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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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夯实法治政府、法治***根基,根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建设新型工业之城、创新创业之城、生态美丽之城、和谐宜居之城,打造银川都市圈靓丽北翼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深化法治,服务民生。
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统筹安排,稳步推进。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既扎实推进工作,又充分考虑法律服务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尤其要把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村作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区域来抓,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三)主要目标
到202**年年底,全市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基层自治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社区)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选聘法律顾问。
村(社区)法律顾问由律师或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担任,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遴选工作。
选聘前按规定公示有关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近年来的业绩、信誉等情况,充分听取拟服务村(社区)“两委”班子及群众的意见,由村(社区)与律师等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确定。
原则上每个村(社区)均要配备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责任单位:
三县区政府,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二)明确工作职责。
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等管理规定。
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处理信访案件和其他重大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信息,向所在地司法所和政府报告。
责任单位:
三县区政府,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三)确保服务时限。
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所服务的村(社区)累计服务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型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
责任单位:
三县区政府,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四)建立工作台账。
工作台帐是考核评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材料。
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次提供服务时须认真填写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
工作台账要一次一记、一事一记、一村(社区)一卷,实时记录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
三县区政府,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五)开展业务培训。
每年通过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网络培训等不同形式,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国家政策、相关法律业务及社情民意的培训,每年组织培训不少于1次,要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参加培训情况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
三县区政府,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六)完善工作规范。
根据司法厅制定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行为规则等规章制度,建立适合本地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
三县区政府,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七)定期检查评估。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内容。
县(区)司法局要按照有关法律顾问考核评估规范要求,每年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估,通过检查工作台账、听取村(社区)居委会班子和群众意见等形式,评估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不断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运行质量和服务时效。
责任单位:
三县区政府,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八)健全互联网+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
村(社区)法律顾问应通过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等方式为村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市、县(区)司法局要充分利用“12348”***法网平台,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服务与在线服务结合起来,实时反映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和工作情况,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在线服务。
责任单位:
三县区政府,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三、工作步骤
(一)202**年7月底前,全市村(社区)“两委”普遍聘请律师等担任法律顾问,实现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
(二)202**年8月底前,全市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全覆盖,做到服务零距离,沟通无障碍。
(三)202**年10月底前,通过考核评估,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全覆盖,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三县区人民政府要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周密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村(社区)委员会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经费保障。
三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保障责任,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工作量合理确定法律顾问的报酬,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行法律顾问经费动态保障机制。
要着力推进贫困村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并及时总结宣传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扩大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为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