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一段失败的婚姻怎么还是这样天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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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一段失败的婚姻怎么还是这样天真

经历一段失败的婚姻,怎么还是这样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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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个女人若漂亮而胸无城府,其人生路常比同等境遇的普通女人更为坎坷。

  窗台上,落下一只好看的长尾雀,吱吱吱叫几声飞走了。

  孟蝶右手端一杯手磨咖啡,左手臂僵硬下垂。

从15楼望下去,清风明月小区郁郁葱葱,还可以清晰地望见花木掩映下的天然河流,高高的芦苇丛中忽而飞出三两只白鹭,隐没在睡莲间,密密的草丛随风此起彼伏、时高时低……

  这小区生态真好,在这里住一周了,每天都在花香鸟语中度过。

孟蝶想买房子很久很久了。

只是没想到最后给她买房的人不是林海升,也不是她自己。

高志飞正式向她求婚了,这个比她大十岁有余的男人,给她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

这次她一定要嫁,谁阻挠也不行。

  想想岁月真是不饶人,半辈子都过去了,该为自己活一回。

儿子3岁那年,林海升跟市里一个有钱女人跑了。

孟蝶带着儿子回了娘家,那时她才23。

本来,林海升说她可以和儿子继续住他家,反正他在城里上班基本不怎么回。

  刚离婚时,孟蝶觉得天崩地裂。

从小生活在小镇,不谙世故,她以为会和父母那样,和林海升白头到老。

变故来临,她懵了,反应不过来。

明明林海升说去市里打工,挣钱买房,早日接他们母子团圆。

  有一天他开着汽车回来,镇里人都说林海升真有本事,去城里挣到大钱了。

这个傻女人以为好生活来了。

可没想到等待她的是一封离婚协议书。

她手足无措,只知道抱着儿子哭,始终不敢相信自己已被离婚。

  签完离婚协议,林海升去市里上班,她还真就带着儿子继续留在他家。

  那时的孟蝶像只鸵鸟,一头扎进沙堆,自以为还和从前一样。

但镇上的人,可不会饶过这个低调腼腆的离婚女人。

他们总是拐着弯儿打听她离婚的事,表面上关心同情,其实是窥私欲作祟。

从人前走过,背后尽是窃窃私语,如芒在背。

  2

  无处可逃,孟蝶这才带儿子回了娘家。

可谁想,消息早从那个镇传到这个镇,而且说得难听——某某家的女儿被抛弃了,男人跟城里一富婆跑了。

女人漂亮有什么用,还得会挣钱才行。

  但还能逃哪里去?

一个离婚的女人,带着儿子,没有收入。

尽管林海升会给儿子寄些抚养费,可她自己还要生活,以后还要供儿子上学。

想到这些,孟蝶只能硬着头皮吃住娘家。

儿子给父母带,她每天骑车去好几公里远的工厂,起早贪黑上班挣钱。

  日子久了,哥嫂难免不待见,便频频托人给她介绍对象。

早些时候,是她自己不想再嫁。

后来儿子渐大,略通人事后,再有人介绍对象,儿子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孟蝶跟家里人说,有没有男人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和儿子要生活。

