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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地目标

标准化工地管理

总  则

标准化工地建设,以安全为第一要义,以质量控制为根本,从安全的标准化管理抓起,从质量控制标准化着手,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基本要求,把实现精品工程作为最终目标。

标准化工地建设目标

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爱民施工的管理原则,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

做到管理制度标准化,建立结构清晰、职责分明的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标准化,实现岗位设置满足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现场管理标准化,生活设施、施工设施、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统一化,确保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过程控制标准化,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的目标体系、责任体系、分级控制系统和评价评估体系,明确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控制要点,确保过程控制的有序可控,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标准化工地管理总体要求:

平面有图,按图施工,图物相符;

大宗材料,码方成垛,分类堆放;

临设水电,杆正线直,安全不漏;

道路畅通,排水无阻,没有垃圾;

临设料房,规格整齐,防雨防潮;

宿舍整洁,食堂卫生,纪律严明;

科学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责任到人,挂牌施工,奖罚分明;

限额领料,随干随清,工完料净;

按图施工,精心操作,保护成品;

施工脚手,搭设标准,规格整齐;

施工工具,用完洗净,整齐保管;

机械设备,运转正常,保养清洁;

包装用品,保存完整,回收交库;

按期交工,质量优良,清洁卫生;

竣工档案,内容真实,资料齐全;

六位一体,安全和谐,打造精品。

第一章管理制度标准化

1.基本制度

1.1安全质量责任制度

1.1.1施工单位现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设立专职安全员。

安全质量管理目标要分级分解落实,对监督检查、考核奖罚做出具体规定,并形成文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职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

安全质量责任制度要覆盖项目管理人员、作业班组长、专职安全质量管理员。

1.1.2安全质量奖惩考核把安全质量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把安全质量管理职责、管理目标和措施要求、考核和奖罚规定具体内容量化。

1.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2.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明确各类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类型、对象、时间和内容,对安全教育培训的计划编制、实施和记录、证书的管理要求、工作程序做出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1.2.2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

应包括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复审和年度安全培训;电工、焊工、架子工、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程作业人员操作证培训、复审和年度安全培训;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常性安全教育。

1.3安全质量检查制度

1.3.1安全质量检查应包括作业层的自查,上级管理层对作业层的抽查。

检查类型包括:

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等。

1.3.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应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规定整改要求和期限,必要时应责令停工、整改。

2、人员、材料和设备管理

2.1人员资格审查

2.1.1对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预算员、统计员、计划员、劳资员、定额员、财会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未经过培训,没取得上岗证一律不得上岗。

2.1.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爆破作业、与行车安全直接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1.3施工现场应按规模设立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

2.1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审查

2.2.1各种原材料应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材料试验应按委托单试验内容进行,并如期提交数据准确,结论清晰的试验报告。

各种原材料要按标准取样、送检有登记、检验结果报告有反馈。

各种配合比的配料单数量准确,格式标准,交底要清楚。

2.2.2施工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投入的设备配置要合理;必须保证满足施工要求,保证上场设备状态良好。

从设备进场开始,建立好台帐(保养、维修、运转小时、作业性质、零配件消耗等),台账应详细、准确;重要设备动态(如上场、购置、修复、转场、事故处理等)每月应有填写记录。

2.2.3对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验收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要做出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对进场物资验收后要形成记录,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作好标识并清退出场,形成记录。

2.技术管理

3.1施工测量复核

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现场明确施工测量的复核内容、复核程序、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3.2施工图校对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施工图校对制度,明确对施工图校对的内容、时间、人员分工、程序、修改等做出规定,并及时将校对结果反馈到设计院、监理、项目管理机构等单位审批,反馈结果要及时存档、传阅与下发,并在图纸文件上及时标识,实现可追朔性。

对审核工作失误的应制定处罚制度。

3.3施工技术交底

3.3.1重大施工工程开工前,企业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应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技术方案交底。

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要建立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技术人员的交底、项目技术人员对测量交底、对试验人员交底、施工队长对作业队交底、安全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实施作业人员工种交底、作业班组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的整个完善交底体系。

3.3.2所有技术交底除口头交底外,要有书面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名手续,交底双方留有书面交底。

