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定向安置房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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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定向安置房项目
(二)安全预评价范围
发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审查时应当提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改并重新审查的意见。
(2)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附送。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1页
4.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
2.早期介入原则;
[答疑编号502334050101]
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定向安置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09年3月25日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定向安置房项目
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A组团a地块和B组团b地块,其中,A组团a地块四至为:
东至京开高速公路,南至永大路,西至新源东街;北至天河西路;B组团b地块四至为:
东至京开高速公路,南至庆丰路,西至新源大街;北至永旺路。
建设单位:
北京兴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详见图1-1。
1.2项目由来
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项目位于六环路南侧,京开高速路西侧,地铁大兴线南北贯穿项目用地并设两个地铁站点,该区域属于北京市地铁沿线重点开发范围。
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为市区两级联合储备开发项目,于2008年1月取得土地一级开发授权,规划用地面积221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规划居住人口3.5万人。
规划功能定位以居住为主,依托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借助良好得轨道交通条件,可打造为宜居、宜业的城市新区。
为保证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整体土地一级开发进程,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维护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根据规划条件,一级开发范围内的拆迁居民的安置地点选为区内的a、b地块建设回迁安置房,并按照“三定三限三结合”政策要求执行。
本项目符合《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的总体要求。
图1-1项目位置示意图
1.3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质量》(HJ2.2-2008)对本项目污染源的初步分析,确定本项目评价等级如下。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噪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4评价范围
本项目大气环境具体评价范围是以拟建项目边界向各方延伸5km所包括的范围。
本项目的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为天堂河靠近本区域的一段。
本项目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拟建地及其边缘向外延伸100m的区域。
1.5评价标准
1.5.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拟建项目的大气环境质量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具体数据见表1-1。
表1-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mg/N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TSP
PM10
SO2
NO2
CO
年平均
0.20
0.10
0.06
0.08
-
日平均
0.30
0.15
0.15
0.12
4.00
1小时平均
-
-
0.50
0.24
10.00
采用标准名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拟建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项目西侧的天堂河。
天堂河属永定河水系,发源于丰台区南天堂附近的哈蟆洼,由永定河透堤水汇集成河,全长27.73公里,流域面积316.91平方公里,河道建闸5座,排水站4座。
目前,天堂河断流。
依据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规范性附录附录A北京市五大水系各河流、水库水体功能划分与水质分类,天堂河属永定河水系,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为Ⅴ类水体功能区。
因此,本项目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
具体标准数据见表1-2。
表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mg/L)
污染物
DO
pH
CODCr
BOD5
NH3-N
TP
Ⅴ类标准
2
6~9
40
10
2.0
1.5
标准来源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该地区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具体数值见表1-3。
表1-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mg/L)
项目
标准
项目
标准
高锰酸盐指数
3.0
挥发酚
0.002
总硬度(CaCO3)
450
Hg
0.001
TDS
1000
Cu
1.0
氨氮
0.2
Zn
1.0
硝酸盐氮
20
Cd
0.01
亚硝酸盐氮
0.02
As
0.05
硫酸盐
250
Cr6+
0.05
氯化物
250
Pb
0.05
氰化物
0.05
总大肠杆菌群
3个/L
3、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根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文件京兴政函[2008]127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噪控区的函》,本项目区域内部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该地区主干路、次干路两侧,京开高速公路路牙两侧45m的范围内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标准”。
具体数据见表1-4。
