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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灭菌标准操作程序

消毒灭菌标准操作程序

一、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1、基本要求

(1)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2)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

(3)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4)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5)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

1、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

(1)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

(2)中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

(3)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2、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1)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2)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

(3)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

(4)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3、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

(1)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道选压力蒸汽灭菌;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

(2)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

(3)物体表面消毒,宜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试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

4、职业防护

(1)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

(2)在污染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清洗等过程中应预防发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3)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利器伤的发生。

(4)不同消毒、灭菌方法的防护如下:

a、热力消毒、灭菌:

操作人员接触高温物品设备时应使用防烫的棉手套、着长袖工装;排除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泄露故障时应进行防护,防止皮肤的灼伤。

b、紫外线消毒:

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必要时戴防护镜和穿防护服进行保护。

c、气体化学消毒、灭菌:

应预防有毒有害消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

对环氧乙烷灭菌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

环氧乙烷、甲醛气体灭菌和臭氧消毒的工作场所,应定期检测空气中的浓度,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d、液体化学消毒、灭菌:

应防止过敏及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

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

一、朊病毒

1、消毒方法

(1)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宜先用一次性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

(2)可重复使用的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的高度危险组织(大脑、硬脑膜、垂体、眼、脊髓等组织)污染扣度和高度危险性物品,可选以下方法之一进行消毒灭菌,且灭菌的严格程度逐步递增。

a、将使用后的物品污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然后按WS310.2中的方法进行清洗、消毒与灭菌,压力蒸汽灭菌应采用134℃—138℃,18min,或132℃,30min,或121℃,60min;

b、将使用后的物品采用清洗消毒机(宜选用具有杀朊病毒活性的清洗剂)或其他安全的方法去除可见污染物,然后污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并置于压力蒸汽灭菌121℃,30min;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

c、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去除可见污染物,清水漂洗,置于开口盘内,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灭菌60min或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134℃灭菌60min。

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

(3)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品和一般物体表面应用清洁剂清洗,根据待消毒物品材质采用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1mol/L氢氧化钠溶液擦拭或浸泡消毒,至少作弄用15min,并确保所有污染表面均接触到消毒剂。

(4)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环境表面应用清洁剂清洗,采用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至少作用15min。

为防止环境和一般物体表面污染,宜采用一次性塑料薄膜覆盖操作台,操作完成后按特殊医疗废物焚烧处理。

(5)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肌病毒患者低度危险组织(脑脊液、肾、肝、脾、肺、淋巴结、胎盘等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传播朊病毒的风险还不清楚,可参照上述措施处理。

(6)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肌病毒患者低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品、一般物体表面和环境表面可只采取相应常规消毒方法处理。

(7)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其他无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a、清洗并按常规高水平消毒和灭菌程序处理;

b、除接触中枢神经系统的神经外科内镜外,其他内镜按照国家有关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处理;

c、采用标准消毒方法处理低度危险性物品和环境表面,可采用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处理。

二、注意事项

1、当确诊患者感染朊病毒时,应告知医院感染管理及诊疗涉及的相关临床科室。

培训相关人员朊病毒相关医院感染、消毒处理等知识。

2、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使用后应立即处理,防止干燥;不应使用快速灭菌程序;没有按正确方法消毒灭菌处理的物品应召回重新按规定处理。

3、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不涌清洗和只能低温灭菌的,宜按特殊医疗废物处理

4、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应每次更换。

5、每次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消毒清洗器具,更换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手的清洁与消毒。

三、气性坏疽病原体

1、消毒方法

(1)伤口的消毒,采用3%的过氧化氢溶液冲洗,伤口周围皮肤可选择碘伏原液擦拭消毒。

(2)诊疗器械的消毒,应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

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1000mg/L—2000mg/L浸泡消毒30min—45min,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5000mg/L—10000mg/L浸泡消毒≥60min。

