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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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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依据:

1

二、适用范围2

三、材料供应2

四、一般安全规定2

五、施工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5

六、塔料运输安全规定7

七、地面组装安全规定7

八、抱杆起立安全规定8

九、提升抱杆安全规定8

十、吊装安全规定9

十一、抱杆拆除安全规定10

十二、工器具、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安全措施10

十三、安全通病治理措施12

十四、文明施工14

编制依据:

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工[2003]153号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2004

3、《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3号

4、《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

5、《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6、《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

8、《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采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基建质量〔2010〕322号

9、《国家电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文汇编(输变电工程类)》基建安全〔2011〕35号

10、《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

11、《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及释义》国家电网公司[2007]699号

12、Q/SLG-ZS-2012《质量管理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

13、《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

14、银城-田庄110kV线路工程铁塔施工图纸

一、施工简介

本期新建220kV银城站—110kV田庄站输电线路,从220kV银城站出线,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

线路全长2×5.5km,全部采用架空线路,新建钢管杆41基,架设至110kV田庄站进线间隔处。

架空线路导线采用JL/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根据通信方面要求,地线采用双回架空复合光缆OPGW-100。

二、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银城-田庄110kV线路工程组塔施工,项目部、施工队、组塔班必须遵守。

三、材料供应

本工程铁塔共计41基。

四、一般安全规定

4.1铁塔组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并通过安全考试。

熟悉组塔方案的特点及相关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在现场认真遵照执行。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4.2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必须齐全,并正确使用。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人员穿防滑胶底鞋,系安全带。

4.3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内。

作业现场除必要的施工人员外,其他人员应离开组塔施工现场,且距离应超过40米以外。

4.4施工人员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5施工现场须设安全监护人。

每基铁塔施工前,施工队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开具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工作票,并由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前现场宣读。

4.6组塔指挥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并熟悉掌握抱杆、各部绳索的受力情况,严格控制起吊重量;正确使用工器具,使用的工器具和设备须经过了安全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每次使用前,必须对工器具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各部位的工器具应符合设计布置,不得以小代大。

4.7机动绞磨等施工机械应由专人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施工前应对机具设备仔细检查,进行试运行,确保工作正常。

4.8绞磨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4.8.1绞磨应安置在合适的位置,以便于观察和操作。

绞磨所在地面应平整,距离基础一般应在40米之外。

4.8.2固定绞磨地锚使用5T地锚,应按要求挖好马道,地锚埋深不得小于2m,地锚套与水平面夹角不大于30°;不得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地锚。

4.8.3拉绞磨尾绳人员不少于3人,距绞磨不得小于2.5米且不得站在绳圈内。

4.8.4绞磨受力时,不得采用松尾绳的方法卸荷。

牵引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并排列整齐,缠绕不得少于5圈。

4.9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4.9.1高空作业人员经体检合格,持证上岗,方可进行登高作业。

4.9.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栓在主材或结构牢固的物件上,不得栓在附件上,不得低挂高用,随时检查是否牢固。

并使用双保险或二道保护。

4.9.3多人在一处作业或双层作业,应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4.9.4高空作业区下不得有人。

塔上作业要尽量和地面作业不同时进行。

如必须同时进行时,在构件起吊过程中,地面应暂停作业,防止高空坠落物伤人。

4.9.5高空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手扶的构件必须牢固。

在间隔大的部位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沿单根构件上爬或下滑。

4.10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

上下传递物件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扔。

4.11在带电体附近高空作业,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表要求,并应设专人监护。

电压等级

项目

10kV

及以下

35kV

以下

110kV

220kV

500kV

工器具、构件与带电体距离(m)

2.0

3.5

4.0

5.0

7.0

工作人员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m)

1.7

2.0

2.5

4.0

6.0

4.12受力钢丝绳内角侧严禁有人。

4.13遇有雷雨、浓雾及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在阴雨天气后进行高空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

4.14施工和运输时注意保护抱杆,防止铝合金部件(尤其是铆钉部位)受外力磨损、变形而影响强度。

4.15做好接地装置,塔腿组立后应及时将接地装置与塔腿连接,以防雷击。

4.16现场施工人员应听从施工负责人指挥,统一行动,保证指挥信号畅通。

指挥人员要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信号且安全的位置上,使用旗语、哨音进行指挥,发出的指挥信号要清晰准确。

