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市垃圾填埋场应急抢险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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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垃圾填埋场应急抢险方案

山西省太原市侯村垃圾填埋场

应急抢险方案

(讨论稿)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

 

第一章现状及应急抢险思路与目标

1.侯村垃圾填埋场现状

太原市垃圾处理概况

太原市现有两家垃圾无害化处理单位,一个是侯村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另一个是东山垃圾焚烧发电厂。

2008年实行城乡清洁工程后,太原市农村和矿区垃圾全部集中处理,城市垃圾量随之逐年增加。

目前,太原市每天需要处理的生活垃圾量约4400吨,其中东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t/d,剩余垃圾基本全部进入侯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目前,侯村填埋场日处理量在3300-3500吨之间,一直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

填埋场超负荷运行近一倍,造成填埋场在污水处理、雨污分流、设备引进、拦洪坝维修、拦污坝加筑等环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太原市正在筹建2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位于阳曲县境内,处理规模1800t/d,另一座位于清徐县内,处理规模3000t/d。

届时,太原垃圾将全部实现垃圾焚烧,太原侯村垃圾填埋场将成为焚烧厂炉渣、飞灰和设备检修期应急处置场。

填埋场设计及运行现状

候村垃圾填埋场位于阳曲县侯村乡赵庄村东南角,距离市区约37公里,占地面积约49公顷,填埋区的容积约1225万m3,原设计处理能力1500t/d。

该填埋场属于沟谷型填埋场,南北走向,南高北低。

该工程于2003年立项,2007年建设,2008年6月正式投入运营,设计使用年限17年。

该工程共分二期建设,一期填埋区总占地面积约16万m2,库容约为375万m3,使用年限约5年;二期填埋区25万m2,库容约850万m3,使用年限约12年。

图1-1侯村垃圾填埋场鸟瞰图

一期工程建设包括填埋区(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渗沥液导排系统、填埋气收集导排与处理系统、垃圾坝、调蓄池、雨污分流系统、渗沥液回喷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填埋机械等)、渗沥液调节池、管理区所有附属设施、污水处理区(日处理能力200t/d的渗沥液处理站)及计量地磅、临时垃圾坝一座,建有截洪沟、排洪渠、泄洪道等,并配套安装了一期范围的防飘网、种植防护林及场区绿化等。

由于垃圾量激增,原一期设计库容远远不能满足要求,2012年开始进行二期设计,并于2014年初建成运行。

目前填埋一期阶段性封场,主要作业区集中在二期填埋区。

填埋场二期工程主要包括卫生填埋区和渗沥液调节池两部分扩建。

生产管理区利用原有的建构筑物。

卫生填埋区主要包括:

场地土方平整、地下水导排系统、防渗系统、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包括增加一期目前填埋高度增设的渗沥液导排)、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封场覆盖系统、分区土堤、垃圾坝、填埋作业道路(新建一条永久作业路,改造延长原填埋作业路)、截洪沟(一部分利用原有排洪沟)、排洪暗涵、泄洪道、环境监测系统(结合原有的新增加部分监测井和设备)及作业车库等。

调节池区新增14000m3的渗沥液调节池。

太原市侯村垃圾填埋场原设计处理能力1500t/d。

但2008年实行城乡清洁工程后,太原市农村和矿区垃圾全部集中处理,城市垃圾量随之逐年增加。

尤其以2011年增长最快,目前,太原市每天需要处理的生活垃圾量约4400吨,其中东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t/d左右,剩余垃圾基本全部进入侯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目前,侯村填埋场日处理量在3300-3500吨之间,平均约为3365t/d,一直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

填埋场超负荷运行近一倍,造成填埋场在污水处理、雨污分流、设备引进、拦洪坝维修、拦污坝加筑等环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期,由于库区大量积存渗沥液,位于下游垃圾挡坝的渗沥液穿坝管破裂,大量渗沥液外泄,对场区及周边区域造成严重污染。

