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最新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EPC总承包合同附件一 技术协议 完整版.docx
《h最新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EPC总承包合同附件一 技术协议 完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h最新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EPC总承包合同附件一 技术协议 完整版.docx(14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h最新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EPC总承包合同附件一技术协议完整版
XX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330MW热电联产技改工程烟气脱硫
EPC总承包合同
(附件一技术协议)
业主:
XX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XX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承包商:
XX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XXXX年十月
1总述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XX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330MW热电联产技改工程亚临界机组锅炉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一炉一塔的脱硫装置。
脱硫效率大于95%。
本脱硫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造。
本技术协议包括脱硫岛以内且能满足2×330MW亚临界直接空冷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锅炉脱硫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及布置、设备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施工(含桩基)、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承包商提供满足本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设计、设备及其相应的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业主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承包商承诺执行此要求,具体项目由业主、承包商双方共同商定。
本技术协议书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项目概况
1.1.1概述
XX铝业热电技改工程位于XX省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庙头村,南邻陇海铁路500m,北距310国道170m,东距洛阳市40km。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330MW空冷供热机组,由XX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不再考虑扩建。
要求湿磨、制浆、石膏脱水、系统控制等设为2台炉公用。
主体工程进度计划如下:
1号机计划于2008年8月投产,2号机计划于2008年11月投产。
要求脱硫装置与锅炉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2×330MW燃煤机组脱硫装置布置于两台炉共用的烟囱之后,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1.1.2 场地条件和自然条件
1.1.2.1气象特征值
多年平均大气温度14.1℃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66%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44℃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17.1℃
多年平均降水量642.8mm
多年平均风速2.3m/s
多年平均大气压力986.9hpa
基本风压0.45kN/m2
最大积雪深度33cm
基本雪压0.40kN/m2
最大冻土深度18cm
海拔高度~302.0m(黄海高程基准)。
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水平地震加速度为0.079g。
厂区地土类别为中软场地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判定依据: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1.1.2.2厂区工程地质
详见《新安电力集团2x300MW机组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施工图阶段)。
1.1.2.3厂区水文地质
根据调查,地下水埋深在19.0~22.0m左右,水位动态变化主要受大气降水深入影响,在3、4、5月份水位较低,在8、9、10月份最高,相对之后降水峰值1~2个月,地下水位年变幅2~3m。
1.1.3燃煤
表1.1.3-1煤质分析资料
序号
项目名称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
1
煤矿
新安混煤
2
工业分析
收到基全水份
Mt
%
6.40
空气干燥基水份
Mad
%
0.52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
Vdaf
%
21.01
收到基灰份
Aar
%
35.68
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Qnet,ar
kJ/kg
18930
3
元素分析
收到基碳份
Car
%
49.66
收到基氢份
Har
%
2.78
收到基氧份
Oar
%
2.72
收到基氮份
Nar
%
0.72
收到基硫份
St,ar
%
2.04
4
哈氏可磨性系数
HGI
93
5
灰熔点(弱还原性气氛)
灰变形温度
DT
℃
>1500
灰软化温度
ST
℃
>1500
灰半球温度
HT
℃
>1500
灰流动温度
FT
℃
>1500
6
灰成份分析
二氧化硅
SiO2
%
54.38
三氧化二铝
Al2O3
%
28.37
三氧化二铁
Fe2O3
%
8.37
氧化钙
CaO
%
2.89
氧化镁
MgO
%
0.57
氧化钠
Na2O
%
0.43
氧化钾
K2O
%
0.50
二氧化钛
TiO2
%
1.19
三氧化硫
SO3
%
2.69
二氧化锰
MnO2
%
0.001
其它
%
0.609
1.1.4电厂主要设备参数
XX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330MW热电联产技改工程亚临界机组与脱硫装置有关的主要设备参数见表1.1.4。
表1.1.4主要设备参数表
设备名称
参数名称
单位
参数
锅炉
型式
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汽包炉
过热器蒸发量(BMCR)
t/h
1198.5
过热器出口蒸汽压力(BMCR)
Mpa.g
17.4
过热器出口蒸汽温度(BMCR)
℃
540
再热器蒸发量(BMCR)
t/h
990.1
再热器进口压力(BMCR)
Mpa.g
4.165
再热器出口压力(BMCR)
Mpa.g
3.989
再热器进口温度(BMCR)
℃
340.6
再热器出口温度(BMCR)
℃
540
锅炉排烟温度(BMCR)
℃
129
锅炉实际耗煤量(BMCR)
t/h
172.49
引风机出口过剩空气系数
1.43
除尘器
数量(每台炉)
2
型式
双室五电场
除尘效率
%
99.8
引风机
型式
静叶可调轴流风机
配置数量
台
2
烟囱
高度
m
210
材质
单套筒结构(两炉共用)
出口直径
m
Φ7.0
1.2基本设计条件
1.2.1烟气脱硫装置(以下简称FGD)入口烟气参数
表1.2.1-1FGD入口烟气参数
序
号
项目
单位
设计煤种
备注
1
锅炉BMCR工况烟气成分(标准状态、湿基、实际O2)
1.1
CO2
Vol%
12.019
1.2
O2
Vol%
6.007
1.3
N2
Vol%
75.226
1.4
SO2
Vol%
0.185
1.5
H2O
Vol%
6.563
2
锅炉BMCR工况烟气成分(标准状态、湿基、6%O2)
2.1
CO2
Vol%
12.024
2.2
O2
Vol%
6.000
2.3
N2
Vol%
75.225
2.4.