4.17起吊构件或提升抱杆时,除一人专职指挥外,须有一名助手在指挥员垂直方向协助观看,防止构件挂住塔身。

4.18塔片吊装时,严禁两片同时起吊,应单段吊装。

起吊时应严格控制起吊重量,只能单吊或1--1滑轮组起吊。

单吊时起吊重量不超过1200kg,1--1滑轮组起吊时,起吊重量不超过2500kg。

4.19地锚埋设要注意地锚本身强度,保证安全可靠。

地锚尺寸和埋设深度严格按照《安规》和本方案技术要求,不得擅自更改。

5T地锚埋深不小于2米,3T地锚埋深不小于1.8米。

五、施工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危险点

控制措施

负责人

塔材小运

小运前要熟悉路况,进行道路修整和桥梁加固,排除路上障碍。

现场负责人

班组长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

施工现场严禁流动吸烟。

禁止随意动火,现场做饭时灶火应远离易燃物。

现场负责人

班组长

施工现场突发狂风

施工过程中,封固临时拉线,下塔庇护。

现场负责人

班组长

牵引坑分坑距离不够,或角度有误

分坑时由测工进行实地测量分坑,严格按方案执行,组塔前由现场负责人、安全员进行检查。

测工

现场负责人

班组长

组塔周围存在电力线、通信线或其它不利因素

根据现场地形,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安全人员做好安全措施,采取搭设跨越架或转向措施。

项目技术员

安全员

现场负责人

班组长

工器具以小代大或使用有缺陷的工器具

严把工器具使用检验关,施工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工器具规格,特别检查工器具的连接可靠性及转动灵活性,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现场检查出的不合格的工器具单独存放并明显标识,防止混用。

现场负责人

班组长

超重吊装

现场施工负责人吊装前应仔细按图纸核对吊重,严格按方案要求吊装施工。

现场负责人

班组长

物体打击

每日班前会进行安全提示和重点强调,施工人员不得在起吊物垂直下方停留或通过;加强现场监护,相互提醒,严格做到起吊时吊物下无人;起吊、组装应依次进行;塔上作业人员严禁随意向地面扔工器具、物料等,传递工器具用小绳,剩余螺栓集中装袋,用绳索递送。

现场负责人

班组长

高空掉物,高空人员失手掉小工具

塔上人员应思想集中,认真工作,互相监督和提示;高空作业人员应使用工具袋,随身的工器具应用绳索和挂钩固定好。

现场负责人

班组长

施工人员塔上移动失去保护

施工人员精力集中,相互提醒,监护人加强监护;上、下塔应沿脚钉攀登,不得沿单根构件攀登或下滑;正确使用安全带,高挂低用,栓好安全带后再工作或移动;在间隔大的部位转移位置,应使用水平安全绳。

现场负责人

班组长

现场监护人

“铡刀铁”伤人

起吊前,将所有可能影响就位安装的“活铁”固定好,特别防止“铡刀铁”。

现场负责人

班组长

起吊时,吊点不对或绑扎不牢

现场进行认真分析,选择合理且安全的吊装方法,选择的吊点强度能承担吊物重量,必要时应绑补强木;起吊物件离地10cm时暂停起吊,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再起吊。

现场负责人

班组长

触电

做好感应电防护、所有工器具、设备对带电体的距离应满足规程要求。

未经项目技术、安监人员同意,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加强检查,安监人员严格把关,对擅自更改者按违章处理,追究现场负责人的责任。