渗沥液产生及处理情况

渗沥液产生情况

(1)近期渗沥液产生量

近期渗沥液产生量是指应急排险工程实施后阳曲、清徐焚烧发电厂建成前期间渗沥液产生量。

a.垃圾自身产生渗沥液

太原侯村垃圾场现状每天填埋垃圾3365吨,远远超出原设计规模1500吨,垃圾自身产生渗沥液按照30%计算,则渗沥液产生量为m3/d。

b.降雨产生渗沥液

由于填埋场将进行雨污分流措施,因此由于降雨产生的渗沥液可忽略不计。

c.其它污水产生量

根据现场实际运行提供数据,目前渗沥液处理浓缩液每日产生约50m3;生活污水每日35m3。

根据以上数据统计,近期侯村垃圾场每日渗沥液产生量为d,可按1100m3/d计。

根据现有渗沥液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焚烧厂建成前将有约600m3/d的渗沥液无法得到处理。

(2)远期渗沥液产生量计算

远期渗沥液产生量是指位于阳曲县、清徐县的两个焚烧发电厂建成后,侯村垃圾场仅作为焚烧发电厂炉渣、飞灰及设备检修期间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期间渗沥液产生量。

a.垃圾自身产生渗沥液

远期太原侯村垃圾场每年填埋垃圾75000t,垃圾自身产生渗沥液按照30%计算,则每年产生渗沥液22500m3,则平均每天渗沥液产生量约为62m3/d。

b.降雨产生渗沥液

降雨产生渗沥液量同上述计算,忽略不计。

c.其它污水产生量

远期渗沥液处理浓缩液每日产生约50m3;生活污水每日35m3。

阳曲1800t/d焚烧炉渣约400t/d,出水按照10%,则每天产生渗沥液40t。

根据以上数据统计,远期侯村垃圾场每日渗沥液产生量为187m3/d。

渗沥液处理情况

填埋场现有2套渗沥液处理设施。

一套为江苏新奇环保有限公司提供,2009年正式投入运行,设计处理能力为200m3/d,但实际处理能力仅为100m3/d左右(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处理要求)。

由于处理能力有限,填埋场又与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引入第二套渗沥液处理设备。

该套设备于2015年投入运行,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处理能力为400m3/d(出水)。

2套渗沥液处理设施每天约能处理500吨渗沥液,即便如此,仍然不能满足填埋场每天1100m3的渗沥液产生量。

目前超过填埋场自身处理能力的渗沥液主要采用外运的方式处理。

图1-2渗沥液积存现状

渗沥液积存现状及原因

目前,库区内有大量渗沥液积存,初步估算一期库区积存渗沥液约8万m3,二期库区渗沥液积存约19万m3,总计约27万m3。

造成渗沥液积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垃圾处理量增加迅猛,超负荷运行,致使渗沥液产量激增;

(2)渗沥液处理能力本身不足,再加上设备堵塞,不能正常运行,使得处理能力严重滞后;

(3)运行经费不足,不能规范进行雨污分流,导致雨水渗入,增加渗沥液产量。

2.填埋场主要问题

目前,侯村垃圾填埋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渗沥液大量积存引发系列问题

侯村垃圾填埋场二期运行至今只有1年多,就已经积存约19万m3渗沥液,如不尽快解决库区积存渗沥液,2016年运行下来库区渗沥液将会激增至约35万m3。

渗沥液大量积存将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引发安全隐患

目前积存渗沥液水位标高已达垃圾坝中间位置,即908米标高,经对垃圾坝现状稳定进行计算分析,垃圾坝的安全稳定系数为,接近规范要求的最小安全系数。

如果水位再增高1米,则垃圾坝的安全稳定系数将小于,安全储备不够,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一旦溃坝后果不堪设想。

影响填埋作业

侯村垃圾填埋场二期运行至今1年多,已经积存约19万m3渗沥液,如不尽快处理库区积存渗沥液,2016年底库区渗沥液预计会增至35万m3左右。

届时,整个填埋区将会因大面积渗沥液浸泡,而无法进行有效垃圾填埋,全太原市近80%的生活垃圾将得不到无害化处理。

影响堆体沉降速度

二期北部填埋区积存大量渗沥液,势必影响该区域填埋堆体的产气效率,并减慢堆体的沉降速度。

渗沥液处理设备陈旧及能力不足

太原市侯村垃圾填埋场一期建设了200t/d渗沥液处理设施,但是因设备陈旧和排放标准提升,实际运行处理能力只能达到100t/d;二期建设时新建400t/d渗沥液处理设施。

