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J070076A1 LED灯盘检验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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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J070076A1LED灯盘检验规范

评审会签

部门

评审意见

签名

批准:

审定:

审核:

编制:

生效日期:

年月日

规范文件

文件修订页

序号

版本

修订条款

文件受控编号号号

修订日期

修订人

1

A/0

新建

2

A/1

修改3.2至3.6的检验类型和检验水平

 

1目的

确保我司出货产品达到设计、满足客户及国家标准要求,特制定此规范。

2范围

适用于我司生产之所有LED灯盘类产品。

3检验条件

3.1照明条件:

日光灯600~800LUX;

3.2目光与被测物距离:

30~45CM;

3.3灯光与被测物距离:

100CM以內;

3.4检查角度:

以垂直正视为准±45度;

3.5检查员视力:

双眼视力(包括戴上眼镜)1.0以上,且视觉正常,不可有色盲,斜视、散光等;

4参照标准

4.1依照MIL-STD-105EⅡ级单次正常抽样标准CR=(正常抽样Ac/Re:

0/1);MA=1.0;MI=2.5

4.2依照MIL-STD-105EⅡ级单次S-2特殊抽样标准.AQL:

2.5抽样

4.3GB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4.4GB7000.201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4.5GB7000.202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

4.6GB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要求

4.7GB17625.1电磁兼容发射限值电流谐波发射限值要求.

4.8GB/T30413-2013嵌入式LED灯具性能要求

5检验内容

章节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检验标准

不良描述

检验类型

检验水平

不良判定

1.0

外观

外观标识检查

常规

确认

AQL

1.1

目视

包装外箱及内包装上印刷内容、字样大小正确,且符合封样或图纸要求。

与左边要求不符合

正常Ⅱ级单次

Ac/Re

:

0/1

包装外箱及内包装表面平整、清洁,无刮伤、色泽不良。

印刷内容清晰,无重影、斜影、缺画、少画等现象

与左边要求不符合

2.5

包装外箱及内包装标记及盖印,内容正确、清晰,位置符合要求;相关贴纸,无漏贴、错贴、位置不符等现象,且贴纸符合相关图纸或封样要求。

与左边要求不符合

Ac/Re

:

0/1

外箱包装方法正确、无破损、变形现象

与左边要求不符合

1.0

外箱封口间隙≤3mm;

与左边要求不符合

2.5

章节

检验项目

检验工具

检验标准

不良描述

检验类型

检验水平

不良判定

1.0

外观

包装、外观、尺寸检查

常规

确认

AQL

1.1

目视

包装产品无漏装、错装现象

漏装、错装

正常Ⅱ级单次

Ac/Re

:

0/1

所配附件齐全(如说明书等),且附件符合图纸及封样要求

附件不齐(如说明书),附件不符合要求。

1.0

外箱堆放排列整齐,堆码层限不超标且可靠。

堆放不整齐、超出堆码层限

2.5

1.2

目视

合格证上的日期要符合使用日期期限,且字迹清晰、无脏污现象。

无日期和检验员,且字迹不清晰,脏污现象

正常Ⅱ级单次

2.5

说明书折叠、包装方式正确

折叠、包装方式不正确

2.5

合格证、说明书上丝印内容、字样大小正确,且符合封样或图纸要求。

丝印内容不正确,不符合封样或图纸

Ac/Re

:

0/1

1.3

标贴丝印外观

目视

产品、标贴上丝印内容、字样大小正确,且符合封样、图纸、认证一致性的要求。

无漏贴、错贴现象。

丝印内容不正确,不符合封样、图纸、一致性。

标贴漏贴、错贴

正常Ⅱ级单次

Ac/Re

:

0/1

丝印字体无色差、暗淡、重影、斜影现象。

丝印字体色差、暗淡、重影、斜影现象

2.5

丝印内容清晰、无字样缺笔画现象

丝印不清晰、缺笔画

1.0

标贴粘贴牢固,无有翘起现象

标贴翘起

2.5

标贴、丝印位置正确,整齐,无歪斜现象,且符合封样,设计要求。

标贴粘贴位置不正确

2.5

1.4

标记试验

汽油

用浸有水的湿布轻擦试标志15S,待干后,再用浸有汽油或酒精的布擦试15S,试验后标志应清晰可辩、不模糊、不脱落。

试验后字印模糊不清晰.