工厂打工每月不过几百块,除了维持生计,一年到头存不了几个钱,不去了。

打算开家小餐馆,不用每天家里厂里两头跑,还方便照顾儿子。

  餐馆很快开起来了,孟蝶虽不善应酬,可做菜好吃,人又好看,所以生意很不错。

令她头疼的是,常来这餐馆的两波不速之客。

一波是镇上的几个混混,常来“光顾”,回回打白条。

另一波是一位镇里都不熟悉的中年男人。

男人精瘦,话不多,经常盯着孟蝶看。

孟蝶则能躲就躲。

  看女儿挣钱不易,有一回,孟蝶父母坚持问几个混混要饭钱。

结果,一言不合,有个混混开始掀桌摔盘。

那位精瘦的中年男子一声不吭,上去一把将其撂倒。

看到男子的表情那群混混有些发怵,只说了句,你等着,然后四散逃去。

  3

  孟蝶至今都记得很清,那个夏天格外炎热,一天她午睡醒来准备去县城买菜。

太阳实在太烈,她准备打车进城。

可那天出租车很少,等了半天,终于后面来了一辆。

下车的是那个又来吃饭的中年男人。

听说孟蝶要去买菜,他又坐回了车里,非要和她一起去。

虽然很不情愿,但好不容易等到一辆出租,孟蝶也就勉强上车了。

  车开出镇后,平时寡言的男人像变了个人,使劲向孟蝶表白,并动手动脚。

孟蝶本能地推开反抗,两人纠葛在一块儿。

男人精瘦的脸孔突然现出可怕的狰狞,发狠说,姓孟的,今天你不答应,我们就同归于尽。

真正把孟蝶和出租司机吓坏的,是中年男人接下来那句“我身上有炸药”。

孟蝶跳下车的刹那,听见“砰”一声巨响,就没了知觉。

  鬼门关里捡回一条命,左手臂没了。

后来镇上人才知道,她辞职开餐馆的真正原因,是为了避开这个极端追求她的男人。

这个男人外来的,和孟蝶在同一个工厂打工,经常主动帮孟蝶干活、送她礼物,但回回吃闭门羹。

听说,这回他头都炸没了。

  只是平白连累司机失去一条腿。

孟蝶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人们口中那种不详的女人。

活着连累父母,连累无辜。

她想过死,可儿子怎么办。

  流言蜚语像刀片,迟早会把她刮进地狱。

她不敢出门,害怕人们偷眼看她丑陋的假肢,甚至害怕他们和她打招呼。

可她早已不是小女孩儿了,没法再躲进父母的怀抱。

养伤那段日子很难熬,嫂子说话越来越难听。

  她打算离开小镇,换个环境另谋生路。

她想起了林海升,以前听他说,城市里对门都不认识,谁也不用跟谁打招呼。

生活到了这个地步,已经顾不上自尊。

孟蝶托儿子问前夫能不能帮她在市里找个工作,干啥都行。

林海升给的回复是,市里不适合她。

他托儿子给了前妻一笔小钱,说让她换个好点的假肢。

  4

  儿子已上初中住校宿舍,一月回家一次。

孟蝶离开小镇,他百分百支持,因为镇上人还私以为他是那个不懂人事的小孩,总有人向他打听母亲的事,这让他很难堪。

  送儿子上学走后,孟蝶决定无论如何也要离开这里。

她骗爸妈说市里有个老同学,给她介绍了一份工作。

离开那天,父母亲强忍着泪花,满眼的心疼不舍却又无可奈何。

父亲给她塞钱,说让她照顾好自己,实在不行还回来。

只要他们还活着,这里永远是她的家。

  第一次独自一人出远门,谋生。

分别时,看着两鬓斑白的双亲,孟蝶心里说不出的酸楚。

一转身,眼泪像弥天大雾蒙住了双眼。

那年她33。

  傍晚时分,到了市里。

夜灯已经亮起,车水马龙。

谁也不认识谁,她嗅到了自由的气息。

找了家宾馆住下来,歇了一夜,第二天她开始找工作。

在街上的招聘帖上,看到很多店招售货员。

孟蝶觉得卖服装最适合她。

结果进去面试,都是一开始很惊艳,看到她左手臂时,就以不合适为由婉拒了。

  城市很现实,没人会可怜一个没用的人。

命运让她被抛弃,又让她少了一只手臂。

归结到底,还是自己懦弱没用。

现在,这世上唯一让她感到安慰的是,自己拉扯长大的儿子,和疼爱她的父母。

  眼看天就要黑了,她走进最后一个女装店。

老板正要关门,看到有人来又把商铺门拉了上去。

服装店老板是个年龄比她大点的女人。

也许是她急着回家,没看到她左手臂的异常,也许是店铺着急用人,竟然让她明天来上班。

底薪三千,还有提成。

孟蝶几乎喜极而泣,连连对老板说谢谢。

  后来熟了,孟蝶才知道,女老板正在忙离婚的事。

丈夫经常对她家暴,已分居三年。

去年她起诉了一次,法院没判离。

今年又起诉,法官说考虑到他有抑郁症,不判离。

提交家暴录像也没用。

她说,律师告诉她,除非让她男人再打狠一点,去医院拿到诊断证明。

  为了离婚,女人要让自己再受伤狠一点、深一点。

那一刻,孟蝶感到婚姻法很荒唐。

转眼她自己已离婚10年,糊里糊涂地离了,糊里糊涂地过去了。

以后的日子,她再也不想糊里糊涂地过。

  5

  从宾馆搬出来,她在上班门店附近租了一间小屋。

下班走在路上,有人给她发了张传单,是英语夜校培训机构。

孟蝶动了心,说不定啥时候就派上用场了,随即就去咨询。

等拿到第一个月工资,她就报了名。

  此后,孟蝶白天上班,晚上读夜校。

  班里有男有女,年龄参差不齐。

为了不引人注意,孟蝶低着头默默去了最后一排。

在靠过道的位置坐下来。

以前读书时,英语是她最好的功课。

如今重回课堂,老师口中流利的英语她几乎全听不懂。

下课后,她插上耳机重拾语感。

  孟蝶正听得入神,猛觉左手边的书啪嗒一声掉地上。

她转过身弯腰用右手去捡时,尴尬地抓到另一只手。

那个手腕上戴着一只有着ROLEX英文的金表。

孟蝶赶紧把手缩回去。

书被轻轻放回她桌子上。

她抬起头说了声谢谢。

那个人满眼笑意,儒雅地问了句:

“这么用功啊,下课还听。

”孟蝶礼貌地笑笑,继续听她的英语。

她余光瞥见,那个男子在她左边的座位坐了下来,他们中间隔着不宽不窄的过道。

  第二节课结束后,大家都在收拾书本各自离去。

孟蝶手不方便动作就慢点。

这时,左边那个男子伸出戴着金表的左手跟她打招呼:

“你好,我叫高志飞。

Nicetomeetyou.”

  孟蝶猝不及防,但他英汉掺半的招呼,还是让她忍俊不禁。

她放下右手中的书,伸过去握了他的左手:

“我叫孟蝶,也很高兴认识你。

  “只听不说有什么用呢?

你就该说Nicetomeetyou,too.”高志飞风趣地说道。

  就这样俩人认识了。

孟蝶发现这个高志飞一周最多来上三次课,有时只来一次,有时甚至一个月都不来一次。

几次课堂结束后,高志飞邀请孟蝶一起用晚饭,都被孟蝶婉拒。

  这次,他又发起邀请:

“就算你不吃饭,去西餐厅体验下现实的英文环境也好啊,顺便给我当个翻译。

每次我拿菜单跟waiter比划半天。

  孟蝶想象那场面又忍俊不禁,去试下自己水平也行,毕竟夜校已经读了三个多月了,本身也有些底子,该历练下。

  6

  那是一家很体面的西餐厅,孟蝶觉得自己有些格格不入,尤其是那条假肢。

高志飞似乎觉察到了她的心思,轻松调侃道:

“不许怂,你还要给我当翻译呢。

”孟蝶轻呼一口气,放松下来。

  与waiter的交流很顺利,这让孟蝶很开心,感觉生活充满了希望。

期间,高志飞在餐厅遇见一个印度生意伙伴,带着一位法国女伴。

西装革履的印度男人用英文夸赞高志飞女伴很漂亮,临走前向孟蝶道一句:

“Goodnight,madam.”孟蝶回:

“Goodnight,sir.”

  此后,孟蝶与高志飞每隔不久就一起用一回餐。

每次孟蝶把她那份餐费转给高志飞,都被他退了回来。

除非实在拗不过他才收下。

就这样俩人渐渐熟悉了。

原来高志飞是做外贸生意的,因为忙很少去上课,去上课也不过是为了打发那些晚上没娱乐活动的无聊时间。

回家也是一个人,干脆找点事干。

他有自己的助理,英文水平也没那么差,不过是被他夸大了。

说白了,上课就是为了打发寂寞无聊的时间。

一个寂寞的事业有成的四十多岁离婚单身男人。

  孟蝶只说自己离过婚,有个儿子,关于左手臂的事她不曾提,高情商的高志飞更不曾问。

一年的英文培训班很快就结束了。

他们一起吃过饭、散过步,谈过心。

课业结束时,高志飞提议,让孟蝶辞掉卖服装的工作,去他公司做翻译或实习业务员都行。

孟蝶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为了在城市立足,为了跟儿子更好的生活,她信心满满想拼一番事业。

  跟已经似好姐妹般熟络的服装店女老板张姐辞职时,张姐说,虽然很遗憾,但还是祝福她,她任何时候再需要这份工作随时来。

孟蝶很感动,虽然她心里已确定不会再回来,但张姐这个朋友她是认定了。

这个曾给自己在城市活下来机会的贵人,这个只要自己不提她从不主动打听其隐私的邻家大姐。

  7

  就这样孟蝶去了高志飞公司,两人接触也更频繁。

他陪她去换了一个好的假肢,虽然依然僵硬,但很逼真,不留心看不出是假手臂。

孟蝶生病,他会在百忙中抽出时间亲手为她煲粥、喂药。

孟蝶生气,他会讲笑话直逗到她笑。

他会在她不经意间,温柔调皮地轻吻她的额头。

  或许是太久没有一个异性这样对自己,高志飞又是那样风趣儒雅、风度翩翩。

孟蝶的心一点点被融化,也渐渐对他关心体贴起来。

在他生日时,她会用两个月的工资为他精心挑选一份合适的礼物,自己悄悄节衣缩食。

寒冷的冬季就要来临,她会提前买好上等的毛线,为他织一条好看的围巾、一件温暖的毛衣。

  又一年过去,孟蝶35,高志飞46。

水到渠成地高志飞向她求了婚,还买了套三室两厅的新房,上面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