本着“谁交底、谁负责”的原则,对由于交底错误造成返工、经济损失、工期推迟等后果的,施工单位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4开工报告申请

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申报开工报告,经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审核批复后方可以动工。

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开工报告格式及内容要求、编写审批程序、审核签字等做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3.5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

3.5.1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质量负技术责任,应根据现场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明确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分级编制的具体内容、编制和审批的时限、权限等。

3.5.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针对工程危险源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进行制订。

3.5.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涉及的内容,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物资、计划等部门进行审核,审核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随意变更修改。

应客观原因需修改的,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3.6施工专项方案审查

3.6.1对营业线、桥梁、施工中的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架梁等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对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内容、审批权限、程序等应具体规定。

其中,对涉及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应建立专家论证制度。

3.6.2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必须结合实际,从施工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从防护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对使用的机械设备,从安全保险的有效设置方面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参与方案实施的验收和检查。

3.7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

3.7.1方案编制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编制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和工艺试验方案,明确审批程序、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和报审程序。

监理单位对工艺试验方案进行审查批复。

3.7.2方案实施

技术负责人对工艺试验方案实施要制定工作分组、人员、试验数据采集等规定;实施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督按工艺流程设计和工艺试验方案进行施工。

在进行各项质量鉴定、综合分析、选取最佳工艺参数、进行工艺试验总结后,方可指导大面积同类工程的施工。

3.7.3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和签认

3.7.4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要组织制定细化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检查、申报签认的分级程序、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时间、职责权限、检查表格填写、资料的收集及分解落实、监督检查的规定。

3.7.5质量检查要分实物和资料检查两个方面进行。

实物检查要按验标明确的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案进行。

资料检查要涵盖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和其他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交接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各种检验、检测报告。

3.7.6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申报签认应贯彻“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和“三工序”制度(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

所有记录表格,必须用黑色碳素墨水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详细。

各种检查证填写份数满足要求。

3.7.7所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建设完成后,要对实物工程质量、质量验证资料进行综合检查和验收,合格后依次编制竣工自验记录,向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提出验交申请。

3.8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

3.8.1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要组织制定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旁站监督的详细组织计划,明确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规定、检查时间、值班制度、旁站人员、技术人员、分管负责人、试验人员、检查记录、各岗位人员的责任权限。

3.8.2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检查要及时,避免错过检查时间造成质量隐患。

影响安全的基础工程签证后应立即封闭,避免地质变化危及结构安全。

3.8.3隐蔽工程整个实施过程必须记录在案,并施工日志中详细描述,施工单位要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的施工日志填写要求,以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3.9成品保护

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交接桩、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施工设备、检测装置和已施工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要制定成品保护规定。

3.9.1应制定对品保护检查、督促整改制、检查记录制度。

3.9.2成品保护措施应列入技术交底内容,必要时下达作业指导书,同时要认真解决有关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等问题,使成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3.10基础技术资料管理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基础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明确基础技术资料分级管理范围,管理要求,建立资料的点收、编号、分发、保管制度,建立受控文件和资料,有效文件和资料,作废留用文件和资料档案,分专业、分项立卷存档。

3.11施工日志填写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日志填写制度,对施工日志的填写内容、填写要求,施工日志的建立要求、保存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实施,要做到施工日志填写的规范性、统一格式,要确保技术人员更换时施工日志记录的连续性、隐蔽工程记录的真实、及时、详实性,要建立施工日志领导检查制度,对施工日志的填写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4、文明施工

亮化、净化、绿化、美化。

4.1文明施工告示制度

文明施工告示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交通组织、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文明施工告示应设立标准告示牌。

文明施工告示要作为文明施工内容之一,纳入文明工地考评范围。

4.2文明施工考评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自行考评制度,保证日常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4.3场区管理

施工现场应建立标志标牌制度,明确规定标志标牌的位置、大小、颜色、格式、种类、标牌内容,施工材料按施工布置图堆放。

4.3.1施工现场应建立七牌一图制(参第3篇)。

4.3.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正确使用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的相应规定,对使用部位、内容作具体要求,明确相应管理的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4.3.3门卫、财务、危险品存放点、仓库、配电间、木工间、宿舍、食堂等部位各项安全防范制度上墙。

