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标准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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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标准范本.docx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编号:

***/JL**XZ-00*

************工程

监理第**标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第**标段监理部

20**年**月**日

目录

1、总则1

2、施工过程监理2

3、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计划3

4、环境保护工作内容、措施和方法4

5、水土保持工作内容、措施和方法8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编制依据

(1)************工程施工第**、**、**和**标段施工承包合同;

(2)************工程施工第**、**、**和**标段招标、投标文件;

(3)************工程施工第**、**、**和**标段设计图纸及说明;

(4)************工程监理第**标段委托监理合同、监理规划;

(5)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6)《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9)《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11)《**************办关于********工程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京调办【20**】***号);

(12)《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

(1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等。

(14)***************有限公司制定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

1.2环境保护重点

本工程作业面较大,沿线做好施工区内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对合同规定的施工活动界限之外的植物、树木必须尽力维持原状。

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允许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水弃渣等)污染土地、河川。

1.3适用范围

1.3.1环境保护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施工第**、**、**和**标段施工期的施工噪声防护、大气环境质量保护、水环境质量保护、生产生活废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和人群健康保护等内容。

1.3.2水土保持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施工第**、**、**和**标段合同中规定的弃渣场地和开挖土临时堆料场等。

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在其利用或占用的土地发生土壤冲蚀,以及水流对工地河床或河岸的冲刷,避免发生次生水土流失;同时防止由于工程施工而造成开挖料或其他冲蚀物在河流或支流中的淤积。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包括:

(1)建设区内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建设区包括主体工程区、施工营地区、施工道路区。

主体工程施工中采取表土层剥离、临时堆土采用尼龙布覆盖等防护措施;施工营地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是施工期排水工程的布设和施工完毕后土地平整和复耕。

(2)直接影响区的水土保持措施

本工程直接影响区标段范围内的弃渣场,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采取弃土回填后,经土地整治撒播草种绿化。

1.4负责该项目的监理人员及职责分工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的组织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承包人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监督管理承包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

2、施工过程监理

(1)督促承包人遵守国家和本工程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防治和减缓水质、大气、声环境等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督促承包人按《技术条款》的各项规定以及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各项环保设施的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包括相关设计、拟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3)督促承包人按技术条款、环保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因承包人自身施工失误所增加的工程量以及由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4)督促承包人负责进行各种环保设施的布设和采购,包括各种沉淀池的施工、噪声挡板的采购和设置、洒水车辆的采购和使用、污水处理装置的采购及应用、饮用水装置的采购和使用,以及各种环保工具、防疫药品的采购和使用等。

(5)督促承包人妥善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危险地带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夜间施工时,应布设足够的照明。

(6)在已有建筑物附近进行施工作业时,承包人的施工措施必须保证其原有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并做到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7)督促承包人负责进行各种草种的采购、厂内外运输、检测、验收和保管、种植等作业;负责提供各种草种的养护、补植等所有的施工作业。

(8)承包人按《技术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交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9)承包人应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监理人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水土流失监测。

3、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计划

3.1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3.1.1施工措施计划

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1)环保设施的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

(2)环保设施工程所需材料进度计划;

(3)环保设施的各工序施工设备和劳力配置;

(4)环保设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技术及措施。

3.1.2完工验收资料

承包人应为监理人提交以下完工资料: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或检验资料;

(2)污水处理系统水压试验记录;

(3)沉淀池、隔油池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4)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6)污水处理装置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手册;

(7)质量检查和验收报告;

(8)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完工材料。

3.2水土保持措施计划

3.2.1施工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14天,按监理人的指示,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1)各项目的施工方法和程序;

(2)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3)原有设施的保护措施;

(4)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5)施工进度计划等。

3.2.2完工验收资料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

(1)工程竣工图;

(2)质量检查和验收报告;

(3)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4、环境保护工作内容、措施和方法

4.1环境保护标准

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合同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本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文明工地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置、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和资料的准备等。

施工中应执行下列法律、法规: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

(3)《给水排水标准图集》合订本S2(上)(2002);

(4)《给水排水标准图集》合订本S2(下)(2002);

(5)《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6)《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1993;

(7)《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49-2006;

(8)《环境空气质量表准》GB3095-2012;

(9)《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523-2011;

(10)《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

(1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2环保措施要求

4.2.1废污水处置要求

(1)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

废水包括混凝土系统冲洗水、机械车辆冲洗水、施工排水。

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应采取沉淀池、隔油池或经同意的其他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施工作业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方可排入附近河渠。

(2)生活污水

工区食堂、洗浴、厕所等的生活污水,在没有采用隔油沉淀池、化粪池或经同意的其他处理方法之前,不得排入河流、水渠或其他地表水中。

排放的生活污水应经污水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附近河渠。

4.2.2大气环境保护要求

施工期间尽量减轻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大气污染,施工区的总体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承包人应合理安排施工期。

在干燥天气施工时,应避开人员集中时段,或采用湿法施工,严防施工粉尘和扬尘干扰;

(2)在运输水泥等材料时采取储罐、密封运输方式,防止撒漏、飘散,水泥贮仓应包装粉尘报警信号器,所有的通气口应安装合适的过滤网;