S-2单次

2.5

1.5

目视

灯具主视面划花(擦花)明显划花(擦花)不可接收,轻微划花(擦花)可有一条,长度≤5mm;非主视面:

明显划花(擦花)可有3条,长度≤10mm;轻微划花(擦花)可接收

划花(擦花)长度大于相应的检验标准;明显划花(擦花):

垂直(30cm)可见的划花(擦花);轻微刮花(擦花):

垂直(30cm)不可见,反光可见,

正常Ⅱ级单次

2.5

整批灯具产品烤漆,扩散板无明显色差,与样品对比无色差且符合订货要求

产品色差,颜色不符订货要求

1.0

LED灯盘在通电后,扩散板表面发光均匀,无亮边,黑点,色泽不均匀等其他影响外观的不良问题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1.0

章节

检验项目

检验工具

检验标准

不良描述

检验类型

检验水平

不良判定

常规

确认

AQL

1.6

目视

卡尺

菲林

膜厚仪

灯具表面干净整洁,无赃污或锈蚀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正常Ⅱ级单次

2.5

灯体表面不能有凹凸不平、变形、明显可视的打磨痕迹、未清理干净的飞边或毛刺存在.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2.5

灯盘表面用PC或PMMA防护罩表面状态(透明、棱晶、磨砂)符合客户或设计要求。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2.5

灯体外表面喷涂层不能有明显的漏底、流挂、厚薄不均匀等缺陷。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2.5

产品是否有打胶;有打胶时余胶要清理干净,胶面要干净平整;打胶固化后才能出货。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2.5

灯盘表面用PC或PMMA不能有气纹、龟裂、打磨痕: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2.5

灯盘表面用PC或PMMA杂点异色、针孔、起砂、麻点、发白、:

S≤0.3mm²可接收2个;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2.5

灯盘表面爆漆、离层、烧焦、裂纹、氧化生锈不接收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Ac/Re

:

0/1

灯盘内部焊盘表面焊点饱满,无锡珠、锡渣,连锡。

灯盘内部无异响,异物。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2.5

灯盘表面水渍:

不可接受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2.5

灯具所用到的电线、接线端子、电器(包括内部元件)等元器件必须符合BOM清单和认证时“关键元器件清单”要求。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S-2单次

2.5

灯具布线符合布线图、样品或工程技术资料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Ac/Re

:

0/1

1.7

尺寸测量

卷尺

1.产品外形尺寸、结构尺寸、安装尺寸符合设计图纸、封样或客户要求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S-2单次

2.5

2.外部引出线长度符合设计图纸、封样或客户要求;线径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2.5

章节

检验项目

检验工具

检验标准

不良描述

检验类型

检验水平

不良判定

2.0

外观

结构

常规

确认

AQL

2.1

目视

模拟客户安装时不能有松动、难装、装不到位或错位等不良现象。

装拆灯盘顺畅,不出现卡死或取不下等不良现象;灯盘试装在实装表面上扩散板与胶框、边条间隙≤1.2mm。

研发,工程有特殊要求的按研发,工程标准执行。

安装不顺畅,装不进现象

S-2单次

2.5

悬挂装置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将等于4倍灯具重量的均匀恒定载荷以灯具通常的受载方向加在灯具上,历时1H后,部件应无明显变形或脱落现象.

悬挂试验不合格脱落现象。

S-2单次

2.5

2.2

驱动电源

目视卡尺

驱动电源表面元器件不可被人手触摸到。

其表面热缩管、胶管等表面完整,无破损。

内部驱动电源与壳体间最高间隙≤1.2mm/加垫片后电源与壳体间最高间隙≤1.2mm/加垫片、加胶后电源与壳体间最高间隙≤1.2mm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S-2单次

2.5

2.3

内部连接线

目视卡尺

1.内部走线应顺畅、不能大角度折弯、过孔或过金属边槽处(内),线应有防护装置(套管)。

内部线不能受到活动部件及内外部零件的损坏。

2.线在端子上必须锁紧,当使用至少30N(0号端子)拉力测试时,线不会从端子中松脱。

3.当使用绞合线时,可以在端部搪锡,但不能有冷流存在。

4.线安装进端子后,不可有一股或多股脱出或露铜(安装不到位)现象。

5.接地线必须用黄绿线连接,线耳下加菊垫,线耳与线连接牢固。

6.内部线线径最小0.5mm2,绝缘层厚度最小0.6mm。

7.线缆不能有明显的破损、划痕及赃污等现象。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正常Ⅱ级单次

1.0

2.4

接地保护

目视

1.接地端子处有接地标识.

