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二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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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二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
附件1
永嘉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定标准
(试行)
评定
项目
评定标准
(一)
必备
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技术等级证书。
3.中学教师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二级乙等以上(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普通话不作要求)。
教师教育学分达标。
5.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熟悉所教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会使用各种电教设备进行教学。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二)
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该三项条件中有两项即可)
1.教育思想先进,教学经验丰富,致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有特色、教学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近五年中取得以下成果之一:
(1)在县级以上教学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1次。
(2)通过连续三年教学,所任教班级的平均成绩提高率明显高于其他同类班级。
(3)所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人以上(未批准竞赛的学科不在此列)。
(4)所直接培养的学生具有特殊创造才华,在县级及以上组织的科技活动、文学创作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5)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率、多证率在同类学校班级中领先。
(6)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所指导的学生在教育、体育、文化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县性汇演、汇展、竞赛中获县级三等奖(体育运动会前6名)及以上奖项1次。
2.具备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并取得有推广价值的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且在近五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市级及以上有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和科研报告1篇。
(2)参加教育部门、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县二等奖及以上1次。
(3)应邀在县级教学研究会议上作专题报告1次(应提交会议通知、报告稿等原始材料)。
(4)受聘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写1次(应提供受聘证明和编写材料)。
(5)主持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须提交课题研究方案,批准文件及能反映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的材料)。
3.积极参与教师教育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且在近五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所直接辅导的青年教师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评比、教科研中获得奖项(需提供学校认定辅导对象的证明、反映辅导过程的具体原始材料)。
(2)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1次。
(3)积极承担送教下乡以及支援教育相对落后地区与薄弱学校等工作任务,开课或讲座1次。
(4)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活动中执教示范课1次。
注:
校级领导参加评选必须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工作量不少于同校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三分之一,其他各项评定标准与专任教师相同。
附件2
永嘉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价量化标准
一、必备条件:
均以“合格”或“不合格”表示。
二、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
1.评先评优(以被推荐者所获得荣誉最高的一项计分)
(1)国家级劳动模范、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省、市劳动模范计10分,
(2)省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8分,
(3)市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县(市、区)劳模计7分,
(4)县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6分,
(5)校级师德楷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计4分,
(6)国家、省、市、县级单项先进分别计7、6、5、4分。
2.教育教学效果与能力(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
(1)教育教学评奖:
如优质课、课件制作、教育教学案例、基本功竞赛;(3)所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奖;(4)所直接培养的学生具有特殊的创造才华,在科技活动、文学创作中取得显著成绩;(6)在体育、文娱汇演、竞赛中获奖的小项中:
国家级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7分,
省级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
市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
县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学区级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
其中,所指导的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习作的计5分,在市级学生刊物,如《学生时代》发表的计4分。
发表的文章没有指导师姓名的不计分。
指导师有点评的外加1分。
(2)教学效果明显好于其他同类班级,如及格率、优秀率等,(5)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率、多证率在同类学校班级中领先的小项中:
比例高出20%及以上的计10分,
比例高出10%及以上——20%以下的计8分,
比例高出5%及以上——10%以下的计6分,
比例高出5%以下的计4分。
3.教研科研能力(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2)在会议上作专题报告;(3)受聘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写;(4)主持课题研究并结题。
国家级(核心期刊)的计8分,省级6分,市级5分,县级4分
(5)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评比获奖
省级一等8分、二等7分、三等6分,