技术方案变更必须重新审批。

项目工程师

现场负责人

班组长

六、塔料运输安全规定

6.1运输塔材的汽车司机,须事先了解好道路情况,防止盲目开车。

并根据道路情况和车的装载量确定运输重量。

6.2构件装车时,应顺序摆放。

重量较轻的构件以人力传递装卸,禁止抛掷。

6.3多人同时装卸同一车构件时,须有一人负责指挥,工作人员互相监督,互相配合。

应同肩抬运,做到同提同落,防止构件压、碰、刮工作人员。

6.4人力肩扛量力而行,各人之间保持5米以上间距。

狭窄道路不得超人行进。

6.5一人肩扛多件塔材时,塔材应绑扎成捆,肩扛处应缠绕麻袋或垫以扁担。

七、地面组装安全规定

7.1搬运前应观看周围是否有人及其他障碍,避免相互碰撞。

搬运时应注意观察行走道路,避免踩空跌倒。

7.2几人一起抬运构件时应用同侧肩,并作到步调一致、同起同落。

7.3组装场地应平整,障碍物应清除。

塔材支垫应平稳可靠。

7.4在成堆角钢中选料应由上往下搬动,不得强行抽拉。

7.5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找正。

7.6分片组装时,附铁应能自由活动,螺帽应带平。

7.7严禁在起吊件下进行地面组装。

八、抱杆起立安全规定

8.1抱杆组装应正直,连接螺栓的规格必须符合规定,并全部拧紧。

8.2抱杆起立可采用木抱杆立大抱杆的方法将抱杆起立,抱杆起立时用钢丝绳反向连于相邻两个塔腿上(制动绳),严禁用绞磨直接将抱杆起立。

8.3抱杆起立后,利用拉线系统将抱杆调直,拉线应用倒链调整收紧后,用数量不少于3个的马鞍螺丝封固。

外拉线对地夹角不应大于40°;地形特殊时不得大于60°。

九、提升抱杆安全规定

9.1提升抱杆时,应设置专人监视抱杆上升时有无卡阻现象。

9.2提升时,拉线系统操作人员根据现场指挥的命令,均匀放出四面拉线的尾绳,保证抱杆稳定且正直上升。

如抱杆倾斜角大于5°,则停止牵引,用四根拉线将其调整后再次提升,至要求位置后,重新调整外拉线,使抱杆正直。

9.3提升抱杆时,腰环的拉绳应固定在已组段塔身上,严禁以人力控制拉线系统或腰环拉绳。

9.4提升抱杆时,上下腰环间的垂直距离应尽可能大一些,以利抱杆稳定。

十、吊装安全规定

10.1吊装时,应设专人随时监视抱杆的偏斜情况。

抱杆倾斜不得超过5°。

10.2起吊时,指挥员应站在起吊方向的侧面,塔上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并密切监视塔上滑车及磨绳的工作情况,观察吊件是否与塔身相碰(一般应控制在0.2~0.5m范围内)。

10.3起吊时起吊构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4起吊钢件应绑扎牢固,连带辅材可靠。

起吊绳与塔材接触处应垫硬木或软物,防止勒坏塔材或割断起吊绳。

吊件离地50cm时暂停起吊,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再起吊。

吊件接近就位时,牵引速度应减慢,上下密切配合。

就位有困难时,应查明原因、调整抱杆角度,使塔材就位。

10.5吊装时吊片应采取多点控制,控制人员应按指挥人员的要求放出调整控制绳,使塔片就位。

10.6高空作业所需工器具、材料应用绳索上下传递,严禁抛扔。

塔上组装所用物品必须放置稳妥,防止下落伤人。

10.7严禁将辅助材浮放在塔上,以免误抓误踩酿成事故。

10.8主材和侧面大斜材未连接牢固之前,不得到构件上作业。

10.9起吊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牵引查明原因,严禁强行起吊。

10.10需隔夜吊装时,已装完的塔段螺栓应紧固,并检查拉线系统及承托系统,将拉线收紧封固,保持抱杆稳定。

10.11严格按照《组塔施工作业指导书》规定的起吊方案进行,严禁超重起吊。

十一、抱杆拆除安全规定

11.1抱杆拆除时,绞磨操作人员听从指挥,塔上人员监视抱杆有无卡、挂现象。

11.2当抱杆头部降到悬挂抱杆滑车以下时,应用棕绳将抱杆上部与牵引绳栓住,以防抱杆翻转;抱杆底部仍用棕绳控制。

当抱杆下落到塔身下部时,将抱杆分段拆除。

十二、工器具、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安全措施

12.1施工用的主要工器具、设备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使用前经检定合格,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现场使用前,须进行外观检查,并不得以小代大。

12.2工器具的检查

12.2.1抱杆使用前必须经过全面检查,抱杆螺栓须坚固可靠。

抱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使用:

整体弯曲超过杆长的1/600;