综治宣传栏、民工维权告示牌应固定于工地醒目处。

工地禁火区标志明显,作业区、办公区、宿舍等部位按规定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消防应急通道畅通。

4.4职业健康安全

施工现场要对施工机具控制、施工用电控制、安全防火、施工现场消防管理、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控制施、意外情况的处理、现场防盗等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4.4.1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定期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对人员应掌握的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数量、布置、维护、保养,施工材料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进行必要的规定,要建立必要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4.4.2建立动火须知制度。

从源头上杜绝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发生,确保“谁动火、谁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要明确三级动火各级的申请时间、申请内容、申请手续、责任人、职责权限、动火时间等规定,做到有证动火。

4.4.3治安防范制度

工地内设专职门卫,配备必要的应急通讯器材,人员和物资凭证出入,有巡查、值班交接记录。

财务室、贵重、危险物品储存部位等重点防范处所要落实有专人负责的治安防范责任制;施工现场应设立夜间巡视人员,确保材料、设备的安全。

4.5生活卫生

员工宿舍、工地食堂、场区管理要纳入施工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工地卫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生活区卫生管理达标,并做到门前三包;建立就餐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食堂环境、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给水、排水设施,确保餐环境卫生,炊具清洁,炊事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操作行为规范。

4.6环境保护制度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污水、扬尘、施工振动及噪声等控制应符合工程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

4.7劳务人员管理

4.7.1施工实名登记

施工单位应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对进场务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着装,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特殊工种的标志应建立制度。

4.7.2合同管理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时必须依法订立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应包含劳动保护条件条款,并符合有关规定。

4.7.3日常教育制度。

施工单位应积极推进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对务工人员的思想道德、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行为的教育以及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务队伍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 人员配备标准化

1、部门设置

按照施工项目现场的需要配备,小型施工工地,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设立管理人员,包括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作业队长、经济员、技术员、料具员、安质员,即“一师、一长、四大员”,不设专业部门。

2主要人员职责

2.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

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负全面领导责任,大型工程或样板示范工程必须由项目经理担任,其任职要求及主要职责是:

2.1.1 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照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业主要求,圆满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2.1.2 负责对本项目各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日常管理。

2.1.3 认真贯彻上级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负责本项目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组织制定项目质量规划及实施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主持质量工作会议,组织工程质量评定。

2.1.4 正确处理质量、安全、进度之间的关系,对因抢进度而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2.1.5 狠抓责任成本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同时接受责任成本管理中心的监督。

2.2技术主管

2.2.1贯彻落实项目质量方针和目标,负责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有效实施。

主持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并随时检查、监督和落实。

积极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

2.2.2 组织制定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掌握质量现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组织有关人员攻关,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处理方案。

并责成有关人员限期改进。

2.2.3 主持并参加项目质量工作会议,组织定期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领导有关人员进行QC小组攻关活动和创优活动,搞好现场质量控制。

2.2.4 负责组织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工作,有权制止不重视质量的行为,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

2.2.5 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对因技术交底不清、施工方法不当或技术指导失误、监督不够造成的质量事故负领导责任。

3作业队人员有关要求

3.1作业队队长

(1)作业队长是承建工点的现场负责人,负责承建工点的全面工作。

(2)接受经理(工地负责人)领导,对本工点的安全、质量、进度以及人员调配等负责,实现工点利润、成本、工期、安全质量指标。

(3)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制定安全制度。

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施工,消除施工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对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的坚决制止,抓好安全生产。

(4)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合理调配人员、机械设备、材料,推行“科学管理,质量为先;遵纪守法,关爱环境;以人为本,安全生产;诚信守诺,追求卓越”的管理方针,严格施工过程作业程序。

(5)会同本项目各主要成员对工程材料、设备进行使用和管理,控制工程成本,贯彻材料管理制度,及时提交材料计划及消耗报告。

(6)管理工地日常事务,考察作业人员工作状况,查处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实行岗位考核制,奖优罚劣。

(7)抓好本工点参建人员的教育培训培训工作,定期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卫生、环保、安全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培训。

重点抓好劳务工,特殊工种的岗前培训教育工作。

(8)直接管理劳务人员,合理安排、组织、协调、使用劳务人员,保障劳务人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9)抓好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工作。