SO2
Vol%
0.185
2.5
H2O
Vol%
6.566
3
锅炉BMCR工况烟气成分(标准状态、干基、6%O2)
3.1
CO2
Vol%
13.242
3.2
O2
Vol%
6.000
3.3
N2
Vol%
80.554
3.4
SO2
Vol%
0.204
4
BMCR工况脱硫装置入口烟气参数(一台炉)
4.1
脱硫装置入口烟气量
4.1.1
实际状态,湿基,实际O2
×104m3/h
197.48
4.1.2
实际状态,干基,实际O2
×104m3/h
184.52
4.1.3
标准状态,湿基,6%O2
×104Nm3/h
131.60
4.1.4
标准状态,干基,6%O2
×104m3/h
119.50
4.2
脱硫装置入口烟气温度
4.2.1
设计温度
℃
125.83
4.2.2
最高设计温度
℃
176
4.2.3
旁路烟气温度
℃
176
4.3
脱硫装置入口烟气压力
Pa
200
BMCR工况
5
BECR工况脱硫装置入口烟气参数(一台炉)
5.1
脱硫装置入口烟气量
5.1.1
实际状态,湿基,实际O2
×104m3/h
177.01
5.1.2
实际状态,干基,实际O2
×104m3/h
165.39
5.2
脱硫装置入口烟气温度
℃
120.72
5.3
脱硫装置入口烟气压力
Pa
0
表1.2.1-2锅炉BMCR工况烟气中污染物成分(标准状态,干基,6%O2)
序
号
项目
单位
设计煤种
备注
1
SO2
mg/Nm3
5831
2
SO3
mg/Nm3
100
3
Cl(HCl)
mg/Nm3
80
4
F(HF)
mg/Nm3
25
5
烟尘浓度
mg/Nm3
<200
引风机出口
1.2.2石灰石分析资料
表1.2.2石灰石分析资料
序
号
项目
符号
单位
数据
备注
1
石灰石中碳酸钙含量
CaCO3
%
87.32
2
石灰石中氧化物含量
氧化钙含量
CaO
%
48.90
二氧化硅
SiO2
%
2.86
三氧化二铝
Al2O3
%
0.98
三氧化二铁
Fe2O3
%
0.18
氧化镁
MgO
%
3.45
3
烧失量
/
%
41.52
4
其它
/
%
2.11
5
哈氏可磨指数
HGI
/
一般情况下,研磨指数(BWI,磨机碾磨石灰石的电耗,不包括所有辅助设备)在9~11kWh/t之间。
设定碾磨性BWI=11kWh/t为碾磨装置的设计。
1.2.3工艺水分析资料
脱硫工艺用水(含设备冷却水)为电厂#2机循环冷却水排污水,根据XX电力集团公司提供的循环水排污水水质分析资料,循环水排污水水质如下:
检测项目
单位
结果
检测项目
单位
结果
外状
微黄
碱度
mmol/L
0.45-6.85
透明度
透明
氢氧根
mmol/L
0
全固形物
毫克/升
1293.4
碳酸根
mmol/L
0.9
悬浮固形物
毫克/升
8.4
重碳酸根
mmol/l
6.4
溶解固形物
毫克/升
128.5
氯化物
毫克/升
155
灼烧减量
毫克/升
299.2
硫酸盐
毫克/升
382.4
电导率
毫克/升
1700
磷酸盐
毫克/升
0.35
pH
8.59
氨
毫克/升
0.1
硅
毫克/升
24.3/38
联氨
铁铝氧化物
毫克/升
12.2
溶解氧
钙
mmol/L
11.5
游离二氧化碳
毫克/升
镁
mmol/L
2.2
硝酸盐
毫克/升
47
硬度
mmol/L
13.7
亚硝酸盐
毫克/升
0.36
铝
游离氯
铁
毫克/升
0.18
硫化氢
钠
毫克/升
110.5
腐蚀酸盐
mmol/L
0.4
铜
毫克/升
0.006
化学耗氧量
毫克/升
3.76
酸度
钾
毫克/升
26.6
以上为顺安电厂循环水排污水质分析,今后循环水的浓缩倍率有可能提高到3。
1.2.4燃料耗量(BMCR工况)
项目
单位
设计煤种
每台锅炉实际耗煤量
t/h
172.49
1.3标准和规范
FGD装置的设计、制造、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最新版的ISO和IEC标准。
对于标准的采用符合下述原则:
首先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原电力部颁标准、DL规程规定;
上述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国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由承包商提供,业主确认;
如上述标准均不适用,业主和承包商讨论并确定;
上述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承包商提交装置设计、制造、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中采用的所有标准、规定及相关标准的清单。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用的标准需经业主确认。
工程联系文件、技术资料、图纸、计算、仪表刻度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为国际计量单位(SI)制。
工程中的工作语言为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均用中文进行编写。
1.4性能保证
1.4.1性能保证
1.4.1.1脱硫装置出口SO2浓度
脱硫塔出口烟气的SO2排放浓度和粉尘浓度符合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第3时段的标准。
在设计条件下(即收到基全硫为2.04%)连续运行72小时,脱硫装置出口SO2浓度不超过300mg/Nm3。
在收到基全硫超过20%(即收到基全硫为2.45%)时,脱硫装置出口SO2浓度不超过360mg/Nm3,收到基全硫不超过2.45%时,脱硫装置的脱硫效率不低于95%;出口粉尘浓度≤50mg/Nm3。
1.4.1.2在所有运行情况和/或最不利的煤质条件下,均满足以下要求:
SO2脱除率大于95%
1.4.1.3BMCR工况下脱硫装置连续运行14天时各工质耗量(以下是两套脱硫系统的数据):
石灰石消耗量平均值不大于25t/h
工艺用水量消耗量平均值不大于147t/h;
冷却水量消耗量平均值不大于30t/h;
废水排放量平均值不大于10t/h;
电量消耗量平均值不超过9945kWh/h;(平均有效轴功率:
9208kW)
电量消耗量P=∑Pi·Ki·Ti/ηi1ηi2
其中P为总电耗量kWh/h;
Pi-----为各个用电设备的轴功率kW;Ki--在14天内各用电设备的平均用电时间h;
Ti-----负荷修正系数;ηi1-------电动机效率;ηi2------变压器等的效率
1.4.1.4石膏品质
自由水分低于10%Wt
CaSO4﹒2H2O含量高于90%Wt(石灰石中CaCO3有效含量>88%,电除尘器出口粉尘浓度<200mg/Nm3时的保证值)
CaCO3<3%(以无游离水分的石膏作为基准)。
CaSO3﹒1/2H2O含量低于1%Wt(以无游离水分的石膏作为基准)
溶解于石膏中的Cl-含量低于0.01%Wt(以无游离水分的石膏作为基准)
溶解于石膏中的F-含量低于0.01%Wt(以无游离水分的石膏作为基准)
溶解于石膏中的MgO含量低于0.021%Wt(以无游离水分的石膏作为基准)
溶解于石膏中的K2O含量低于0.07%Wt(以无游离水分的石膏作为基准)
溶解于石膏中的Na2O含量低于0.035%Wt(以无游离水分的石膏作为基准)
1.4.1.5在任何正常运行工况下,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的水滴含量低于75mg/Nm3(干基)。
1.4.1.6烟囱入口烟气温度不低于48℃。
1.4.1.7FGD装置可用率:
FGD整套装置的可用率在正式移交后的一年中大于95%。
脱硫装置的可用率定义:
A:
脱硫装置统计期间可运行小时数。
B:
脱硫装置统计期间强迫停运小时数。
C:
脱硫装置统计期间强迫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数。
