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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标准版

合同履行管理制度

合同履行管理制度

宝鸡富士特钛业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暂定)

为了规范公司合同履行、生产流程、质量检验、产品包装及产品采购工作,明确合同货物生产任务、质量和工期,严格执行ISO9000和AS9100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经公司各部门委员以上全体管理人员大会讨论订立本制度,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在执行中,各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随时提出修订意见,公司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修订本制度。

一、合同评审

成品车间和其他部门及市场部业务员在与客户交流沟通,确定要订立合同时,向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提出合同评审请求并填写《合同评审表》,该表应载明货物名称、牌号、规格、执行标准、数量/重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及其它标准外要求等详细信息,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组织质量部、生产技术部及三个车间领导和技术人员、市场部接单业务员进行全面评审,参与评审人员签名批准合同订立与否,生产技术部填写审批文件并存档。

二、合同管理

合同属公司的商业秘密。

在合同订立后,由订立人将合同原件送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办编印内部合同公开下发履行,合同原件存档。

月末将已履行完毕合同原件及内部合同整理归档。

三、生产作业计划

成品车间和其他部门及市场部接单人根据合同相关信息编制《生产通知单》,向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申请组织生产或采购。

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召集质量部、生产技术部、三个车间主任和技术人员讨论确定生产工艺、生产工期、外协加工单位、取样位置和取样方法等。

各部门领导签名,生产技术部分别编制熔炼、锻造、成品《生产作业计划》与成品车间共同组织

实施并分别存档。

《生产作业计划》一式两份,一份存生产车间一份跟料流转,质量部编制《质量检验跟踪单》,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交成品车间,一份跟料流转。

四、合同流程记录

无论是否参与合同评审和生产流程管理的总经理、常务副总、质量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主任、主管检验副主任和三个车间主任各自登记内部合同的每一单相关任务和生产作业计划要领,分别与相关人员交流讨论,密切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者向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汇报解决。

五、市场部合同跟单

市场部接单人全程跟单,按照《生产作业计划》任务安排做好《合同跟单记录表》。

若发现车间延迟转序影响工期和生产工艺、取样位置、取样方法等确定或不确定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生产技术部主任、常务副总或总经理反映督促解决。

六、生产流转

根据《生产作业计划》,由成品车间监督熔炼车间、锻造车间生产流程,跟货填写《生产流转单》。

厂内车间和外协加工单位应在《生产流转单》上填写已完成的加工任务、交货转序时间,厂内主任签名,外协单位盖合同章。

七、质量检验跟踪

质量部在参与合同评审、生产作业计划的讨论编制时,根据合同要求编写《质量检验跟踪单》,在生产转序前取样检验,签字批准货物生产流转。

钛锭化学成分由熔炼车间取样后交质量部送检;成品化学成分、组织、力学性能等其它检验由质量部通知锻造车间、成品车间、外协加工单位取样交质量部送检。

超声探伤由质量部负责,产品几何尺寸、外观质量、数量重量由质量部和成品车间共同检验,检验结果存质量部。

生产技术部、财务部。

八、发货确认

在货物生产、质检完毕后,由成品车间或市场部接单人根据成品车间提供的产品信息和质量部提供的质量信息填写《发货确认表》,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签字批准后,与客户沟通,请客户确认,确定发货信息。

九、包装

根据合同及《发货确认表》,由质量部下达《包装通知单》,成品车间刷标识装箱,质量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现场复检。

十、发货

十一、产品采购

根据客户订单,对于本公司没有生产而需外购的产品,由接单人填写《产品采购申请单》,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组建集中采购班子在公司评审的合格供应商中比质比价采购。

十二、质量和工期责任

化学成分质量责任由熔炼车间承担,组织、力学性能质量责任由锻造车间承担,探伤不合格聘请专家召开质量分析会,追究质量责任部门,其它方面质量责任由成品车间承担;工期方面责任根据《生产作业计划》确定的.产品转序交接日期,三个独立车间各自承担延期责任。