表1-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效声级:
dB(A))
类型
类别
限值
昼
夜
2类区
2类
60
50
交通干线两侧
4a类
70
55
采用标准名称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拟建项目区域内有规划轨道交通大兴线穿过,由此对本项目带来的振动影响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混合区的标准限值,即昼间75dB、夜间72dB。
1.5.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在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A组团a地块和B组团b地块分别设置了燃气锅炉房一座,燃气锅炉房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的相关规定。
具体限值见表1-5。
表1-5锅炉房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名称
烟尘浓度
(mg/m3)
二氧化硫
(mg/m3)
氮氧化物
(mg/m3)
烟气黑度
(林格曼,级)
标准值
10
20
150
1级
(2)地下车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拟建地下车库,设置送排风系统对汽车尾气收集排放,排气口设在地下车库周边绿地,排气筒高度约3m。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相关规定,当排气筒高度低于15m时,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按“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5倍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在附录B外推法计算的排放速率限值基础上再严格50%执行,在排气筒高度低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建筑物高度的情况下,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应在此计算的排放速率限值基础上严格50%执行。
具体数据见表1-6。
表1-6地下车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
排气筒高度(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NOX
0.60
3
0.005
THC
15.0
3
0.110
CO
10
3
0.063
(3)厨房餐饮油烟排放标准
厨房餐饮油烟排放标准执行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规定。
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限值按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级,按基准灶头数划分,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
厨房规模划分参数见表1-7。
其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见表1-8。
表1-7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
≥1,≤3
≥3,<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1.67,<5.00
≥5.00,<1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
≥1.1,<3.3
≥3.3,<6.6
≥6.6
表1-8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处效率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75
85
2、污水排放标准
拟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污水全部经预处理后排入天堂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域内产生的污水部分经自建中水站处理后回用,其余部分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汇入天堂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故本项目污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限值见表1-9。
表1-9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
mg/L,pH除外)
项目
CODCr
BOD5
pH
SS
TDS
油脂
排放浓度
500
300
6~9
400
2000
100
采用标准名称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
3、噪声相关标准
(1)施工场界噪声标准
拟建项目在施工阶段,其场界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32-90)中的标准,见表1-10。
表1-1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等效声级:
dB(A))
施工阶段
类别
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0
55
(2)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
根据规划,本项目用地功能主要为二类居住、公建和商业金融用地。
本项目建成后,各地块内临近道路的建筑物门窗隔声标准执行京环保辐字(1999)564号《关于我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物采用隔声窗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即“在现有及规划快速路和主干道路红线两侧50米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的隔声量应不低于《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2)标准中的四级标准(30≤RW≤35dB(A));在现有及规划次干路和支路道路红线两侧50米范围内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临街一侧建筑外窗的隔声量应不低于《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2)标准中的五级标准(25≤RW≤30dB(A))。
”
(3)民用住宅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拟建项目的居民住宅室内噪声参考《民用建筑物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中的规定,具体限值见表1-11。
表1-11住宅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等效声级:
dB(A))
房间名称
允许噪声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卧室
≤40
≤45
≤50
起居室
≤45
≤50
