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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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兴隆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部门职责:

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

组织、引导、规范、协调和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营销网络沟通城乡市场、活跃商品流通;组织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组建各类农产品专业协会,推动农村小康建设;负责食盐、烟花爆竹专营及各类农资、废金属收购的行业管理,规范经营秩序;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兴隆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兴隆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根据工作需要,设有党政办公室、人事保卫股、财务审计股、基层业务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公室等工作机构。

3、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预算编报的预算单位为1个,本预算为本级预算,不包括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反应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9年预算收入263.5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55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兴隆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6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7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76.73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6.04万元;项目支出180.78万元,主要为行政运行中供销社及农民合作社改革专项50万元,取暖费2.46万元,盐业改革经费20万元,县社腾退1005号仓库费用31.32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中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专项经费6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中食盐储备补贴资金1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263.55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210.44万元,较2018年增长了53.11万元,同比增长25.2%,其中:

2019年基本支出82.77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85.04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了2.27万元,同比减少2.7%,主要是由于2019年比2018年人员减少;2019年项目支出180.78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125.4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长了55.38万元,同比增长44.2%,主要是由于增加了盐业改革经费项目,县社腾退1005号仓库费用项目,供销社及农民合作社改革专项项目的款项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6.0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置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日常维修费、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其中:

办公及印刷费1.2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7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1.36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0.16万元,退休人员福利费0.52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55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11.35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同比减少24.7%。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2018年预算7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同比减少35.7%。

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0%。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2018年预算7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同比减少35.7%。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05万元,2018年预算4.35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同比减少6.9%。

(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增长0%。

我单位三公经费变动主要原因分别是:

2019年比2018年减少,原因为2019年度本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增长。

另说明:

我单位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与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不一致,原因为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上仅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中的三公经费,但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中的三公经费中还包含项目中安排的三公经费。

因公出国(境)情况:

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0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公务车辆购置及保有情况:

本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1、妥善处理历史问题,确保稳定

(一)继续推进兴隆镇供销社体制改革工作。

通过处置兴隆镇供销社现有资产,筹集企业改制资金,完成职工安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

同时,依据上级文件精神,保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体系的完整,确保兴隆镇供销社企业改制后,预留足够资金用于组建新型供销合作社,承担起原有供销社为农服务职能。

(二)妥善处理土产公司承包合同到期后遗留问题。

针对土产公司承包到期、存在大量债务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实际,在处理好前期承包遗留问题的同时,着重研究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问题。

2、积极应对盐业体制改革

(一)稳定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

积极探索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最终建立起政企分开的盐政管理体制。

(二)确保全县盐业秩序稳定有序。

通过与公安、司法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食盐安全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强化盐业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食盐进入市场行为,维护食盐市场秩序,加大对食盐零售网点监管力度。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力争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290个行政村全覆盖;力争全县新增有机、绿色、无公害合作社3家以上;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供给侧改革,壮大新产业、新生态,拓展农业产业链,每个乡镇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功能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

4、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一)谋划公益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针对兴隆没有县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实际,利用兴隆镇供销社改制契机,以该社现有7亩国有土地置换县城周边土地做为市场,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建设一个政府主导、供销社组织运营、年销售额在亿元以上的公益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不断完善冷链、仓储、物流、环保、质检等设施,带动发展平价菜店、社区菜店等零售市场,形成区域性的农产品集散平台,加快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二)推动新型基层供销社建设。

谋划蓝旗营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依托供销社7.63亩土地和1500平方米建筑,充分利用集贸市场功能,打造一个集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文化娱乐活动中心、农机维修、农技和法律咨询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样板。

(三)建设农副产品网络平台。

实施“网上供销社”工程,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

在天津市北辰区韩家墅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兴隆专柜”,销售、推广、展示、宣传兴隆县特色农产品,提升兴隆县农副产品品牌影响力,拓展销售渠道,实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与兴隆县瑞泰蔬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帮助其在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天猫、聚划算等平台建立旗舰店,销售兴隆山楂、板栗及其制品,传播展示了我县特色农产品,带动更多果农脱贫致富。

(四)加快实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范化运营。

进一步完善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依法为农村各类产权的流转交易提供网络平台、场所设施、交易鉴证等服务,引导规范农村产权合理有序流动,增加农民财产收入。

同时,尽快实现与河北省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开展全方位信息对接共享服务。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供销流通管理

(一)、发展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及管理。

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发展农村电子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二)、社属企业运营管理及建设。

社有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供销社体制机制明显优化,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资产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2、服务三农管理

(一)、组织体系建设。

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自下而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二)、服务体系建设。

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创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拓宽“三农”融资的渠道,按照统一要求、标准、计划,完成各项工作的建设任务,实现供销社合作金融体系上下贯通、利益链接、一体化运营。

初步实现供销金融超市全县基层全覆盖

3、物资储备管理

(一)、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及监管。

安排、组织代储企业依据储备计划及时足额、保质保量做好储备商品的收储、轮换等工作

4、盐务管理

(一)组织实施盐政执法。

全县盐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实现食盐安全生产和流通。

(二)盐业体制改革。

完成县政府交办的改革任务。

5、供销合作政务管理

(一)综合业务管理。

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谋划到位、顺利开展。

(二)综合事务管理。

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6、农村产权交易管理

(一)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

办公场所及设施配置齐全、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建立乡镇农村产权服站,具备开展产权交易条件。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975兴隆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供销流通管理

31.32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商业流通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指导行业改革发展,负责行业管理,开展教育培训,维护合法权益