2.接地端子锁紧螺钉要使用防锈金属螺钉,但不能使用自攻螺钉.

3.接地端子锁固螺钉不能徒手松开.

4.接地端子连接处喷涂层要去掉,端子下要加防松用菊垫或弹簧垫圈.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S-2单次

Ac/Re

:

0/1

2.5

防触电保护

目视

1.内部接线和电器不能安装在没有防意外接触的灯具外表面.

2.灯具内部带电部件在更换光源或电器时而打开灯具时不能触及.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正常Ⅱ级单次

Ac/Re

:

0/1

章节

检验项目

检验工具

检验标准

不良描述

检验类型

检验水平

不良判定

常规

确认

AQL

2.6

IP等级测试

IP测试设备

根据灯盘的分类和标在灯盘上的IP数字,灯盘外壳应提供相应地防止粉尘,固体异物和水侵入的保护等级,经过IP试验后灯具应符合3.1要求(针对有IP等级要求的灯具)。

IP等级测试不合格

S-2单次

2.5

章节

检验项目

检验工具

检验标准

不良描述

检验类型

检验水平

不良判定

3.0

功能

功能、参数测试

常规

确认

AQL

3.1

通电参数测试

功率仪

电源

灯具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各性能参数应符合相配电器的各项标准要求,参考各型号LED灯盘生产作业指导书。

测试参数不合格

正常Ⅱ级单次

Ac/Re

:

0/1

3.2

色温

积分球

光源的色温符合研发要求或承认书,色温偏移不能大于承认书规定范围或研发相关技术标准,客户另外有要求的除外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1个/批

2.5

3.3

显色指数

积分球

光源的显色指数要符合研发要求或承认书,误差范围在承认书规定的范围内或研发相关技术标准,客户另外有要求的除外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1个/批

2.5

3.4

初通量始光

光分布计

光源的初始光通量要符合研发要求或承认书标识的范围内或研发相关技术标准,客户有另外要求的除外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1个/批

2.5

3.5

灯具光效

光分布计

光源效应要符合研发要求或承认书标识的范围内或研发相关技术标准,客户另外有要求的除外。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1个/批

2.5

3.6

运输模似振动

振动测试仪

对成品进行运输模拟振动测试,成品外包装无破损,变形;产品工作正常,无破损,变形。

不符合左端各项要求

1套

2.5

章节

检验项目

检验工具

检验标准

不良描述

检验类型

检验水平

不良判定

常规

确认

AQL

4.0

安全、可靠性测试

4.1

启动性能

电源/功率仪

灯具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整灯能在其标称或客户要求的环境下顺利启动,并且其光效、色温等符合要求。

出现点不亮、闪烁

正常Ⅱ级单次

Ac/Re

:

0/1

4.2

谐波

功率仪

有功功率≤25W灯具的三次谐波电流不得超过86%,五次谐波电流不得超过61%,有功功率>25W灯具的二次谐波电流≤2%,三次≤30λ%,五次≤10%,七次≤7%,九次≤5%,十一至三十九次≤3%。

注:

对有电器产品

测试各次谐波不合格

S-2单次

2.5

4.3

EMC

在抗干扰试验室中,灯具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工作时不能超过标准上限要求.注:

对有电器产品

EMC测试不符要求

S-2单次

2.5

4.4

接地电阻

接地测试仪

空载电压小于12V生产大于10A电流分别接在接地端子与可能触及金属之间,通电1min,测试电阻≤0.5Ω。

测试电阻>0.5Ω

正常Ⅱ级单次

Ac/Re

:

0/1

4.5

潮湿试验

潮湿箱

在温度为20-30℃,相对湿度为91%-95%的潮湿箱内,将灯具放置48H后,测试绝缘电阻、介电强度,IP等级应无异常。

试验后绝缘电阻、介电强度,IP等级不合格

S-2单次

2.5

4.6

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测试仪

绝缘电阻测试仅限三类灯具:

潮湿试验后给灯具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带电部件和安装表面之间,带电部件和灯具的金属部件之间施加:

DC100V直流电,时间不小于1S,测得各绝缘电阻数值不能少于2MΩ。

绝缘电阻测试不符检验要求

S-2单次

Ac/Re

:

0/1

章节

检验项目

检验工具

检验标准

不良描述

检验类型

检验水平

不良判定

常规

确认

AQL

4.7

防触电保护

标准试验指、万用表

1、施加10N的力,用标准试验指接触每一个可能触及到的位置,试验指应不能接触到任何带电体.

