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品雕刻工松花石技能竞赛样题教学文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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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品雕刻工松花石技能竞赛样题教学文稿
工艺品雕刻工(松花石)技能竞赛样题
工艺品雕刻工(松花石)技能竞赛样题
(一)、命题
1、“长白山神韵砚台”,原料尺寸:
28X20X2.5X。
组委会提供原料。
2、“砚台”,考生自备原料。
考生自行创意并命题,雕刻范围不限。
(二)、竞赛时间:
2014年7月28日上午8.00-2014年7月31日下午5.00
1、试题一:
2014年7月28日上午8.00-2014年7月29日下午5.00,时长960分钟;
2、试题二:
2014年7月30日上午8.00-2014年7月31日下午5.00,时长960分钟;
(三)、竞赛地点:
白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二、松花石雕刻工技能竞赛赛场准备通知单
1、工具设备准备:
(1)标准工位;
(2)必备电源(入工位,并保证单开单控5排孔以上);
(3)计时器;
2、原料准备:
型料一块(原则性28公分X20公分X3公分);
3、场地准备:
(1)实际操作考场每个工位面积一般不小于3m2。
(2)考试工位的数量不少于50个,考前应对设备,工位统一编号,使机、位编号相对应。
(3)工位与工位之间应设置挡板,以免考生之间互相影响,档板高度应不低于1.5m。
(4)毛坯处理场地
(5)作品陈列场地
4、其它
三、松花石雕刻工技能竞赛选手准备通知单
1、工具设备准备:
序号
名称
规格
功率
数量
1
雕刻机械
吊磨
750W以下
1
2
雕刻刀具
自选用
不限
3
砂纸、砂条
自选用
不限
4
扳手
自选用
不限
5
开胚机械
自选用
400W以下
1
6
角磨片
自选用
不限
7
水葫芦
自选用
1
8
接水桶具
自选用
1
9
抛光棉
自选用
不限
10
原料垫架
自选用
不限
11
画笔
自选用
不限
12
油石
自选用
1
13
磨石
自选用
1
14
角尺
45°、90°
各1
15
拐尺
自选用
1
16
卷尺
2m
1
17
其它工具
自选用
18
工作服
自选用
一套
19
其它工具
自选用
20
2、原料准备:
型料一块。
工艺品雕刻工技能评分标准
一、鉴定试题、比重
序号
试题编号
试题名称
主要鉴定范围
鉴定比重
1
FA01
工具准备
现场
5%
2
FA02
毛坯处理
技能
5%
3
FA03
题材设计、雏形加工
技能
15%
4
FA04
构图底稿白描
技能
5%
5
FA05
雕刻
技能
65%
6
FA06
打磨、装配(上蜡、装盒、贴标签)
现场
5%
总计
6题
100%
二、考核规范和要求
(一)工具准备
1.考核方法:
考生在工具台上找出所需设备,并进行必要组装。
2.考核规范和要求:
(1)工具准备齐全,不得遗漏;
(2)工具在组装时不允许存在连接不紧或遗漏组件;
3.评分标准:
编号:
ZA01
试题:
工具准备
规定时间:
10S
序号
评分要素
配分
评分标准
1
工具准备
50
遗漏一样扣5分(10件以内);
2
工具组装
50
组装不合理影响安全操作扣50分。
(二)毛坯处理
1.考核方法:
现场实物操作
2.考核规范和要求:
操作平稳,战式标准;手法得当;
3.评分标准:
编号:
ZA02
试题:
毛坯处理
规定时间:
60S
序号
评分要素
配分
评分标准
1
防尘面具佩戴
10
没有佩戴防尘面具扣10分
2
安全操作
70
不按照安全准操作规范造成自伤扣70分
3
原料表面
20
清理过重出原材料损伤扣20分(不适合中级工以上)
(三)题材设计、雏形加工
1.考核方法:
现场实物操作。
2.考核规范和要求:
(1)依据原材料色泽质地好的一面,进行主题外形设计;
(2)在设计好主题的原料上用角磨锯进行雏形锯切;
(3)操作时应正确使用工具;
(4)操作应符合安全规程;
3.评分标准:
编号:
ZA03
试题:
题材设计、雏形加工
规定时间:
120S
序号
评分要素
配分
评分标准
1
题材设计偏差
5
