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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文章

谁来拆除民间资本“玻璃门”

法律与契约可以评判一商一贾荣辱得失,却难以纾缓民间借贷长久累积的“冲动”与“饥渴”

 从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等罪被刑拘一年多的“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无罪获释,到无法偿还22亿元民间借款的“立人集团集资案”东窗事发,近日,民间借贷问题引来各方关注。

  如果说金融是经济的血脉,那么民间资本则是遍布经济肌体的毛细血管:

数量巨大、不可或缺。

正因此,温家宝总理日前在听取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和建议的座谈会上再次强调,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新36条”的实施细则制订出来,避免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遇到“玻璃门”、“弹簧门”。

  从“旧36条”到“新36条”,政府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态度和努力始终如一。

而在民间资本的“输血”之下,中小企业也越来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部分——贡献了我国60%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创造了80%的城镇就业。

民营经济成绩更是骄人,可说是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

正如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所言:

没有温州的民间金融,就没有温州的市场经济,就没有温州的企业家。

  然而,自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一度出现经营困难。

一边是“民间资金投资难”,一边是“小微企业融资难”,共同促动了民间借贷热潮。

缺乏规范与有效监管的地下资本暗流,往往过分依赖亲友间的信任、恶性担保乃至高利贷等危险模式。

一旦有风吹草动,脆弱的资金链条常常不堪重负,就有了中小企业老板的破产、跑路、跳楼,就有了众多债权人资金的有去无回。

  应当承认,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背后蕴含着多元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

民间金融借贷的种种问题,应当依法依规严肃治理。

但,法律与契约可以评判一商一贾的荣辱得失,却难以纾缓民间借贷长久累积的“冲动”与“饥渴”。

中小企业与民间借贷的“错位”,还得从实体经济与金融体制关系中找出路。

去年底研究制定的《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出台《放贷人管理条例》等创新之举。

实际上,早在2002年,温州就成为了我国唯一的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

10年之后,温州、中国与世界,经济格局已然不同。

无论是向中小企业“输血”、“造血”的乏力,还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滞后,都是典型的“发展中的问题”。

可以说,中国金融生态的健康,中国经济血脉的畅通,离不开民间借贷在阳光下的良性循环,更离不开金融领域制度建设的改革攻坚。

而这些,无不迫切要求改革者拿出魄力和勇气,面对全新的问题“再出发”。

国家赔偿,让求偿路更平坦

如果从一开始就能顺利进入依法处理的渠道,“求偿难”将有望逐步破解。

  国家赔偿是一个敏感话题。

  公权力机构庞大、职责广泛,难免有疏失错漏,对无辜公民造成伤害。

由公权力造成的伤害,一经确认,当由国家赔偿予以弥补。

然而,现实中,常常是邻居摘了自家的枣,立马会“寻他说理”;而抓错人、断错案,却鲜有人具备向“公家”要说法的“秋菊之勇”。

观念影响之外,也折射出争取国家赔偿的程序之多、门槛之高、难度之大。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国家赔偿申请不受理,法院要出具决定书;对不予受理的给予程序救济……这项从15日开始施行的新规,可遏制法院以不予受理名义规避赔偿义务的行为。

  这一司法解释,在新《国家赔偿法》奠定的基础上,使国家赔偿案件首先能“告进门”。

如果从一开始就能顺利进入依法处理的渠道,“求偿难”将有望逐步破解。

此外,司法解释还畅通了求偿渠道,规范了立案标准,完善了救济措施,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等可能被侵害的合法权益。

  回望国家赔偿之路,从1995年《国家赔偿法》实施,到2010年新《国家赔偿法》施行,再到农历龙年年初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赔偿法律从无到有,制度设计从粗到精,赔偿意识从弱到强。

我们看到,2001年,陕西少女麻旦旦“处女嫖娼”案,无辜关押两天受尽屈辱,最后却仅获74.66元的国家赔偿;2004年,湖北佘祥林蒙冤坐牢11年平反昭雪,随后获赔“人身侵权赔偿金”25万余元;2010年5月,“河南佘祥林”赵作海在媒体高度关注下获赔65万元……特别是新《国家赔偿法》实施后,首次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申请赔偿渠道更加通畅,刑事赔偿申诉数、决定赔偿数较快上升,仅湖南一地,2011年全省法院就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3件,决定赔偿327.68万元。