1.4.1.8FGD装置总压降(BMCR工况):
2630Pa(从原烟气挡板门到净烟气挡板门之间阻力),总压损(含尘运行,含烟囱阻力)总压损2980Pa(含尘运行,含烟囱阻力)。
1.4.1.9当FGD装置入口的烟尘浓度≤200mg/Nm3时,保证FGD装置出口的烟尘浓度≤50mg/Nm3。
1.4.1.10旁路挡板的开启时间保证≤25S。
1.4.1.11各种不同设备的粉尘排放量
室内气体最大含尘量<8mg/Nm3,室外气体最大含尘量<50mg/Nm3。
1.4.2其他保证
1.4.2.1质保期
质保期1年,质保期的具体要求见商务部分有关内容。
1.4.2.2材料寿命
所有由不锈钢或由高镍合金衬里和包裹的部件允许腐蚀量不超过0.1mm/年
所有钢衬橡胶件或钢衬玻璃鳞片保证期不少于15年
输送皮带不少于8年
膨胀节不少于8年
聚丙烯管不少于8年
1.4.2.3温度
承包商保证所有隔热表面最大温度50℃(环境温度27℃)
1.4.2.4无有害物质积累
承包商保证在FGD设备不运转的状况下没有损害运转的有害物质发生积累
1.4.2.5噪声
承包商保证FGD装置和设备噪声水平必须满足强制性国家标准:
主要设备(如增压风机、循环泵、氧化风机、湿式磨机、空压机(如需要)等)室外噪声标准的保证值按环境保护及工业卫生标准要求(≤85dB(A)),室内噪声标准的保证值按《工业企业厂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GB87-85)要求。
1.5总的技术要求
1.5.1对FGD装置的总体要求
FGD装置包括所有需要的系统和设备满足以下总的要求:
·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造价要经济、合理,便于运行维护。
·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是新的
·高的可利用率
·运行费用最少
·观察、监视、维护简单
·运行人员数量最少
·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节省能源、水和原材料
·装置的服务寿命为30年
·脱硫装置的调试对机组运行的影响应降至最低,承包商提交切实可行的调试计划。
FGD装置能快速启动投入,在负荷调整时有良好的适应性,在运行条件下能可靠和稳定地连续运行。
具有下列运行特性:
·FGD装置能适应锅炉最低稳燃负荷(40%BMCR)工况和100%BMCR工况之间的任何负荷。
·FGD装置和所有辅助设备能投入运行而对锅炉负荷和锅炉运行方式不能有任何干扰。
·FGD装置能在最大和最小污染物浓度之间的任何值下运行,并确保脱硫效率。
·FGD装置的排放不超标。
·承包商提供FGD系统停运的温度,但最低停运温度为176℃。
·FGD装置能适应锅炉的启动、停机及负荷变动。
·FGD装置的检修时间间隔与机组的要求一致,不增加机组的维护和检修时间。
机组检修时间为:
小修每年1次,大修每5年一次。
·脱硫岛在设计上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包括施工、检修需要的吊装及运输通道。
·在本技术协议中关于各系统的配置和布置等是业主的基本要求,仅供承包商设计参考,并不免除承包商对系统设计和布置等所负的责任。
·脱硫岛所有室外布置系统设备管道及仪表按最低气温条件-17.2C考虑防冻措施,确保脱硫系统能够在该最低环境温度条件下正常运行、备用、检修而不发生冻结。
·FGD装置和设备噪声水平必须满足强制性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承包商在吸收塔出口有相当长直段的烟道上的合适位置安装烟气在线检测装置,承包商在适当位置设置其所需的平台扶梯。
·考虑到实际运行中烟囱(冷凝水)及其入口水平烟道可能有部分积水,承包商设置收集、处理该部分积水的设施。
1.5.2对给水排水系统的要求