如遇本厂设备故障等其他原因,由熔炼车间承担熔铸外协加工任务,锻造车间承担锻造外协加工任务,成品车间承担其他工序外协加工任务。

因外协加工延期交货,仍由三个车间各自承担工期责任。

十三、奖惩考核

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每月召开两次本制度落实检查工作会议,对各部门主任、副主任进行“优秀、优良、一般、差、很差”评级,《合同履行考核评定表》、《生产流程延期交货登记表》、《质量事故登记表》、《延期交货登记表》、《产品采购登记表》进入档案,作为奖励处罚、职务调整、加薪降薪的依据。

因质量事故和延期交货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承担80%、责任人承担20%的经济赔偿责任;未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填写档案资料或做假资料、隔日补记资料或未做资料,每单处罚部门主任200元,副主任100元,生产流转延迟交货,每延误一天处罚部门主任100元。

附件:

1、《合同评审表》

2、《生产通知单》

3、《生产作业计划》

4、《生产流转单》

5、《质量检验跟踪单》

6、《发货确认书》

7、《包装确认书》

8、《出门证》

9、《产品采购申请单》

10、《产品采购登记表》

11、《外购产品复检单》

12、《合同流程记录表》

13、《合同履行考核评定表》

14、《生产流程延期交货登记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

15、《质量事故登记表》

16、《延期交货登记表》

二O一四年三月二

十二日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对压力容器订货流程中的审图、产品分类、签订合同、订货图样处理等工作程序和责任作出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产品订货合同评审管理。

2合同审图

2.1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必须有“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印章”。

设计资格印章中应有单位名称、技术责任人姓名、《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编号及批准日期。

图样上应有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称《容规》)要求的审签手续。

2.2压力容器产品图样由合同订货人员初审,初审内容如下:

a.符合《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规定的设计类别;

b.符合《容规》所规定的审批手续;

c.有齐全的责任人员签字;

d.有明确的技术特性表:

设计压力、设计温度、使用介质、容器类别等完整齐全;

e.技术条件和零部件符合最新版本压力容器法规、标准及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简称法规、标准)的要求;

f.图样图面清晰、零部件图样齐全、相互关系清楚;

g.符合《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所批准的范围。

3订货合同签订

3.1.压力容器合同订货人员的条件:

a.有法人委托书;

掌握《容规》及有关标准,规范;

c.熟悉公司设备能力、技术水平;

d.熟悉各种运输状况。

3.2订货依据

a.批准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范围;

b.《容规》及有关的法规、标准和公司企业标准;

c.制造设备的材料供应关系;

d.设备制成后的交运方式;

e.需方的特殊要求;

f.设备的交货期;

g.设备的出厂价格;

h.设备交货后的货款结算方式;

i.是否实行需方检查,确定检验程序。

3.3签订订货合同

3.3.1签合同人应对合同中的技术条款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3.3.2合同填写要字迹清楚,条款明确。

3.3.3合同一式5份,需方3份、供方2份。

其中正本2份,供、需方各1份(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加付本)。

3.3.4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4订货合同和订货图样的处理

4.1订货图样编号登记后,图纸送质技部、制造部。

4.2将销售合同送质技部、制造部各1份,自存1份,并填写《销售合同发放记录》

5合同纠纷的处理

5.1合同执行中发生商务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同经济合同仲裁条例》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合同纠纷由营销部门负责组织处理。

6相关记录

《销售合同发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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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评审制度

合同评审制度

原则介绍编辑

首先,合同评审(ContractReview)是供方的职责,但可以与客户联合进行;

其次,合同评审可以根据需要在合同的不同阶段重复进行,该定义明确提出应在“合同签订前”开展合同评审活动,以确保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规定得合理、明确并形成文件;

第三,如果合同中又提出质量保证要求,评审时应同时对此项要求进行评定,通过对合同要求与实验室现有能力的对比,评定供方通过必要的努力能否实现合同的规定,包括质量与交货期、违约赔偿等。

根据满足合同要求的难易程度,实验室可组织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评定,对复杂项目合同评审一般在投标阶段就开始实施,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往往要多次进行合同评审活动,直至合同正式签订为止。

