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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同条件养护施工方案

 

经开汽车零部件配套基地工程

混凝土同条件养护方案

 

 

建设单位:

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正太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0年8月20日

 

 

经开汽车零部件配套基地工程

混凝土同条件养护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ABCDE车间及辅助用房、门房、雨蓬及室外配套工程

工程地点:

武汉经济开发区3W1地块

建设单位:

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正太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武汉经济开发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为:

66720平方米,其中:

厂房AB车间为22056.8平方米,厂房C车间为18359.3平方米,厂房D车间为13056平方米,厂房E车间为13056平方米,门房1为44.24平方米,门房2为121.56平方米,门房3为26.56平方米。

本工程AB车间为三层办公楼,高度12.9米,厂区部分为地上一层,高度8.0米,中间跨度12.0米;C车间为二层办公楼,高度9.0米,厂区部分为地上一层,高度8.0米;DE车间为三层办公楼,高度12.9米,厂区部分为地上一层,高度8.0米;办公楼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厂区部分为门式钢架结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抗震等级框架为四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丙类,设抗震设防烈度6度,耐火等级二级;本工程建筑场地类别Ⅱ类。

采用钢筋砼独立基础及基础梁,强度等级:

基础C25,垫层C10,框架柱及梁板均为C25;钢筋采用HPB235、HRB335、HRB400级;

二、编制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车间及辅助用房、门房、雨蓬及室外配套工程工程施工图纸》

栋号

留置部位

C45

C40

C35

C30

C25

ABCDE车间

AB车间基础

/

/

1组

AB车间一层柱

1组

AB车间二层梁板;

/

/

1组

AB车间二层柱

1组

AB车间三层梁板;

1组

AB车间三层柱

1组

AB车间屋面层梁板;

/

/

1组

C车间

C车间基础

/

/

1组

C车间一层柱

1组

C车间二层梁板;

/

/

1组

C车间二层柱

1组

C车间屋面层梁板;

1组

DE车间

AB车间基础

/

/

1组

AB车间一层柱

1组

AB车间二层梁板;

/

/

1组

AB车间二层柱

1组

AB车间三层梁板;

1组

AB车间三层柱

1组

AB车间屋面层梁板;

/

/

1组

合计

19组

湖北省及武汉市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规定;

三、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办法

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办法应由根据甲方、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根据混凝土结构部位的重要性要求进行留置。

根据ABCDE车间及辅助用房、门房、雨蓬及室外配套工程,楼层高度、建筑高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结构部位的重要性。

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办法见下表,并且每种混凝土强度等级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组数不少于3组。

 

四、同条件养护试块制作养护办法

1、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位置应由甲方及监理会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共同确定(见上表)。

2、试块模应具有合格证的合格产品,试块模规格为150×150×150,一组三块。

3、试块制作应由具有试验员资质的专人制作。

4、同条件养护试块制作取样点应在留置部位入模处,并且由监理见证取样,跟踪检查。

5、本试块制作采用人工插捣方法。

6、试块制作应严格按试块制作规范要求进行。

7、拌和物应分二层装入试模,每层的装料厚度大致相同,插捣用的钢制捣棒长为600mm,直径为16mm,端部应磨圆,每层的插捣次数

为每100Cm2不应少于12次,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8、试块制作的混凝土不得加料,违规制作。

9、12小时后在监理见证下进行同条件养护试块拆模工作,并将其放置在特制的500×500×500钢筋笼内,并加锁搁置在取样部位进行同条件养护。

10、本工程混凝土养护采用人工洒水养护(部分部位可采用蓄水养护),养护次数的根据是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的状态来决定,洒水养护开始是于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12小时进行。

12、试块养护时养护要求应与周边混凝土结构养护要求相同,不得特别照顾,并且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

13、由项目部同条件养护试块制作人进行养护温度的统计和记录,当温度累计到600℃·D时,由监理见证送质检站检验。

 

五、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统计及计算办法

1、当同条件养护试块到达龄期时,应填报送检申请表,送质检站检测,检测报告不合格时,应联系相关单位进行砼结构回弹抽芯。

并且此组试块强度不得参加混凝土试块强度评定,只有检测报告合格的混凝土试块方可参加混凝土试块强度评定。

2、混凝土试块强度评定按《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J107进行计算。

3、评定时应以相同混凝土强度等级进行评定,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分开评定。

4、混凝土评定分两种情况,当混凝土试块组数不少于10组时,应采用统计方法进行计算。

当混凝土试块组数不少于3组且不多于10组时,应采用非统计方法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

a、统计方法:

mfcu-λ1Sfcu≥0.9fcu,k

fcu,min≥λ1fcu,k

b、非统计方法:

mfcu≥1.15fcu,k

fcu,min≥0.95fcu,k

式中:

m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平均值(N/mm2)

fcu,k—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

fcu,min—同验收批混凝土强度最小值(N/mm2)

Sfcu-同一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值(N/mm2)