一条渐趋平坦的求偿之路,正在我们脚下延伸。

  国家赔偿,本身强调的就是国家责任、人权保障。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限制公权力的滥用,不仅关系到个体在遭遇权力侵害时的救济,更关乎公权力的形象与公信。

正是在这一点上,国家赔偿制度的变化,铭刻下权力与权利关系的一次次调整,记录下公民权利的日渐彰显,更反映出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

  然而,这条路仍然很长。

年初,广东深圳警方在东莞一家夜总会对涉黑人员的围剿行动中误杀一位“的哥”,引来关于国家赔偿责任认定的争议。

这也启示我们,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面对不断高涨的权利意识,国家赔偿从程序到标准、从范围到落实,都还需要在公权与私权的互动中不断完善。

希望药家鑫案再没有“如果”

复盘药家鑫案以及此后种种事态,需要追问:

究竟是怎样的阻力,让宽容与理解面对仇视与对立屡屡败下阵来?

备受关注的药家鑫案,在一纸死刑判决之后,仍余波不断。

案件审理期间,药家鑫父亲药庆卫表示愿意“赠与”20万元,却被张妙家人拒绝。

近日,张妙家人表示愿意接受,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但场面一度混乱。

  且不论20万元该不该给、该不该要,这起新的风波,是此案的又一次返场。

一起肇事杀人案件,两条生命提前退场,法律最终的裁决,以命偿命的果报,都不能平息卷入两个普通家庭的漩涡。

究竟是怎样的阻力,让隔阂难以消融、心灵不能沟通,让宽容与理解面对仇视与对立屡屡败下阵来?

  复盘药家鑫案以及此后种种事态,总是让人生发“当初为何会如此”的感喟。

如果时间可以倒带、事实可以假设,带着事后的审视与反思,重新回到事件的一个个节点,又能如何?

  如果,无论是药家还是张家,能以“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感同身受,进行更多接触与互动,或许能在更大程度上求取理解、达成共识,让两个家庭流血的伤口慢慢结疤。

可惜,张家对于药家,产生长期“不接触”的印象;药家对于张家,也因各种流言颇多微词,最后让怨恨的阴影笼罩一切。

  如果,相关人士能以更客观的姿态介入案件,以法律与事实为准绳,此案还会不会激起良知与冲动、真相与谎言、司法与舆论的纠结,引来方向截然不同的诉讼?

  如果,张家拒绝20万元赠款后,能有更多力量介入,对本就弱势的张家进行更及时也更合理的帮助与支持,20万元可能也就不会在事后演成悲剧甚至闹剧。

可惜,很多人未能跳出“杀与不杀”的意气之争,张家的困难未能解决,甚至捐赠款也去向不明。

  甚至,如果,药家鑫面对倒地的张妙,即便在“激情状态”下,也能发现“撞伤”与“撞死”的巨大区别,这起案件可能早已与各种普通交通肇事一样沉入警方卷宗。

可惜,“撞伤不如撞死”的案例与迷思,让药家鑫以偏颇的想象和利益考量,把事情推向了另一个结局。

  还有,如果,媒体能以更理性的态度面对,给双方同样音量的麦克风;如果,司法在诉诸正义的同时也诉诸情感,以制度化的方式消弭怨恨;如果,社会舆论能以更理性的态度介入,而不是挺起摧枯拉朽的“民意之枪”……

  面对诸多林中岔路,因预设的观点与立场、道德的控诉与想象、情感的裹挟与冲刷、利益的诱惑与纠结,我们未能走向另外一条。

受害者不能沉默,受损者不能屈膝,但有时,或许可以选择用另一种方式来化解矛盾。

的确,我们不能以旁观者的立场要求当事人的理智,但至少,我们可以更好地抓住转机,阻止这一承载着公众焦虑的案件向社会举起“第九刀”、“第十刀”。

  无论侵权官司还是20万元风波,仍会继续。

但变化的事态,或许也正是又一个转机的到来。

这次,希望再没有“如果”。

压缩贪官的潜伏空间

尽管只是个案,贪官“潜伏”也反映出制约权力、完善机制、公开透明的紧迫与必要。

  从1991年到2009年,走过19年贪腐之路,江西南昌市委原常委、南昌县委原书记汤成奇,近日被一审判处死缓。

贪污3901万余元、受贿350余次,这一腐败个案再次让人思索:

从开始贪腐到受到查处,少数贪官的“潜伏期”为何那么长?