合同签订后若发生合同更改,则还需重复上述合同评审活动。

意义编辑

在任何一个公司中起关键作用的是营销部门,它要寻找顾客、替公司招揽生意。

营销部门的`效率可以用其努力维持的订货数量来衡量。

大量的订货使公司能够合理的规划公司周期性的生产,保证其产品能全部销售。

订货单多了,生产期就长,经营者对营销人员就更满意。

然而,维持订货量是一回事,要使顾客充分满意又是另一回事。

在这里有一个所有部门(包括营销部门)的能力和效益发生冲突的问题。

起初,某一公司可能靠广告宣传激起销售力来维持有足够的订货量,然而能够让顾客满意的,只能是产品质量和按时交货。

偶尔,过份热心的经销人员预订订货单并承诺了公司不能做到的交货时间表,那样,他们就要去说服顾客,推迟交货期。

这种情况对公司的生存和产品都存有潜在的危险。

在当今竞争环境中,特别在出口领域,顾客在交货时间表上是不会发善心的。

此外,国际竞争加剧和工资费用增长迫使工厂厂长们在低存货上经营。

在这种情况下,对一个供应商来讲,若不能按期交付原材料和零部件,就意味着所有生产系统不合拍而闲置。

由于质量体系的特殊成分,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公司应当有一个完全确定的合同评审程序。

范围要求编辑

(一)任何形式(传真函件或其他方式)的合同或订单的各项要求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并形成文件。

(二)对每份合同或订单在正式签定前都要评审.并满足以下要求:

1.合同或订单的各项要求都有明确的规定并形成文件;

2.任何与投标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经得到解决;

3.具有满足合同或订单的要求的能力。

内容编辑

(一)技术保证能力

1.应用的材料

2.采用的结构和工艺

3.要求的加工精度

4.产品的性能指标要求

5.设备加工性能的符合性

6.产品包装要求

7.功能尺寸

8.顾客的其他特殊要求

(二)质量保证能力

1.检验和试验要求

2.质量验收方式

3.质量保证期

4.检验能力

5.质量标准

6.特殊质量要求

7.质量责任的确定方法和质量纠纷的仲裁。

(三)材料保证能力

1.有无库存或数量是否充足

2.材料质量状况

3.是否采用了新材料

4.是否需要采购

5.采购周期能否保证合同交货期要求

(四)生产保证能力

1.合同产品的数量

2.合同交货期

3.合同产品所需设备能力

4.供货能力

(五)资金保证能力和财务结算

1.合同所需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的资金保证状况

2.财务结算方式

3.顾客的户名开户行、帐号、税号是否清楚。

(六)价格

1.常规合同或订单是否执行了公司的价格政策

2.一般和特殊合同的价格是否合理。

(七)其它

1.交货方式

2.付款条件,

3.运输方式是否符合交通运输法规及公司运输现状

4.保险费运输费等费用承担情况

5.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合同签订评审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评审管理制度(精选3篇)

第一条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二条合同评审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

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

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真实性。

包括对方履行合同的意愿是否诚恳,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

(四)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

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备案。

第四条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

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合同签订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公司的领导审查批准。

(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

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

对送审的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

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员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至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为规范产品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签约及履行的质量,根据公司总经理层要求,现就合同的签订及评审程序规定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1.所有的产品销售、采购物资均需订立合同,并通过合同评审,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用户需要追加特求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评审。

如没有进行评审而造成的损失,对销售、生产部门的直接当事者按损失比例的20%进行扣罚,以此类推。

3.销售合同洽谈过程中,应明确技术、质量要求(可另签订协议);如没有标注清楚技术、质量要求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4.用户如提出指定外购件,必须在合同中标注名称及技术要求,并明确其产品质量标准。

5.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特求项目,所有资料均以书面形式下发涉及部门和车间。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口头形式通知部门、车间。

二、合同评审要求

1.所有合同必须按公司颁发的合同评审管理程序执行。

2.合同评审前,应准备下列文件资料:

产品技术协议、用户特殊要求档案、用户选装清单、用户指定件的质量承诺等,以供合同评审讨论。

三、合同评审的组织

1.合同评审由职能部门牵头组织进行会议评审,分管领导主持会议,生产(供应)、技术、质量、财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评审,财务部门作好评审记录。

2.参加合同评审会议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对需评审的'合同进行认真审定。

经过评定,各方无异议通过评审的,由参加人员当场在合同评审表上签字认可,分管领导签注同意的意见后,交由总经理签字方可加盖公司的公章生效。

3.在评审过程中,参评人员对条款有异议时,必须由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负责答疑;当评审过程中,评审意见出现重大分歧时,由财务部门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或最终裁决。

四、评审部门、人员及责任参加评审的部门:

公司分管副总、销售、生产(供应)、技术质管部、财务价格部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

销售部(生产部供应口):

应及时送审需签约的合同,原则上所有合同应在实际履行前评审完毕。

特殊情况的合同在事后立即组织补评审。

采购部:

应审定合同内容需要及时采购的原材料是否满足生产部门的生产需求进行审定。

生产部:

按照产品技术工艺要求、对产品的产出(供应)日期交货能力予以审核、确定;

技术质管部:

对合同技术要求、技术标准予以审核、确定;对合同的质量条款、供货单位的资质、验收标准、售后服务以及质量保证期限予以审核、确定;财务价格部:

负责对合同结算方式、付款期限、各类零部件价格及相关费用测定予以审核、确定。

五、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资料的保存

1.对已签约的每一份合同原件,即双方均已加盖公章的生效合同(包括技术协议、质量协议、价格协议、用户书面承诺资料、赊欠协议、划帐协议以及用户对合同数量、交货期、价格、特求等方面要求变更的通知等所有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必须由财务部保管,其他部门均以复印件保存。

⑴销售、采购合同:

合同盖章生效前,由业务员个人妥善保管;合同盖章生效后、出具开票单据前,业务人员应将合同原件分别交销售部、生产部(供应)及财务部专人保管,销售部、生产部(供应)、以及财务部必须建立合同文本的台帐,做好相应的记录。

财务部必须依法对照合同严格审核,并有专职人员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⑵价格协议、划帐协议、赊欠协议等应将原件交财务价格部保管,并督促执行。

⑶因所需资料不能按规定归档的,相关业务员按扣罚50元/次处理。

如因资料遗失致使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将按损失金额的50%进行扣罚当事人。

3.各部门应根据各自需管理的资料,落实好具体保管人员,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其保管资料的完整,以使提供查阅。

合同审批会签表编号:

为规范合同管理,预防风险,在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

合同评审机构设在总经办,组成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同管理部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

一、合同评审程序

1、合同承办人或销售部拟定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合同管理部初审,再按流程送审。

2、特殊/重大合同,合同承办人或合同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并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交分管领导或合同谈判人员继续完善合同内容,修改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3、合同管理部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合同管理部需评审重点

A、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B、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1、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2、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3、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C、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服务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D、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2、财务部门需评审重点:

(1)、明确付款方式。

(2)、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

(3)、原则上以先提供发票后付款,如特殊情况,收款方需按收款金额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进行收款。

(4)、财务在付款时,开出的支票需对应发票上的单位和合同单位一致。

(5)、是否载明合同单位的开户行及账号。

(6)、合同的计价原则是否明确,合同款项支付原则是否明确(含履约保证金、进度款支付、结算款支付、质保金等)。

3、生产部需评审重点

(1)、确定合同报价所含工作事项、工作内容及计算规则。

(2)、明确款项支付流程和时间节点。

(3)、明确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规则,验收要求及处罚办法。

(4)、材料合同的报价(三家以上)比对表、质量标准、运输方式、计量规则及要求。

(5)、合同中质量安全标准能否满足或达到。

(6)、公司资质能否满足承包范围要求。

(7)、能否按期完成。

(8)、违约责任是否对等。

(9)、合同标的物是否明确(含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等)。

4、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单位简介;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电话、手机号码等通讯工具号码;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

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合同;投资、联营的合同;涉外合同;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1、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

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合同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

2、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分管领导和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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