2、装有总容量大于0.5uF电容器的灯具,在额定电压下,断电1min,输出端的电压应≤50V

试验指接触到带电体,断电1min后,输出端的电压应大于50V

S-2单次

2.5

4.8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标准试验指、万用表

①.爬电距离:

不同极性的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可触及的金属体之间的爬电距离应≥3.2mm,(绝缘体PTI≥600);爬电距离应≥4mm(绝缘体PTI<600);工作电压不超过50V灯具的爬电距离应≥1.5mm(绝缘体PTI≥600)和1.9mm(绝缘体PTI<600).

②.电气间隙:

不同极性的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可触及的金属体之间的电气间隙应≥3mm;工作电压不超过50V灯具的电气间隙应≥0.8mm。

尺寸不符要求。

S-2单次

Ac/Re

:

0/1

4.9

防火与

阻燃

灼热丝试验装置

非固定带电部件的绝缘部件及外部防触电的绝缘部件应能过灼热导丝试验,将安装在支架上的受试样品紧贴加热到650℃镍铬热导丝端部,并施加1N力,试验最佳部位是距离试样上部边缘15mm或大于15mm的位置(灼热丝试验装置);固定带电部件的绝缘部件应能过针焰试验;(针焰试验装置)灼热丝或针焰试验:

点燃样品10S之后移开火焰,受试样品任何燃烧火焰在30S内自熄,且滴落物不能引燃受试样品下200mm±5mm的薄棉纸。

(针对有相关部件的LED灯盘)

灼热导丝/针焰试验,滴落物引200mm±5mm的薄棉纸燃烧,点燃30S后火焰不自熄。

S-2单次

2.5

4.10

热试验正常工作

温度计

灯具在环境温度ta下施加1.06倍额定电压工作12小时,灯具上易触及的部件,徒手操作的,调节的,或夹持的部件,都不得过热,以至无法触及操作,调节和夹持,灯具不应该使被照射物体过分受热.。

徒手握住的部件(金属:

≤65℃,非金属:

≤75℃),安装表面、被照射物≤95℃.

在工作期间灯具上易触及的部件,徒手操作的,调节的,或夹持的部件过热,无法触及操作,调节和夹持

S-2单次

2.5

章节

检验项目

检验工具

检验标准

不良描述

检验类型

检验水平

不良判定

常规

确认

4.11

跌落试验

目视

装好整箱成品,根据相应重量从相应高度跌落:

A、重量≤20Kg,高度:

600mm;

B、重量>20Kg,高度:

500mm;

C、跌落部位:

一角、三棱(所跌落角处引出的三条棱)、六面;

D、每个部位的跌落高度均为上面积所规定与地面的垂直高度;

E、在跌落过程中,务必使跌的角、各条棱与水平地面成45度夹角,跌面时与地面平行(如图下)

F、跌落时务必做到角度、高度符合标准;

G、跌落时,按先跌角再跌棱最后跌面的次序时行实验。

H、跌落试验后成品无破裂、变形且应符合(3.1、4.5的要求)

 

纸箱严重破损,产品变形破裂现象;性能、介电强度测试不合格。

S-2单次

2.5

备注:

a.规范中常规检验项目:

为出货时必须检验项目;

b.规范中确认检验项目:

为新开发或产品变更时必须检验项目;且除新开发、产品变更检验外,一年最少需进行一次确认检验

6相关文件

6.1成品(11)外观检验规范

6.2成品(11F以外产品)外观标准

6.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4各型号LED灯盘作业指导书

6.5塑胶件进料检验规范

6.6电子镇流器的检验规范

6.7电感镇流器的检验规范

6.8结构类产品检验手册

7记录

7.1成品检验报告

7.2首件记录表

7.3巡检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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