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装修设计合同签约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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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部装修设计合同签约稿
售楼部、样板房
室内设计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售楼部、样板房工程室内设计(以下简称为“本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装修装饰等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售楼部、样板房。
2.2项目地点:
经济开发区。
2.3设计内容:
①.金域龙湾售楼部、样板房室内设计,具体包括室内装饰专业设计(包括概念设计、平顶面设计、效果图设计以及专业施工详图设计)、室内装饰工程强弱电工程设计、室内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设计等售房部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和功能安排。
②.针对本项目室内设计相关联的第三方设计工作:
诸如室内消防设计、暖通设计(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室内弱电(监控设计)等,乙方重点负责对以上各专业设计成果,在室内空间点位上予以专业调整。
甲方为此给予必要的政府关系支持、以及甲方其他合作伙伴(第三方设计单位)的专业技术等全方面支持。
乙方对上述第三方设计成果不承担设计责任,
但乙方要提设计要求,监督和保证设计成果。
2.4甲乙双方资信考察:
1)甲方承诺:
本协议所涉及的设计标的物业售楼部、样板房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为甲方正式合法拥有的物业资产。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
乙方是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室内设计资质乙级的合法企业。
乙方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不将本项目的设计等工作转包或分包。
2.5本项目设计文件的汇报交流(或交付)方式及地点为:
1)主要节点设计图纸(概念设计、效果图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交付为书面正式交付,交付地址为:
甲方项目所在地:
甲方公司会议室。
乙方相关设计节点成果的汇报交流(或交付)地点均为以上双方确认地点。
上文所述,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项目主要设计节点(3次)前往以上地点的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并已包含在设计合约的设计费范围之内;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审定合格后,书面签收,视为乙方对本项目阶段性设计成果的正式交付。
2)设计过程之中的其他零星工作交流(非上文设计节点的技术交流),鉴于项目所在地距乙方较远,均采用现代通讯方式交流,例如腾讯QQ、信函、传真等等,甲乙双方对上述信函以及通讯方式交流的电子记录等均视为有效。
第三条设计范围
3.1设计范围:
(具体范围依据双方实际签字盖章确认的文字及图纸为准)
1)售楼部区域:
1.售楼部底层(1082.2㎡):
主要包含接待前厅、接待前台(营销主控台)、形象墙、各类型沙盘区、洽谈区大堂、工法展示区、卫生间、水吧区、螺旋楼梯(不含主体结构设计)、水吧台等配套功能区。
2.售楼部二层(357.5㎡):
主要包含二层公共区、卫生间等。
3.售楼部底层通向样板房的看房通道(包括底层电梯厅、电梯轿厢内部、步行楼梯间)。
2)样板房区域:
样板房A1型(92.1㎡)和A3型(67.9㎡):
进户门厅、客厅、饭厅、主次卧室、厨房、卫生间、过道以及阳台等户型所有空间。
3.2本次设计合同均不包含建筑方案或建筑结构调整的相关建筑设计及其他结构设计内容。
3.3乙方在设计上力争将本合同装饰装修施工成本含洁具、灯(不含主灯)控制在以下金额内:
售楼部底层空间2000元/㎡。
售楼部二层空间2000元/㎡。
样板房室内空间2000元/㎡。
第四条设计费用的确定
4.1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室内设计,设计费用确定为:
人民币(元)/套内建筑面积(㎡)的单价协定、总面积结算的取费方式。
(具体计费范围和面积依据实际设计面积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文字及图纸为准。
)
4.2甲乙双方协定本项目室内设计费单价为:
①售楼部室内设计为150元∕㎡。
②样板房室内设计为150元∕㎡。
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用,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面进行调整和变更;设计费由乙方按国家规定负责缴税并向甲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4.3本项目设计面积核定:
按照甲方正式提供的建筑设计图纸的建筑平面图(AutoCAD软件的电子文档)为计费依据。
4.4本项目设计总面积确定为1599.7平方米,具体面积按照上文(3)所述,在乙方正式提交室内设计施工图时予以结算(按照AutoCAD软件的电子文档实际测量为准,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4.5步行楼梯按楼梯间平面投影面积按一层计算;相同设计内容的电梯厅按一个空间计算。
与售房部无关的设备空间不计入收费面积。
4.6本项目室内设计费总额为:
¥239955.00元;大写:
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玖佰伍拾伍元整。
第5条合作流程及付款方式
5.1合作流程
1)设计流程及工作节点控制:
设计阶段
各设计阶段详细工作内容
工作节点
成果提交及备注
一、
概念方案
设计阶段
1.建筑层高研究及建议
2.平面布局与人流动线研究
3.设计风格和设计理念研究
4.参考图片资料表现形式
5.经济技术指标统计
6.对建筑的建议及创新等
10个工作日
①.PPT电子版文档
②.A3彩色精装图册1份
二、
方案扩初
设计阶段
1.平面、顶面、墙面及地面设计方案正式稿。
2.售楼部室内重要大区域效果图5张。
①接待前台及背景墙空间、②分区沙盘及户模区空间(含相应空间的售楼部内窗景效果)、③接待大堂(含螺旋楼梯效果和采光天井内部效果)、④卫生间内部(一个空间)、⑤售楼部二层公用空间及过道(包含采光天井顶部效果以及二楼天井护栏效果)、⑥电梯厅效果、⑦、背景墙背面区域效果。
3.A1型样板房重要节点效果图5张
①客厅空间(含阳台景观透视效果)、②餐厅空间(含餐客一起的效果)、③主卧室空间(含落地飘窗效果)、④卫生间效果、⑤厨房(按A2户型的厨房L型布局做,并含生活阳台)。
