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探工程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教育读本大学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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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探工程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教育读本大学论文

 

地质勘探工程处安全事故案例

教育读本

 

地质勘探工程处党委工作部

地质勘探工程处安监科

二〇一一年三月

 

序言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是职工最大的福祉。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事关企业的发展稳定和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做到安全管理世代不松,严细实作风世代坚持。

为深化处情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教育警示职工,培育严细实作风,推进安全三基工作,确保安全,处党委工作(宣传)部、安全质量监察科对我处发生的有代表性、针对性强的安全事故案例进行了梳理、剖析,编印成“地质勘探工程处安全事故案例教育读本”,作为“一周一案”供广大职工学习。

希望全处职工能把每一刻都当作生命的起点,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珍爱生命、牢记安全。

安全是生命的保障,生命是幸福的源泉,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

 

处长(签名):

二〇一一年三月

地质勘探工程处安全事故案例教育读本编写

领导小组

组 长:

赵俊峰(处长)崔兴安(党委书记)

副组长:

倪进木(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张世阔(安全副总工程师)

编写办公室

主 任:

田广生(安监科长)戴健(党委工作部部长)

主审张世阔(安全副总工程师)

副主审:

田广生(安监科长)戴健(党委工作部部长)

编写:

马全洪靳二州

校 对:

田广生

一、死亡事故

1、地面安装组“1984·4·2”死亡事故…………

二、与我处相关的死亡事故

1、顾桥南区项目部“2010·3·18”死亡事故…………

2、机关大院“2010·12·21”物体打击死亡事故…………

三、重大非死亡事故

1、潘一东区项目部“2010·5·15”着火事故…………

2、潘三钻机工区“2010·8·28”放滑事故…………

四、典型轻重伤事故

1、潘一钻机工区“2008·4·11”喷孔伤人事故…………

2、谢桥钻机工区“2008·5·15”钻机垮落伤人事故……

3、潘一钻机工区“2008·6·8”挤手事故…………

4、潘一钻机工区“2008·6·20”铜锤伤人事故…………

5、潘三钻机工区“2008·7·5”钻杆下窜伤人事故……

6、新庄孜钻机工区“2008·8·27”牙钳甩人事故…………

7、潘一钻机工区“2008·9·7”压车柱砸人事故…………

8、新庄孜钻机工区“2008·11·21”喷孔伤人事故…

9、李嘴孜项目部“2008·12·1”带电拧卸钻杆伤人事故…………

10、谢一钻机工区“2009·2·11”移钻机挤手事故……

11、潘二项目部“2009·2·13”挤手事故…………

12、张集钻机工区(北区)“2009·3·9”开孔绞人事故…

13、潘一钻机工区“2009·3·9”喷孔伤人事故…………

14、谢桥钻机工区“2009·4·21”误操作挤手事故……

15、潘一钻机工区“2009·5·2”带电拧卸钻杆伤人事故…………

16、李咀孜项目部“2009·5·12”工伤事故…………

17、新庄孜钻机工区“2009·5·26”误操作钻机事故……

18、潘一钻机工区“2009·7·28”高压管脱落伤人事故……

19、顾北项目部“2009·10·25”铜锤伤人事故…………

20、潘三钻机工区“2009·11·10”绞手事故…………

21、丁集钻机工区“2009.12.06”斜巷违章打运事故……

22、张集钻机工区“2010·1·26”钻杆绞人事故…………

23、谢一钻机工区“2010·3·06”钻杆窜出伤人事故……

24、顾桥钻机工区“2010·3·8”起吊钻机伤人事故……

25、潘二项目部“2010·3·17”封孔伤人事故…………

26、顾北项目部“2010·5·19”误操作钻机伤人事故……

27、顾桥钻机工区“2010·6·28”喷孔伤人事故…………

28、谢桥钻机工区“2010·6·7”单体砸人事故…………

29、顾南钻机工区“2010·7·04”换胶筒挤手事故……

30、顾桥钻机工区“2010·8·29”摔伤事故…………

31、潘一东项目部“2010·10·16”搬运钻机伤人事故…

32、潘三钻机工区“2010·11·14”喷孔伤人事故…………

33、谢桥钻机工区“2010·11·12”钻机侧翻事故…………

34、李嘴孜项目部“2010·12·11”挪移钻机挤手事故……

35、潘三钻机工区“2010·12·3”误操作伤人事故………五、其他典型事故案例

1、新庄孜钻机工区“2010·5·27”电弧事故…………

2、机电车间“1983·3·19”绞人事故…………

3、地面一工区“2010·8·7”拉弯钻塔事故…………

4、地面山东一队“2010·7·21”天轮坠落事故…………

一、死亡事故

1、地面安装组“1984·4·2”死亡事故

1984年4月2日下午16时20分,勘探队安装组在谢一矿矸子山东约500米处,安装灌浆孔钻塔时,因安装工魏胜利从第11棚架上向地面扔架腿,架腿斜砸到安装工柏发利头部右后侧、右肩部和背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事故经过

4月2日下午,安装组在谢一矿矸子山东约500米处,安装灌浆孔钻塔,当班共出勤16人,班长侯继龙在施工前分工,每四人负责安一个架腿,其中,前左架腿李义忠、李开之、薛建在架上,林世民在地面;前右架腿刘君、郑仁江在架上,陈法立、柏发利在地面;后左架腿由侯继龙、王付军在架上,潘元杰、张仁之在地面,后右架腿魏胜利、赵建成在架上,胡林信、周宏在地面,现场施工由侯继龙负责安全。

在16时20分安装到第12棚时,塔上李义忠安的架腿不合,安不上,侯继龙叫魏胜利与李义忠对换架腿,李义忠换后,架腿安上,魏胜利却安装不上了,于是,侯继龙通知塔下人员躲开,打算把架腿扔下去,并对魏胜利说:

“架腿我来扔“。

魏胜利说:

“我来扔吧。

”说完,魏胜利便把架腿向右前方扔下去了。

此时,柏发利却从距前右架腿8.2米处向胡林信、周宏方向行走,目的是为了找料。

走到距前右架腿方约3.9米处时,架腿从柏发利面部右侧砸下,柏发利当场趴在地上,耳、鼻、嘴部出血,在场人员立即把柏发利抬到借来的架车上往医院送,半路上又转由汽车送往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柏发利安全意识淡薄,擅自进入危险区域找料被砸死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严重违章作业。

根据《煤田地质钻探规程》规定,安装钻塔架上作业,不准向下,或由下向上扔抛塔材和工具等物件,同时,现场要统一指挥,架上、架下不准同时作业,根据事故调查表明,班长侯继龙指挥魏胜利向下扔架腿,架下无警戒,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三惯”思想严重,对职工平常的操作行为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长期违章作业得不到严惩和纠正。

(四)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无管理干部指挥生产。

四、防范措施

(一)严格执行《煤田地质钻探规程》规定,安装钻塔架上作业,不准向下,或由下向上扔抛塔材和工具等物件。

(二)严格干部跟班制度。

加强施工现场的统一指挥,确保装、拆钻塔有人监护。

架上、架下不准同时作业。

(三)加强职工安全素质教育,提高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做好互保、联保工作。

(四)吸取事故教训,以此事故为典型案例,加大反“三违”工作力度。

二、与我处相关的死亡事故

1、顾桥南区项目部“2010·3·18”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0年3月18日中班,顾桥矿南区1414

(1)底板巷发生一起钻孔喷孔伤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

顾桥南区项目部安排市场化队伍703队负责31组钻场的封孔工作,该组施工的11个孔,到上一班止已封好6个,剩余5个孔末封。

3月18日中班,勘探处负责从31组钻场向32组钻场挪移钻机,矿通风二队抽排班派2人负责指导,703队安排5人封孔。

大约19时40分,第一个孔已封好,在封第二个孔(8号孔孔径:

113mm,孔深:

67m,倾角:

34°,孔口离地高度:

2.1m)前,703队职工张某和矿通风二队抽排班职工邓某两人站在离地高度0.8m的瓦斯管上准备拽掉孔口临时封闭的编织袋,张某站立位置面部正对钻孔,邓某站在上方位置偏离钻孔。

