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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规范

附件6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规范

 

目录

一、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规范

(一)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规范………………………3

(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流程………………………10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工作规范…………………………11

(二)放置宫内节育器工作流程…………………………14

(三)取出宫内节育器工作规范…………………………15

(四)取出宫内节育器工作流程…………………………18

(五)小月份人工流产工作规范…………………………19(六)小月份人工流产工作流程…………………………22

(七)药物流产工作规范…………………………………23

(八)药物流产工作流程…………………………………25

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规范

(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规范………………………26

(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流程………………………31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规范

1.总则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规范是开展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规范程序,是各级药具管理人员在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所共同遵守的工作制度。

2.目的

进一步加强药具管理服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区药具管理与服务水平,按照新时期药具工作“强体系、扎网底、保基本、全覆盖”的总要求,提升药具管理发放服务工作效率,为育龄群众提供科学、规范、安全、便捷、有效优质的药具管理与服务。

3.标准

3.1药具计划

3.1.1药具需求计划编制以街道级为起报点,区级汇总,区卫生计生局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上级药具管理机构。

编制依据:

当年《服用各类计划生育药具人数统计表》使用药具的实有人数、本级现有库存量、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年·人份标准使用量、库存标准周转量、预计下年度使用药具人数的增减变化、群众需求意愿、国家推广新型药具等情况和数据。

3.1.2药具计划分配依据:

下级上报的《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表》、现有使用药具人数、上一年度药具调出量和本级现有药具库存数等数据。

3.2药具调拨和出入库管理

3.2.1适时掌握各级药具使用情况和库存信息,加快药具调运速度,适时增补库存药具数量、品种、规格,做到品种齐全,结构合理,保障供应;调拨手续完备,凭出库单验发药具,凡破损、潮解、变质、失效等不合格药具不得向下和向外调拨。

3.2.2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合理安排出库顺序,避免药具积压过期;定期盘查,做到账物、账卡、账账相符;坚持“三查六对”原则,严格履行药具报废程序和审批手续。

3.2.3区药具管理站对药具调拨、流通过程中发现的药具质量问题和群众在使用过程中反映的质量投诉等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反馈,重点做好库存药具的科学养护工作,在库90天以上、距上次检查超过30天的出库药具,应按品种进行以外观为主的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填写《计划生育药具质量问题报告表》,及时报市药管站,严禁不合格药具出、入库。

街道、社区对发放的药具品种、数量、包装情况、有效期限等做核对检查,发现药具质量问题及时报区药具管理站。

3.2.4严禁弄虚作假将免费药具用于市场零售。

3.3药具仓储和质量管理

3.3.1药具实行分类及色标管理。

药具分类、分品种、分型号、分批号垛码;库房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区、待发区为绿色;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药具库房温湿度:

阴凉库(0℃-20℃)用于储存膜剂、栓剂、凝剂类药具,常温库(0℃-30℃)用于储存其它药具仓库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

3.3.2药具储存养护实行定期盘点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数量核对与质量检查相结合;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道畅通,垛码井然有序,整齐美观,无虫、无蛛网、无鼠、无杂物;坚持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温湿度监测,并做好记录;建全药具库房账、表、卡、册,并及时按内容准确填写、不漏项;保证库房各种设备能正常使用,经常检查消防、水电、门窗口,注意防火、防晒,确保药具库房安全。

3.3.3对计划生育药具质量及不良反应实行零报告制度。

对于疑似严重不良反应个例,要立即向上级电报并同时经区级以上医疗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诊断确认;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药具报损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加强管理,减少药具报损率,全年避孕药具报损率不得超过5‰。

3.4药具统计管理

3.4.1区、街、社区药具管理机构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填报、审核和汇总各级、各类统计报表。

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变更内容及表格样式。

3.4.2街道药管人员需报送的报表:

《年度药具需求计划表》及编报说明根据区通知要求进行上报;《使用各类计划生育药具人数统计表》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上报;使用药具人员一览表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上报;《药具管理服务基本情况统计表》于每月24日前上报。

社区药管员每月2日前向街道填报《使用各类计划生育药具人数统计表》。

3.5药具宣传培训

3.5.1药具宣传:

区、街、社区药具管理机构和人员应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采取开设知识讲座、发放宣传品、面对面咨询讲解、电话咨询、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药具免费发放的各项方针政策,大力普及药具知识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

3.5.2药具培训:

区级对街道、社区两级药管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街道对社区药管员集中业务培训每年两次,制定培训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对药管人员进行药具政策法规、药具知识、生殖健康知识和药具业务管理知识等专门培训,建立培训记录制度。

