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品雕刻工松花石技能竞赛样题教学文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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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品雕刻工松花石技能竞赛样题教学文稿

 

工艺品雕刻工(松花石)技能竞赛样题

工艺品雕刻工(松花石)技能竞赛样题

(一)、命题

1、“长白山神韵砚台”,原料尺寸:

28X20X2.5X。

组委会提供原料。

2、“砚台”,考生自备原料。

考生自行创意并命题,雕刻范围不限。

(二)、竞赛时间:

2014年7月28日上午8.00-2014年7月31日下午5.00

1、试题一:

2014年7月28日上午8.00-2014年7月29日下午5.00,时长960分钟;

2、试题二:

2014年7月30日上午8.00-2014年7月31日下午5.00,时长960分钟;

(三)、竞赛地点:

白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二、松花石雕刻工技能竞赛赛场准备通知单

1、工具设备准备:

(1)标准工位;

(2)必备电源(入工位,并保证单开单控5排孔以上);

(3)计时器;

2、原料准备:

型料一块(原则性28公分X20公分X3公分);

3、场地准备:

(1)实际操作考场每个工位面积一般不小于3m2。

(2)考试工位的数量不少于50个,考前应对设备,工位统一编号,使机、位编号相对应。

(3)工位与工位之间应设置挡板,以免考生之间互相影响,档板高度应不低于1.5m。

(4)毛坯处理场地

(5)作品陈列场地

4、其它

 

三、松花石雕刻工技能竞赛选手准备通知单

1、工具设备准备:

序号

名称

规格

功率

数量

1

雕刻机械

吊磨

750W以下

1

2

雕刻刀具

自选用

不限

3

砂纸、砂条

自选用

不限

4

扳手

自选用

不限

5

开胚机械

自选用

400W以下

1

6

角磨片

自选用

不限

7

水葫芦

自选用

1

8

接水桶具

自选用

1

9

抛光棉

自选用

不限

10

原料垫架

自选用

不限

11

画笔

自选用

不限

12

油石

自选用

1

13

磨石

自选用

1

14

角尺

45°、90°

各1

15

拐尺

自选用

1

16

卷尺

2m

1

17

其它工具

自选用

18

工作服

自选用

一套

19

其它工具

自选用

20

2、原料准备:

型料一块。

 

工艺品雕刻工技能评分标准

一、鉴定试题、比重

序号

试题编号

试题名称

主要鉴定范围

鉴定比重

1

FA01

工具准备

现场

5%

2

FA02

毛坯处理

技能

5%

3

FA03

题材设计、雏形加工

技能

15%

4

FA04

构图底稿白描

技能

5%

5

FA05

雕刻

技能

65%

6

FA06

打磨、装配(上蜡、装盒、贴标签)

现场

5%

总计

6题

100%

二、考核规范和要求

(一)工具准备

1.考核方法:

考生在工具台上找出所需设备,并进行必要组装。

2.考核规范和要求:

(1)工具准备齐全,不得遗漏;

(2)工具在组装时不允许存在连接不紧或遗漏组件;

3.评分标准:

编号:

ZA01

试题:

工具准备

规定时间:

10S

序号

评分要素

配分

评分标准

1

工具准备

50

遗漏一样扣5分(10件以内);

2

工具组装

50

组装不合理影响安全操作扣50分。

(二)毛坯处理

1.考核方法:

现场实物操作

2.考核规范和要求:

操作平稳,战式标准;手法得当;

3.评分标准:

编号:

ZA02

试题:

毛坯处理

规定时间:

60S

序号

评分要素

配分

评分标准

1

防尘面具佩戴

10

没有佩戴防尘面具扣10分

2

安全操作

70

不按照安全准操作规范造成自伤扣70分

3

原料表面

20

清理过重出原材料损伤扣20分(不适合中级工以上)

(三)题材设计、雏形加工

1.考核方法:

现场实物操作。

2.考核规范和要求:

(1)依据原材料色泽质地好的一面,进行主题外形设计;

(2)在设计好主题的原料上用角磨锯进行雏形锯切;

(3)操作时应正确使用工具;

(4)操作应符合安全规程;

3.评分标准:

编号:

ZA03

试题:

题材设计、雏形加工

规定时间:

120S

序号

评分要素

配分

评分标准

1

题材设计偏差

5

未按照应考题材的主题进行设计扣5分

 

2

操作应符合安全规程:

应注意用电安全;

应注意工具使用安全;

应注意人身安全。

 