(4)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该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京开高速公路、主干路及次干路两侧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2类”标准。
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12。
表1-12厂界噪声标准(等效声级:
dB(A))
类型
类别
限值
昼
夜
二类区
2类
60
50
交通干线两侧
4类
70
55
4、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
1.6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在本项目开工时,整个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全部拆迁完毕,项目附近无居民居住。
本项目B组团b地块东北侧京开高速公路路边上有京开高速天宫院加油站,距离本项目居住用地的最近距离为100米,对本项目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西侧距离天堂河较近。
因此,本项目的一般环境保护目标为本项目区域的地表水体天堂河。
第二章工程概况与污染源初步分析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建设用地及土地利用情况
(1)项目建设地点
结合东配套区规划及区域现状情况,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定向安置房项目在选址时充分考虑了项目用地需具有较好得区位、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等要求。
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最终将东配套区安置房选址在A组团中的0505-035、0505-040地块(以下统称a地块)及B组团中的0505-074、0505-076、0505-077地块(以下统称b地块)。
位于大兴区黄村镇,南六环路以南,京开高速公路以西,地铁大兴线南北贯穿项目用地并设两个地铁站点,该区域属于北京地铁沿线重点开发范围。
其中:
A组团中a地块规划用地具体四至范围为:
东至京开高速辅路,南至永大路,西至新源东街、北至天河西路。
B组团中b地块的四至范围为:
东至京开高速辅路,南至庆丰路,西至新源大街,北至永旺路。
(2)土地利用状况
拟建项目用地位于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内,该区域属于北京市地铁沿线重点开发范围,属于市区两级联合储备开发项目,已经于2008年1月取得土地一级开发授权,目前已经取得立项批复,一级开发后将达到“七通一平”标准,项目用地现状为平地。
2.1.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61440平方米,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03600平方米(住宅391082平方米,配套公建12518平方米),a、b地块的建设详细规模分别叙述如下:
a地块: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74263平方米,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85658平方米(住宅181082平方米,配套公建4576平方米)。
b地块: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87177平方米,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17942平方米(住宅210000平方米,配套公建7942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划指标见表2-1和表2-2:
表2-1a地块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表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
备注
用地面积
m2
74263
规划地上建筑面积
m2
185658
①住宅建筑面积
m2
181082
②配套公建
m2
4576
居住户数
m2
2076
居住人数
人
5813
2.8人/户
人口毛密度
人/ha
783
建筑层数
层
1~18
建筑密度
%
18.3
容积率
2.5
绿地率
%
35
住宅建筑套密度
套/ha
280
停车泊位数
辆
1246
机动车停车
辆/户
0.6
表2-2b地块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表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
备注
用地面积
m2
87177
规划地上建筑面积
m2
217942
①住宅建筑面积
m2
210000
②配套公建
m2
7942
居住户数
户
2452
居住人数
人
6867
2.8人/户
人口毛密度
人/ha
788
建筑层数
层
1~18
建筑密度
%
16.6
容积率
2.5
绿地率
%
35
住宅建筑套密度
套/ha
281
停车泊位数
辆
1471
机动车停车
辆/户
0.6
2.2工程和建设安排
(1)工程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604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187万元,预备费5393万元。
所需资金全部自筹解决。
(2)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从2009年3月开始前期工作,计划于2009年6月开工建设,2011年7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建设周期为25个月。
2.3市政和公用设施
2.2.1给水工程
本项目区域现状给水来自黄村镇第二水厂,远期依靠南水北调水源工程建设第三水厂,由黄村镇第三水厂为本地区供水。
拟建项目区域天河西路、新源大街、永大路、永旺路和庆丰路等道路下均埋设了供水管线。
2.2.2雨水工程
拟建项目区域一级开发规划在新源大街、永大路、永旺路等道路下分别铺设d600~d1000、d1000~d1200的雨水管道,可将该区域雨水汇流入天堂河。
2.2.3污水工程
拟建项目区域属于天堂河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京开高速公路以西的天河西路、永大路、永兴路、永旺路、庆丰路等道路下已分别铺设了污水管道,可将本区域的污水汇集到天堂河东侧污水管道干线,最终汇入天堂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2.4中水工程
拟建项目规划分别在a地块和b地块建设中水站,中水站出水主要用作区域冲厕用水、地下车库地面冲洗用水及道路洒水和绿化用水。
2.2.5电信工程
本项目电信由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规划模块局提供服务,新源大街道路下已铺设完成了12孔φ90的电信管道。
2.2.6电力工程
目前,本项目供电来自天宫院110KV变电站,其主变容量为2×50MVA。
2.2.7采暖与天然气来源
拟建项目规划在a地块和b地块分别建设燃气锅炉房一座,各设有2台8t/h的燃气锅炉。
项目区域内居民生活炊事全部采用天然气。
本区域天然气来自罗奇营高压A调压站。
目前新源大街、庆丰路和天河西路下分别铺设了燃气管道,可为本区域提供充足的天然气供应。
2.2.8道路交通
本项目区域附近有京开高速公路、新源大街、天河西路、永大路、永旺路和庆丰路,良好的交通条件为本项目区域的居民雏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2.2.9绿化