如Sfcu的计算值小于0.06fcu,k时,则取Sfcu=0.06fcu,k

混凝土强度合格判定系数表

试件组数

合格判定系数

10~14

15~24

≥25

λ1

1.70

1.65

1.60

λ2

0.90

0.85

0.85

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

Sfcu=

式中fcu,I—第I组混凝土试件强度值(N/mm2)

n—一个验收混凝土试件组数

当检验结果能满足上两式要求的,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合格,当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不合格。

由不合格批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对不合格的结构或构件必须会同甲方、设计、监理及质检站进行及时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六、同条件养护试块管理小组

项目经理:

徐忠平监理员

过程监督

项目工程师:

刘兵

试验员:

翟建明

现场养护送检

资料统计计算,归档。

 

七、不合格情况处理办法

1、每次检测报告从质检站取回之后应做好记录并上报监理员。

2、当不合格时,也应立即上报监理员,不得隐瞒不报。

并就不合格报告强度数值与标准养护强度数值进行对比分析,由质检站

3、质量监督员进行现场回弹或抽芯,回弹抽芯不合格,则作为重大质量事故处理。

对于重大质量事故,应由设计、质检站、甲方、监理及施工单位进行讨论提出针对性处理方案。

八、同条件养护的几个问题及误区

为验证结构实体检验内容之一混凝土强度的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应如何留置?

留置部位范围?

留置数量?

试件强度如何评定?

在实际操作中常存在如下几个问题及误区。

1、留置方式不对,施工对所有混凝土不同强度等级均要求留置。

2、留置数量不对,按标养试块的留置数量来要求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数量。

不符合规范要求。

3、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有任何一组不合格时,即给出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实体进行检测。

4、不能正确把握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按标准养护试块28天同等对待。

5、同条件养护试件不能按与结构实体同等对待,放置位置与环境不符要求,另开“小灶”。

6、自行随意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没有经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留置方案。

7、当同条件养护试件经评定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处理程序不符要求。

针对以上误区,笔者就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有关问题根据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以下简称《砼规范》)及其条文解释阐述以下肤浅之见。

1、留置部位

在《混凝土规范》附录D,D.0.1明确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其共同选定的依据是什么?

同条件养护试件是为了验证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强度,因此其选定的依据应服从结构实体检验的范围。

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10.1.1明确规定“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

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结构实体检验的范围仅限于涉及结构安全的柱、墙、梁等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因此,结构构件的非重要部位如混凝土垫层无须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笔者建议,应邀请设计单位参与监理(建设)、施工单位共同选定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

2、留置数量

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D.0.1第3条规定“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的有关规定,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少于10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

留置数量不少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而不是象有些施工人员理解的“规范附录D,D.0.1第“3”条‘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砼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少于3组’。

因此,我只要做同等条件养护试件不少于3组就可以了”。

这是错误的,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及结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要求正确留置。

3、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合格的处理

当同条件养护试件有一组或二组低于设计值时,就给出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实体进行检测的简单处理方法,显然是错误的。

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10.1.4中规定“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有关规定时,混凝土强度应判为合格”。

因此,我们在留置试块时一定要按照GBJ107的有关规定。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代表值除了应符合GBJ107标准外,尚应乘以折算系数取用,常规取折算系数为1.10,也可根据当地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对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试件按验收批进行评定,才能符合规范要求,确保结构安全。

4、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不能按标准养护试块龄期28天同等对待,应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现场设置温度计,认真记录,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天时所对应的龄期,而且0℃以下的龄期不能计入。

同时要求,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天,也不宜大于60天。

冬期施工、人工加热养护的结构构件,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按结构构件的实际施工养护条件,由监理(建设)、施工方按有关规定共同确定。

5、同条件养护试件不能另开“小灶”,否则失去了“同条件”的意义,“同条件”是指试件的组成成分与结构实体相同,所处环境与结构实体相同。

试件应与结构实体“同患难、共甘苦”,应将同条件试件与结构实体享受同等待遇,若给试件洒水养护,就应给实体洒水养护,若给试件覆盖保温,就应给实体覆盖保温,而不能将试件埋置砂池或放入水池。

形成“不同条件养护试件”,而使试件失去对结构实体检验的验证性。

6、同条件养护试件应按规范要求留置,应引起高度重视,而不能随意留置。

在《混凝土规范》7.4.1“5”规定“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同时根据10.2混凝土结构子部分工程验收中应具备的条件是:

10.2.1“5”混凝土试件的性能试验报告10.2.1“11”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以及10.2.2“4”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砼规范》的要求,因此应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实际操作中要有具体措施,严格按照D.0.1“1”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制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方案,报监理(建设)批准后付诸实施。

7、当同等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经评定判定为不合格时,直接找设计单位复核验算的处理程序不符合规范要求,应按照《混凝土规范》10.1.6中规定“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为不合格或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如经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方可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亦即10.2.3中“3”的规定: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通过以上七个方面问题及误区的剖析,希望能对结构实体同条件试件有进深一步的理解,在实际工程施工中起一定的指导作用,各责任主体共同重视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试件的作用,确保结构安全,严把工程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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