·生活给水系统是提供全厂烟气脱硫系统运行人员生活饮用水和卫生设备冲洗用水。
·生活排水系统是收集盥洗间卫生设施等排放的污水。
·雨水排水系统是收集不含浆液及任何化学物质的雨水。
·工业废水排放系统是收集工业废水的排放系统。
1.5.3对废水排放系统的要求
·废水排放系统将废水输送到4×135MW机组柱塞泵制浆水池和2×330MW机组柱塞泵制浆水池。
1.5.4对电气、仪表和控制系统的要求
·采用的电压等级:
AC6.3kV、400/230V和DC220V。
·I&C系统采用先进的分散控制系统。
I&C技术状况符合现行电厂标准。
脱硫岛分散控制系统FGD-DCS采用国产DCS,尽可能与2×330MW机组主机DCS系统保持一致。
FGD-DCS留有与2×330MW机组辅控网和SIS网的接口。
·脱硫岛I&C系统还和整个电厂I&C系统设计相协调,并无条件满足整个电厂I&C系统的接口要求。
·脱硫岛I&C系统设备选型,满足全厂仪控设备的统一、减少备品备件的数量和种类、降低维护成本的要求。
仪表和控制设备由承包商根据以往工程经验提供三家分包商由业主确认。
·整个二台炉脱硫装置区域的火灾报警系统与与主厂房火灾报警系统硬件一致,待业主主厂房火灾报警系统招标后确定。
1.5.5对通风、空调及除尘系统的要求
·各工艺房间、配电室及水处理室均设置完整可靠通风系统。
·烟气脱硫控制楼的空调系统采用独立、完整的柜式空调系统。
除工程师站外,配置空调房间均按一用一备配置。
·在有石灰石粉尘产生的地点均设置完整可靠的除尘系统及相关的控制系统。
1.5.6布置基本状况
FGD装置预留场地位于该机组烟囱的后部。
吸收塔布置在室外、循环泵布置在室内。
不同部件安装在组合的或单独的建筑物中:
·配电装置和控制设备:
电气及控制楼
·石膏脱水及贮存:
石膏脱水间、石膏库
·石灰石制备系统:
石灰石浆液制备间、石灰石储仓
·氧化风机如采用室内布置:
氧化风机房
·所有建(构)筑物的风格及色彩与主体工程一致,最终的建筑设计及建筑材料装修标准将提交业主确认。
1.5.7施工场地条件
施工临建及仓库、堆料场等由承包商负责,施工场地由业主提供承包商便利。
1.5.8安全与防火要求
1)有害材料
涉及到自燃、燃油、气体和化学药品等的处置和贮存,承包商采取所有必需的措施,并相应地提供装置、设备等其它设施,以确保安全运行。
不使用任何种类的有毒物质,如果有少量有害物质,取得业主认可。
对于设备的任何部分,不允许使用石棉或含石棉的材料。
2)防火及消防措施
除非另外指定或业主同意,以下设计原则视为最基本的防火消防要求:
—电缆和管线穿墙原料为不可燃材料。
—内部温度高于180℃的所有管道或容器的布置避免接触可燃性液体,如接触泄漏的可燃润滑油。
—采取特殊措施以防止在燃油或润滑油管线泄漏情况下,减少热管道保温材料渗入可燃性液体的危险。
—电缆管的布置避免被燃油、润滑油或其它可燃性液体淹没的危险。
—装置和设备的布置不形成难以检查和清洗的死角和坑,以防其中聚集可燃性物质。
—提供采用非可燃材料的墙面和屋面及其它土建部分的所有记录和资料。
所有室外、室内建(构)筑物布置水消防设施及移动式灭火器。
设整个二台炉脱硫装置区域的火灾报警系统。
以下区域(但不限于)设火灾报警探头:
脱硫控制室、电子设备间、电缆夹层、电气配电间等。
其探头的设置满足火灾报警规范、消防规范及工艺系统的要求。
1.5.9质量控制
承包商负责对其工作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和储存等实行质量控制,用质量控制计划检查各个项目(包括分包商的项目)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和规定。
1.6文件
1.6.1总的文件
设计中提供的所有文件标识明确的版次或最终版提交。
根据总的合同条件提交所有最终文件(最终文件只能有一版)。
承包商对其提交的“最终”文件的变动造成业主的损失包括设计和施工返工,材料、设备修改等负责赔偿。
作为资料的文件提交12份,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