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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品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临时用电作业人员生命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对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活动。

3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4、职责

4.1安全科负责临时用电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的归口管理。

4.2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电力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5、临时用电作业规定

5.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见附件1)。

5.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适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6、危险识别

6.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6.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7、许可证办理程序

7.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设备工程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7.2安全科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7.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7.4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工程部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8、作业安全措施

8.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8.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8.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8.3.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8.3.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8.3.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

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8.3.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

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8.3.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8.3.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8.3.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8.4安全环保部应每天两次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安全环保部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8.5临时用电部门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9、许可证管理

9.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施工单位持第三联。

9.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9.3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三联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

9.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三年。

二、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管理。

3职责

3.1公司各单位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5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5.1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5.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5.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5.4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5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6挖掘坑、井、槽、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5.6.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5.6.2在挖较深的坑、井、槽、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5.6.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

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井、槽、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

5.6.4在坑、井、槽、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

5.6.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

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5.6.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井、槽、沟内休息。

5.6.8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6《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6.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生产科负责管理。

6.2动土申请单位在安全生产科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

参与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6.3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6.4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公司安全科审核、审批。

6.5动土申请单位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安全生产科、施工单位各一份。

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

3职责

3.1公司各单位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4.1高处作业: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2坠落高度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5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5.1高处作业的分级

5.1.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5.1.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5.1.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1.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2高处作业的类别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5.2.1特殊高处作业

a.在阵风风力为6级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b.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c.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d.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e.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f.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5.2.2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6.1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6.1.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进行高处作业风险分析,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6.1.2《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6.1.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6.1.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6.1.5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6.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6.2.1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内。

6.2.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6.2.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6.2.4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6.2.5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6.2.6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必须使用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高温作业安全制度

1、目的

为了保护高温作业职工身体健康,免受高温侵害,保障企业经济的顺利发展。

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对高温作业的管理活动。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防暑降温药物的采购配发。

3.3车间负责工艺、工程设计时首先考虑通风、亮光散热、防暑降温条件。

3.4设备科负责防暑降温设备设施的制作安装、保养维修。

4、控制程序

1高温作业的含义高温作业是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湿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2高温热源的产生。

2.1生产上的发热设备:

如加热炉。

2.2隔热不良的高温管道:

蒸汽管道。

2.3太阳辐射屋顶、墙壁后放出的热量。

3降温措施

3.1隔热降温:

用水吸走热,用绝热材料隔热,用反射性强的材料阻热,疏散热源等。

3.2加强通风:

正确使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3.2减少受阳光的辐射,搭凉棚、戴草帽。

4高温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安排好工作时间和业余休息。

2注意饮食卫生,多喝0.2-0.3%的食盐水

3定期进行高温体检,两年一次。

4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发生先兆中暑症状应及时离开高温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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