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877188 上传时间:2023-01-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1.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docx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docx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

 

河海常校成教[2007]11号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高[2000]2号文附件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

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管理、学籍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教材管理、教学文件管理和教学研究等。

第三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规律和特征,研究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教和学生学的积极性,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第四条成人教育教学工作是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单位经常性工作中的中心工作,而教学管理则是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中心环节。

成人教育部、各成教办学单位都负有教学管理的责任,各个层面的管理要互相配合,协调一致,以确保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国家的教育行政法规及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是教学管理的依据和准绳,各级管理组织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教育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办学、依规治教。

第六条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合理调度和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提高教学投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教学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核心环节。

全体教师和管理人员要有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要致力于教学及教学管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及教学管理制度的创新。

第二章教学计划、教学基本要求管理

第八条切实加强专业设置的规划管理。

要根据社会需求和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学校各种教学资源的实际,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制订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的专业发展规划。

第九条专业的增设与调整应持科学的态度。

要认真按照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意见及有关规定,办理呈报审批手续。

第十条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过程和培养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实施人才培养的首要环节。

制(修)订教学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应根据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论证专业培养目标;认真理解相关文件的精神,严格按照《河海大学关于制(修)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的要求,科学构建本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专业培养目标的确定要体现行业、专业和学校的特色。

制订教学计划应该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适应性、可行性和相对稳定性。

教学计划一经审定批准,不得随意改动,应当认真组织实施。

教学计划如需调整,应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提出调整方案,报成人教育部审批,并经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十一条教学大纲是在教学计划指导下,以纲要的形式规定课程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对于教学计划规定开出的各门课程,应在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的主持下,根据教育部教成司[1998]53号文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初稿,由分管领导审定后,成为正式的教学指导性文件。

课程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须按专业汇编成册,以便进行专业教学内容的检查及避免课程间的重复与脱节。

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教学和考核。

各二级办学单位分管领导及成人教育部的教学管理负责人负责检查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及时纠正其教学偏差。

第三章教学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教学运行管理以教师管理为中心,教师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以确保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

1、办学单位应尽可能安排教学效果较好、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研究生和企事业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课程的讲授,以确保课程的教学质量。

2.任课教师必须依照课表的安排,按时上课、下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确有特殊情况需调课、停课的,须于行课前一周写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并报办学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办学单位领导应严格把关,有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

擅自调课、停课属教学事故,按《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教学事故及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进度表,各办学单位教务管理人员应于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内收齐所有教师任该学期课程的教学进度表,并上交一份到成教部备案,另一份由办学单位存档。

第十三条认真抓好各类课程的教学过程管理

1.课堂讲授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最基本的教学形式。

课堂讲授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贯彻以应用为主、突出因材施教、理论联系实际、专业针对明确,重在培养学生能力等原则。

办学单位领导及成教教学管理人员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了解各门课程的讲授情况,了解学生对教学效果的反映,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2.课堂讨论是帮助学生发展思维、培养能力的一种教学形式。

任课教师应制定课堂讨论计划,由二级办学单位分管领导对这一计划加以审查,要防止课堂讨论放任自流,尤其要注意讨论内容的方向性。

3.作业(含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设计报告)是在教师指导下,帮助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培养其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教学环节。

二级单位分管领导和成教教学管理人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习题课与课堂讲授的时数比例,每门课程必须布置适量作业(含思考题、讨论题等),教师必须按时、按量批改学生作业。

第十四条辅导和答疑是课堂教学的一种辅助形式,是检查教学效果、解答学生疑难、指导学生自学、提高教学效果的必要环节。

每门课都要安排一定次数的辅导答疑,要做到定时间、定地点,保证辅导答疑的正常开展。

办学单位的分管领导和成教教学管理人员要加以督促、检查。

第十五条社会实践应作为实践性教学环节加以管理。

需要开展社会调查的课程都应在该门课程的教学计划中加以安排,列入教学进度表,要明确目的、要求、组织方法及考核方式。

第十六条实验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

各办学单位应结合实验项目的实际需要,制订出每个实验项目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实验课的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实习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巩固、加深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