目前总的渗沥液处理规模达到500t/d,但是经计算,侯村垃圾填埋场每天渗沥液产生量1100t/d。

因此有近600t/d的渗沥液无法处理。

雨污分流不规范、不完善

场区库区总面积共计约公顷。

一期库区由于达到了阶段填埋高度,采用了HDPE摸进行了阶段覆盖,而二期库区仅部分面积采用LDPE膜进行了简单覆盖,其余均处于裸露状态。

雨污分流不完善,将增加渗沥液的产量。

造成雨污分流不完善、不规范的原因主要是运行经费不足

垃圾坝坡脚冲刷严重

目前垃圾坝下游因渗沥液外溢及雨水冲刷等,造成垃圾坝坡脚被破坏,影响坝体稳定。

边坡防渗系统保护不完善

防渗系统是填埋场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完好的防渗系统是整个卫生填埋场成功的关键。

对地下水及土壤的不被污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目前,因侯村垃圾填埋场边坡防渗运行费用严重不足,整个库区只有小部分进行了边坡袋装土防护。

如防渗系统缺乏防护而被破坏,则防渗系统就会失效,渗沥液就会通过破损处渗到地下,从而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事件。

大量投资建设的卫生填埋场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一二期防渗系统衔接问题

侯村垃圾填埋场分一二期实施,目前一期与二期之间有一长条区域没有铺设防渗系统,因此整个填埋区防渗系统不完整,存在着发生渗漏污染的可能。

一二期防渗未衔接,则一二期衔接的区域不能填埋垃圾,自然就在一二期之间形成一处洼地。

在运行过程中,一期已临时封场的坡面雨水会聚集到此处,如不及时排走,则有可能进入二期填埋区,尤其是在暴雨情况下。

这样导致大量雨水混入垃圾堆体内,造成渗沥液产生量增加。

超负荷运行及经费不足

侯村垃圾填埋场原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t/d,目前实际处理量达到3365t/d,垃圾处理超负荷一倍多运行。

另外侯村垃圾填埋场运行经费只有20元/吨,远远低于国内同等规模垃圾场的55元/吨。

超负荷运行和经费过低,造成太原侯村垃圾填埋场2015年底和2016年初接连发生两起安全事故。

2015年底因填埋区大量积存渗沥液,导致穿坝管破裂,造成渗沥液外溢,污染下游土壤。

2016年初因填埋作业面及填埋作业设施等不足,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填埋作业配备不足,应急物资缺乏

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规定,侯村生活垃圾填埋场根据填埋规模来划分类别为I类,但是填埋作业实际配置远远低于规范要求,因此必须增加填埋作业设备配置,满足填埋作业要求。

侯村垃圾填埋场多次因缺乏应急物资,发生突发事故时得不到及时处理。

3.应急抢险目标

(1)处理积存渗沥液,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周边环境,确保侯村填埋场安全稳定运行。

改造侯村填埋场,使其软硬件提档升级,按国家相关规范运营,使侯村填埋场管理达到国家一流水平。

发掘潜力,延长使用期,满足未来20年太原市生活垃圾应急处置需求。

4.应急抢险思路

5.应急抢险主要内容

1)库区大量积存渗沥液治理

2)垃圾坝的安全稳定及维护

3)二期防渗边坡保护

4)一二期防渗系统衔接

5)雨污分流系统;

6)原一期渗沥液处理系统升级改造;

7)焚烧厂建成前渗沥液处理;

8)沉砂池及回用水池设计;

9)渗沥液污染土体换填处理;

10)填埋作业设备完善;

11)购置应急储备物资;