然后按规定清洗,灭菌。

(3)物体表面的消毒,手术部(室)或换药室,每例感染患者之间应及时进行物体表面消毒,采用户0.5%过氧乙酸或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4)环境表面的消毒,手术部(室)、换药室,病房环境表面有明显污染时,随时消毒,采用户0.5%过氧乙酸或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5)终末消毒,手术结束、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终末消毒可采用3%过氧化氢或过氧乙酸熏蒸,3%过氧化氢按照20mL/m3气溶胶喷雾,过氧乙酸按照1g/m3加热熏蒸,湿度70%—90%密闭24h;5%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5mL/m3气溶胶喷雾,温度为20%—40%。

(6)织物,患者用过的床单、被罩、衣物等单独收集,需重复使用时应专包密封,标识清晰,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清洗。

四、注意事项

1、患者宜使用一次性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2、医务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防护和隔离应遵循WS/T311的要求;按触患者时应戴一次性手套,手卫生应遵WS/T313的要求。

3、接触患者创口分泌物的纱布、纱垫等敷料一次性医疗用品、切除的组织如坏死肢体等双层封装,按医疗废物处理。

医疗废物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处置。

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

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届时发布的规定要求。

没有采求时,其消毒的原则为:

在传播途径不明时,应按照多种传播途径,确定消毒的范围和物品;按病原体所属微生物类别中抵抗力最强的微尘物,确定消毒的剂量(可按杀芽孢的剂量确定);医务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

皮肤与黏膜的消毒

一、皮肤消毒

1、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

2、消毒方法

(1)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2)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70%—80%乙醇(体积分数)脱碘。

(3)使用有效含≥2g/L氯已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4)使用70%—80%(体积分数)乙醇溶液擦拭消毒2遍,作用3min。

(5)使用复方季铵盐消毒剂原液皮肤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min—5min。

(6)其他合法、有效的皮肤消毒产品,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操作。

二、消毒范围

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炙部位、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应≥5cm×5cm。

中心静脉导管如短期中心静脉导管、PICC、植入式血管通路的消毒范围直径应>15cm,至少应大于敷料面积(10cm×12cm)。

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

一、清洁皮肤

手术部位的皮肤应先清洁;对于器官移植手术和处于重度免疫抑制状态的患者,术前可用抗菌或抑菌皂液或20000mg/L葡萄糖酸氯已定擦拭洗净全身皮肤。

二、消毒方法

1、使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2min。

2、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待稍干后再用70%—80%乙醇(体积分数)脱碘。

3、使用有效含量≥2g/L氯已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4、其他合法、有效的手术切口皮肤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操作。

三、消毒范围

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15cm部位由内向外擦拭。

四、病原微生物污染皮肤的消毒

1、彻底冲洗。

2、消毒,采用碘伏原液擦拭作用3min-5min,或用乙醇、异丙醇与氯已定配制成的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作用3min-5min。

五、黏膜、伤口创面消毒

1、擦拭法

(1)使用含有效碘1000mg/L-2000mg/L的碘伏擦拭,作用到规定时间。

(2)使用有效含量≥2g/L氯已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部擦拭2-3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3)采用1000mg/L-2000mg/L季铵盐,作用到规定时间。

2、冲洗法

(1)使用有效含量≥2g/L氯已定水溶液冲洗或漱洗,至冲洗液或漱洗液变清为止。

(2)采用3%(30g/L)过氧化氢冲洗伤口、口腔含漱,作用到规定时间。

(3)使用含有效碘500mg/L的消毒液冲洗,作用到规定时间。

3、注意事项

(1)其他合法、有效的黏膜、伤口创面消毒产品,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2)如消毒液注明不能用于孕妇,则不可用于怀孕妇女的会阴部及阴道手术部位的消毒。

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一、清洁和消毒方法

1、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

当地面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

2、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室内用品如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的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吉。

当受到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村翻盖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3、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其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如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

地面消毒采用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弄用30min。

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同地面或采用1000mg/L—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

二、注意事项

地面和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当遇到明显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所有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三、清洁用品的消毒

1、手工清洗与消毒

(1)擦拭布巾,清洗干净,在25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2)地巾,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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