局部弯曲严重、磕瘪变形、表面严重腐蚀、裂纹或脱焊。

12.2.2滑车应按铭牌使用,滑轮直径应与钢丝绳直径成比例。

吊钩应设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可采取对吊钩封口或绑扎钢丝绳的保险措施。

滑车吊钩或吊环变形、裂纹和轮缘破损或严重磨损、轴承变形、轴瓦磨损以及滑轮转动不灵者均不得使用。

12.2.3U型环(卸扣)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U型环变形或销子螺纹损坏不得使用。

不得横向受力。

销子不得穿在能活动的索具一边。

不得处于吊件转角处,必要时应加以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扣。

严禁代替滑车使用。

12.2.4倒链(手扳葫芦)的检查:

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链条、连动装置及刹车装置。

吊钩、链条或倒卡变形,以及链条磨损达直径的15%者严禁使用。

起重链不得拆成单股使用。

带负荷停留时间较长或过夜时,应将手拉链绑扎在起重链上,并采取保险措施。

12.2.5钢丝绳的使用检查:

12.2.5.1使用时防止打结和扭曲,防止相互缠绕或压叠。

12.2.5.2穿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12.2.5.3不得与物体棱角直接接触,机械运动时不得与其他物体发生摩擦。

12.2.5.4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使用:

1个间距间钢丝断5%以上;

钢丝扭曲、压扁或受过火烧;

明显的股偏;

表面已锈蚀或受严重磨损;

断股或断丝较多。

12.2.6马鞍螺栓(绳卡)的使用检查:

12.2.6.1使用数量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钢丝绳直径(mm)

7-18

19-27

28-37

38-45

马鞍螺栓数量(个)

3

4

5

6

12.2.6.2各马鞍螺栓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12.2.6.3马鞍螺栓压板要在钢丝绳主要受力的一边,螺栓“U”型压着主绳头的死头。

2.6.4马鞍螺栓螺帽一定要旋紧,钢丝绳带

上载荷后应再紧固一次。

十三、安全通病治理措施

通病类型

通病内容

防治措施

受力绳保护

受力钢丝绳内侧有人。

施工项目部负责落实现场安全警示牌设置,安全员重点监护,并在安全交底时对作业人员重点教育。

监理项目部加强此类作业巡视或旁站监理,必要时下达停工令,整顿此类违章行为。

钢丝绳与铁件绑扎部位无保护。

施工项目部负责落实起重用钢丝绳防止与被吊塔材或铁件棱角直接发生摩擦措施,作业前保证接触处有软垫物隔离。

监理项目部加强安全巡视或旁站监理,直至措施落实,必要时下达停工令,整顿此类违章行为。

钢丝绳套插接长度不足。

施工项目部技术人员指导作业人员正确进行钢丝绳套的插接,工器具管理员复查绳套插接长度,凡绳套插接长度未达标的钢丝绳不允许出库使用。

监理项目部加强巡检、查验工作。

施工机械及起重作业

塔吊等起重机械未经检测机构检验取得合格证后即投入使用。

业主、监理部检查施工项目部在未注册登记前不允许使用。

施工机械(具)设备未定期检验,试验过期。

按照规定执行,建立施工机械定期检验台帐。

监理项目部定期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业主项目部。

施工机械安全保护装置未装或失灵。

施工项目部安排专人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保养维护,检查安全装置完好性,监理项目部定期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督促施工项目部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并在安全例会上通报检查结果。

起重吊装作业区无安全警示牌和安全围栏。

塔吊、汽车吊等起重设备作业时,由专职安全监护员或起重操作员负责摆放安全警戒标志,并用安全提示遮栏划定吊装作业区,禁止人员穿越。

监理项目部加强安全巡视或旁站监理,直至措施落实。

起重作业过程中吊件下方有人。

吊装作业区域用安全提示遮栏围栏,操作人员在确认吊件下无人停留或行走后方可移动起吊。

监理项目部加强安全巡视或旁站监理。

消防设施

消防器材过期、失效、无合格检验证,未定期检查。

在消防部门指定地点采购,检查每只灭火器上是否贴有合格证,加贴一张“定期检查”标签。

施工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失效消防器材立即更换。

监理项目部加强巡视、督导。

机料堆放

机料随意堆放,未分类摆放。

施工项目部负责划定材料加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区等功能模块区,实现机料堆放固定有序,现场用提示遮栏围护。