  与漫长潜伏期相伴的,是汤成奇平坦的仕途。

从镇长助理到镇党委书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再到副市长、市委常委……每一步都是“带病任职”。

而且,汤成奇的腐败还是“全能型”,既涉及土地征用、建筑工程承接、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拨付,也涉及职务升迁、工作调动、就业等人情往来。

  照理,潜伏期就是贪腐期,时间越长越容易留下线索、露出马脚。

但为什么汤成奇这样的少数贪官,却能够一次次逃脱“被发现”,从小蝼蚁变成了大巨贪?

  究其原因,一方面,潜伏期能让他们积累政治资本,产生晕圈效应,群众与相关机构因此放松警惕。

汤成奇创造“南昌速度”、博得“经济能人”名头,都可能成为掩盖阴影的光环。

另一方面,长期的潜伏也让他们有更从容的时间编织关系网络、掩盖犯罪证据,甚至会因不断上升的权势获得更大便利。

汤成奇通过“皮包公司”套现权力,可为例证。

  还要看到,经济、政治体制的转型仍在探索之中,政府仍有“万能政府”的色彩,这使权力的影响在一些该退出的领域内不降反升,使领导干部插手一些该放下的事务不减反增。

这给一些心怀鬼胎者提供了肥沃的腐败土壤,也是贪官的作案手法愈发隐蔽、“反调查”能力越来越强的重要原因。

  有着漫长潜伏期的贪官,并不只汤成奇一个。

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自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上任开始卖官,潜伏10余年;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落马时,贪腐时间已长达20年。

《法制晚报》曾分析,1991年至2004年审判后经媒体公开的200个典型腐败官员案例中,60%的贪官潜伏期都在5年以上。

与“贪腐一两年,铁窗一辈子”相比,这些长期逃脱惩罚的贪官,为害尤烈,会让人心存侥幸,刺激更多贪腐行为出现。

而贪官的潜伏期越长,破坏就越大,我们的执政资源也就流失得越多。

  尽管只是少数个案,贪官“潜伏”也反映出制约权力、完善机制、公开透明的紧迫与必要。

它提醒我们:

面对“腐败能人”,对干部的任用、考察制度,已有的制度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是否还能更有针对性、反应更灵敏?

述职述廉、任职前考察公示、民意测评这些干部任用、考核的制度,如何能够避免失察、及时发现问题?

如何通过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换、缩短改革阵痛期、压缩甚至杜绝“潜伏空间”呢?

  汤成奇今天的下场正应了陈毅诗云“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显示了我们党在查处贪官方面绝不手软的决心。

不过,面对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要求,面对群众对反腐败的期待,如果“伸手速被捉”,则能减轻汤成奇们的腐败影响,也才能彻底清除党的肌体上腐败的坏疽。

惠民工程也要“守规则”

惠民工程屡成“毁民工程”甚至“伤民工程”,背后都有决策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是制度与程序出了问题。

  黑龙江林甸县最近挺尴尬。

被当地视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工程”、“菜篮子工程”、“民生工程”的“天字号项目”——大庆温泉果菜基地,不仅因征地问题造成上访,而且被部分村民指为“败家工程”。

  且不论在工程建设中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项惠民工程,建设的结果却是38栋实验大棚撂荒损坏、大部分大棚未投入生产、上百万元的别墅成了种子商店。

更有专家指出,根据土壤本身条件,此地要种植蔬菜有一定难度。

这实在难说起到了惠民之效。

  工作没有达到初衷,是决策有误,还是执行不力?

是能力不足,还是另有猫腻?

或许都需要给个说法。

而更重要的是,这样一项工程,究竟是如何仓促出台、匆忙上马的?

  一张违法用地罚单,暴露出程序问题。

2011年5月,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曝光此项目“未批先建”、“违法占用耕地”,当地政府以“时间紧,任务重”,“赶工期,抢进度”等借口加以搪塞。

如此违规行为,让这一工程先天就有不足。

无论多么急切地想要办好事、办成事,都应当遵循基本的程序。

这样不仅能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形成监督,也是在更大范围内保证好事办好的前提。

  而且,惠民工程的服务对象是群众,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而不是服务者的需求,应是一个基本前提。