各办学单位应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制订实习大纲、计划,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并按照实习大纲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有关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独立进行科学研究或专业综合训练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对学生进行比较严格的科学研究和专业能力的综合训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及科学研究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

1、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考核,是教学过程的又一重要环节。

考核既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检查和掌握知识状况的评定,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检验。

通过考核了解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情况,可以为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质量提供依据。

2、各办学单位在组织学生学业成绩考核时,要严格按照《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师工作规范》有关条款执行,认真抓好考试命题、考试纪律、阅卷评分和试题质量分析四个环节,使考试能真实地反映出学生掌握知识及技能的情况。

3.学生的学业成绩应妥善管理。

各办学单位在每次考试结束后应要求教师及时登载成绩,妥善保管好学生各门课程成绩的纸质档案。

第二十条成人教育部和各办学单位在进行教学检查时,要系统地对上述教学过程管理的诸方面加以检查,努力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第四章学籍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籍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各办学单位教务管理人员都应严格执行《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夜大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各办学单位应做好本单位学生的学籍数据管理工作。

各办学单位教务管理员要按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清理学籍异动情况,仔细审核、严格把关,将事由和处理意见以文字形式报成教部办公室审核批准执行,成教部办公室对学籍处理情况统一编号行文予以公布并备案。

学籍材料应及时归档,对于学生学籍的处理必须认真仔细,务求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学生因违纪、作弊、学业成绩不及格需给予处理的,处理权限和工作程序按《河海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教学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教学质量管理是教学管理的关键内容。

对于教学质量的管理,必须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教学质量管理,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必须按照《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成人高等教育教师聘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教师的任课资格。

2、各专业主干课程原则上应由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要逐步形成教学梯队,保证主干课程的教学质量,从而保证专业教学的基本质量。

3、严谨治教,从严治学,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

4、教师要按照《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师工作规范》的要求,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有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做到为人师表。

5、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

要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求知、求实、求新”的优良学风。

6、各办学单位要严格执行《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师工作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试命题、考试安排、试卷评阅及成绩评定等工作,从严处理考风不正、违犯考纪的现象。

7、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第二十六条教学检查工作,各办学单位领导及教务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认真了解教学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1、每学期开学前,各办学单位和成人教育部教学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教师、教材、课表、教室等落实情况,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2、每学期要定时组织期中教学检查。

3.每学期结束时,任课教师应总结教学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质量的评估、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教学中值得重视的问题及经验、体会、建议等;各办学单位应组织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网上或书面的调查与评价;成教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将调查评价的统计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任课教师。

第六章教学研究及教材管理

第二十七条教学研究是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

各办学单位都应将教学研究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予以组织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教学研究开展的情况及其研究成果是反映各办学单位教学工作水平高低的标志之一,对各办学单位工作进行教学工作经验总结和实绩考核时应加以总结和考评。

第二十九条教学研究要紧密结合教学改革的实际。

要注重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探索。

第三十条学校每四年组织一次优秀教学成果评奖活动。

对教学质量好、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卓有成绩的成人高等教育任课教师,依据《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第三十一条教材是教学内容的载体。

编写、选用、征订教材应严格执行《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教材采购管理办法》。

第七章教学文件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教学文件是教学管理的依据和记载,必须妥善管理。

各办学单位应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教学档案工作,并配备兼职档案员,统一管理,按期向成人教育部办理移交,由成人教育部报档案部门存档。

第三十三条办学单位分管领导及成教教学管理人员有责任督促教师按规定上交教学文件,检查教学文件归档情况。

第三十四条教学文件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归档资料明细表(试行)》,熟悉教学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内容。

第三十五条本规范从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规范由成人教育部负责解释。

 

河海大学常州成教部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工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