备课本、花名册、培训记录、试卷等记录完整、存档。

对调整更换的药管员及时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5.3及时了解并报告辖区内药具管理工作信息,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

3.6药具发放、随访

3.6.1药具发放

3.6.1.1区、街、社区应探索建立药具“物流直通车”发放机制,减少药具流转环节,加快调拨发放速度,满足育龄群众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需求。

3.6.1.2街道、社区应结合实际设置药具免费发放点,统一悬挂《青岛市药具免费发放点》标示牌,方便群众随时领取药具。

3.6.1.3社区药管员应坚持定期送药具上门、依托式发放、电话预约送药具上门、到免费发放点领取等多种模式确保药具发放到位,并做好发放、随访服务记录。

3.6.1.4进一步拓展药具发放领域和服务范围,在所辖医疗机构、社区服务大厅、高校、宾馆、购物中心、大型公共场所、大型企业等人口聚集地安装药具自助发放机,并做好药具自助发放机的日常运行与维护管理。

3.6.2药具随访

3.6.2.1街道、社区药管员应采取上门、电话预约等形式,就药具使用效果、是否按时使用药具、药具使用方法是否正确、是否有副反应等对育龄群众开展随访服务。

3.6.2.2街道药管员对当年使用药具失败、有明显副反应或精神异常、患有重大残疾等使用药具重点人员每月上门随访一次,认真做好随访情况记录,并指导社区药管员进行一般副反应处理。

3.6.2.3社区药管员应坚持药具随访服务制度,并做好随访记录。

对使用口服避孕药、注射避孕针和“皮埋”的人员坚持月随访;对使用“皮埋”达到有效期的人员建议取出和更换,或改用其他长效避孕措施;对新使用避孕套的人员在3个月内进行月随访,之后坚持季随访;对使用药具失败人员指导其及时采取紧急避孕等补救措施;对使用药具产生不良反应的人员及时登记并逐级上报到市药具管理站。

3.6.2.4区级药具管理机构对街道、社区药管员的随访服务工作,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

4.流程(见附件)

5.职责

5.1区药具管理站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药具工作方针政策;对街道药具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负责汇总、审核和编报本区年度药具需求计划;负责制定并下达本区年度药具分配计划,执行药具分配计划,做好对各街道药具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区药具免费发放物流直通车和仓储管理工作,填报各类药具账、表、卡,做好各类药具业务报表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基层药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药具、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咨询、指导和药具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药具质量管理工作;负责药具信息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管理等部门对药具市场进行监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2街道药管员主要职责:

负责本街道年度药具需求计划编报工作;负责本街道药具免费发放物流直通车工作,填报各类药具账、表、卡,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街道使用药具重点人员的随访服务工作;负责执行药具免费发放制度,做好药具质量管理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药具知识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定期召开例会或举办培训班,对社区药管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药具信息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3社区药管员主要职责:

负责药具的领取、保管、发放和随访服务工作,按时填报各类药具账、表、卡,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宣传普及药具知识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推广使用新型药具;负责药具质量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相关文件

《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

《青岛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规范》

《药具管理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流程

 

 

 

放置宫内节育器工作规范

1.总则

放置宫内节育器(IUD)工作规范是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宫内节育器放置服务的规范程序,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在为服务对象提供宫内节育器放置服务时所共同遵守的工作制度。

2.目的

对宫内节育器放置工作进行具体的规定,使宫内节育器放置工作有一个规范程序,为服务对象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宫内节育器放置服务。

3.标准

3.1门诊术前准备工作常规

3.1.1育龄妇女持《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自愿要求放置IUD。

3.1.2门诊医生询问病史,做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实验室检查。

判断有无手术禁忌症。

3.1.3了解高危情况,做好术前咨询,受术者知情并签署同意书。

3.1.4测量血压、脉搏、体温,嘱育龄妇女排空小便,到手术室等候。

3.1.5受术者因合并其它疾病或有其他手术禁忌症者需出具暂缓放环证明或不宜放环证明。

3.2手术室工作常规

3.2.1手术室护士检查手术包和节育器的有效灭菌日期。

3.2.2引导育龄妇女按要求仰卧于手术床上,术者按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消毒,行阴道双合诊检查。

3.2.3严格无菌操作,探测宫腔深度。

选用合适的节育器种类与型号,并将准备放置的节育器,告知受术者,并示以实物。

3.2.4轻柔操作,置入节育器。

3.2.5手术完毕,手术室护士引导育龄妇女到观察室留观30分钟。

3.3术后处置

3.3.1填写IUD放置术记录。

3.3.2给育龄妇女发放放置IUD随访卡,告知放置IUD的种类、使用年限、随访时间及注意事项。

3.3.3术后1、3、6个月随访,以后每年随访2次。

4.流程(见附件)