因此,在立项、可行性论证、实施的过程中,充分听取和吸纳公众的意见,也应是一个基本程序。

林甸的这个项目,从舆论反馈上看,群众还存在相当程度的不同意见;从实际效果看,种植难成功、取暖成本大。

这就难免让人怀疑是“拍脑袋”的结果。

  这几年,从河南某县为促农增收强迫农民毁掉麦子种烟草,到一些地方建了就拆甚至随建随拆的“短命工程”,再到“楼脆脆”、“墙裂裂”的保障性住房,惠民工程屡成 “毁民工程”甚至“伤民工程”。

就连一些地方典型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诸如斥巨资打造不知所谓的人造景点、修建外形奇特用途不明的“山寨建筑”,也打出了“惠民”旗号:

发展经济、促进就业、提升形象……

  这些,或是因为没有经过科学决策、合理论证仓促上马,或是缺乏严格监管造成铺张浪费、质量隐患甚至贪污腐败,背后都有决策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是制度与程序出了问题。

从立项、预算、财政拨付到后期审计,每一分资金使用都应该严而又严,每一项措施的推出都应该慎之又慎,更应随时接受监督,保证出现问题及时纠偏。

在程序与制度的保证之下,才能防止一些措施“挂惠民羊头,卖私利狗肉”。

  如今,公众的需求越发多元化,对于自身利益也愈加敏感。

即便初衷确是惠民,也同样要讲程序、守规矩,如果不顾制度、疏于监管,发生问题后引起的负面效果可能对政府形象的损伤程度更甚。

说到底,惠民工程要既见实效,又得民心,是一个态度活,也是一个技术活。

“序长不序爵”挑战大学生行政化

大学之病,病根或在于数年驱之不去的“行政化”阴影

  这个周末,南京大学一句“序长不序爵”成为网络热词。

  这句文绉绉的话,出自南大110周年校庆的官方微博,还附以注释——我校110周年校庆校友接待的一个重要原则是:

序长不序爵。

“长”指的是年龄、入校时间早晚,“爵”指的是官位。

  舆论为之哗然。

有意思的是,几乎所有人的第一反应是“不可能”——看来,“官本位”观念之根深蒂固,已经让大家难以相信还可以有所谓的“例外”。

事实上,就连南大校庆办主任也含蓄地承认,南大提出的是一个大的原则,可能某些细节方面,无法避免官员排序的相对考量,但在整体精神上,南大希望对每个人持有平等的态度……

  显然,有关“序长不序爵”的讨论,已经超出了一所大学的校庆仪规本身,也更发人深思:

这句简单的、看上去也很合乎情理的表白,何以引来如此强烈的社会反响?

倘若南大依然因循“序爵不序长”,大家是否反而安之若素?

而这场讨论,让我们再一次发现了大学之病,病根或在于数年驱之不去的“行政化”阴影。

  大学应该是什么?

在西方大学发展史上,有一位里程碑式的人物——德国的威廉·冯·洪堡。

他认为,大学首先应相对独立,保持自己的自主性和目标追求,而不仅仅成为政治和经济的附庸。

这一思想历经两个世纪,对后来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具有深远影响。

对理想主义者来说,大学应该是一个相对疏离于现实功利、以开放而自由的心态追求学问的教育桃花源,一个相对独立的学术共同体。

  中国大学的行政化倾向,体现在两个层面。

一是大学的管理者被纳入固化的官员行政级别序列,县处级院长、厅局级校长、省部级书记,是让聪明学子眼热的目标,以至于有人调侃,大学里智商最高的都在官阶上攀登,退而求其次的才去搞学术,于是对大学的管理也不由自主地采取了层级化的行政管理模式,官大一级压死人,取代了本该是平等的、教授本位的运作模式。

二是学术资源、项目资金的配置也和权力扯上关系,校长、院长相对强势,而普通教授的发言权相应弱化。

  学府成了官府,或可解释曾经醒目的“钱学森之问”:

为什么我们的大学总培养不出杰出人才?

更进一步,大家痛诋大学创新精神不强,还停留在“工具”层面,而大学缺失本该担当的社会良知和民族脊梁精神,其“失魂落魄”之害,更甚于前者。

  在这样的背景下,南大校庆“序长不序爵”的提法,让人为之一振。

曾经有人形容某大学拥有“自由而无用”的灵魂,在大学的衙门色彩过重和现实功利诱惑太多的今天,我们亟需发掘并重建大学的精神追求,让“自由而无用”的灵魂融入中国脊梁,让“不序爵”成为大学的常态……

当奢侈品消费成为时尚

过去30年勤恳积累下的个人和社会财富,如何避免快速集中的奢侈品过度消费,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长期资本,是个大问题。

  当英国牛津街、美国第五大道逐渐成为一些中国人挂在嘴边随意评点的名词,当原本望之俨然的欧洲北美高档百货商店或名品专卖店纷纷配上刷银联卡的机器和讲中文的售货员,接待中国游客时——我们究竟是该自豪,还是该忧虑?

