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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文件

 

内江师范学院文件

内师院发〔2018〕60号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

2018年二级单位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内江师范学院2018年二级单位目标考核办法》已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

2018年4月28日

 

内江师范学院2018年二级单位目标考核办法

为推动二级单位做好本职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服务质量,确保学校工作正常运行,增强办学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激发干事创业,勇挑重担的工作热情,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基本目标考核

一、总体思路

统一设计、分类实施、分块考核、分类评比、公开公正,确保基本工作目标考核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统一设计

二级单位基本工作,总分值为100分。

包括党建思政工作、常规工作、职能工作、作风效能四个方面,其分值结构见表1。

表1二级单位基本工作目标分值结构表

目标类别

目标模块

分值分布

说明

 

基本工作

(100分)

 

党建思政工作

(10分)

党建工作

5

见附件1

思政宣传

5

行政常规工作

(20分)

巡查、检查(含抽查)、督查等

20

见附件2

职能工作

(60分)

职责工作

60

见附件3、4、5、6

作风效能

(10分)

二级单位满意度

5

见附件7

经查实的被举报事项

5

(二)分类实施

职能部门(含科研机构)、二级学院为2个考评系列(其中,资产公司由校董事会单独考评),分别实施考评工作,分别评比。

(3)分块考核

1.党建思政工作,由组织部、宣传部根据附件1进行考评。

2.行政常规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管理、巡查、检查、督查等结果以及学校通报、事故等事项进行加减分。

行政常规督查要点和考评标准见附件2。

3.职能工作。

职能部门的职能工作根据巡查、检查(含抽查)、督查等结果以及学校通报、事故等事项,采用加减分制,由目标考核办统计和校领导考核;二级学院的职能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和校领导考核。

职能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见附件3,考核小组人员见表2。

表2二级单位职能工作考核小组人员构成表

考核小组

考核模块

小组人员结构

备注

二级学院考核小组

职能工作(60分)

校领导1名,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招就处负责人,设秘书1名。

考核小组负责审核考核结果。

职能部门考核小组

职能工作(60分)

校领导1名,二级学院负责人4名,设秘书1名。

注:

各小组考核结果应与被考核单位见面。

4.作风效能考核(见附件7)。

二、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构成,负责基本工作目标考核相关决策和结果审定。

组长:

书记、校长

组员:

副书记、副校长。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评估处),负责相关日常工作。

三、核定目标任务

1.党建思政工作由组织部、宣传部统一下达。

2.职能部门的职能工作由分管校领导审定。

3.二级学院的职能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下达。

四、签订目标任务书

1.各单位认真填报《基本工作目标任务书》(见附件8、9)。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与学校党委书记、分管校领导签署,实行一单位一签、一年一签。

3.所签《基本工作目标任务书》纸质材料交目标考核办公室,电子材料上传至目标考核办公室经办人的办公自动化,各单位须自存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各一份。

五、确定考核等级要求

1.确定考核等级

目标考核办公室先公示各单位考核结果,分系列、按总分从高到低编制考核结果一览表,按比例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以及“进步奖”五档,并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优秀:

前20%的单位。

良好:

优秀之后前20%的单位。

合格:

良好之后60分(含60分)以上的单位。

不合格:

60分以下的单位。

进步奖:

在同一系列中,年度考核合格、未获得优秀或良好且排位比前一年有所提升的单位,按提升幅度从大到小进行排序,位居前20%的单位给予“进步奖”。

2.“一票否决”事项

凡出现党风廉政事故、行政责任事故、教学事故和师德师风问题,给学校声誉或经济造成较大损失的,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视情节轻重,对其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等级予以降级直至取消等级评定。

3.考核要求

(1)在考核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校成立目标考核申诉受理委员会。

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该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诉或投诉。

组长:

学校纪委书记

成员:

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教代会代表2名。

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

委员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成相关人员调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的工作业绩记录。

2.考核结果与单位职工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挂钩。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职工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比例增加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职工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比例降低3%,中层干部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考核结果与单位职工年度考核结论挂钩。

在巡查、检查(抽查)、督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通报批评的,出现党风廉政事故/行政事故/教学事故的,工作不服从单位安排的,工作态度不端正的,视情节确定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凡年度考核结论不合格的职工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计发标准及计发方式