5.职责

5.1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修订放置宫内节育器工作规范及人员培训,协同药具站进行日常工作督导、质量控制。

5.2各相关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放置宫内节育器工作规范》,做好健康教育、医学检查、咨询指导、随访和各种表簿的登记、信息录入及汇总上报工作。

6.相关文件

《城阳区向农村和城镇无业育龄夫妻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青城计生字〔2003〕62号)

 

放置宫内节育器工作流程

 

取出宫内节育器工作规范

1.总则

取出宫内节育器(IUD)工作规范是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宫内节育器取出服务的规范程序,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在为服务对象提供宫内节育器取出服务时所共同遵守的工作制度。

2.目的

对宫内节育器取出工作进行具体的规定,使宫内节育器取出工作有一个规范程序,为服务对象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宫内节育器取出服务。

3.标准

3.1门诊术前准备工作常规

3.1.1育龄妇女持《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自愿要求取出IUD。

3.1.2门诊医生询问病史,做B超、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实验室检查。

判断有无手术禁忌症。

3.1.3了解高危情况,做好术前咨询,受术者知情并签署同意书。

3.1.4测量血压、脉搏、体温,嘱育龄妇女排空小便,到手术室等候。

3.1.5受术人因合并疾病或因其他情况不能在本单位进行宫内节育器取出手术的需出具转诊证明,转诊至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3.2手术室工作常规

3.2.1手术室护士检查手术包的有效灭菌日期。

3.2.2引导育龄妇女按要求仰卧于手术床上,术者按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消毒,行阴道双合诊检查。

3.2.3严格无菌操作,探测宫腔深度及宫内节育器情况。

3.2.4轻柔操作,取出节育器。

3.2.5手术完毕,手术室护士引导育龄妇女到观察室留观30分钟。

3.3术后处置

3.3.1告知术后注意事项。

3.3.2对取出节育器后无生育计划者指导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流程(见附件)

5.职责

5.1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修订取出宫内节育器工作规范及人员培训,协同药具站进行日常工作督导、质量控制。

5.2各相关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取出宫内节育器工作规范》,做好健康教育、医学检查、咨询指导、随访和各种表簿的登记、信息录入及汇总上报工作。

6.相关文件

《城阳区向农村和城镇无业育龄夫妻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青城计生字〔2003〕62号)

 

取出宫内节育器工作流程

 

小月份人工流产工作规范

1.总则

小月份人工流产工作规范是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小月份人工流产服务的规范程序,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在为服务对象提供小月份人工流产服务时所共同遵守的工作制度。

2.目的

对小月份人工流产工作进行具体的规定,使小月份人工流产工作有一个规范程序,为服务对象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小月份人工流产服务。

3.标准

3.1门诊术前准备工作常规

3.1.1育龄妇女持《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自愿要求人工流产。

3.1.2门诊医生询问病史,做B超、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实验室检查。

判断有无手术禁忌症。

3.1.3了解高危情况,做好术前咨询,受术者知情并签署同意书。

3.1.4测量血压、脉搏、体温,嘱育龄妇女排空小便,到手术室等候。

3.1.5受术人因合并疾病或因其他情况不能在本单位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的需出具转诊证明,转诊至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3.2手术室工作常规

3.2.1手术室护士检查手术包的有效灭菌日期。

3.2.2引导育龄妇女按要求仰卧于手术床上,术者按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消毒,行阴道双合诊检查。

3.2.3严格无菌操作,探测子宫位置及宫腔深度。

3.2.4轻柔操作,按手术技术规范行负压吸宫术。

3.2.5手术完毕,手术室护士引导育龄妇女到观察室留观1小时。

3.3术后处置

3.3.1告知术后注意事项。

3.3.2指导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3.3.3两周复查

4.流程(见附件)

5.职责

5.1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修订小月份人工流产负压吸宫术工作规范及人员培训,协同药具站进行日常工作督导、质量控制。

5.2各相关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小月份人工流产工作规范》,做好健康教育、医学检查、咨询指导、随访和各种表簿的登记、信息录入及汇总上报工作。

6.相关文件

《城阳区向农村和城镇无业育龄夫妻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青城计生字〔2003〕62号)

 

小月份人工流产工作流程

 

药物流产工作规范

1.总则

药物流产工作规范是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药物流产服务的规范程序,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在为服务对象提供药物流产服务时所共同遵守的工作制度。

2.目的

对药物流产工作进行具体的规定,使药物流产工作有一个规范程序,为服务对象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药物流产服务。