第二章填埋场应急处理

1.积存渗沥液处理方案

太原侯村垃圾场目前一期库区内积存渗沥液约8万m3。

二期填埋库区积存渗沥液随着填埋作业的推进,所有的渗沥液都汇到了垃圾挡坝内侧区域。

根据场区工作人员反映及现场初测,水面区域积存面积约2万多m2,积存深度约8米,积存渗沥液量约16万m3考虑四周垃圾堆体中的出水,估计在19万m3左右。

二期渗沥液积存区

产生原因

造成渗沥液大量积存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填埋场超负荷运行

侯村垃圾填埋场原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t/d,目前实际处理量达到3365t/d,垃圾处理超负荷一倍多运行,由于垃圾处理量增加迅猛,导致垃圾自身产生的渗沥液增加一倍多,但是污水处理规模一直没变,长期积累,是导致渗沥液积存量大原因之一。

(2)填埋作业运行成本低,雨污分流无法实现

太原侯村垃圾填埋场为一沟谷型填埋场,目前二期填埋区填埋作业面标高均低于东西两侧山脊和背面垃圾坝。

因运行费用较低,又超负荷运行导致填埋场无法按照填埋规范实施作业,雨污分流无法实现。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填埋作业规划有待完善,加之因边坡护土经费严重不足不能有效的对填埋库区库区边坡进行有效保护,导致雨污分流措施无法有效进行。

其次是大面积填埋区基本处于裸露状态,因运行费用有限,没有资金采购足够的覆盖膜进行临时覆盖,雨污分流无法实现,所有降雨与垃圾混合在一起,大大增加渗沥液产生量。

(3)渗沥液处理能力不足

太原侯村垃圾填埋场原渗沥液处理区处理能力为200t/d,但因设备陈旧及新的排放标准提高,目前实际处理能力仅为100t/d。

2015年重新建设一套处理能力为4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每日共计能处理污水500t/d。

虽然处理能力提高了,但是仍然不够,目前的处理能力也仅仅能满足生活垃圾日处理1500吨规模情况下渗沥液处理要求。

因此渗沥液处理能力不足也是渗沥液大量积存原因之一。

二期填埋库区渗滤液积存测算

(1)生活垃圾产生污水分析测算

二期库区从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底共接纳生活垃圾1810737吨,按年平均15%出水率计,共产生污水271611吨。

由于新增洗膜水,按265天、36t/d计,产生污水9540吨。

因此侯村填埋场垃圾自带污水及洗膜和场内生活污水共计288521吨。

(2)降水分析测算

二期库区于2014年7月1日投入运行,新库区降水面积185844m2。

2014年太原市财政局拨付给侯村垃圾场仅有的7万多m2苫盖膜全部用于旧库区,二期库区未做雨污分流。

2014年、2015年均按太原市401毫米降水计,2014年7月至年底则估测增加污水37262吨(185844×÷2=37262),2015年由于雨污分流苫盖膜材料和施工费严重不足(膜7万多m2,施工费仅占实际需求的八分之一),新库区未做雨污分流面积占全部降水面积的60%左右,新增污水44714吨(185844××60%=44714),新库区2014年、2015年降水估测共增加污水81976吨。

(3)污水处理后浓缩液分析测算

侯村填埋场所有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浓缩液全部回灌至库区,其原污水处理设施浓缩液占处理总量的17%,从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2月20日,共处理50798吨,浓缩液产生8636吨(50798×17%=8636吨),新的污水处理设施浓缩液占其处理总量的3%,从去年5月20日至2016年2月20日共处理87099吨,产生浓缩液2613吨(87099×3%=2613吨),浓缩液共计11249吨。

(4)污水处理及外运情况

原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200t/d,由于设备老化等原因,现处理能力不足110t/d(2007年建设时设计按16889-1997国标,现实际运行按16889-2008国标且设备工艺需升级改造),从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3月4日,共处理污水51608吨。

新的污水处理设施2015年5月20日投入试运行,设计处理能力400t/d。

从去年5月20日试运行至2016年3月4日共处理污水90129吨。

太原市废弃物管理处2014年外运污水38820吨;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4日外运污水9640吨,共计外运48460吨。

(5)二期库区现积存污水(含堆体存水)预测

侯村填埋场新库区从投入运行至今,共接纳垃圾1810737吨,按15%出水率计,估测产生污水271611吨,因雨污分流未做好,估测增加雨水81976吨,污水处理洗膜及生活用水共增加污水16910吨。

浓缩液进入库区11249吨,总积存381746吨,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141737吨、外运48460吨外,估计在新库区(含堆体含水)积存191549吨。

