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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

 

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保护

 

和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

 

高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教师成长、成才树立榜

 

样,激励全体教师不断进取,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开展“优

 

秀教师”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

在岗教师,评选校级以上的优秀教师教龄不

 

得少于一年。

(每学期一次还是每学年一次?

 

2、评选比例:

由集团研究确定。

 

第三条优秀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

 

纪守法,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教学成绩显著;

 

4、关心学生,身体力行,倾情奉献,事迹突出。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举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1)不服从工作任务安排的;

 

(2)所在工作岗位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的;

 

(3)有旷工现象或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天的;(产假除外)

 

(4)有乱收费乱办班进行有偿补课、推荐或诱导学生购买教

 

辅材料、到校外培训机构代课的;

 

(5)猥亵、体罚或歧视学生的;

 

(6)用辱骂、打架斗殴等粗暴手段解决冲突的;

 

(7)有“黄赌毒邪”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等行为的;

 

(8)工作“懒散慢”,岗位常规工作完成差;或违反效能建

 

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规定,受到各级通报或批评的;

 

(9)教学质量特差的;(教学成绩最后一名与倒数第二名拉差10分或10分以上的)

 

(10)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第五条评选程序

 

(1)学校行政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

 

(2)成立“优秀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优秀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优秀教师候选人。

“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工会团队负责人

 

和教师代表组成,由校长任组长。

其成员为优秀教师候选人时应当回避。

 

(3)召开教职工会议,对优秀教师候选人予以表决。

教职工会议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学校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参会

 

人员过半数赞成的候选人即当选为优秀教师。

表决工作由工会主持。

 

第六条奖励办法

 

由颁奖单位确定。

 

第七条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二〇一二年十二

 

月十五日起实施。

 

评比细则量化赋分办法

 

本细则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一、师德师风(10分)

 

1、政治思想方面(3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

 

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分)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有团结协作精神。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批评

 

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3、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2分)

 

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不迟到早退,无

 

缺席旷课现象,积极参加学校及教研组的各项活动,积极

完成学校、教研组交给的管理及其他工作。

(需要细化)

 

4、集体观念强,克服自由主义(2分)

 

关心学校发展,维护学校声誉,能从大局出发,不说不利

 

于学校发展的话,不做不利于学校发展的事,个人言行不

 

能影响工作秩序、他人工作,团结同志。

(这个怎样把握

 

得分,太笼统)

二、年度考核赋分(10分)

年度考核优秀赋10分,合格每年8分,不合格无权参

 

与,不定档次按合格对待计8分。

(评选时看上一年度考

 

核,学年度第一学期评选看上一年度考核时,新入编制者

 

按不定档次对待)

 

三、工作考勤(15分)

 

1、模范遵守工作纪律(5分)

 

组织纪律性强,不迟到早退,室内上课中途不无故离开教室,不在工作时间办私事,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场所下棋、打牌、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监考、评卷期间迟到、

 

早退、拖堂、看书报、不负责任,以上现象发现1次扣2

 

分,2次记0分,屡教不改者,勤方面总成绩记0分。

 

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5分)

 

坚持出满勤,监考、评卷期间不准假(除婚丧嫁娶产等假)。

不履行请假手续,每学期擅自离岗,法定节日、寒暑假期、婚丧嫁娶产假、突发情况放假等期满后应及时到岗,无故

 

拖延者(除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因素外)1次扣2分,2次记

 

0分,3次以上勤方面总成绩记0分。

病假累计每周扣1

 

分;事假每1天扣1分,扣完为止(婚丧嫁娶产假等除外)。

 

(学校组织的会议或其他活动擅自不参加的扣?