监理项目部加强巡视检查。

标识标牌

“四牌一图”等标识图牌制作不规范,未按标准尺寸制作。

监理项目部负责检查施工项目部落实标示牌按标准尺寸制作。

机具、材料无标识,或标识不规范。

监理项目部负责检查施工项目部落实标示牌按标准尺寸工厂化制作。

防雷接地

铁塔、构架组立未及时连接接地线。

加强巡查,或按工作进程进行专项检查、中间验收。

临时工棚

线路施工现场使用彩条布搭建临时工棚。

施工总承包商在分包合同或安全协议中明确禁用。

业主、监理项目部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安全监护

危险作业现场无安全监护人员。

施工项目部在作业票中明确安全监护人,监理项目部巡视或旁站监理作业现场,检查到位情况。

劳动保护

现场作业人员着装不统一,无胸卡。

施工单位统一定制发放员工工作服,规定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形成员工的自觉行为。

业主项目部督导实施。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正确,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施工项目部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三个项目部统一思想、加强巡查,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实施违章者和管理负责人两级处罚,通报惩罚结果。

高处作业

上下构架、杆塔未使用垂直攀登自锁器。

杆塔、构架吊装组立后,施工项目部负责检查落实用于攀登自锁器的绳索或轨道安装在构架、杆塔的右侧。

监理项目部按工作进程进行专项检查,分步验收。

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物件上,或低挂高用。

施工、监理项目部加强现场督促检查,指导和培训登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

高处作业人员未使用工具袋,工具未穿绳保护,空中抛物。

施工负责人在站班会时检查登高人员的装备,加强高处作业安全教育。

三个项目部统一思想、加强巡查,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实施违章者和管理负责人两级处罚,通报惩罚结果。

高处作业人员未体检。

施工项目部组织高处作业人员体检,安排合格人员进行高处作业。

监理项目部抽查高处作业人员体检表。

流动吸烟

施工人员在现场流动吸烟、有烟蒂。

对施工人员以教育为主,各级管理人员做好榜样,并巡查制止此类现象,效果不佳应采取处罚措施,集中整治。

临时拉线

临时拉线用树木、岩石、杆塔等作受力锚桩。

三个项目部统一思想、加强巡查,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实施违章者和管理负责人两级处罚,通报惩罚结果。

用于临时拉线的钢丝绳绳卡夹持方向、数量和间距不正确。

施工项目部负责检查临时拉线设置和绳卡数量、使用状态。

监理项目部加强巡视检查。

临近带电线路立塔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够。

施工项目部技术、安全人员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监护,使用绝缘工器具,并定期进行绝缘检测。

监理项目部认真审核技术措施方案,旁站监理。

十四、文明施工

14.1施工现场按要求布置安全围栏、警示牌、安全标语。

安全围栏应保证横平竖直,围栏成方形。

14.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上岗证。

14.3施工人员工作服应整洁,严禁赤膊。

14.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并穿着结实、完整的防滑鞋。

14.5施工人员严禁酒后进入组塔施工现场。

14.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4.7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厕所,并用彩条布遮挡。

14.8看守棚应使用帐篷,严禁使用塔材及工器具搭设。

14.9施工现场应事先进行规划,有较好的视觉感。

14.10施工道路必须按照一条路进出,严禁随意碾压田地。

14.11开挖的地锚坑,应按公司绿色环保施工法的要求开挖和回填。

14.12施工时应尽量减少对农作物的损害,确需占用的应事先与户主联系解决。

14.13施工机械使用的油料应采取防漏、防滴措施,避免污染土地。

14.14施工现场严禁动火。

14.15施工用材料、工器具应集中摆放,明确标示,不得乱丢乱摆。

保证施工现场合理有序。

14.16施工现场严禁大声喧哗。

14.17每日工作完毕,做到现场清理,工器具集中看管,防止丢失。

14.18施工完毕后,施工用地锚坑必须进行回填,回填应预留300mm的防沉层。

14.19施工完成后应将产生的垃圾集中处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4.20因施工改变的地形地貌进行恢复。

14.21清理铁塔上的绳头、麻袋、铁丝等所有杂物,保证铁塔清洁。

14.22遇有民事问题应态度和蔼进行解释或报项目部民事人员协调解决,严禁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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