(1)各单位年度基本工作目标奖的计发标准(见表3)。

表3年度基本工作目标奖发放标准

考核结论

发放标准

优秀

本单位在编在岗员工人数×基数×200%

良好

本单位在编在岗员工人数×基数×150%

合格

本单位在编在岗员工人数×基数×100%

进步奖

按“良好”等次计发

(2)计发方式

①各单位在学校计发基本工作目标奖额度的基础上,根据员工德能勤绩情况,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奖励原则,编制本单位员工基本工作目标奖发放表(正、副处级干部的基本工作目标奖额不超过员工基本工作目标奖额平均值的1.5倍、1.3倍),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电子材料及签章纸质材料一并上交评估处目标考核办公室,由领导考核小组审定,人事处统一制表并向职工发放基本工作目标奖。

②凡在基本工作目标奖发放过程中出现举报事件,由目标考核申诉受理委员会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部分核心指标考核

一、总体思路

(一)分项设计

为聚焦我校核心竞争力,学校已在年初给各相关二级单位统一下达审核评估和申硕工程核心指标(以下简称核心指标),指标分值见表4。

表4核心指标分值

模块

指标分值

说明

审核评估(50分)

1.评建工作

35

考核核心指标见附件10

2.审核评估准备

15

申硕工程(50分)

1.国际交流合作

2.5

考核核心指标见附件11

2.在校生代表性成果

5

3.人才引进

10

4.专业、课程、团队、教材建设

10

5.科研经费、项目、获奖、学术会议、报告

6.报告

20

6.校地合作成果

2.5

(二)分类实施

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含科研机构)为2个考评系列,分别设置考评指标,分别评比考核结果。

(3)分块考核

相关二级单位的考核,由核心指标牵头部门(评估处、科学处)分别制定考核标准(审核评估:

根据全覆盖专项检查结果给予加减分,申硕工程:

根据各项任务完成比例给分)、考核方式并实施考核,考核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给予一、二、三、四等奖。

说明:

凡实质性参与审核评估10个专项组工作的负责部门加3分,参与部门加2分,不重复加分。

(四)公开公正

考核结果实行复查、复议、公示和审定。

二、考核领导小组(同基本目标考核)

三、考核实施

1.考核流程

牵头部门根据学校统一下达的核心指标及考核标准对职能部门(牵头部门除外)和二级学院的完成情况实施考核。

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单位见面,按得分从高到低编制考核结果一览表并报目标考核办公室审核,目标考核办公室公示考核结果,确定奖励单位及奖励档次,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确定考核等级

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四个等次奖励。

一等奖:

前10%的单位。

二等奖:

一等奖之后前20%的单位。

三等奖:

二等奖之后前20%的单位。

四等奖:

三等奖之后前30%的单位。

3.考核要求(同基本目标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核心指标的考核结果均纳入干部的工作业绩记录。

2.核心指标目标奖的计发标准。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奖励基数,按表5计发。

表5核心指标目标奖发放标准

考核结论

发放标准

一等奖

本单位在编在岗员工人数×基数×200%

二等奖

本单位在编在岗员工人数×基数×150%

三等奖

本单位在编在岗员工人数×基数×100%

四等奖

本单位在编在岗员工人数×基数×60%

3.计发方式

①各单位在学校计发核心指标目标奖额的基础上,根据员工德能勤绩情况,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奖励原则,编制本单位员核心指标目标奖发放表,正、副处级干部的核心指标目标奖额不能超过本单位员工核心指标目标奖额平均数的1.5、1.3倍。

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电子材料及签章纸质材料一并上交评估处目标考核办公室,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人事处统一制表并向职工发放核心指标目标奖。

②凡在核心指标目标奖发放过程中出现举报事件,由目标考核申诉受理委员会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附件:

1.党建思政工作考核指标

2.行政常规督查标准

3.职能工作考核指标

4.内江师范学院教学运行管理要点

5.师范类专业考核指标

6.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测评表

7.作风效能考核指标

8.二级学院目标任务书(样本)

9.职能部门目标任务书(样本)