市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
县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4.参与教师教育工作(先按标准为小项计分,然后选取最高的一项分数)
(1)所直接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
国家级一等7分、二等6分、三等5分,
省级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5分、二等4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
学区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
(2)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3)承担送教下乡开课或讲座(4)执教示范课
国家级计7分,省级6分,市级5分,县级4分学区(校)级2分
(注:
以上每一小项均统计1项成果,不重复计分)
附件3
永嘉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区(学校)
普高
职高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合计
上塘学区
14
18
3
35
瓯北学区
18
27
9
54
永临学区
13
14
4
31
岩头学区
13
16
1
30
碧莲学区
8
10
1
19
永嘉中学
10
10
罗浮中学
8
8
上塘中学
8
1
9
永嘉二中
6
6
永临中学
7
7
碧莲中学
6
6
永嘉十五中
1
1
楠江中学
1
1
县职业中学
8
8
永嘉电大
6
6
瓯北职高
5
5
四川中学
3
3
朱涂中学(职高)
1
1
体育运动学校
1
1
2
实验中学
5
5
实验小学
6
6
永外实小
7
7
机关一幼
2
2
机关二幼
2
2
实验幼儿园
2
2
瓯北中心幼儿园
2
2
特殊教育
2
2
金瓯学校
1
楠溪江职中
1
1
合计
48
25
73
98
28
271
注:
1.各学段推荐人选要注意学科平衡,各学科都要有所兼顾。
具体名额由各学区、直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2.民办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要占一定比例。
附件4
永嘉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教龄
工作单位
学校类别
(普高、职高、初中、小学)
通讯地址
行政职务
任教学科
授课年级
周课时
联系电话
办公室
家庭
手机
︵注明近三年的课时数︶
主要任教经历
综
合
性
荣
誉
(一)必备条件
最后学历
中职教师专业技术等级
教师资格
证书号
是否名师
培养对象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证书号
普通话水平
测试等级
教师教育学分
近五年
考核情况
2008年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二)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
1.教育教学成果获奖情况:
(填写本人近五年中在教育教学比赛、教学效果、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及文学创作、专业技能考核、体育和文艺竞赛中所获得的最高奖项一项)
2.教科研成果情况:
(填写本人近五年中在教育教学论文发表、评比、交流、编写教材、课题研究等方面所获得的最高奖项一项)
3.参与教师教育工作情况:
(填写本人近五年中所直接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情况、承担教师培训和送教下乡情况)
主要事迹︵学校填写︶
学校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学区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5
永嘉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考核评价综合表
序号
姓名
单位
学科
最后学历
学位
教龄
出生年月
专业职务
任职年限
中职学校专业技术等级
行政职务
继续教育学分
最高荣誉
任教简历
评分
必备条件
1.《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
2.《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3.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技术等级证书
4.中学教师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5.普通话:
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二级乙等以上(1958年1月1日前出生的,普通话不作要求)
6.教师教育学分达标
7.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教育教学
能力和效
果
1.评先评优[获得最高荣誉一项](最高10分)
2.教学效果与能力[取
(1)—(6)中最高分一项](最高10分)
(1)教育教学比赛
(2)教学效果明显好于其他同类班级
(3)所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奖
(4)所直接培养的学生具有特殊的创造才华,在科技活动、文学创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5)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率、多证率在同类学校班级中领先
(6)在体育、文艺汇演、竞赛中获奖
3.教研科研能力[取
(1)—(5)中最高分一项](最高10分)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2)在会议上作专题报告
(3)受聘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写
(4)主持课题研究并结题。
(5)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评比获奖
4.参与教师教育工作[取
(1)—(3)中最高分一项](最高10分)
(1)所直接辅导的青年教师获奖
(2)在各类教师培训活动中承担授课任务
(3)承担送教下乡开课或讲座
(4)执教示范课、观摩课等
5.现场教学考核情况(该项由市骨干教师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
学区(校)审核
审核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考核组
意见
签名:
附件6
永嘉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学区(学校)(盖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学校类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专业
技术
职务
行政
职务
任教学科
教龄(年)
最高荣誉称号
备注
说明:
1.用A3打印纸,并按EXCEL电子表格打字;2.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思品、
社会、音体美、计算机、综合等学科顺序分别制表。
附件7
永嘉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材料清单
1.《永嘉县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
2.荣誉证书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7.现任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
8.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9.学分证明、进修证书复印件
10.年度考核优秀材料复印件
11.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12.教科研成果证书复印件
13.参与教师教育工作证明复印件
14.需要收集的其他材料
注:
1.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书、教科研成果证书、参与教师教育工作证明均只要选取最高等级的一份即可。
2.上述材料复印件均由学校与原始材料核对后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