无论什

 

么事由,一律统一要求,除学校安排其他活动无法参加的)

四、教学能力(20分)(常规管理方面的细则赋分)

 

1、课堂教学(4分)(上一堂公开课,组织评委赋分,附细

 

则)

 

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课(在教导处备案除外);教学认真,能驾驭课堂,维护课堂秩序;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讲练结合,培养学生动脑、动口、动手的能力,精心上好每节课。

违背以上规定的一次

 

扣任课教师0.5分。

 

2、作业备课(4分)(两学期求平均分,附细则,)

 

按时限制订教学计划,要求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

 

体,有创见,进度合理;教案能体现把握教材体系,超前备

 

课,教学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有实现目标的教学过程

 

和作业检测,有学法指导及板书设计,力求有创意不照搬

 

参考书。

重视教学中的信息反馈,及时积累个人实践资料,

 

期末写出有一定价值的总结,学校组织的开学、期中、期

 

末检查(含班主任、教研组)每缺少一次扣1分。

 

3、教研组活动,互相听课(4分)(两学期求平均分,附细

 

则)

 

教师要按学校要求完成听课任务,每学期至少8次,(听

 

课教师20节)教研组成员应团结协作,积极完成本教研

 

组长分配的任务,按照学校要求每学期(或学年)承担校级

 

公开课(或汇报课),少一次扣1分。

(学校年终督导或其

 

他活动需讲课,加2分,如不听学校安排取消或挑肥拣瘦,

 

取消参评资格)

 

4、学历要求与继续教育(4分)

 

教师必须做好再学习和终身学习,学历过关(本科记2分、

 

大专记1.5分、中专记1分),要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任务(完成记2分)

5、教学管理

(4

分)

 

所有教师记2分,校长加记2分,副校长、主任加记1.6

 

分,副主任、共青团书记加记1.3分,报账员、教研组长、

 

班主任加记1分、学籍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安全报告员

 

等加记0.5分。

 

五、教学成绩(35分)

 

(一)学校统考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学成绩,取本学年(或本学期,学期含期中、期末)的最高成绩赋分

 

2.每次考试按名次等级赋分,一等奖35分,二、三等奖

依次降5分(平行班级成绩等级划分例为:

三个班,

 

一、二、三等奖划分比例为1:

1:

1;四个班为1:

2:

1;

五个班为1:

2:

2;六个班为2:

2:

2;七个班为2:

3:

2;八

 

个班为2:

3:

3;九个班为3:

3:

3;十个班为3:

4:

3;十一

 

个班为3:

4:

4;十二个班为4:

4:

4)

 

(二)县级抽考

 

1.抽考学科:

赋分,一等奖赋35分,二、三等奖依次降

 

5分(奖项划分比例:

三学校,一、二、三等奖划分比例为

1:

1:

1;四学校为1:

2:

1;五个学校为1:

2:

2;六个学校为2:

2:

2;

七个学校为2:

3:

2;八个学校为2:

3:

3;九个学校为3:

3:

3;十

个学校为3:

4:

3;十一个学校为3:

4:

4;十二个学校为4:

4:

4,

 

参与学校再多时按此规律编排)

 

(三)学校统考、县级抽考重叠者班级,取本学年或学期最高成绩赋分。

 

(四)不参加考试的学科成绩赋分:

一般教师取本次参评人员有赋分成绩人员的平均分的分百分之八十;校级领导无成绩者取本次参评人员有赋分成绩前三分子一人员的平均分;校级领导有成绩但低于参评人员平均成绩取本次参评人员有赋分成绩人员的平均分;其他领导如无成绩按一般教师对待。

 

(五)一人教同一个年级或不同年级副科教师,如有县

 

抽考成绩则取县抽考成绩。

学校统考成绩不赋分,在评选时取本次参评人员有赋分成绩的平均分百分之八十。

 

(六)体育学科只以春季田径运动会成绩赋分,县前六

名为一等奖,7—12名为二等奖,13名以后为三等奖(一等奖赋35分,二、三等奖依次减5分)。

阳光大课间获名次:

 

如何附分?

 

(班级人数不同,大班额98人,小班66人如何权衡)

 

六、专业工作奖励赋分(09.01——12.31或01.01——08.31)

级别

镇街(县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直学校)

 

教学能手

25

20

10

3

优质课一等奖

学科基本功

25

20

15

5

2

一等奖

公开课、

15

10

5

3

1

示范课

 

注:

①优质课二、三等奖、教学基本功二、三等奖的,依次降2分计分。

②所在单位评选的以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没有备案的,不予认可。

 

③中专教师获市级以上教师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优质课一、二、三等奖赋分。

 

④各级教育电教部门评选的教能、优质课、基本功、公

开课暂按对应级别减半计分;课件制作奖,按公开课、示范

课对应相应级别计分。

⑤学科教学先进个人、教育教学先进个人按优质课对应

 