大量积存渗沥液处理必要性

目前多年积存的大量渗沥液如不尽快在短期内解决,将面临以下风险:

(1)填埋作业无法正常进行,垃圾无法入场填埋

侯村垃圾填埋场二期运行至今只有1年多,就已经积存约19万m3渗沥液,如不尽快解决库区积存渗沥液,2016年运行下来库区渗沥液将会激增至约35万m3,那么整个填埋区将会大面积受渗沥液影响而无法进行垃圾填埋。

由于渗滤液库区大量积存,已经严重影响到填埋规划、填埋工艺的实现,侯村垃圾场很可能将无法进场正常处理,全太原市近80%的生活垃圾将得不到无害化处理。

(2)影响垃圾坝整体稳定

目前积存渗沥液水位标高已达垃圾坝中间位置,即908米标高,经对垃圾坝现状稳定进行计算分析,当库区坝前水位达到908米标高时,垃圾坝的安全稳定系数为,快接近规范要求的最小安全系数,安全储备不多,如果水位再增加1米高,则垃圾坝的安全稳定系数将小于,安全储备不够,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如不立即清理解决,将无法实施雨污分流,降雨会进一步增加升高渗滤液水位,超过坝体安全水位警戒线,照目前渗沥液积存速度,如果经过2016年雨季后,坝前渗沥液水位将远远超过908米标高,垃圾坝的稳定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存在溃坝的风险,一旦溃坝后果不堪设想。

(3)填埋作业机械设备及人员安全受到威胁

填埋库区内积存大量渗沥液,且水面漂浮着大量生活垃圾,表面上看与其它填埋作业面区域没什么两样,如果车辆、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现场指挥人员安全意识稍微一放松,就有可能造成车辆、机械设备和人员滑入渗沥液积存区,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

另外由于垃圾堆体下半部分已经长时间渗入、浸泡,对临时道路和作业面构成极大威胁,一旦滑坡塌陷,很可能带来车翻机毁人亡等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大大增加渗沥液渗漏污染扩散风险

填埋区内渗沥液积存高度最高接近8米高,水头压力非常大,如果填埋场一旦发生渗漏,因水头压力大,势必也会导致渗沥液污染扩散迅速,如果水位很低,水头压力小则污染扩散会很慢,造成的污染影响也很小。

大量积存渗沥液治理方案比选

在现有条件下,解决大量积存渗沥液的措施有以下几种方案:

(1)方案一:

新建渗沥液处理设施

目前库区总体积存渗沥液约27万m3,按照目前渗沥液处理规模总计500t/d,满足正常使用都不够,更别提处理富余渗沥液。

经初步核算,结合填埋运行情况,如新建渗沥液处理设施,则处理规模需要1000t/d,其中300吨用于满足正常运行需要,700吨用于处理多余渗沥液,库区积存渗沥液处理完成后,就失去作用了。

(2)方案二:

新建渗沥液储存池

新建渗沥液储存池,其容积必须达到27万m3,修建该储存池需要占地约6万m2,目前场区内用地比较紧张,不具备修建条件,只能另外征地修建。

(3)方案三:

外运积存渗沥液至城市污水厂处理

对现状库区积存的渗沥液外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解决,通过政府协调,动用相关单位车辆,每天向城南和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运输渗沥液1500吨,城南污水处理厂往返运距110公里,河西北中部污水厂往返65公里,均采用20吨水车运输。

向城南污水处理厂外运水车需要21辆,每日往返2次,河西北中部污水厂需要11辆,每日往返3次。

车辆不单独购买,由政府协调解决。

(4)方案四:

配备可移动式渗沥液处理系统

可移动式渗沥液处理系统,即移动式二级DTRO,分为灌系统和膜系统。

每套系统均安置在一个标准大小的集装箱内。

单套系统日处理能力为200t/d,装机负荷80kw/h,系统回收率大于70%。

进水指标COD为15000mg/L以下,NH3为2500mg/L以下,电导率30000μS/m以下。

出水指标符合《GB16889-2008》相关要求。

采用方案四,需用7套可移动式渗沥液处理系统,处理能力需达到1400t/d。

处理完积存渗沥液后可灵活处置。

四中方案参数比较

项目

投资

(万元)