拟建项目规划绿地面积为5.35ha,其中a地块规划绿地面积为2.3ha,b地块规划绿地面积为3.05ha,小区绿化率均达到35%。
2.4工程污染源分析
2.3.1大气污染源分析
拟建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和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
此外拟建项目规划建设地下中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臭气。
2.3.2水污染源分析
拟建项目属于房地产项目,建设目的是为了有效利用土地,解决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拆迁居民的安置问题。
项目建成后,由于用地功能的改变,将有大量居民入住住宅楼。
因此,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域内的用水量将大幅增加,整个项目的污水排放量也会随之增加。
建项目产生污水主要为居民楼和配套公建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污水、厨房餐饮废水及洗浴污水,这些污水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大兴区市政污水管道,经天堂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后排入天堂河。
2.3.3噪声污染源分析
拟建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包括地下车库通风系统、燃气锅炉房、水泵等。
此外还有拟建项目区域内社会生活噪声及道路的交通噪声。
2.3.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分析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包括居民日常生活活动产生的垃圾以及配套公建产生的生活垃圾,还有物业清扫垃圾等。
另外,在入住初期还将产生装修渣土。
第三章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1地理位置
项目所属的大兴区位于北京市南郊,地处北纬39°26’~39°50’,东经116°13’~116°43’之间。
东邻通州区,西靠房山区,南、西南与河北省廊坊市郊、固安县、涿州市交界,北接丰台区、朝阳区,东西宽、南北长均为44公里。
面积1030平方公里。
大兴新城的西南片区内的生物医药基地属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高科技园区。
其四至为:
东至天华大街、庆丰路和天荣街,南至魏永路,西至明川大街,北至永大西路、春林大街、天河西路和民和路。
拟建项目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套区A组团a地块、B组团b地块安置房项目,其中:
A组团a地块四至为东至京开高速公路,西至新源大街,南至永大路,北至天河西路;B组团b地块四至为东至京开高速公路,西至新源大街,南至庆丰路,北至永旺路。
3.2环境质量现状
3.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对评价区域内的空气污染指数分析,该区域的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该地区的首要大气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导致这一结果出现的原因,可能因为本次大气监测时间处于采暖期,同时受到项目所在地周边冬季风沙扬尘的影响。
3.2.2水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区域的地表水体为天堂河。
以前由于本区域无市政污水管网,居民的生活污水和企业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致使本项目附近天堂河部分河段水质较差。
现在由于污水设施和污水管网已经基本完善,本区域附近的天堂河的水质也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为美化环境,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当地政府部门在永大路以北,靠近本项目段的天堂河上修建了湿地公园,雨季截留雨水,平时依靠地下水补给来维持水位。
本区域附近,永大路以南段的天堂河也正在进行天堂河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
根据2008年4月20日对本区域附近永大路南北两段的河流水质取样监测结果,目前天堂河永大路以北段的湿地公园除CODCr略微超标外,基本能够满足作为Ⅴ类水体功能的水质标准。
而永大路以南段的各项水质指标均超过Ⅴ类水体功能的水质标准。
(2)地下水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可以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的要求,地下水水质较好。
3.2.3声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区域已完成土地一级开发的“七通一平”,评价范围内基本上无噪声污染源,目前本区域的主要噪声源为区域周边的道路交通噪声。
拟建项目区域受经开高速公路影响较大,临近京开高速的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值分别超过了“4a类”噪声标准(70dB(A)/55dB(A)),超标是由于京开高速公路产生的交通噪声引起的。
其余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较低,不超过昼间噪声限值为60dB(A)、夜间噪声限值为50dB(A)的“2类”噪声标准。
3.2.4固体废弃物现状污染源
拟建项目区域目前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3.2.5电磁环境影响状况
拟建项目a地块西侧西北宝旺印务公司西侧有中国移动发射塔一座,距离本项目用地西侧边界约584米;b地块东北侧有天宫院110kV变电站,变电站围墙与本项目b地块建设用地红线的距离约299米。
根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现场测量结果,拟建项目区域完全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的有关标准要求和《500kV超高压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工频磁场强度的标准限值。
第四章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与污染控制措施
4.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根据工程污染源分析结果,拟建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燃气锅炉房废气、居民炊事用天然气燃烧废气、地下车库废气及中水站臭气。
拟建项目在A组团a地块和B组团b地块分别设一座燃气锅炉房,规划各设2台8t/h的燃气锅炉。
烟囱设在锅炉房楼顶,高度分别为16m和25m。
锅炉房周边为成片绿化用地,再加上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故锅炉房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居民炊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