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操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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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操作规范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行政审批编号)
名称: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性质:
行政审批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适用范围:
融水县辖区内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适用对象:
申请执业注册的乡村医生。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1 事项设立的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
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不适用本条
例。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
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 20 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
合格证书的。
1.2 办理程序的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
1
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 20 年以
上的;(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
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
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
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
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1.3 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的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
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 20 年以
上的;(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
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
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
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
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
不满 2 年的;(三)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
之日止不满 2 年的。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
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2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 5 年。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 3 个月申请再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
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
业;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
受刑事处罚的;(三)中止执业活动满 2 年的;(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
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
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应当依据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遵循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
率。
四、行政审批数量:
无限定。
五、行政审批条件: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
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 20 年以上的;(三)
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
书的。
六、申请材料目录:
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学历证明
4、《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或《村医培训合格证》
3
5、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6、申请人身份证明
7、拟聘用证明
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见附件 1)
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县级以上地方卫计行政部门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
医生执业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
九、行政审批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以及办理需提交的
申报材料。
窗口办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材料不齐全的,打印《补正材料通知单》交申
请人,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之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2.受理:
材料齐全的,窗口办理人员打印《受理通知单》交申请人,将所有材料呈业
务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将材料呈局领导。
(4 个工作日)
3、审批:
局领导对已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批,签发同意意见。
材料交业务科室办理
《医师执业证书》,材料归档。
(2 个工作日)
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和承诺办结时间
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
15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
6 个工作日。
4
十一、审批事项流程图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审批事项流程图
资料不齐全的,出
具《补正材料通知
单》交申请人,退
还申请人,并一次
性告之申请时需提
交的资料
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提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窗口办理人员审查材料是否齐全
初审:
材料合法、齐全的,窗口办理人员出具《受理通
知单》交申请人,将所有材料呈业务科室(1 个工作日)
审核:
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
审核意见。
将材料呈局领导。
(2 个工作日)
审批:
局领导对已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批,签发同意登记
的批文,办理静脉用药登记。
将材料转交窗口受理人员。
(1
个工作日)
审批同意的窗口办理人员出具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发放相
关材料给申请人。
(1 个工作日)
整理资料、材料归档
审批不同意的出具《不予
行政许可通知单》,并退回
申请人相关材料,将有关
材料归档
5
受理科室:
县卫计局
联系方式: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须知
一、设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
二、办理程序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九第、第二十条。
三、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四、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审批→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五、申请材料:
1、2 寸免冠相片 3 张;
2、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毕业班或乡村医生证复印件;
4、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表;
5、卫生院出具的乡村医生聘用证明(包括工作 20 年的证明);
6、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六、承诺时限:
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
15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
6 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标准:
不收费。
6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姓名:
类别: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
年月日
7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学 历
专 业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及邮政
编码
身份证号码
申请执业 机构
名称 及登记号
申请执业
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取得执业(助理)
医师资格时间
何时何地因何种
原因受过何种处
罚或处分
个 人 工 作 简 历
时 间
单 位
证 明 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计委监制
8
身体健康状况
业务水平、考试
时间及考核结果
其它要说明的问
题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地村委
会意见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当地卫生院
意见
类 别:
负责人:
年 月 日
9
县级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
审批意见
执业机构及登记号:
类别:
负责人:
公 章
年 月 日
乡村医生执
业证书编码
备 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受聘时间:
拟聘期限:
聘用单位意见:
附表一
村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
10
法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注册主管部门,一份留存聘用单位。
附表二
(1)
乡村医生健康体检表
指定体检医院名称:
体检日期:
年月日
11
姓 名
性
别
出生
日期
近照(体
检单位骑
缝章)
工 作 单 位
出 生 地
民族
既 往 病 史
家 庭 史
外
科
甲状腺
脊柱
医师签字:
淋巴
四肢
肛门
关节
泌尿生
殖器
其它
内
科
血压
医师签字:
神经及
精神
肺及呼
吸道
心脏及
血管
腹部
器官
肝
脾
其它
12
五
官
科
眼
视力
右:
矫正
视力
右:
其它
眼疾
医师签字:
左:
左:
耳
听力
右:
耳疾
左:
鼻及鼻窦疾病:
咽
喉
其
它
胸部 X 线透视
医师签字:
心电图
医师签字:
转氨酶
乙肝表面抗原
化验员签字:
附表二
(2)
乡村医生健康体检表(续)
13
主
检
结
果
(以下部分请在符合的项目上用“∨”表示:
)
结果:
1、健康或良好( ) 2、一般或较弱( ) 3、有慢性病(
)
(若有慢性病请继续在下列符合的项目上用“∨”表示:
)
1、心血管病( ) 6、结核病( )
2、脑血管病( ) 7、糖尿病( )
3、慢性呼吸系统病( ) 8、神经或精神疾病( )
4、慢性消化系统病( ) 9、其它慢性病(具体)
5、慢性肾炎( )
体检医院盖章
主检医师签字: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注
册
机
关
意
见
14
注册机关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注:
1、表中内容请体检单位如实工整填写,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
2、体检后此表交注册机关。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