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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富源县大河镇

大沟煤矿

人员定位系统

 

编制:

生产技术科

时间:

二〇一一年二月

 

目录

一、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3

二、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5

三、人员定位系统岗位责任制……………………………………7

四、人员定位系统故障报告制度…………………………………8

五、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9

六、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0

七、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0

八、人员定位系统交接班制度……………………………………11

九、人员定位系统设备报废制度…………………………………13

十、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3

十一、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14

十二、人员定位系统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6

十三、人员定位系统责任追究制…………………………………17

十四、人员定位系统值班制度……………………………………18

 

一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够统一指挥,迅速有条不紊的进行井下受灾人员紧急撤离、疏散至安全地点(地面),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范围和对象:

因煤矿井下不安全因素多,时有突发事件,灾害繁频,严重时会使系统受损(采、掘、机、通、运、提升、排水、压风、通讯),监测、监控、监视系统失控,造成不安全因素,造成财产损失和危及人身安全,且在10分钟内(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将井下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到安全地点(地面),以确保矿工人身安全。

二.成立机构,建领导班子:

为了防止突发事件时混乱局面,使人员撤离、疏散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实施统一指挥,各部门要配合容冾,指挥得当,处置有方,避免或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成立由矿长任井下人员紧急撤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为成员

指挥调度组职责:

全面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制定人员紧急撤离、疏散方案,确保矿工撤离、疏散到安全地点(地面),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现场指挥组职责:

结合本矿实际,服从指挥调度组命令,按安全路线,时时与指挥调度组联系,现场指挥,确保矿工撤离、疏散到安全地点(地面)。

疏散引导组职责:

迅速按现场指挥组的安排引导受灾人员沿安全路线有序撤离至地面,时时与现场指挥组联系。

通讯联络组职责:

全面负责移动通讯,固定电话,广播扩音器的维护,满足救灾需要,保证通讯正常运行。

医疗救护组职责:

因灾害或在撤离、疏散中有可能出现受伤情况,医疗救护组必须做好准备,医疗人员现场等候,备好救护器财及药品,搞好救护工作。

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救灾的物资供应,生活保障,保证救灾和受灾人员生活愉快。

3.行动原则:

煤矿井下一旦出现灾害,在10分钟内(或短时间内)能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可能对人员生命带来不安全,井下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调度窒汇报灾害情况,调度窒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矿长,矿长接到通知后(矿长不在由技术负责全全负责此项工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具体方案,起动井下人员紧急撤离、疏散预案,通知各组马上到调度窒待命,听从指挥调度组的统一安排、指挥和调动。

4.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原则:

在指挥调度组的统一安排、指挥下由现场指挥组结合各水平,各区域的实际情况指挥疏散引导组按安全撤离路线进行安全撤离、疏散引导组按指定的安全撤离线路负责受灾人员安全撤离至地面。

5.人员紧急撤离、疏散中注意事项:

预案起动后,各组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以实际出发,科学出谋,安全第一,又人为本,措施有效的原则,听从统一安排,服从指挥,做到有序撤离、疏散,防止事故扩大,决不可惊慌失措,拥挤,更不能自作主张,私自行动,造成再次事故发生。

 

二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一、安装、使用与维护

1、在主斜井、副斜井、风井人员出入井口设置读卡分站。

2、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3、下井应携带识别卡。

4、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

5、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

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人员的总数多10%,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识别卡,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数多10%。

6、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

7、各个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并提示携卡人员本人及相关人员。

8、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9、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

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10、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11、安全监测工应24小时值班,应每天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中心站。

12、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应及时更换。

13、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

二、中心站

1、系统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应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

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2、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3、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4、中心站应配置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5、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

6、中心站24小时有人值班。

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监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

接到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调度及值班领导,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三人员定位系统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

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

必须经常检查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二、值班矿长(经理):

是人员定位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并对异常情况上传报表实施审阅、签字。

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信息上传的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每天浏览矿井人员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人员定位系统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六、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1、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操作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及地方局关于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操作和运行系统。

2、对当班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系统。

3、负责人员定位信息的真实、及时传达,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4、负责对县中心下达的指令及时通知矿调度及有关负责人,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5、每班对系统巡回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

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矿调度布置的其它工作。

6、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

7、及时向矿调度反馈当(日)班人员出入井信息。

8、严禁脱岗、睡觉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四人员定位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人员定位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当人员定位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

二、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

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三、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五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一、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人员定位系统业务操作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认真执行。

二、管理系统主机严禁挪作它用或不用,严格实行24小时开机制。

三、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密保守“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

四、操作人员必须对系统所提示的考勤信息、观察到的异常现象及时向主管人员如实汇报,同时做好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

五、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

六、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做到内外通讯畅通。

七、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八、持证上岗,文明操作,热情工作。

 

六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

1)设备、仪表台账;

2)设备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监测日(班)报表;

7)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2、煤矿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进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3、中心站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七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一、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出现故障或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及信息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数据信息,人员随身携带的识别卡不能在地面基站显示为异常情况。

1、井下读卡分站出现无法识别定位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取识别卡、超时、欠时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调度室、值班领导及上级监控中心汇报,由调度室组织人员对异常分站进行抢修,并将异常原因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2、识别卡异常,当系统无故显示定位卡超时、欠时等异常报警时,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