  世界奢侈品协会2月1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龙年春节,中国人在境外奢侈品消费同比增长近三成。

在欧洲和港澳台地区的奢侈品消费总量中,中国人的消费额几乎占了2/3,在北美市场也占了1/3。

照此速度发展,前两年有关人士预测的“中国将在2015年超过日本成为奢侈品消费的第一大国”时间表,只怕还要提前。

  中国30年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带来了从国家到国民消费能力的大大提高。

为购物成群结队专程飞去伦敦、巴黎、纽约,奢侈品店铺和柜台前挤挤挨挨抢货、像买萝卜白菜般爽气的中国消费者,向世界实实在在地演示了一把“中国式富裕”。

面对这样的消费群体,再傲慢挑剔的商人恐怕都会换上殷勤热忱的表情,投入更多关注与研究。

  仓廪实知礼仪。

当年过节都未必吃上肉的中国人,如今开始懂得欣赏和追求高品质、有设计、有文化含量的高档生活用品,越来越懂得珍惜和享受美好的生活。

与拉动了世界经济发展一样,他们的消费行为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进程,更是一件值得自豪和庆贺的好事。

  据说日本人对奢侈品从狂热追求到回归理性经历了20年时间。

中国人要代谢掉原始积累过程中对于财富消费难以避免的“暴发户心态”,或许也要这样一个周期。

眼下少数人奢侈品消费呈现的非理性的“不求最好但求最贵”、“标志迷恋”倾向,无需过分担心。

  但让人忧虑和纠结的,则是透过疯狂的奢侈品消费显示出的畸形社会心理。

我们追逐奢侈品的消费人群太过庞大和年轻。

据说,与欧美相比,中国的奢侈品消费者年轻了10岁以上。

原本该是少数富人、富二代关注的高档消费品,如今却是都市年轻一代人人皆知乃至崇拜的“大众情人”。

“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泣”的拜金宣言,一脸自得炫着名牌包、跑车的“郭美美”们频频被热炒,月薪数千也“败”数万元的名包,都是过分沉迷于物欲现象的注脚。

  过去30年勤恳积累下的个人和社会财富,如何避免快速集中的奢侈品过度消费,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长期资本,是个大问题。

往近一点说,我们需要更多有计划的社会教育,而不是为了扩大消费而纵容奢欲、任其侵蚀天真心灵——毕竟,13亿人口大部分未富裕,主流理想只是奔小康;往大一点说,未富先奢,过分迷恋奢侈品,正是当下人们信仰目标缺失、精神空虚的表征。

如果不能及早根治,那么我们一有钱就乱花、盲目拜倒在海外奢侈品脚下的周期,还会更长。

谁在制造“疯狂的礼品”

物质与功利裹挟之下的礼品,难免成为人们难解的“心结”,也容易沦为违法犯罪、谋取私利的工具。

  

  虫草价格疯涨至每克700元以上,53度飞天茅台已然“飞龙在天”,市场零售价普遍冲破2000元,洋酒拉菲势头也很凶猛,1982年的拉菲价格十年间上涨近10倍,这还不算,这些东西价格越上涨,越是受人吹捧。

龙年春节到来之际,一些商品“龙腾虎跃”的气势颇为引人注目。

国内礼品市场上,高档礼品呈上升势头。

  虫草到底多补人?

茅台到底多好喝?

拉菲究竟是个什么味儿?

在精明的生意人看来,这都不是关键。

譬如虫草,尽管价比黄金高,尽管有专家认为其药用价值如同蘑菇,但人们大多“买的不吃,吃的不买”,而是把它当作一种高档礼品你来我往。

也就是说,虫草之所以贵,不是因为是“好药”而受青睐,而是作为“豪礼”受追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腰包鼓了,市场的选择多了,社会交往频繁了,礼品升级换代、价格提升,也顺理成章。

更何况我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正常的人情往来,只要个人经济能力允许,本来无可厚非。

但在礼品市场,诸如“疯狂虫草”、天价烟酒等高档礼品大行其道,并且“越贵越抢手”,这种连经济学家们都感到困惑的“吉芬现象”,值得人们深思:

“疯狂的礼品”背后,是否存在深层的社会原因?