未按照应考题材的主题进行设计扣5分
2
操作应符合安全规程:
应注意用电安全;
应注意工具使用安全;
应注意人身安全。
75
有下一例者扣15分
1)使用工具送电不正确;没有正确使用电源
2)结束操作,不切断电源开关及总电源;发生事故者则停止考试。
3)不按照安全准操作规范造成自伤扣60分
3
选用、使用工具应正确。
10
有下一例者扣5分
1)工具坠地;
2)工具选用不正确。
4
锯切面
10
锯切面严重影响下环节工序扣10分(不适合中级工以上)。
(四)底稿白描
1.考核方法:
现场实物操作。
2.考核规范和要求:
(1)分解原料本身具有的色泽及平整度;
(2)分解步骤应符合工艺要求;
(3)白描线条等严重超出应考题材的主题;
3.评分标准:
编号:
ZA04
试题:
底稿白描
规定时间:
60s
序号
评分要素
配分
评分标准
1
原料色泽分析
10
未能合理利用扣10分
2
感官面
5
未能合理利用扣5分
3
分解步骤应符合工艺要求
10
出现雕刻下环节难以进行扣10分(不适合中级工以上)
4
白描线条等严重超出应考题材的主题
75
题不达意扣75分
(五)雕刻
1.考核方法:
现场实物操作。
2.考核规范和要求:
(1)操作规范;
(2)选用工具;
(3)偏离主题;
(4)图示、线条
3.评分标准:
编号:
ZA05
试题:
雕刻
规定时间:
1030min(题一),550min(题二)。
序号
评分要素
配分
评分标准
1
操作应符合安全规程。
15
有下一例者扣15分
1)操作方法不准确或有自伤现象;
2)不准确或工具件放置凌乱。
2
选用、使用工具。
10
有下一例者扣10分
1)工具坠地;
2)工具选用不正确;
3)使用专用工具不正确。
3
偏离主题
10
严重未按照主题进行雕刻
4
图示、线条
65
1)图案失真扣20分
2)原料色泽反差利用不当影响整体美观扣5分
3)图示或纹饰严重比例失调及线条呆板不流畅或粗糙15分
4)砚堂不平整扣10分
5)砚池与整体作品比例失调扣5分
6)砚边、砚额、砚底比例严重失调扣10分
(六)打磨、装配(上蜡、装盒、贴标签等)
1.考核方法:
现场实物操作。
2.考核规范和要求:
(1)操作应符合安全规程;
(2)应能正确使用工具;
3.评分标准:
编号:
ZA06
试题:
打磨、上蜡、装盒、贴标签
规定时间:
120s
序号
评分要素
配分
评分标准
1
操作应符合安全规程。
15
未按照操作安全规程进行操作扣15分
2
选用、使用工具应正确。
10
有下一例者扣10分
1)工具坠地;
2)工具选用不正确;
3)原料坠地损伤。
3
打磨
60
1)不光洁扣30分
2)损伤雕刻线条扣30分
4
装配(上蜡、装盒、贴标签)
15
1)上蜡不均匀扣5分
2)装盒不规范扣5分
3)忘记贴标签扣5分
三、考试评分:
(一)考评员人数要求:
考评员与参考人员比例为1:
8
(二)对考评员要求:
1、考评人员应由具有雕刻工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考核取得考评人员资格的人员担任。
2、考评人员应严明、公正地履行考试监督及试件评定的各项工作,并对所评定试件的准确性负责。
3、考评人员应在所评定的试件质量评分表和有关表格的指定位置签章。
4.对违反考场纪律者、违反安全操作规范以及严重违反工艺规范操作的参加考试者,考评员有权对其提出警告,直至取消考试资格并判定其该项考试不及格;
4.考评员必须在认真填写结论和备注栏注明扣分理由;
5.评分表汇总后考评员不得再改动评分。
(三)评分方法:
1.各试题均实行百分制记分法,汇总时将分别乘以鉴定比重后累加,成为参加考试者的总评成绩;
2.参加考试者平均成绩必须分别均≥60分;否则将被判定为不及格。
(四)评分原则:
1.按评分标准准确评分;
2.根据参加考试者的操作过程及操作结果,考评员必须“客观地、公正地、科学地”鉴定出参加考试者的操作技能水平;
3.各类扣分均应在配分范围内,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五)操作时间的计时方法:
1.统一由考评员计时;
2.计时开始时由考评员通知考生;
3.在规定考核时限内,操作结束时考生通知考评员则停止计时。
4.时间允差:
以s计算考核时间的,不足1s作1s计;以min计算考核时间的,不足1min作1min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