确保供销社事业改革、发展和壮大、发挥供销社在商业流通服务的作用

  1、发展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及管理

落实供销社系统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快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和业态创新,优化网络布局,完善网络体系,发挥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作用,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发展农村电子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供销社企业电子商务销售额增长率

≥12%

≥10%

≥8%

<8%

农产品批发市场市场交易额增长率

≥10%

≥8%

6%

<6%

全县供销社流通网络购销总额增长率

≥5%

≥4%

≥3%

<3%

连锁经营销售额占全县供销社销售额比重

≥3%

≥3%

≥1%

<1%

  2、社属企业运营管理及建设

31.32

指导社属企业经营管理,对社属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完善企业运营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行使出资人职能、确保社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社有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供销社体制机制明显优化,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资产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利润总额增长率

≥4%

≥3%

≥2%

<2%

营业收入增长率

≥5%

≥4%

≥3%

<3%

社有资产增值比率

≥4%

≥3%

≥2%

<2%

二、服务三农事务管理

50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服务“三农”方针政策,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自下而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创新组织体系、服务体系和农村金融体系

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

  1、组织体系建设

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自下而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带动区域内产业发展个数

3

2

1

0

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个数

3

2

1

0

  2、服务体系建设

50

供销合作社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

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民技能培训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服务体系覆盖率

≥50%

≥40%

≥30%

<30%

示范性培训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技能人才人次

≥120

≥80

≥50

<50

冀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站)数量

3

2

1

0

  3、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创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组织上积极引导、利益上不断凝聚、服务上广泛吸引,整合投资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农村资金互助、小额贷款、村镇银行、互联网金融、融资担保、合作保险、金融租赁和农产品电商等业态,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实现服务三农、普惠金融目标,真正将供销社打造成上下贯通、利益链接、一体化运营的为农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创建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拓宽“三农”融资的渠道,按照统一要求、标准、计划,完成各项工作的建设任务,实现供销社合作金融体系上下贯通、利益链接、一体化运营。

初步实现供销金融超市全县基层全覆盖

供销社建设金融超市和村级助农服务网点的数量

3

2

1

0

金融超市和村级助农服务网点在本县的数量

3

2

1

0

三、物资储备管理

10

按照政府授权,承担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羊毛、食盐及救灾物资等重要物资的储备任务

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流通领域的应急调控作用

  1、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及监管

10

调节商品供求关系,稳定物价、保障市场供应、保证防汛救灾的需要、增强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应急保障

安排、组织代储企业依据储备计划及时足额、保质保量做好储备商品的收储、轮换等工作

质量良好率

100%

≥95%

≥85%

<85%

储备计划完成率

100%

≥95%

≥90%

<90%

四、盐务管理

20

组织开展全县盐业行政执法活动,打击盐业违法行为、对直属企业进行改革和管理

保障食盐在生产、流通环节的安全

  1、组织实施盐政执法

组织开展全县盐业行政执法活动,打击盐业违法行为,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

规范盐业行政执法案件程序和执法案卷;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纠正违法执法行为

全县盐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实现食盐安全生产和流通

食盐产品合格率

100%

≥98%

≥96%

<96%

盐业执法人员培训考核通过率

100%

≥98%

≥96%

<96%

重大盐业违法行为、案件处理率

100%

≥98%

≥96%

<96%

  2、盐业体制改革

20

按照县政府安排推动盐业体制改革工作

完成县政府交办的改革任务

县政府改革任务完成率

100%

≥80%

≥60%

<60%

企业人员安置分流工作完成率

100%

≥80%

≥60%

<60%

五、供销合作政务管理

2.46

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谋划到位、顺利开展,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1、综合业务管理

2.46

制订系统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系统业务活动和综合改革试点及事业发展;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制定相关行业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信访接待、业务宣传、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

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谋划到位、顺利开展

系统业务活动完成率

100%

≥95%

≥90%

<90%

  2、综合事务管理

会议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维护、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基建及维修、设备购置、人事管理、机关党工委工作、老干部工作等。

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综合行政事务办结率

100%

≥95%

≥90%

<90%

六、农村产权交易管理

67

按政府授权搭建一个交易品种齐全、架构清晰、制度规范、模式先进、信息联动、风险可控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建设发展成集信息发布、农村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为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1、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

67

组织农村产权交易活动;审核、监督产权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鉴证产权交易;为农村各类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网上交易等服务。

建立信息平台和电子交易网络平台。

办公场所及设施配置齐全、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建立乡镇农村产权服站,具备开展产权交易条件

站点建设完成程度、综合信息发布数量

100%

≥80%

≥60%

<6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975兴隆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5

19

2.54

5

5

5

0

0

0

0

供销社及农民合作社改革专项

1.5

计算机

3

0.5

1.5

1.5

1.5

供销社及农民合作社改革专项

0.3

打印机

2

0.15

0.3

0.3

0.3

供销社及农民合作社改革专项

0.5

复印机

1

0.5

0.5

0.5

0.5

供销社及农民合作社改革专项

0.9

办公桌椅

10

0.09

0.9

0.9

0.9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专项经费

0.8

监控

1

0.8

0.8

0.8

0.8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专项经费

1

计算机

2

0.5

1

1

1

七、国有资产信息

2018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4.47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5万元,主要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监控,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表,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兴隆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兴隆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34.47

1、房屋(平方米)

0

0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0

0

2、车辆(台、辆)

1

23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设备

——

0

4、其他固定资产

——

11.47

八、名词解释

1、一般预算收入:

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

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批复时间、批复文号

预算批准日为2019年2月13日,批复文件号兴财预{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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