“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重视传情达意、精神交流,是送礼真谛。

然而,现在的问题是,很多人用礼品价格衡量送礼心意,把高端礼品视为身份象征,在贵重程度的攀比中炫富斗富,误以为“礼越重越亲”,宁愿“只送贵的不送对的”。

在物质潮流冲刷下,礼品的情感内涵、文化意味被稀释乃至变味。

面对一件件光华四射而人情味不足的礼品,人们难以感受到孝心、敬意和祝福。

这种“重礼轻情”的社会心理滋长蔓延,不仅持续推高着一些高档礼品价格,更让不少人逢年过节有“送礼焦虑”,比如在“重礼”压力之下,春节“恐归族”们以回家为畏途、视过节为“过劫”。

物质与功利裹挟之下的礼品,难免成为人们难解的“心结”,也容易沦为违法犯罪、谋取私利的工具。

当名家字画成为“雅贿”载体,当购物卡暗藏行贿玄机、奢侈品充当“关系通行证”,被金钱、权力异化了的礼品,如同一个个吞噬社会资源、毒化社会风气的潘多拉魔盒,滋生了“盒子里的腐败”。

异化的礼品,像一面镜子,折射出物质越来越丰盛、选择越来越多元的今天,坚守价值理念、彰显文化追求、保持生活品质,面临着更为复杂的考验。

那些拎着名烟名酒奔走于送礼之途去完成“任务”的人们,或许正陷入某种物质迷局与心灵之惑。

因此,让礼品回归情意本位,让送礼变得清新亲切,还有赖于人们的文化自觉,有赖于一种新型消费文化的塑造。

价格听证如何压缩“公开泡沫”

全面公开才能消弭公众质疑,回应质疑才能提升公开质量,也只有公开与质疑充分交锋才能收获真正的公信力。

  

  “将成本数据原封不动公示”、“咨询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由专人回复”、 “政府雇员不能当听证会普通市民代表”……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广州市围绕水价的一系列举措,引发了关注,也获得了普遍好评(详见本报1月30日13版报道)。

  就像中国足球、央视春晚,尽管是老话题,但公共产品价格的每一丝变化,都能触动公众的复杂情感。

仔细分析广州的创新举措,既是中央公开要求的落实,也是对当前部分社会焦虑的回应。

  与立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领域的听证相比,涉及水、电、气的价格听证,受到公众的格外关切。

这既是由于资源价格调整关乎每个人的利益,也是因为此类听证会每每成为“听涨会”,甚至伴随着“听证专业户”等传闻,被质疑为“公开作秀”。

  公允地说,在物价不断上涨的背景下,资源价格的上涨也在情理之中。

对于这一点,相信只要不是“天然反对派”,都能接受并理解。

事实上,一些听证会之所以遭到质疑,甚至听证主持人被扔矿泉水瓶,也并非只是因为涨价。

  就此而言,价格听证会究竟是“逢听必涨”还是“逢涨必听”?

“听证会专业户”的背后到底是“内部指定”还是“无人报名”?

如果不从听证会本身出发,对类似问题的争论只能是雾里看花、难有定论。

  从计划年代的“关门定价”到今天的“开门论证”,听证会的初衷就是通过扩大公众参与,提高政府定价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既然是民主机制,就要允许有“意外”,而不能搞“主题先行”;既然作为“民主训练场”,就应该鼓励各种表达。

我们不妨反思:

那些被质疑的听证会,是否有提前定调子、设框子的嫌疑?

那些门庭冷落的听证会,是否是公众用脚投票的一种无声抗议?

  在涉及自身利益的领域,每个人都是判断者。

提升价格听证的公信力,固然要提倡公众积极参与、理智表达,更要提高听证制度本身的成熟度。

价格听证的前提,是有一本清清楚楚的“明白账”。

用详实的数据说话,而不是仅以姿态动人;让群众参与判断,而不能让“自己当自己的法官”。

进而言之,无论是成本核算还是听证表决,本身就是一种互动机制、一个系统工程。

如果对质疑没有回应,对批评没有改进,所谓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就会成为“权利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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