张某拽掉第一个编织袋时孔口稍微有点淋水,在拽第二个编织袋时,突然听到“轰隆”一声响,两人同时从瓦斯管上摔到底板上,张某和邓某均被碎矸击中,其中张某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现象

(一)调阅事故发生时现场瓦斯探头监控数据,没有超限情况,16:

00~20:

00时段钻机探头瓦斯为0.06﹪,巷道供风量为1607m3/min,瓦斯涌出量没有异常变化。

(二)8号孔孔径为113mm,孔深为67m,总容积为0.67m3,事故后调查孔内有少量矸石和积水,矸石量约0.01m3。

(三)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均听到“轰隆”一声巨响,而且声音比较大,像掘进放炮的声音。

(四)站在死者旁边的邓某面部多处碎矸击痕,而且口腔内也被冲击进碎矸;站在死者身后的郭某腹部以上也多出碎矸击痕。

三、事故原因

(一)矿随意安排没有封孔经验的市场化队伍进行封孔工作,同时市场化队伍703队工人是第一班封孔,对打钻、封孔等相关知识不懂,在去掉临时封孔的编织袋时不应面对钻孔,应稍偏站立,自保意识差。

矿不应该安排非专业化的队伍进行钻孔的封闭,工作安排不当。

(二)勘探处现场作业人员在打钻结束后没有及时封孔,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的“钻孔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封孔,做到打一、封一”规定。

(三)张某拽出孔口临时封孔的第二个编织袋时,强大气流把钻孔内的水和碎矸冲出,击中3人并造成正对钻孔的1人死亡,强大气流来源于钻孔内压缩气体和水压的突然释放。

调查认为,压缩气体主要是断层裂隙和煤层中涌出的瓦斯积聚而形成。

四、防范措施

(一)施工钻孔必须坚持两个原则:

一是谁打钻谁负责封孔,二是打一、合一、封一。

(二)安排工作时要精心,不能随意安排没有打钻常识的市场化队伍进行封孔工作。

(三)现场作业人员在观察钻孔时必须正确站位,提高自主保安意识,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四)强化“两规范”及“手指口述”在现场的落实,对关键工序必须进行安全确认。

2、机关大院“2010·12·21”物体打击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0年12月21日,按照《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安徽澳达公司雇佣车主蒋兵,将淮南矿业集团物资供销分公司采购的一批石油套管运至我处机关院内,上午10时30分,蒋兵雇用的司机孙保会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解开捆绑石油套管的紧绳器,车上的石油套管瞬间滑塌,孙保会当场被埋,经现场人员全力组织施救,并经120医务人员当场确诊,孙保会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淮南市安监局、监察局、总工会、公安局、检察院、谢家集区安监局和集团公司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并认定为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我处具体组织实施转运这批货物,在货物没有验收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进行倒转,且安全措施不到位,对发现事故隐患(货车后门已打开)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防范措施

1、处车队组织装卸货物,必须编制专项装卸货物的措施,所有参与作业人员必须做到贯彻签字,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实施装卸。

2、处车队组织装卸货物时,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和分管队长现场跟班,否则严禁作业。

3、加强进处车辆的统一管理调度,外来车辆严格执行准入制度,无关车辆一律严禁入处。

 

三、重大非死亡事故

1、潘一东区项目部“2010·5·15”着火事故

2010年5月15日14时左右,潘一东区项目部西一(11-2)矸石胶带机巷钻场发生一起着火事故。

一、事故经过

西一(11-2)矸石胶带机巷从-842m西翼1#回风上山拨门,向北施工35m平巷后以15.50下山揭11-2煤后进入底板继续向前施工,然后变平施工1252

(1)运顺底板巷(由203队施工)及采区生根巷道(由201队施工),巷道采用锚喷支护,综掘机掘进,其中采区生根巷道已掘进170m,1252

(1)运顺底板巷施工约18m。

巷道掘进同时,矿安排自本巷道揭煤处东帮施工钻场打钻准备施工1252

(1)运顺进风联巷。

该巷(钻场)拨门后施工了4m,采用U型棚支护,距-842m西翼1#回风上山拨门处57m,钻场采用2*45KW局扇供风,供风量650m3/min。

钻场钻孔共设计顺层钻孔25个,孔深分别为17.4~43.4m,由勘探工程处朱集项目部安排人员进驻潘一矿东区项目部施工,施工采用压风排渣方式,截至事故发生前一班已施工19个钻孔。