10.职能部门评估工作考核核心指标

11.二级学院评估工作及申硕工程考核核心指标

 

附件1

(职能部门)党建思政工作指标

指标项目

评分标准

咨询部门

党建

工作

5分

团队建设(3分)

(1)领导班子民主团结,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务实,开拓创新。

好,1分,较好,0.5分,差,0分;

(2)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服务基层、服务师生员工情况。

好,1分,较好,0.5分,差,0分;

(3)全体工作人员有良好的精神风貌,热心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工作尽职尽责,无庸懒散浮拖现象。

好,1分,较好,0.5分,差,0分。

组织部

组织生活(2分)

重视教职工、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党员政治思想觉悟,有计划地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组织生活。

组织部

思政

工作

5分

政治学习

(2分)

按照学校安排积极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学习有记录。

学习记录缺一次扣0.2分。

宣传部

宣传工作(2分)

全年在校园网发表新闻、消息等宣传文章3篇以上(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发表新闻、消息,分别折8篇、4篇、2篇)得2分,2篇以上得1分。

宣传部

网站维护

(1分)

二级网站维护好、更新快、管理到位。

好,1分;一般,0.5分;差,0分。

宣传部

(二级学院)党建思政工作指标

指标项目

评分标准

咨询部门

党建

工作

5分

 

班子建设

(2分)

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及作用发挥情况。

好,1分,较好,0.5分,差,0分。

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干部培训情况。

好,2分,较好,1分,差0分。

组织部

组织建设

(1.5分)

(1)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好,0.5分,较好,0.3分,差0分。

(2)党员发展工作。

严格标准,程序完备,材料齐全、规范,好,0.5分,较好,0.3分,差,0分。

(3)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及时足额收缴党费;党员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好,0.5分,较好,0.3分,差,0分。

组织部

党校培训

(0.5分)

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党校培训遵守纪律和结业情况。

无违纪、结业率100%,0.5分,有违纪,结业率80%-99%,0.3分,有违纪,结业率80%以下,0分。

组织部

专题活动

(1分)

开展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专项活动情况。

组织部

思政

宣传

工作

5分

政治学习(1分)

二级中心组学习、职工政治学习有计划、有专门的学习记录和年度总结,缺学习计划或总结扣0.2分,每缺1次学习活动或缺学习记录扣0.1分。

宣传部

宣传工作与网站维护

(2分)

全年在校园网发表新闻、消息等宣传文章10篇(含以上)得1分,5篇(含以上)得0.6分,5篇以下不得分;

二级网站维护好、更新快、管理到位。

好,1分;一般,0.8分;差,0分。

宣传部

统战工作

(0.5分)

重视统战工作,组织学习统战工作相关理论和政策,关心和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生活,民主氛围浓厚。

好,0.5分;一般,0.3分;差,0分。

宣传部

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1.5分)

重视和加强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做好橱窗宣传与更新。

好,1.5分;一般,0.8分;差,0分。

宣传部

 

附件2

内江师范学院行政常规督查要点

模块

常规要求

督查要点

行政

常规

(20分)

(1)文件通知

①办理超过时限;②落实不到位。

(2)履职工作

①上班迟到早退;②工作推诿或敷衍;③工作态度生硬、拖沓散漫。

(3)提交材料

①不按时提交材料;②所提交的材料虚假、混乱、潦草。

(4)反馈整改

①超过3个工作日未反馈师生意见;②整改问题的态度不端正,③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整改问题。

④在规定时间内未启动工作。

(5)资产管理

①资产管理混乱、移交不及时;②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闲置超过三个月。

(6)档案工作

①未将档案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总结;②未设置兼职档案员管理并接受档案业务指导和参加培训;③档案材料收集归档不齐全、完整、准确;④未按规定及时移交本单位档案;⑤档案内容严重失真(失真档案达3份以上,或同一份档案失真点达3点以上)。

加减分考评标准:

1.根据巡查办公室巡查、管理部门检查(抽查)和学校督查记录,对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扣3分/次;

2.按《督导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问题,出现整改问题态度不端正、未整改问题、整改问题不过关、超期限完成整改问题等,扣相关责任单位3分/次;