4.A3型样板房重要节点效果图5张
①客厅空间、②餐厅空间(含鞋柜效果)、③厨房空间(含窗外景观透视效果)、④主卧效果(含落地飘窗效果)、⑤次卧(含飘窗效果)。
【共计:
17张效果图】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
①.20个工作日完成售楼部效果图设计。
②.20个工作日完成样板房效果图设计。
①.JPG电子版(300dpi精度)刻光碟一份;
②.A2彩色图册1份
*注:
售楼部效果图交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始进入样板房效果图设计阶段。
三、专业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
1.室内平面、顶面、地面、各立面专业详图(含平、立、剖、详等图纸)
2.相关向视图专业详图
3.各设计节点及剖面专业详图
4.室内装饰强弱电专业系统图及施工图
5.室内装饰给排水专业系统图及施工图
6.消防专业系统图及施工图
(代第三设计方出图)
7.暖通专业系统图及施工图
(代第三设计方出图)
8.设计说明
9.经济技术指标统计
10.材料清单明细表
效果图方案设计阶段工作成果确认后50个工作日
①.CAD电子版设计文件一份。
②.A2蓝图6份。
③.材料清单。
四、后期设计服务
1.对甲方和施工方设计技术交底
2.现场设计指导3次。
3.效果监理
4.软装摆场设计指导协助
根据施工进度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设计技术交底会议、项目施工现场指导和解决特殊技术问题。
*注:
本表格各阶段工作节点是乙方该阶段第一次提交图纸的期限,该期限不包含该阶段方案调整及修改时间。
2)特殊约定:
①.按上文表格,甲方同意乙方在第二设计阶段提供的效果图空间界定及效果图数量(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按上文内容提供各设计空间平面效果图相机角度示意图)。
若因甲方要求增加效果图空间和张数,则按照每张效果图1200元人民币设计制作费用另计,具体张数和空间角度等细节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时间安排。
②.甲乙双方协定,在本项目室内装饰施工期间,乙方主案设计师义务到项目现场指导施工3次(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并已包含在设计合约的设计费范围之内。
);若因甲方要求,乙方单独加派设计师到项目现场或协助甲方在本项目上的其他事宜,则由甲方承担相应人次的全部差旅费,具体次数和具体出行时间等细节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时间安排。
若因乙方设计文件存在遗漏或错误及其他乙方责任造成施工单位工作障碍时,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或施工单位要求及时到项目现场解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次序
付款
比例
金额
(小写)
金额
(大写)
付款时间协定
第1次
20%
48000.00元
肆万捌仟元整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概念方案设计阶段设计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
第2次
20%
48000.00元
肆万捌仟元整
乙方提交方案扩初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效果图)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
第3次
30%
72000.00元
柒万贰仟元整
乙方提交专业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设计成果(全套图纸)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
第4次
25%
60000.00元
陆万元整
乙方协助项目施工完毕,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
第5次
全部尾款
11955.00元
壹万壹仟玖佰伍拾伍元整
乙方协助软装摆场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
5.2付款方式
5.3设计文件确认及修改流程
5.3.1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的收发文工作。
5.3.2乙方按时提交每阶段设计文件,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签署确认或提交书面调整修改意见。
超过以上时间5个工作日后,且甲方对设计文件未提交书面调整修改意见,乙方可以暂停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5.3.3每一阶段设计文件的调整修改,甲乙双方均需以书面形式确认调整修改的内容、范围、深度以及调整所需时间,以避免双方因口头通知造成设计和技术上的疏漏与错误。
5.3.4每一阶段的设计文件调整修改,若影响到该阶段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则设计周期顺延。
5.3.5乙方在不推翻上阶段已确认设计成果的前提下根据甲方要求调整修改方案。
如遇设计目标、设计范围发生变更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方案需重大修改,需另行支付乙方费用或另行签订《设计重大调整合同》,甲乙双方另外协商。
5.3.6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文件,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应约束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施工。
任何施工单位均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内容。
若甲方因工程实际情况需对设计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加以调整改变,进行相应设计变更。
5.3.7甲方委派(身份证号:
。
工作联系电话:
)为甲方指定的本项目设计工作联系专员;除黄志先外,甲方其余人员的意见乙方予以尊重但不予执行。
5.3.8乙方委派(身份证号:
。
工作联系电话:
)为乙方指定的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与联系专员;除孙溢外,乙方其余人员提交的文件及信函等无效。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全套设计原始资料,包括:
完整建筑施工图纸、建筑结构图纸、建筑强电和给排水设计等其他相关设计条件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如因甲方原因延迟提交全套设计资料,乙方设计时间顺延。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6.1.3甲方应按本协议前文第5.2条约定支付乙方设计费,逾期超过7天以上时,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暂停下阶段工作。
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费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五∕天作为甲方的违约罚金;若甲方遭遇人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6.1.4当甲方对设计文件不审批、终止或中断建筑工程,或乙方被通知无责任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本项目工程视作停建;甲方须按本协议前文第四条协定的条款,支付乙方相应阶段已完成设计部分的设计费用(①.若本项目缓建,甲方有义务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设计进度。
②.若本项目中途停建,对于乙方已经开始进入的设计阶段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入的设计阶段的实际工作时间结合实际工作成果按比例支付设计费,确保客观公平。
)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5.1条约定按阶段提交设计成果,逾期超过7天以上时,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本阶段应付设计费金额的千分之五/天作为乙方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因此终止本合同。
若乙方遭遇人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6.2.2在不推翻上一设计阶段甲方已确认设计成果的前提下,乙方义务根据甲方要求调整修改方案。
特殊情况参照前文5.3.5条的协定。
6.2.3对于设计中使用的材料,乙方均需提供设计选用材料的详细供货信息,包括厂家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产品编号、价格及供货周期等(对于常规材料,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可不提供样板及供货信息)。
乙方应提供活动家具及室内陈设物品的选择等软装建议。
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活动家具或饰品,双方需另行签订代购合同,具体细节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6.2.4乙方义务为甲方的技术经济指标保密。
乙方不得任意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依法索赔。
6.2.5乙方应确保本项目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人员的稳定并提交本项目工作人员表。
6.2.6如果单纯因为乙方的设计错误,造成本项目装修工程产生预算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施工详图为依据)物料额外耗损及装修人工费额外耗损、建筑毁损,乙方按其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如果因此出现第三者赔偿责任,乙方一并承担。
甲方有权因此终止本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七条双方权益
7.1本项目最终确认完成的设计成果及设计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7.2根据本项目实际施工的要求,设计中的项目用材、设备选型等,若甲方或项目施工企业确需指定产品品牌或类型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乙方并经乙方书面同意;同时,当乙方已完成阶段性设计,而甲方需替换已经完成部分的设计材料及设备时,需经乙方书面同意而且乙方设计周期相应顺延。
7.3乙方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并将图纸及电子文件提交给甲方后,甲方不得在施工中擅自更改设计内容。
若甲方擅自更改设计内容,影响到设计效果及质量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4乙方保证所有由乙方实施的室内设计均能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和验收,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应报批工作。
如乙方的室内设计方案不能通过职能部门的审查和验收,乙方应配合职能部门,按要求免费进行设计修改。
7.5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书面解除协议,并明确双方损失的补偿方式及额度。
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执行合同条款或未按合同执行,均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8.1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特定装饰材料以及特殊设备等的加工订货,甲方需乙方配合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若有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淮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8.5甲乙双方往来之传真、电邮、信函、会议纪要、书面通知以及图纸、备忘录等任何书面文件均属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6因人为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不可归咎任何一方的责任,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人为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工作日”属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
8.7本项目的设计成果文件,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使用于甲方之外名义的任何项目。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账号:
有效签署及盖章:
有效签署及盖章:
二○一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