5月15日早班,勘探工程处朱集项目部驻潘一矿东区项目部机长张祥安排当班工人刘利军、蒋道耀、周曹成三人进入施工,由刘利军带班,要求当班施工设计编号的16#、17#、18#三个孔,至当班12时,17#、18#号孔施工完毕,并封孔,其中18#孔已合茬抽采,至12时54分,16#钻孔施工11m,此时该区段动力电源停电,钻机停止施工,当班钻孔施工人员提前升井。

13时50分左右,现场测气员许某和201队皮带机司机宋某于发现烟雾大,施救未成,测气员许某电话汇报通风区,并电话通知里口201队、203队撤人。

14时20分,里口撤出的潘一东项目部掘进二区区长张某向调度汇报,1252

(1)运顺进风联巷钻场冒白烟着火,烟雾大,无法施救。

矿调度接到汇报后及时安排灾区人员撤出,并要求停掉灾区内所有电器设备电源。

潘一东项目部立即组织抢险,于14时25分向集团公司调度汇报,并联系矿山救护队进矿,集团公司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在集团公司领导指挥下,采用水、灭火器直接灭火抢险,至当晚19时火情得到控制并熄灭。

经现场勘察:

西一(11-2)矸石胶带机巷开窝至钻场57m范围巷道右侧皮带机、风筒烧毁,巷道左侧抽采管路吸入高温火焰烤瘪断落;钻场迎头抽采连接软管烧完,钻场四周实体裸煤炭化明显;矸石胶带机巷钻场以下巷道及巷内设施无着火痕迹。

二、事故原因

(一)钻孔施工过程孔内钻屑排泄不畅,摩擦产生高温,钻机压风未关闭连续供氧引起孔内煤屑燃烧。

(二)钻机工未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人员提前离开现场,钻孔孔内出现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致使着火事故发生。

三、事故性质

鉴于事故发生前事故现场处停电状态,排除电器着火引起事故发生;矸石胶带机巷钻场以下巷道及巷内设施无燃烧痕迹,排除掘进迎头施工引发事故;现场勘察钻场迎头钻孔周围情况:

钻场右帮(16#、17#、18#号钻孔侧)煤壁严重焦化,较左帮明显;挖开右侧煤体后发现,16#钻孔孔内1.1m处煤粉烧焦,孔内1.8m处钻杆有熔化痕迹,而邻近的17#号孔仅孔口燃烧明显,孔内封孔材料完好,排除高分子材料自燃引发着火事故,最终确认钻场内16#钻孔为引火点。

通过现场勘察及对相关人员问话取证,认为12时54分至13时50分,16#钻孔孔内冒烟,14时20分后出现明火,引燃钻机附属物及附近煤层、胶带机、风筒。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因管理不到位造成,是一起生产性重大非死亡事故。

四、防范措施

(一)提高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处理火灾事故,不得随意停止局扇供风减少灾变区域风量。

(二)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打钻施工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观察孔内隐患。

(三)煤层顺层钻孔施工必须严格规范使用风水联动装置,发现孔内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2、潘三钻机工区“2010·8·28”放滑事故

2010年8月28日早班,潘三钻机工区发生一起放滑事故,经集团公司追查后定性为重大非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8月28日早班,潘三钻机工区副区长孔令宝主持召开班前会,班前会安排王庆军机组戴广虎、赵才震、崔晓龙、蔡坤伟、李军、廖玉和、金希山、张军等8人到12528运顺把采煤三队皮带机内侧钻场内的钻机及钻杆等物件挪移出来并装车打上井。