占地

(万m2)

处理

时间

(月)

环境影响

实施难易

遗留问题

方案一

约7000

20

很小

较难

处理完积存渗沥液后,造成设备闲置,投资浪费,征地也较难。

方案二

约1700

8

较小

较难

积存渗沥液在新建储存池储存后,还是要进行处理。

方案三

约800

0

10

一般

容易

方案四

约7000

20

很小

容易

根据以上表格可知,方案一建设处理周期较长,最起码也要将近1年半时间才能投入使用,不能尽快解决渗沥液积存问题;其次是投资太高;还有就是新建渗沥液处理规模最起码要在1000t/d以上,才能满足短时间处理积存渗沥液的要求。

这样带来的后果是,一是投资费用很高,二是处理完积存渗沥液后,使用频率和效率降低,浪费投资。

因此方案一不是很合理。

方案二采用新建渗沥液储存池较难实现。

如果要储存一期二期积存渗沥液,需要约27万m3的池子来储存,目前场区渗沥液调节池已满,不具备储存渗沥液能力,新建调节池储存,首先是必须征地,目前征地较难实现,另外新建如此大池子投资也较高,同时后续处理还需要很长时间及投入。

方案三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这种方式投资低,不需要占地,处理时间相对较短,实施容易,但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二次污染。

方案四占地面积小,配备周期短,可快速投入使用;灵活性强,可根据渗沥液积存量灵活配备移动式处理设备数量;机动性强,积存渗沥液治理完成后可移动至其他设施继续使用,重复使用率较高;对环境影响小,没有二次污染;实施起来也较容易。

虽然一次性投资高,但可采用BOT模式降低处理费用。

处理周期20个月,但如果采用和其它方式相结合的办法,也可缩短处理时间。

综上四种方案,建议在现有设备满负荷运转的情况下,采用方案三、方案四或方案三和方案四相结合这三种方法。

对方案三,如果能够保证外运渗沥液1500t/d,且现有设备正常运行,可在10个月完成积存渗沥液治理问题,积存渗沥液治理完成后,还需保证600t/d的外运量,从而达到渗沥液新增量和处理量的平衡;对方案四,配备7套200t/d(总处理能力1400t/d)的可移动式渗沥液处理设备,现有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在20个月完成积存渗沥液治理问题,积存渗沥液治理完成后,4套设备可挪移至其他垃圾处理设施继续使用,保留3套设备与现有渗沥液处理设备同时运行,保证渗沥液产生和处理量平衡;方案三和方案四结合,可大大缩短积存渗沥液治理周期,7个月即可完成积存渗沥液的处理。

保证积存渗沥液及时处理的情况下,还能保证后续渗沥液的处理能力。

后续渗沥液处理

后续渗沥液是指在积存渗沥液处理完之后,焚烧厂建成并投入运行之前,侯村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沥液,产量为1100t/d。

目前填埋场原有渗沥液处理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为500t/d,因此,每天还有600t左右的渗沥液需要进行处理。

如果采用上述方案三,即外运处理,则需每日外运600t/d渗沥液。

如果采用方案四,则需保留3套设备。

如果采用方案三与方案四结合,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组合。

3.雨污分流系统

合理的雨污分流措施将会极大的减少渗沥液产生量,降低填埋场运行成本。

目前侯村垃圾场由于受填埋运行费用影响,没有真正实现雨污分流。

雨污分流必要性

雨污分流是填埋场运行过程中重要环节,合理的雨污分流措施将会极大的减少渗沥液产生量,降低填埋场运行成本。

如不能很好的实现雨污分流,将产生一下后果:

(1)使填埋场渗沥液产生量大大增加,从而增加渗沥液处理成本。

(2)影响填埋场填埋区正常填埋作业。

(3)容易因雨污分流不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实现雨污分流措施

填埋场运行过程中雨污分流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实现:

(1)一期堆体继续增加高度,形成南高北低的堆体形状,并与地面形成1m以上的高度差;在一期堆体北侧,每隔30m重新打井,作为抽气排水井。

堆体表面重新铺设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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