3.标准

3.1门诊准备工作常规

3.1.1育龄妇女持《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自愿要求药物流产。

3.1.2门诊医生询问病史,做B超、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实验室检查。

判断有无药物流产禁忌症。

3.1.3了解高危情况,做好术前咨询,受术者知情并签署同意书。

3.1.4服务对象按处方取药后,告知服药时间、剂量及注意事项。

3.1.5服务对象因合并疾病或因其他情况不能在本单位进行药物流产的需出具转诊证明,转诊至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3.2服药常规

3.2.1服务对象按医嘱在家自服首剂药物。

3.2.2按医嘱服用首剂药物36小时后,返回医疗机构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第二剂药物,观察服药后反应及阴道流血、孕囊排出情况,观察时间至少4小时以上。

3.2.3对观察期间出现阴道流血多于月经量者给予清宫术。

3.3药物流产后处置

3.3.1根据孕囊是否排出告知其注意事项和随访时间。

3.3.2指导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3.3.3阴道流血多于月经量随诊。

4.流程(见附件)

5.职责

5.1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药物流产工作规范及人员培训,协同药具站进行日常工作督导、质量控制。

5.2各相关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药物流产工作规范》,做好健康教育、医学检查、咨询指导、随访和各种表簿的登记、信息录入及汇总上报工作。

6.相关文件

《城阳区向农村和城镇无业育龄夫妻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青城计生字〔2003〕62号)

药物流产工作流程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规范

1.总则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规范是各相关单位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程序,各相关单位在为待孕家庭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时所共同遵守的工作制度。

2.目的

对各相关单位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进行具体的规定,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工作有一个规范程序,为待孕家庭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医疗和咨询指导服务。

3.标准

3.1孕前优生门诊工作常规

3.1.1查体医生提前5分钟到达科室,做好准备工作,等待应诊。

3.1.2诚恳热情接待服务对象,使用“您好”、“请”等礼貌用语,为服务对象解答问题使用通俗易懂语言,一次性告知到位,避免多跑腿等。

3.1.3按照常规询问查体注意事项,指导查体对象填写基础信息和一般情况,并进行体格检查,根据项目要求进行相应内容的辅助检查,详细告知查体流程避免不必要的跑腿和时间的浪费。

对即时出报告者详细告知查体结果和注意事项及进一步检查的建议,告知后续结果领取时间。

对后续才出的报告予以及时处理和结案,形成书面《城阳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家庭档案》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建议告知书》。

3.1.4对查体异常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复查指导,一周后服务对象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建议告知书》时对报告进行一对一、面对面解读和咨询。

与服务对象及家属进行沟通时,应遵循保密原则,对涉及生育相关问题应经服务对象同意后自愿告知夫妻另一方,对后果严重者需告知后经夫妻双方签字。

对暂缓妊娠者告知暂缓原因,进一步检查治疗者根据上级医院意见及治疗情况指导受孕时间,对不宜妊娠的建议结合上级医院意见和家属意愿建议避免妊娠。

3.1.5对高危病例进行高危项目指导,提出进一步检查和咨询的建议,并在《高风险人员咨询指导和转诊登记本》上做登记和受检者签字。

遇有疑难疾病自己不能处理的必须请上级医师或专科医师协助诊治或指导复诊。

发现传染病时应按《传染病病人管理规程》处理,按照《法定传染病报告制度》对传染病进行网络直报。

3.1.6对严重病例进行后续检查治疗情况的电话随访或回访。

3.1.7查体结束后两周内查体医生、彩超医生和检验医生分别将相应项目的相关信息录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信息系统,纸质档案由查体医生每月形成案卷入库。

3.1.8根据要求定时进行信息汇总和上报,并进行质量控制。

3.2社区、街道服务人员工作常规

3.2.1社区服务人员收集辖区内计划怀孕的夫妇信息。

3.2.2入户发放优生宣传资料,开展健康教育,告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组织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自愿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接受检查。

3.2.3出具《城阳区孕期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卡》。

3.2.4收集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开展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

根据随访结果填写《早孕随访记录表》及《妊娠结局记录表》、《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全部完成后交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2.5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上报异常早期妊娠、不能确认的疑似不良妊娠结局上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必要时转到医疗机构确诊。

4.流程(见附件)

5.职责

5.1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修订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及人员培训,协同药具站进行日常工作督导、质量控制。

5.2各相关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做好健康教育、医学检查、咨询指导、随访和各种表簿的登记、信息录入及汇总上报工作。

6.相关文件

6.1《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31号)

6.2《关于印发《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口发〔2012〕75号)

6.3《关于进一步完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城计生字〔2011〕4号)

6.4《关于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加艾滋病初筛项目的通知》(城卫字〔2015〕81号)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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