3.被学校通报批评的单位或个人(书面),扣相关责任部门5分/次;

4.出现行政管理事故/教学事故的单位或个人,按处理通报扣相关责任单位10分/次。

5.被学校通报表扬的单位或个人(书面),给相关责任部门加3分/次;

6.凡全覆盖性巡查、检查(抽查)、督查结果采用百分制,加减分与分数段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巡查、检查(抽查)、督查结果分数段

加减分值

90—100

+1

80—89

0

60—79

-1

1—59

-3

0

-5

7.凡全覆盖性巡查、检查(抽查)、督查结果采用A、B、C、D等级制,加减分与A、B、C、D、E等级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巡查、检查(抽查)、督查结果等级

加减分值

说明

A

+1

A:

对应90-100,取95

B

0

B:

对应80-89,取85

C

-1

C:

对应60-79,取70

D

-3

D:

对应1-59,取30

E

-5

E:

取0

8.凡全覆盖性巡查、检查(抽查)、督查结果若采用“有—无制”或“做—未做制”,加减分与“有—无”或“做—未做”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巡查、检查(抽查)、督查结果“有—无”或“做—未做”

加减分值

备注

1全“√”

1

有(做)对应“√”,

无(未做)对应“×”。

2按“×”数从少到多进行排序,最后30%中,全“×”扣5分,非全“×”扣3分

-3/-5

说明:

各模块加减分值不能突破该模块分值范围。

 

附件3

(职能部门)职能工作考核指标

模块名称

考核指标

考核说明

职责工作

(60分)

1.根据巡查、检查(抽查)、督查、通报、事故等情况,给以加减分。

2.根据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由校级领导考核打分。

考核权重:

加减分分值50%,校领导考核分值占50%。

说明:

1.加减分考评标准:

见附件2;

2.各模块加减分值不能突破该模块分值范围。

(二级学院)职能工作考核指标

模块名称

项目名称

考核指标

考核说明

职责工作(60分)

1.教学运行管理工作(20分)

见附件4。

1.考核权重:

考核组占70%,校领导占30%。

2.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的考核标准负责实施考核。

3.考核时,各项考核指标可先按百分制给分,然后再按比例折算,小数点后取两位(也可直接打分)。

2.师范类专业认证

(10分)

①申报情况(1分)

②实施情况(4分)

③笔试通过率(5分)

见附件5

3.学生工作(20分)

①日常管理(7分);

②资助心理(4分);

③宿舍军事(4分);

④社会实践与学术竞赛(5分);

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6。

4.招生就业工作

(10分)

①本专科报到率不低于95%(2分)。

②上一年度毕业生对二级学院的总体满意度不低于85%(第三方评价)(2分);

③毕业生就业率当年5月底以前不低于65%,8月底以前不低于90%(总分3分,其中5月份分值为1分、8月份分值为2分);

④毕业生各专业对口就业率不低于50%(1分);

⑤组织一场与就业指导相关的活动(1分);

⑥组织专场招聘会一次,用人单位不少于5家(1分)。

说明:

各模块加减分值不能突破该模块分值范围。

 

附件4

内江师范学院教学运行管理要点

模块

常规要求

督查要点

教学常规(8分)

(1)教学准备

①未提前候课。

②未带齐规定资料。

③未管理课堂,未规范座次。

④未准时上下课。

(2)教学实施

①未按课表上课。

②未使用普通话。

③未脱稿讲授。

④上课不认真。

⑤接打手机。

管理常规(12分)

(1)学籍管理

①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学期注册出现失误。

②未按要求进行学籍清理、学业警示。

(2)教学运行管理

①相关管理人员听课未达到规定次数。

②教学运行检查组未定期巡查。

③教研室无活动记录。

④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不符合要求。

⑤调课、停课、代课、补课不符合要求。

⑥考试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安排出现失误。

⑦试卷的命题、排版、印制和保密出现失误。

⑧试卷抽查不合格。

⑨学生考试作弊处理不符合要求。

⑩成绩管理不符合要求。

(3)实践教学管理

①未按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

②出现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

③论文抽查不合格。

(4)学生导师制

①启动时间超过新生入学一个月。

②无指导记录。

③对导师无检查、总结和奖惩措施。

说明:

1.在督查要点中发现问题,每次扣1分,每个督查要点最多扣5分。

2.论文抽查不合格,扣1分/份;试卷抽查不合格,扣1分/门;论文、试卷抽查不合格,

“管理常规”(12分)扣完为止。

附件5

师范类

专业认证

(10分)

考核项目

考核要点

考核说明

1.申报情况(1分)

提交认证申请

指标说明见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文件中《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的指标要求。

各项指标按教务处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注:

笔试通过率的计算方法:

以实际通过率为最高者作为基准,放大通过率为100%,得分为5分;按相同比例放大通过率,放大通过率每降10个百分点,得分降0.5分,并以此类推,取前十位。

2.实施情况(4分)

①“课程与教学”中3.1-3.5(1分)

②“合作与实践”中4.4(0.5分)

③“师资队伍”中5.1-5.4(1分)

④“支持条件”中6.3(0.5分)

⑤“质量保障”中7.1-7.2(0.5分)

⑥“学生发展”中8.3-8.5(0.5分)

3.笔试通过率

(5分)

参加教师资格认证国考笔试通过率

师范类教师专业认证考核指标

说明:

师范类教师专业认证考核指标由教务处组织测评。

 

附件6

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测评表

指标

评分标准

减分(30%)

加分(70%)

日常

管理

(35分)

1.学生事件处理不及时,3分/次;

2.学生违纪,漏报3分/次,瞒报30分;

3.相关工作不力受学校通报批评3分/次;一学期学生违纪通报率在0.3%-0.5%间1分,通报率在0.5%-1%间3分,通报率在1%以上5分;

4.班团(主题班会、团组织生活)教育活动无记录3分/次;

1.违纪处分率低于0.1%(2分)、低于0.3%的(1分),学生一学期无违纪处分(2分);

2.晨跑、早操平均90分及以上(2分),值周学院检查早操、晨跑全勤(2分);

3.获A级证书比例1-3名(4分),4-7名(2分)。

4.各二级学院承担学生处、团委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或承办校级活动,根据活动规模、承办质量、难易程度给予(0.5-2分/次);

5.考研录取率1-3名(6分),4-7名(4分),8-12名(2分);

6.新生入学教育满意度测评95%-100%(4分),90%-94.9%(2分);

7.按规定完成学生主题教育次数(3分);

8.学生典型受表彰(非等额推荐)按市、省、国家级分别(1-3分/次)。

9.学生上课出勤率不低于96%3分(由二级学院每月提供一次)

资助

心理

(15分)

1.学生评优及奖勤助贷工作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10分;

2.心理普测率低于98%扣2分。

1.资助育人成效显著,有先进典型获得主流新闻媒体报道(4分/项);

2.建立特困生成长档案≥2%(4分)

3.团体心理辅导学生出勤率≥98%(4分);

4.心理普测率100%(4分),98%及以上(3分)。

宿舍

军事

(20分)

1.国防教育实践课组织缺一次5分;

2.辅导员值班无故缺席5分,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值班日志一次2分;

3.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每月走访学生寝室至少两次、辅导员至少4次,达不到以上次数,1分/次。

1.一学期学生寝室违纪通报率低于0.3%(3分);2.每学期四星级文明寝室1-3名(5分),4-7名(3分),8-12名(1分);

2.获军训先进营(2分),获军训先进连(1分);

3.完成学校下达的网报征兵任务(2分);完成学校下达的上站征兵任务80%(2分)、完成60%(1分)

4.军训内务检查平均分高于全校平均分(2分)

社会实践与

学术竞赛(30分)

德育学分执行不力10分,因执行不力影响学生正常毕业30分。

1.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集体、项目、个人获省级及以上表彰(5-15分);

2.校级文体活动获团体一等奖(第1名)1.5分、二等奖(2-3名)1分,三等奖(4-6名)0.5分,优秀组织奖2分(可累加);

3.所指导社团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社团加(1-4分/个);

4.学生发表核心期刊(1分/篇);专著(4分/篇);

5.沱江学子讲座每人次(2分);

6.参加省、全国“创青春”创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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