75

有下一例者扣15分

1)使用工具送电不正确;没有正确使用电源

2)结束操作,不切断电源开关及总电源;发生事故者则停止考试。

3)不按照安全准操作规范造成自伤扣60分

3

选用、使用工具应正确。

10

有下一例者扣5分

1)工具坠地;

2)工具选用不正确。

4

锯切面

10

锯切面严重影响下环节工序扣10分(不适合中级工以上)。

(四)底稿白描

1.考核方法:

现场实物操作。

2.考核规范和要求:

(1)分解原料本身具有的色泽及平整度;

(2)分解步骤应符合工艺要求;

(3)白描线条等严重超出应考题材的主题;

3.评分标准:

编号:

ZA04

试题:

底稿白描

规定时间:

60s

序号

评分要素

配分

评分标准

1

原料色泽分析

10

未能合理利用扣10分

2

感官面

5

未能合理利用扣5分

3

分解步骤应符合工艺要求

10

出现雕刻下环节难以进行扣10分(不适合中级工以上)

4

白描线条等严重超出应考题材的主题

75

题不达意扣75分

(五)雕刻

1.考核方法:

现场实物操作。

2.考核规范和要求:

(1)操作规范;

(2)选用工具;

(3)偏离主题;

(4)图示、线条

3.评分标准:

编号:

ZA05

试题:

雕刻

规定时间:

1030min(题一),550min(题二)。

序号

评分要素

配分

评分标准

1

操作应符合安全规程。

15

有下一例者扣15分

1)操作方法不准确或有自伤现象;

2)不准确或工具件放置凌乱。

2

选用、使用工具。

10

有下一例者扣10分

1)工具坠地;

2)工具选用不正确;

3)使用专用工具不正确。

3

偏离主题

10

严重未按照主题进行雕刻

4

图示、线条

65

1)图案失真扣20分

2)原料色泽反差利用不当影响整体美观扣5分

3)图示或纹饰严重比例失调及线条呆板不流畅或粗糙15分

4)砚堂不平整扣10分

5)砚池与整体作品比例失调扣5分

6)砚边、砚额、砚底比例严重失调扣10分

(六)打磨、装配(上蜡、装盒、贴标签等)

1.考核方法:

现场实物操作。

2.考核规范和要求:

(1)操作应符合安全规程;

(2)应能正确使用工具;

3.评分标准:

编号:

ZA06

试题:

打磨、上蜡、装盒、贴标签

规定时间:

120s

序号

评分要素

配分

评分标准

1

操作应符合安全规程。

15

未按照操作安全规程进行操作扣15分

2

选用、使用工具应正确。

10

有下一例者扣10分

1)工具坠地;

2)工具选用不正确;

3)原料坠地损伤。

3

打磨

60

1)不光洁扣30分

2)损伤雕刻线条扣30分

4

装配(上蜡、装盒、贴标签)

15

1)上蜡不均匀扣5分

2)装盒不规范扣5分

3)忘记贴标签扣5分

三、考试评分:

(一)考评员人数要求:

考评员与参考人员比例为1:

8

(二)对考评员要求:

1、考评人员应由具有雕刻工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考评人员资格的人员担任。

2、考评人员应严明、公正地履行考试监督及试件评定的各项工作,并对所评定试件的准确性负责。

3、考评人员应在所评定的试件质量评分表和有关表格的指定位置签章。

4.对违反考场纪律者、违反安全操作规范以及严重违反工艺规范操作的参加考试者,考评员有权对其提出警告,直至取消考试资格并判定其该项考试不及格;

4.考评员必须在认真填写结论和备注栏注明扣分理由;

5.评分表汇总后考评员不得再改动评分。

(三)评分方法:

1.各试题均实行百分制记分法,汇总时将分别乘以鉴定比重后累加,成为参加考试者的总评成绩;

2.参加考试者平均成绩必须分别均≥60分;否则将被判定为不及格。

(四)评分原则:

1.按评分标准准确评分;

2.根据参加考试者的操作过程及操作结果,考评员必须“客观地、公正地、科学地”鉴定出参加考试者的操作技能水平;

3.各类扣分均应在配分范围内,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五)操作时间的计时方法:

1.统一由考评员计时;

2.计时开始时由考评员通知考生;

3.在规定考核时限内,操作结束时考生通知考评员则停止计时。

4.时间允差:

以s计算考核时间的,不足1s作1s计;以min计算考核时间的,不足1min作1min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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