识别卡电源损坏、机械损伤出现故障或该识别卡不能正常显示,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原识别卡进行维修或更换。

二、发生异常时立即上报县中心、矿调度,同时必须对故障及时检查分析,并填写《系统维修记录表》,对故障积极组织抢修,在48小时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请求上级技术帮助,同时及时上报县中心站。

三、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恢复正常。

识别卡出现故障立即按规定进行更换。

四、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必须与调度和上级中心站保持通讯联系,以求最快处理完善,系统恢复正常。

 

八人员定位系统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岗位记录报表及运行情况,对于上一班未处理的事项要特别交代清楚,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完成交接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调度时规定的名单轮流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

当班人员因离开岗位或迟到时,必须有专人替岗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

严禁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岗,严禁用电话等通讯方式交接班。

三、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

两方都未交接清楚工作,由双方负责。

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严格管理。

五、交接班主要内容

1、检查系统是否正常,信号传输是否正常,电脑运行终端是否正常;

2、检查网络通讯传输、反馈是否正常,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检查监控台、办公室是否整洁,设备、用品是否按规定摆放;

4、检查各种记录报表是否齐全、正确、无误,填写准确;

5、其他未完成的工作是否移交完善。

六、接班主要内容

1、交接人员共同检查上述1至5条必须正常,清楚。

2、当前系统运行状态尚未完成工作和注意事项。

3、设备检修、运行异常及事故处理情况。

4、各种记录、报表、图纸及有关工具保存齐全、完整。

 

九人员定位系统设备报废制度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

2、系统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

4、设备失爆不能修复的;

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

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十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1、监控系统和网络传输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2、加强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记录表。

3、搞好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

线路延伸和维护、避雷装置、传感器安装、电源箱控制等由机电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

 

十一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

一、识别卡的申请

人员识别卡申请领取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四级培训中心72小时的培训,培训合格、有记录、有档案。

2、出具由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岗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人员定位识别卡领取申请表。

4、科队出具证明,由分管领导签字,人员定位系统主管领导审核。

二、由人员定位系统值班人员按申请表批示意见,对待发放卡进行信息登录,登录时必须认真核对科队、工种、工号、姓名等重要信息。

确定发卡信息无误后,即可按指定人员进行发放。

三、识别卡的更换、挂失、解挂失和注销

1、在识别卡的使用过程由于卡的电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换时,必须认真填写人员识别卡补办申请,待逐级审核同意后,连原卡一起交给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方可办理。

2、当卡需要暂停使用,可提出申请由系统操作人员对识别卡进行挂失,暂停使用。

待重新使用时,可在挂失的列表中“解挂失”。

3、人员识别卡丢失后,可提出申请,由系统管理员首先对该识别卡进行挂失,挂失后一个月进行注销,如丢失后找出可恢复使用。

确认该卡无法再次使用,可选定卡号,进行永久删除。

四、人员识别卡的报废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

1、识别卡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显示人员动态情况或信号传输不准无法进行修复的。

2、系统升级后识别卡不能使用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

4、失爆不能修复的。

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

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十二人员定位系统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一、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处应设置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牌版。

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各地点使用的读卡分站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

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人员定位系统维护人员(监控工)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

三、人员定位系统维护人员要经常对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四、人员定位系统维护人员应做好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五、人员定位系统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

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六、人员定位系统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人员定位系统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

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人员定位系统维护人员汇报。

七、人员定位系统值班人员负责将《人员定位系统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

十三人员定位系统责任追究制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为预防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系统值机人员未必履行岗位义务,导致入井人员超规定未及时制止汇报的,罚款200元。

2、系统值机人员未坚守工作岗位,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罚款500元。

3、人员定位系统出现故障后登记不及时,每发现一次罚款600元。

4、系统维护人员未尽到巡检义务,未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导致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系统维护人员在接到值机人员系统发生故障通知,未及时排除隐患,系统2小时以上不能正常运行的,每次罚款300元。

6、系统维护人员未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及其它因素导致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每次罚款200元。

7、调度室在接到人员定位系统汇报超员时,未及时通知处理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

8、井下设备出现失爆,对设备管理人罚款500元。

9、其他人员故意破坏系统设备、传输线路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十四人员定位系统值班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定期对井下安设的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进行调校,并对数理和安装设备的位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查,作好调校和检查记录。

4、认真对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的监控分站定期进行分析和校验,看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程,系统是否灵敏可靠,数值能否反映井下实际。

5、机房监测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空岗和缺岗,上岗要认真操作,严禁擅离职守,严禁打盹瞌睡会私客。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

7、认真填写当班运行情况记录,对出现的故障迅速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和进行详细记录。

按规定及时上报瓦斯日报表。

8、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矿长汇报。

9、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严重失职调离岗位。

10、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违者一次罚值班人员50元。

11、确保室内清洁卫生,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转。

12、严格执行人员定位系统的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开、关机。

13、系统改变各种数据和图案,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进行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4、填写的各种报表,数据要准确无误,逐班报表要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并有存档。

15、认真执行“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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