作,筑筹职能、力量、资源和经费,实行多方协作、一网联动。

——坚持全能建设。

按照“一员多能”思路,加强各类业务培训,提升综合业务技能,打造全要素网格员队伍,着力解决基层行政化倾向突出、办事效率不高、走访服务群众时间不足、社情民意掌握不及时等问题。

——坚持科技支撑。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平台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资源融合共享、互为支撑,逐步扩大应用服务范围,满足更多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工作的需要。

二、明确网格员职责任务1.网格长职责任务。

网格长主要负责牵头并组织协调网格内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网格内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督促所辖网格内的网格员履行职责。

牵头处置群众反映和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在职责范围内的及时予以处置,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上报村(社区)、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并跟踪反馈处理结果。

好政策法规解释、宣传工作。

协调处理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专兼职网格员职责任务。

专兼职网格员主要负责网格内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政策法规宣传、市容环境维护、便民服务提供、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査以及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

信息采报。

发挥使用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平

台移动终端作用,做好网格内各类服务管理基础信息采集及社情民意收集工作,实时上报网格内动态信息、及

时反映群众诉求。

便民服务。

组织网格内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开展自助、互助、志愿服务,积极为居民排忧解难。

对网格内有需求的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通过公共服务代办、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式,提供多样化、便捷式服务。

矛盾化解。

及时了解和掌握网格内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进行调处或配合专职调解人员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隐患排査。

定期对网格内社会治安、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饮水安全、出租房屋安全、老楼危楼安全等隐患开展排查,督促有关方面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治安防范。

积极组织网格内专兼职巡防力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活动,加强治安巡逻守护,及时发布治安动态信息,督促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有效维护网格内治安秩序。

人口管理。

实时了解掌握网格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租户、涉稳重点人、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参与邪教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易感染艾滋病高危人群等群体的情况,

主动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协助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法治宣传。

通过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接触,向网格内居民、单位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政府重要决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

心理疏导。

及时掌握网格内居民的心理健康情况,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对矛盾突出、生活

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可能以极端方式报复社会人员加强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并协同有关部门依靠专业力量开展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

上报其他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不稳定因素信息。

完成本级或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服务管理工作。

三、完善网格员配备机制

1.网格员管理原则。

网格员包括网格长及专(兼)职网格员。

各县(市)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对本地网格化工作及网格员队伍统一管理。

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根据工作任务统筹配置网格员进网格,并向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做好人员备案工作。

2.网格员配备标准。

每个网格确定一名网格长,由村

(社区)“两委”人员、社区工作者担任,根据实际需要也可由专职网格员担任,企事业单位网格可由单位分管领导或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县职能部门或镇(街道)下派干部(驻村干部)可兼任网格长。

每个网格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网格员,原则上在现有各类协辅人员中调剂使用。

城市社区网格以专职网格员为主,兼职网格员为辅;农村网格以兼职网格员为主,专职网格员为

辅。

专职网格员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统一招聘,兼职网格员主要由党员骨干、离退休干部、“两代表一

委员”、村(居)民代表、小组长、乡贤、大学生村官、安全员、社会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楼栋长、物业管理人员及各类志愿者等担任。

3.网格员聘用要求。

专职网格员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

对新招聘录用的网格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正式聘用的网格员必

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其中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拟聘用网格员名单应予以公示。

4.网格员解聘条件。

网格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3)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或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4)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胜任的;

国家和本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退出情形;

合同约定的其它终止条件。

四、完善网格员管理保障机制

1.薪酬标准。

专职网格员工资原则上不低于本地社工人均收入标准。

对兼职网格员的激励方式主要采取绩效补贴的方式,补贴标准按照网格员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本地财政状况自行制定。

县财政要将网格化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镇(街道)要将网格化专项经费单独列支,确保专款专用,足额保障到位。

2.管理培训。

网格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网格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0课时。

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统一制定全年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任务。

将公安、司法、

民政、城管、环保、人事、消防、住建、应急等部门相关业务知识纳入对网格员培训内容。

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视频培训、以会代训技能比武、现场指导、交流学习等多种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3.考核奖惩。

要通过考核奖惩,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因地制宜建立网格员奖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网格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社区居民满意度。

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可委托第三方组织。

根据考核结果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对违反管理规定,造成工作贻误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4.星级评定。

构建网格员“星级管理”考评体系,对网格员开展星级评定工作。

从事网格化工作满1年以上的网格员,可以申请参加网格员业务星级评定。

根据网格员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时间等情况,评定为一至五星网格员,并颁发证书、证件。

网格员星级授予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立功受奖和培养保留骨干的重要依据,并与网格员薪酬挂钩。

五、加强网格文化建设1.强化阵地建设。

要建设各具特色的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文化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网格员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2.强化典型引领。

要深入挖掘、培育先进典型,全面展现网格员工作的感召力,激发广大网格员干事创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通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组织道德讲堂、微剧场、图片展等形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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