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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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整治规范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行为,预防和控制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县城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到限制,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形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包括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供排水、供热、燃气等管道,窨井、集水井、污水(泥)池、化粪池、泵房(站)、脱水机房、供水厂加氯车间、生活垃圾填埋场等。

在上述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施工、检查、维修、养护、清淤、疏通等作业(以下简称有限空间作业),均纳入整治范围。

二、整治目标及任务分工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摸清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灾风险的有限空间底数,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有限空间涉及的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灾风险要素得到全面辨识和管控,通风、监测、监控等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装备等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

凡是在排水、给水、供热、燃气等管道、窨井、集水井、污水池、污泥池、化粪地、泵房、脱水机房,供水系统加氯间,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导排观测井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查、维修、养护、清淤、疏通等作业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遵守“先通风、 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二)任务分工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负责市政排水管网、排水检查井、生活垃圾填埋场等有限空间作业的排查整治工作。

城市执法局:

负责燃气管理及燃气站等有限空间作业的排查整治工作。

水暖办:

负责给水、供暖管网及阀门井、集水井、污水池、污泥池、泵房、脱水机房、供水系统加氯间等有限空间作业的排查整治工作。

住房保障和交易服务中心:

负责各住宅小区化粪池、地沟等有限空间作业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健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监管部门要按照《回族自治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回族自治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职责。

对作业场所的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等进行检测,结合作业实际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做出作业场所风险评价,并认真填写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

邀请专家团队对作业场所风险进行论证,出具论证结果,并经技术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审核签字后报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备案,否则,不得实施作业。

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作业审批、通风检测、现场安全管理、外包安全管理等制度。

(二)加强作业程序和现场管理。

对有限空间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按照《回族自治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作业审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要有作业图纸、技术方案和救授预案。

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要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作业负责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在现场。

同时,要及时更新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便于一线职工获取和使用。

在检修及运维过程中,建议采用管道检测、维修、清淤机器人,管道潜望镜、机械清运等非人工操作。

(三)强化有限空间施工管理。

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宁建<建>发[2019]31号),对有限空间作业工程(涉及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管网设施的维修、衔接工程),要严格按照危大工程进行管理,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工程(涉及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市政管网、化粪池的维修、清理工程),按照超规模危大工程管理规定履行专家论证程序。

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安全管理首要责任,在项目招投标环节明确“危大工程清单”和“超规模危大工程清单”,在建设施工环节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项目施工单位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施工过程中做好风险隐患辨识、现场危险源公示、专项方案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危大工程验收等各环节,对于超规模危大工程要组织召开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工作。

项目监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管理监理责任,严格审批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严把危大工程验收环节,切实做好监理旁站、专项巡视检查工作。

(四)完善通风、检测、防护安全设备。

对日常处于完全封闭、半封闭状态的市政维护作业有限空间,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监控系统,并将监测参数和监控视频联接至操作室或休息室内,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

有限空间内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的,通风、监测、照明、监控等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

要严格门禁管理,严禁擅自进入检测不合格封闭式有限空间。

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

(五)做好作业人员培训管理。

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做好培训记录,特种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要组织作业前培训,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

严禁不具备安全作业技能资格的人员从事有限空间作业。

一线工人在有限空间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做好安全防护,严禁违规操作,确保自身作业安全。

 (六)规范应急救援,严禁盲目施救。

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单位(部门)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

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

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演练。

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演练。

同时,各单位(部门)必须深刻汲取因盲目救援造成事故的案例,把事故案例作为安全警示教育学习资料,让每一名员工都知晓盲目救援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坚决杜绝盲目施救事故的发生。

四、实施步骤

整治时间为2020年至2022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暑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30日)

1、安排部署。

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制定本单位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和时限,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调查摸底。

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监管部门要对照整治范围,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保不留死角,认真全面辨识本单位有限空间并填写《汇总表》,于12月25日前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对标自查自改。

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监管部门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要素辨识、检测,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手段。

202*年3月底前,各单位将自查自改情况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健全管理制度。

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监管部门要按照风险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年7月1日至8月30日)

1、认真组织验收。

我局将按照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开展整治验收,对县城范围内的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

2、建立考核制度。

我局将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整改完善阶段(202*年9月1日至12月25日)

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监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2*年12月25日前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汇总,一并上报自治区住建厅。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监管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本单位(部门)内有限空间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做到责任常清警钟长鸣,切实巩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行动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

             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及监管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具体负责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资料收集汇总及上报工作。

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是消除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一场“攻坚战"。

要切实加强对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统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把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专项整治的首要任务,将整治方案和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单位。

主要负责人要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限空间事故的单位,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严肃追究责任。

(三)坚持统筹实施。

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监管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

要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改进安全设备设施,细化岗位操作规范,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标准化作业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质量提升。

(四)强化宣传培训。

各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监管部门要把有限空间作业宣传教育作为强化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特别是针对广大作业人员文化低、流动性大、管理松散的实际情况,编制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安全作业手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

涉及有限空同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教育培训,所有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实施作业前再进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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