相应级别计分。

 

⑥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只按最高级别计分,最高计25分。

七、荣誉称号赋分(09.01——12.31或01.01——08.31)

部级

厅级

市直部门

县直部门

(行

(行

国家

(行业)和

和乡镇政

业)和

业)和

县市区政

府级县直

省政府

市政府

府级

学校)

劳模、优秀教

师(教育工作

20

15

10

5

3

者、)师德标

党委政府表彰

10

8

5

3

2

的其他荣誉

部门表彰的其

5

3

2

1

他荣誉

 

①由教体和人社部门联合表彰或教育部门单独表彰的综合荣誉称号按政府表彰计分,教育教学优秀班主任按部门荣誉计分。

②各级各类表彰未按规定程序推荐,未填写《呈报表》并经县教体

局人事科备案的,一律不计分。

 

③同一类型业绩不能累计赋分,只按最高级别计分,最高计20分。

八、教改实验和科研成果赋分(09.01——12.31或01.01—

—08.31)

 

主要参与者(按署名顺序)

主持人

三名及以后

国家级

10

8

4

省级

8

6

3

市级

6

4

2

县级

5

3

1

注:

①实验课题和科研课题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逐级申

报审批手续,有立题报告、实验方案、实验纪录和结题报告。

已有结题报告的,根据鉴定结论,按相应分值计分,正在进

行中的不记分。

课题实验过程中的论文、课件、荣誉等不计

分。

②主要参与者是指该课题的前五位完成人。

③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自制教具奖按教学实验相应

级别折半赋分,二、三等奖的,依次降

1分计分。

④各项得分不重复计分,按最高项计分,最高计

10分。

九、著(译)作、论文赋分(

09.01——12.31

或01.01

——08.31)

(1)著(译)作赋分

内部出版(准印证

公开出版(ISBN

号)

(20

万字以

8

6

4

者译著

10

 

10万字以

8

6

4

3

3万字以上

6

4

3

2

3万字以下

4

2

1

0

(2)论文赋分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公开发行

43321

 

内部发行

21

 

①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汉字)及专(译)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

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级刊物计分;

 

②论文、著(译)作应与本专业对口,属多人合著(编)

的,其主

编、副主编可分别视作第一、第二作者。

并按表中所对应的字数、出版

类型、位次对应计分。

③刊物级别的确定:

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

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

 

“CN”或“ISSN’’;省级期刊是指省级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

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④著作最多计1部,论文最多计1篇,最高计10分

⑤评奖论文不计分。

⑥各类期刊增刊上发表的文章和非各级教科研部门、各

级教育学会

结集出版的书籍中收录的文章一律不予计分。

未经市以上教研、教科研

部门同意出版的习题集、论文集、模拟考试等教辅书籍一律

不算专著,

不计分。

 

十、专项加分

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专项加分,累计计算,最高计15分:

①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

家加

10分,市杏坛名师、市特级教师加8分,市学科带头人加7

分,市骨干教师或拔尖人才加5分;县级相应荣誉依次降2

分加分。

②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有国家发明专利的首位人员加3

分,国

家新型专利的首位人员加

2分。

 

③所任班主任每任满一学期加

1分,最高计

2分(教育教

学管理人员按班主任对待)。

 

十二、附则一

1、赋分相同时首先看专业工作年限。

专业工作年限长

 

的优先;如专业工作年限相同,则近4--5(中级4年、高级

 

5年)年的年度度考核赋分最高者优先;如赋分再相同则由评委会人员民主表决。

 

2、各项奖励、荣誉以原始证件或文件等有效证件为准。

 

所有荣誉必须是逐级上报所得,否则不计分;各级各类新长

 

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好媳妇等证件不计分;各种协会、

 

学术委员会、年会、培训中心等颁发的政治、业务荣誉证件

 

不计分;所有辅导奖不计分;除文件规定的相关荣誉外,所

 

有不盖党委政府公章的都按部门计分;其他类优师按相应部

 

门级别赋分。

 

3、评、聘指标如有转让者,必须是按名次顺次转让。

4、本本件指导意见由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三、附则二

金乡县中心教育集团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

组长:

王汉东

 

副组长:

荆艳玲成员:

王秋菊

李召军杨亚良

戴远征王辉李芙蓉李秀贞

 

孙国香

 

李松茹

张玉莲

 

金乡县中心教育集团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小

组长:

王辉

 

成员:

王秋菊

 

李松茹

戴远征

 

杨亚良

 

张玉莲

 

李芙蓉

 

李秀贞

 

孙国香

 

优秀教师评分细则三

 

各教研组: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开拓进取,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营

 

造积极向上的教书育人氛围,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学校优秀教师评选对象是:

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

 

正式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高尚,近三年师德考核均为优秀。

 

(二)、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勇于探索、创新,并

 

有以下至少四个方面的成果(其中第一项为必备):

 

1、所带班级学生学科成绩综合评定为好、非考试学科教师

 

所带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素质好,特长明显,得到学校

 

及同行认可。

 

2、辅导学生参加学科各类素质教育竞赛并获得良好成绩。

 

3、承担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本学科公开课、示

 

范课、教材教法报告、教育教学方面的专题讲座等并有良

 

好的效益。

 

4、承担或参与区级及以上级别教科研课题;在教育教学刊

 

物上发表过有关教育教学的论文。

 

5、注重专业发展,对任教学科具有较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

 

和教学专业知识。

在教育行政、教学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评优活动、教师专业素质、技能比赛中获得良好成绩。

 

三、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周冰、蔡丹

 

副组长:

王勇军、王幸峰

 

组员:

郑晓琳、李萍、蔡芳

 

四、评选程序

 

教师自荐—组内推荐—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名单---

 

上报教育局。

 

五、指标分配

每组限报1人,学校上报4人。

 

六、优秀教师评分标准:

 

1、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的得8

 

分。

获得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

 

称号的得6分。

获得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

 

德标兵、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称号的得4分。

获得省、市、

 

区骨干教师称号的分别记6分、5分、4分。

获得其它部

 

门评选荣誉称号的,按省、市、区级分别记5分、4分、3

 

分。

 

2、学年度考核优秀者得2分。

 

3、优质课(讲课、说课):

省级(含省级以上)8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分、5分、4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分、3分;校级公开课2分;到区外学校上课,获得好评记4分;参加“吴天祥”小组活动献课教师每人记

3分、评议记1分。

 

4、获奖论文、课题研究、案例、教学设计、课件:

一等奖:

 

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记5分、4分、3分;二等奖:

按国家、

 

省、市级分别记4分、3分、2分;三等奖:

按国家、省级分

 

别记3分、2分。

 

5、发表论文、案例、教学经验文章:

按国家、省、市、区、

 

校级(有材料说明)分别记8分、6分、4分、3、2;。

 

6、辅导学生竞赛获奖:

一等奖:

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

 

记6分、5分、4、3分;二等奖:

按国家、省、市、区级分

 

别记5分、4分、3分、2分;三等奖:

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4分、3分、2分、1分。

 

7、承担公开课、示范课、教材教法报告、专题讲座:

按国

 

家、省、市、区分别记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6分、

 

5分、4、3分。

 

8、期中、期末考试按班级层次前三名分别记6分、4分、

 

2分。

 

9、考勤:

全勤记6分,事假-0.5分/天,病假-0.1分/天,

 

迟到0.2分/次,例会缺勤-0.5分/次。

早退、旷工不计分。

10、评为校先进教研组,组长记2分、组员记1分。

评为

区先进班级,班主任记3分,科任教师记2分;评为区先进教研组,组长记3分、组员记2分。

评为市先进班级,班主任记4分,科任教师记3分;评为市先进教研组,组长记4分、组员记3分。

1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决。

 

(1)一年内病假累计15天以上,事假累计7天以上;

 

(2)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不良言论作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5)师德行为失范,受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6)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7)从事有偿家教者;

 

(8)期中、期末考试在年级组中连续居末位者;

 

(9)无故旷工达一天者;

 

(10)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

 

(11)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造成工作量不满者;

 

(12)上级及学校各类教育、教学工作过程检查,不符合要求者;

 

(13)党支部、校长室及各职能部门布置的有关应交材料未交者;

12、按上述各项加分累计分数。

对参评教师排队,按给定

 

的指标数上报。

 

金乡县中心小学

 

2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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