(3)多尘物料应合理堆放,露天堆体边坡角度不宜过大,以减小受风面积,并适当加湿,防止被风吹散。

屑粒物料与多尘物料的四周与上方均应苫盖,以减少扬尘。

如果需经常取料而无法苫盖,则应当洒水以减少扬尘;设置固定的喷水设施,在场地卸料之前想物料洒水;

(4)对综合加工场和起尘大的施工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可配备简易洒水车和设置专人清扫工区、进场道路、弃土道路、相交道路口以及环境保护目标附近的施工尘土;

(5)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对产尘量较大的现场作业人员发放防尘劳保用品如防尘口罩等。

4.2.3噪声控制的要求

在工程施工区和影响区,要采用相应的噪声标准和执行相应的噪声限值。

(1)承包人在施工作业和设备操作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和装置,降低噪声污染。

一般措施如下(不限于以下措施):

1)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同一地点集中使用大量机动设备;

2)承包人应首先选用符合噪声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防止非正常运转噪声,闲置的设备应予以关闭或减速;

3)通过包装消声管、消声管或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

(2)施工人员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过程中针对高噪声设施的操作工人加强个体防护,定期发放个体防护设施,如防噪头盔、耳塞等。

4.2.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要求

(1)生活垃圾

承包人应注意施工废弃物的合理堆放,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施工环保要求,维护好自身的生产、生活环境。

可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传染媒介孳生,以减少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和施工人员的影响。

施工营地要设置较为规范的临时公共厕所,设置化粪池处理;工程配置转运车,统一调度,定期清运,对包括化粪池污泥采用掩埋或运至白沟镇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隔油池污泥等危险废物运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施工结束拆除工棚时,应及时清理周围的生活垃圾堆放地和垃圾桶,对简易厕所、污水坑等必须进行拆除、填埋和平整,同时用石炭酸和生石灰进行消毒。

(2)工程弃渣

工程结束后,拆除施工区的临建设施,对混凝土拌和系统、施工机械停放场、综合仓库等施工用地,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清除建筑垃圾及各种杂物,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工作。

按施工安排,工程弃土和施工排水的沉淀池淤泥都运往弃渣场。

各施工承包人要安排专门人负责施工期生产废料的收集,并将其分类堆放在指定位置,严禁乱堆乱放;废料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4.2.5人群健康保护

(1)生活饮用水水质保护措施

承包人在使用地下蓄水池时应设置除氟装置和储水罐,其数量应满足现场要求。

(2)施工生活区卫生防疫及施工人员检疫

为防止施工期疾病流行,承包人采取以下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1)在工程动工以前及工程完工后,结合场地平整工作,对施工生活区进行清理消毒;

2)在施工区定期采取药物灭鼠、杀虫、灭蚊蝇等措施;

3)对施工人员必须定期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场。

食品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获得上岗证书,持证上岗。

4.2.6施工期环境监测

(1)施工期环境监测由项目法人指定专门监测机构完成,监测项目包括饮用水监测、地表水监测、废水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环境噪声监测等。

(2)承包人应服从监测机构对施工环境监测的评估,并为其工作提供便利和条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4.3质量检查和验收

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照监理人批准的相关计划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单独出具环保验收资料和检查记录,并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完成环保单项验收工作。

(1)对混凝土沉淀池、施工排水沉淀池进行验收。

(2)对化粪池、隔油沉淀池进行验收。

5、水土保持工作内容、措施和方法

5.1水土保持标准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T50433-2008;

(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2008;

(4)《禾本科草种子质量分级》GB6142-2008;

(5)《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标准》GB6141-2008;

(6)《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水利部颁发。

5.2水土保持临时措施工程

5.2.1种植土的剥离与回填

主体工程土方开挖前应先将可利用的表土层剥离出来集中堆放,作为种植土利用,然后再进行开挖工作。

5.2.2临时堆土防护措施

临时堆土采用编织袋土围挡和尼龙布掩盖。

各施工区临时弃土场应堆放在指定的堆土区域,以便于回填利用。

堆土区表面采用尼龙网覆盖,坡脚采用编织袋土作为临时挡渣墙挡护,以防土体华塌流失。

以上措施,必须监理人同意后方能实施。

5.2.3施工营地水土保持措施

在施工营地周围和施工道路一侧布设临时土质排水沟,并与主体工程防水与施工导流排水沟结合布置,与已有沟道相连接。

5.3质量检查和验收

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条所列项目的质量检查,检查记录应报送监理人。

(1)材料进场后进行现场验收,经监理人同意后使用。

(2)完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按照建立人批准的相关计划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单独出具水保险验收资料和检查记录,并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完成环保单项验收工作。

专项验收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程建设的专项以及有特殊内容要求的专门项目的验收。

包括水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验收。

专项验收根据情况,一般应在设计单元完工验收前完成。

5.4计量与支付

以《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所示单位进行计量,以实际发生的经监理人确认的数量为准,并以相应单价进行支付。

该支付包括工程实施所需的全部材料的采购、安装和辅助工作等所需的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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