当时机长王庆军未参加班前会,值班人员并没有明确该项工作由谁负责。

班前会散会后,孔令宝便随早班人员入井到东四1762(3)检查钻孔施工情况。

后王庆军赶到单位值班室,副值班胡祥永便安排其到12528运顺跟班,并大致传达了孔令宝班前会的工作安排,但对现场操作环节的注意事项强调甚少。

王庆军带领机组一行共9人到现场后,采煤三队夜班人员还未收工,运输顺槽的皮带机仍在运行,暂不具备打运钻机的条件,钻场向外约10多米处有两辆矿车停放在轨道上,其中第一辆矿车内装有岩芯、套管等物已近大半车,车辆下方掩有“十”字花道木。

王庆军在未对车辆稳固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的情况下,便安排崔晓龙、蔡坤伟、李军、金希山4人在钻场内向外递钻杆和油管等物,自己和戴广虎、赵才震、廖玉和、张军等5人在钻场外接,并往矿车里装,约8点20分左右,当几人刚装了4根钻杆时,矿车突然下滑,冲掉矿车下方掩的“十”字道木,王庆军等人急忙拽车试图将车留住已然不及,矿车迅速放滑约190米,撞到控制台附近的平板车后掉道,平板车前窜将耷拉在平板车碰头上的6kv移变电缆挤破“打炮”,造成采煤工作面停电,影响采煤队3个小时。

事故发生后,王庆军于8时25分向工区值班室汇报,值班胡祥永直到9时55分方才向处调度所汇报,汇报时间严重滞后。

二、事故原因

1、机长王庆军作为现场第一负责人,在未对车辆稳固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的情况下,便安排机组人员装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戴广虎、赵才震、廖玉和、张军等4人在装车时也未对车辆稳固情况进行检查,互联保责任未落实,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值班副区长孔令宝班前会工作安排不细,未明确具体施工负责人,副值班胡祥永面对面派活给王庆军,对安全注意事项强调不到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分管技术副区长岳涛措施制定不严不细,针对性不强,未对车辆的稳固和检查等情况作具体明确,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5、区级管理干部日常对职工安全教育及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

三、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斜巷打运管理规定。

2、认真开好班前会,派活时要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具体施工负责人。

3、严格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突出措施的针对性,对关键问题要具体明确。

4、认真落实管理人员现场带班跟班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5、加强职工自保、互联保的安全意识教育,把职工自保、互联保的责任落实到位。

 

四、典型轻重伤事故

1、潘一钻机工区“2008·4·11”喷孔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年4月11日夜班,当班安排职工张惯文、刘得产、曾健三人负责施工第二副井261#措施钻孔。

在22:

40分左右,261#措施钻孔施工至13.5m(已见煤1.5m)准备起钻更换钻头透煤,在起第二根钻杆时,离本孔距离约0.4m处的281#钻孔发生喷孔,将281#孔内套管喷出(孔口为2寸1.0m长铁管,内部为2寸2.0m长一根的抗静电塑料管,喷出套管总长9m),使得连接抽采管路及套管的引管脱落,脱落的引管当即甩到正在孔口卡牙钳卸钻杆的职工张惯文左胸部,造成张惯文左胸部第二、六肋骨末端骨折。

二、事故原因

1、施工时采用水力排渣方式及揭露的B4-1煤层属高突煤层,煤层松软,易垮孔,钻孔内的淤煤泥堵塞钻孔,孔内瓦斯压力逐渐增大,受261#钻孔施工时的扰动影响,造成附近的281#钻孔内的压力突然释放,引起喷孔是此次事故主要原因;

2、2008年4月2日夜班施工的281#措施钻孔使用聚胺脂封孔,存在封孔不到位,质量不高,使得喷孔时孔内套管喷出,是此次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

3、由于与钻孔套管合茬的引管没有扎牢,造成喷孔时孔内套管与合茬引管脱落是本次事故的另一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对每个施工完的钻孔及时进行冲孔,防止孔里发生堵孔;

2、严格按照措施施工,按要求及时封孔,确保封孔质量;

3、对每个合茬钻孔连接部位及时扎牢,防止发生脱落;

4、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职工自保、互保意识;

5、加在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谢桥钻机工区“2008·5·15”钻机垮落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年5月15日夜班,当班安排职工邹郁、刘辉、范光磊三人负责-720M1161(3)底抽巷西段127组2号钻机施工(该钻机为MK-5S型),现场接班后他们将钻机由已施工完的12#孔挪移到即将施工的9#孔,在调好方位并打好压车柱后准备调钻机倾角(该孔设计参数为:

方位-7.5度、倾角-61度),为防止在搬迁钻机过程中钻机侧翻伤人,在搬迁钻机前已将钻机前立柱卡瓦固定螺丝卸松,使得钻机重心下移并放平,在到新孔位后,邹郁为调钻孔倾角,将后立柱卡瓦固定螺丝卸松时,钻机前部突然下落,前立柱后倒,当即砸到邹郁右手掌心部位,造成邹郁右手无名指骨第四节骨折。

二、事故原因

1、邹郁违章作业,调整倾角前没有将前立柱卡瓦固定螺丝紧固,在卸后立柱卡瓦固定螺丝时,钻机失去支撑,造成钻机机体下落,前立柱倒伏打伤自己,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刘辉、范光磊二人当时站在邹郁身后,在邹郁违章作业时没有制止或提醒,属互联保执行不力是事故的次要原因;

3、队跟班安监员侯树海、跟班副班长盛昌武明知该机当时正在搬迁、安装,没有跟在现场,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属现场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的另一原因;

4、队领导在平时对职工安全教育及管理上不到位,对事故负一定的管理责任。

三、防范措施

1、加大对职工安全教育力度,提高职工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

2、规范职工操作行为,在使用支撑油缸调整倾角时,严禁同时松开前后立柱卡瓦螺丝;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班队跟班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责任;

4、增强职工自保、互保意识,杜绝“三违”现象。

3、潘一钻机工区“2008·6·8”挤手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年6月8日早班,潘一钻机工区正在朱集矿风井井下施工揭13-1煤排放孔,在施工128#孔(该孔方位72°,倾角-49°,孔深16.5m,使用每根长1.0m、ф50mm光钻杆)终孔后起钻到10-11根钻杆时,李怀山使用36#牙钳在孔口卡钻杆准备卸钻杆,还没卡住时,钻机操作人刘文平突然松开钻机前卡瓦(钻机型号为:

杭钻300),造成钻杆突然下滑,正右手拿牙钳的李怀山撤手不及,手被挤在牙钳把与井筒壁之间,造成其右手无名指及小母指前节末梢骨裂。

二、事故原因

1、钻机操作者刘文平违章操作,在李怀山还没卡住钻杆并放手时即松开钻机前卡瓦,使得钻杆突然下滑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伤者李怀山工作时思想不集中,和钻机操作者刘文平没能很好配合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3、工区领导平时对职工安全教育及管理上不到位,对此次事故负一定的管理责任。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职工自保、互保意识;

2、规范职工操作行为,在施工中,施工人员配合默契,口令明确,杜绝蛮干。

3、加强职工业务素质培训,提高职工专业技术水平;

4、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消除职工“三惯”思想。

4、潘一钻机工区“2008·6·20”铜锤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年6月20日早班,当班安排职工吴亚平、陈国跃、陈圆圆三人负责东三回风下山54组9#钻孔施工。

该孔参数为倾角50.5°、方位90°,使用MK-5S型钻机、φ63.5mm的光杆钻杆,事故当时该孔深为55.0m,已终孔起钻。

当时陈圆圆操作钻机、陈国跃卸钻杆、吴亚平砸铜锤(铜锤为2.5镑型),在起出钻杆52.0m,剩最后两根钻杆时,由于钻杆连接较紧,吴亚平便用铜锤猛砸钻杆接头,这时铜锤头飞落,手握锤把的吴亚平撤手不及,使得右手砸在钻机跑道上受伤,经诊断为右手小拇指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吴亚平砸铜锤时没检查锤头与锤把连接是否牢固,又加用力过猛,造成锤头与锤把脱落,手砸在钻机跑道上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陈国跃、陈圆圆二人在吴亚平拿铜锤砸钻杆时,没能提醒其仔细检查铜锤安全情况,属互联保执行不力是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3、跟班班长杨佩和现场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是本次事故的另一原因;

4、工区领导在平时对职工安全教育及管理上不到位,对此次事故负一定的管理责任。

三、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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