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mber诸城市津补贴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946441 上传时间:2023-01-27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7.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Member诸城市津补贴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Member诸城市津补贴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Member诸城市津补贴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Member诸城市津补贴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Member诸城市津补贴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Member诸城市津补贴实施方案.docx

《Member诸城市津补贴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Member诸城市津补贴实施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Member诸城市津补贴实施方案.docx

Member诸城市津补贴实施方案

关于调整2014年机关和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的

说明

根据《关于诸城市调整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的批复》(潍政复字〔2014〕39号)和《关于调整机关和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的通知》(诸财字〔2014〕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3年7月1日起调整全市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补贴标准,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调整人员范围

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事业单位。

在职人员为2013年6月30日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为2013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经组织批准留用的除外)。

列入调整津贴补贴范围的单位中下列人员不予调整津贴补贴:

因受行政刑事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单位在编制定员、增人计划和相关政策允许外自行聘用的人员。

二、调整标准

(一)在职人员

1、机关在职人员按《机关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附表一)调整津贴补贴。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岗位补贴标准》(附表二)增加岗位补贴。

(二)离退休人员

1、机关2013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机关离退休人员补贴增加标准》(附表三)增加离退休人员补贴,2013年6月30日后办理退休手续和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按《机关退休人员补贴执行标准》(附表四)发放退休人员补贴。

2、事业单位2013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增加标准》(附表五)增加离退休人员补贴,2013年6月30日后办理退休手续和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附表六)发放退休人员补贴。

3、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按363元的标准增加退休人员补贴。

4、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2013年6月30日前已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按270元的标准增加退职人员补贴;2013年6月30日后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机关退职人员按1510元标准发放退职人员补贴,事业单位退职人员按270元的标准增加退职人员补贴。

5、按照国发[1982]62号文件精神,抗日战争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这次增发的补贴不作为计发1-2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三、关于审批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分别填写《诸城市机关工作人员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花名册》、《诸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岗位补贴花名册》各一式四份、个人单表一式一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补贴,由所在单位分别填写《诸城市机关离退休(职)人员增加补贴花名册》、《诸城市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增加补贴花名册》(离休、退休、退职须分开填报)各一式四份、个人单表一式一份,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上报审批,审批时须带齐2013年1月1日增加地区附加补贴时的审批花名册原件,如此后有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变动的人员,还须带齐其《工资变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核定工资花名册》,审批完成后,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及时报送市财政、人社部门相关科室。

2014年1月1日后,因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变动需调整津贴补贴的,在工资变动时与工资及其他各项补贴一并审批,不再单独审批。

四、关于《工资管理系统》软件维护

调整津贴补贴标准后,请各部门单位自行维护工资管理系统中的津贴补贴标准。

机关单位按本次调整补贴附表一《机关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中各职务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标准替换现工资管理系统中的津贴补贴标准。

运行工资管理系统,点击系统维护→津贴补贴维护,选择行政职务补贴,按职务分别调整。

事业单位请把附表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岗位补贴标准》中各职务增加的岗位补贴追加到工资管理系统中的第五次职务补贴中,点击系统维护→津贴补贴维护,选择事业单位岗位补贴,按岗位分别追加调整。

附表一:

机关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执行标准

附表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岗位补贴标准

附表三:

机关离退休人员补贴增加标准

附表四:

机关退休人员补贴执行标准

附表五: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增加标准

附表六: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

附表七:

诸城市机关工作人员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花名册

附表八:

诸城市机关离退休(职)人员增加补贴花名册

附表九:

诸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岗位补贴花名册

附表十:

诸城市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增加补贴花名册

附表十一:

诸城市机关工作人员调整津贴补贴审批表

附表十二:

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增加补贴审批表

附表十三:

诸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岗位补贴审批表

附表十四:

诸城市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增加补贴审批表

 

2014年2月

 

附表一:

机关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

单位:

元/月

级别

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

合计

增加额

副厅

1832

2748

4580

1080

正处

1588

2382

3970

940

副处

1376

2064

3440

750

正科

1192

1788

2980

620

副科

1056

1584

2640

485

科员

938

1407

2345

355

办事员

932

1398

2330

430

见习人员

800

1200

2000

395

高级工

1000

1500

2500

390

中级工

930

1405

2335

365

初级工

900

1340

2240

340

普工

900

1340

2240

340

注:

上述月发放标准中不含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特殊岗位津贴和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等改革性补贴。

附表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岗位补贴标准

单位:

元/月

项目

岗位补贴

专业技术人员

教授(含相当职务,下同)

940

副教授

750

讲师

620

助教

355

技术员

430

管理人员

副厅

1080

正处

940

副处

750

正科

620

副科

485

科员

355

办事员

430

工人

高级工

390

中级工

365

初级工

340

普工

340

见习人员

395

附表三:

机关离退休人员补贴增加标准

单位:

元/月

级别

离休人员补贴

退休人员补贴

副厅

833

645

正处

730

555

副处

575

425

正科

475

345

副科

365

245

科员

245

235

办事员

314

225

高级工

--

175

中级工

--

165

初级工

--

155

普工

--

155

2013年6月30日前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人员按270元增加退职人员补贴;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按363元的标准增加退休人员补贴。

附表四:

机关退休人员补贴标准

单位:

元/月

级别

退休人员补贴

副厅

3620

正处

3135

副处

2715

正科

2355

副科

2085

科员

1925

办事员

1840

高级工

1975

中级工

1845

初级工

1770

普工

1770

2013年6月30日后机关退职人员按1510元标准发放退职人员补贴。

注:

上述月发放标准中不含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特殊岗位津贴和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等改革性补贴。

附表五: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增加标准

单位:

元/月

项目

离休人员补贴

退休人员补贴

专业技术人员

教授(含相当职务,下同)

730

555

副教授

575

425

讲师

475

345

助教

245

235

技术员

314

225

管理人员

副厅

833

645

正处

730

555

副处

575

425

正科

475

345

副科

365

245

科员

245

235

办事员

314

225

工人

高级工

175

中级工

165

初级工

155

普工

155

2013年6月30日前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人员按270元增加退职人员补贴;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按363元的标准增加退休人员补贴。

附表六: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

单位:

元/月

项目

退休人员补贴

专业技术人员

教授(含相当职务,下同)

2335

副教授

1985

讲师

1695

助教

1350

技术员

1295

管理人员

副厅

2715

正处

2335

副处

1985

正科

1695

副科

1465

科员

1350

办事员

1295

工人

高级工

1380

中级工

1280

初级工

1225

普工

1225

2013年6月30日及其以后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按270元的标准增加退职人员补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职业规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