  孟蝶觉得经历了人生一系列炼狱,终于得到了幸福。

这次她一定要嫁,谁阻挠也不行,包括一直想让她和前夫林海升复合的儿子。

  在新房住一周了,和高志飞在一起的每一刻,都让她感到一种细水长流的平淡幸福。

高志飞对她尊重温柔又体贴。

  “叮”门铃响了。

是高志飞回来了。

孟蝶开门接过他手中的包,同时看到他另一手提着两三个精致的手提袋,问道:

“那是什么?

  高志飞神秘一笑:

“给你定制的礼服。

  孟蝶一脸讶异,接过去又问道:

“给我订制礼服做什么?

  “明晚有个生意上的party,你要陪我一起去。

快去试试看。

”高志飞迫不及待。

  孟蝶去衣帽间打开第一只手提袋,那是一件高档露肩黑色晚礼服,时尚优雅。

第二只袋子里是一双黑色高跟鞋。

第三只袋子里是一只闪亮的黑色名牌手包,还有一副漂亮的长耳坠。

第一次穿晚礼服,美好的仪式感油然而生。

孟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陌生又惊艳。

  “小蝶快出来啊,别只顾孤芳自赏。

”坐在沙发上的高志飞兴奋地催她。

  孟蝶有些羞涩地走出去。

  “Oh,howbeautiful!

baby你真是太惊艳了!

”高志飞吻了她额头,又把她抱起来转了个圈圈。

  8

  天就要黑了,孟蝶开始装扮,七点钟的时候,高志飞开车来接她。

化了妆的孟蝶让高志飞看呆了眼。

  推开门,那是一个富丽堂皇的地方,台上萨克斯、钢琴等乐器合奏着法国香颂,台下到处是香槟、红酒、精致点心。

高志飞接过孟蝶的手包,递给她一杯香槟,温柔道:

“别紧张,有我呢。

  孟蝶陪着高志飞穿梭在人群里,跟那些不认识的人举杯点头,浅谈轻笑。

每个人都礼貌地赞许高志飞女伴真是美丽动人。

高志飞嘴里说着过奖,心里却是吃了蜜样的甜。

  “哟,这不是高总嘛?

”人群中走来一位拿着杯红酒的女士,先声夺人。

众人都给她让道。

  高志飞挽着孟蝶迎了上去,举了举杯:

“幸会赵总。

  “身边这位想必就是未来的高夫人吧,啧啧,真是美艳啊。

”那个女人把孟蝶打量地有些不自在。

孟蝶发觉她身边的那位男伴好眼熟,高高的个子英俊中带着玩世不恭,比那个女人年轻许多。

  她心头一凛,那不是林海升吗?

那他身边那位赵女士想必就是当年那位富婆?

  孟蝶回过神来发现林海升也正惊讶又惊艳地看着她。

  “你们认识呀?

”富婆玩味地看了眼他和孟蝶。

  “不……当然不认识……”林海升有些结巴。

  高志飞跟赵女士打过招呼,也得意过后就要带孟蝶离去。

突然赵女士又不依不饶道:

“美女,你这身装扮价格不菲啊,听说你在高总公司做前台还是业务员来着?

  孟蝶心里又气又羞,面子上倒也还淡定,冷冷回道:

“不好意思赵总,我是翻译。

  赵女士轻哂:

“都差不多啦,反正收入都是那么一点。

  高志飞早就听出话风不对,要挽上孟蝶离开,但当赵女士狠狠瞪了他一眼后,他便怯生生松了手。

  这个女人猝不及防再次发难:

“不要怪我说话直接哟,美女你跟高总在一起肯定不是为了他的钱哈。

  孟蝶不知哪来的勇气,不顾高志飞也不顾林海升在场,走过去一杯香槟泼在那个女人脸上。

是的,孟蝶不怕,这是在大家永远是陌生人的城市里,她有什么好怕的。

随即,她便转身离去,任凭高志飞在身后追,赵女士在身后骂,林海升和众人一脸惊诧。

  9

  孟蝶打车回到那个新房子里,进门退掉高跟鞋,她趴在沙发里哭了。

只是刚哭了一声,她骤然意识到这个沙发、连同这个房子里的每件物品都不是她的。

走到衣帽间,换掉晚礼服,她收拾了几件衣服离去。

  高志飞赶回家见没人,又赶到孟蝶的出租房。

孟蝶任他在外敲门呼喊。

见没有回应,他给她发微信:

对不起小蝶,让你受委屈了,但赵总和我有大笔生意合作,不能得罪,请你原谅我。

  孟蝶看了眼微信,她这才意识到,刚才在宴会上有女人为难她时,高志飞一声不吭,更不要说护她一生,她连自尊都已被人狠狠践踏。

  那晚孟蝶失眠。

她想起他们之间的相识相知相爱,不长不短两年三个月又一星期。

高志飞不是神,也有他的软弱和不得已,何况自己不已用酒泼了那女人吗?

想到这里,孟蝶忽然一下觉得自己太小气,这点包容之心都没有,以后还怎么做那个女人口中的高太太。

何况自己早已下决心做一番自己的事业,又何惧他人言。

想到这里,孟蝶拿起手机准备给高志飞打电话。

看了下时间已凌晨00:

45。

这么晚了他已经睡了吧?

正犹豫时,忽然电话响了。

  孟蝶一看竟是高志飞,他还没睡,一定是自己惹他担心了。

她愧疚又欣喜地接过电话:

“志飞……”刚叫了名字,电话那头像没听见一样自顾自说话,声音像是喝了酒,半醉半醒。

  “你这个女人真不知足,我高志飞堂堂一企业老板跟你一个不名一文的小镇女人道歉……”

  “你……你竟然还给我甩脸子……我给你买房、买衣服、买包,是让你给我气受的吗……”

  “如果不是我收留你,你不过是这城市里一只流浪的可怜虫,永远生活在社会底层……”

  “你在你们镇上名声那么差,甚至还是个没了手臂的残疾……”

  “要不是看你实在漂亮,人也温柔……我高志飞能看得上你?

  “我把你捧在手心儿疼,你挨别人两句冷言冷语怎么了,一直端着架子,你有什么可高傲的?

  “再说了跟我在一起,你不就是图我有钱吗,生意跑了钱没了,你不早投别人怀抱了……”

  酒后吐真言,原来这才是高志飞的心里话,原来他对她从未平等看待。

孟蝶冷笑一声,眼泪夺眶而出。

经历一段失败的婚姻,自己还是这样天真。

此时,她心中再无愧意,只剩心脏在抽搐。

洗把脸,看着镜子里红肿的双眼,她抑住喉间的哽咽,一刀刀把这些话刻在心里:

一定靠自己的双手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挣得尊严与体面。

余下的日子好好孝敬父母,陪伴儿子,然后做自己喜欢的事。

  孟蝶没再去高志飞公司上班,高志飞去找她她也再不见不理。

第三天,她又回张姐女装店重新报到。

张姐什么也不问,张开双臂拥抱她:

“欢迎小蝶回家。

  孟蝶趴她肩膀上哭了,哭了又笑,说谢谢张姐还收我这个没良心的。

张姐轻拍她的头,说什么呢!

  后来,孟蝶知道张姐终于成功离了婚,她什么都没要,只要那个男人跟她离婚,她就开心地蹦起来。

事业还在,日子还有盼头。

一切都是新的开始。

孟蝶也跟她轻描淡写地说了她与高志飞的事情。

张姐的反应很淡定,说,不奇怪,他们俩我都认识,那个赵女士是高志飞的前妻。

  当年高志飞因为出轨,赵云卿跟他离了婚,并且找了个十分年轻帅气的男人。

高志飞却没跟那个第三者在一起,一直单身。

赵云卿每次见了他都会嘲讽一番。

她的话你也别放心上,她都是冲她前夫去的。

孟蝶没告诉张姐,让赵云卿扬眉吐气的那个男人是自己前夫,也没高诉她高志飞酒后那些“真言”。

  孟蝶和张姐不再是老板与员工关系,他们开始合伙经营。

扩大店面的同时,做了电商,孟蝶凭借好身材和美貌为自己的服装做宣传。

生意一开始就风生水起。

  那天,她带张姐一起去那家西餐厅吃饭,点了牛排、红酒、法国鹅肝排、马赛鱼羹……听着她流利的英文口语,张姐打趣道:

“那个培训班也没白上。

  孟蝶笑回,那是自然。

一句话让她回忆起两年前第一次跟高志飞在这里用餐的情景。

她只莞尔一笑,那幢过去式的海市蜃楼连根拔起、轰然坍塌。

  她知道总有一天她会在这个城市彻底立足,买上属于自己的房子,和想要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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