3.1.1技术负责人

(1)抓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和安全等各项工作。

(2)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环保等书面技术交底,并将技术交底分类存档。

(3)检查、监督、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工序、工艺方面的问题。

(4)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3.1.2技术员

(1)协助技术负责人做好所辖技术交底。

(2)跟班作业,纠正施工中安全、质量、环保、工序、工艺、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重大质量隐患立即停工并报告上级。

(3)做好施工日志等相关技术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

(4)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5)对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重点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

3.1.3安全员

(1)跟班作业进行施工安全巡视,发现不安全行为坚决制止,不听招呼者,立即报告,并做好巡察记录。

(2)协助队长进行安全教育,接受专职安质人员的业务检查与指导。

(3)负责本队安全器材、用具、设施的维修保养与标识。

(4)制止违章作业,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保护好事发现场。

(5)负责安全内业台帐的收集整理,努力提高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到安全档案、资料齐全。

(6)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和总结,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身防护能力,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配合有关部门,按标准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和有毒有害物品防范工作,防止煤气和食物中毒,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8)上传下达有关安全文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工伤事故的年月报表。

3.1.4质检员

(1)跟班作业,纠正施工工序、工艺方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督促检查“三检制”的落实。

(2)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防保证措施。

(3)对工程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班组和个人有权进行奖励;对违规操作或不重视质量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其停工整顿,或限期进行返工处理。

(4)对因不坚持原则,工作失误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5)严格按图施工、以标准规定检验工程质量,判断工程产品的正确性,做出合格的结论,对因错、漏检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

(6)对不合格品按类别和程度进行分类,做出标识,及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返工通知单、废品通知单,做好废品隔离工作。

(7)负责隐蔽工程自检、报检,正确填写工序质量表,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对所填写的各种数据、文字问题负责。

(8)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

(9)监督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

3.1.5材料员

(1)负责本工地施工生产中的材料供应和管理工作。

(2)点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准化要求堆放,按规定入库保管,做到账物相符。

注意标识、储存和防护(防潮、防鼠、防盗、防损坏)。

合理布置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3)建立出入库台帐和逐日材料消耗台帐。

(4)负责原材料进场后填写通知单,通知试验室(员)取样送检。

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施工中一时不能用完的材料设备可退库或在库房另保存,做好记录。

(5)负责原材料、半成品状态标识。

发现不合格产品分开存放,及时上报或退回项目部库存。

(6)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重点保管。

(7)采购队所需辅助材料,负责工具领用、更换、损耗、损坏产品退换的手续,并做好台帐。

3.1.6机管员

(1)负责机械动力设备及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质量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制度,对机械、电气、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运行负责。

(3)对施工现场新进机械、受压容器及设备的装置和电气产品必须严格检查把关,应有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参加其验收工作。

(4)对机械操作人员和电气维修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检查机械动力设备和临时用电安全运行、日常保养,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

(5)认真执行各类建筑机械设备的安全规程和标准以及临时用电规范。

(6)认真落实安全、质量责任目标。

(7)对已发生的和未遂的机械设备事故、用电事故参加事故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3.1.7资料员

(1)负责本工地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收发、登记、编写和传递到位,保证所有使用场所的文件均有效。

(2)依照文件和资料管理工作流程图进行工作。

(3)负责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标识、更改、废止与归档。

(4)参与竣工文件的编制及整理。

3.1.8会计员

(1)严格财经纪律,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抵制不合法的经济业务。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无误、记帐及时,做到日清月结。

(3)搞好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按时上报会计报表。

(4)及时登记责任成本各类帐薄,及时发转通知书,帐薄绝对正确。

(5)帐证表、登记装订、工整清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

3.1.9领工员

(1)在作业队长领导下,负责分管工班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和文明施工管理。

(2)组织分管工班完成队下达的施工任务。

(3)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施工,消除施工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对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的坚决制止,抓好安全生产。

(4)忠于职守,协助队长进行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3.2工班长

(1)带领工班全体人员完成队下达的施工生产任务。

(2)严格按图纸、施工规范的要求组织工班进行操作,对不执行工艺和操作规范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不合格产品负责。

(3)纠正所属人员施工中影响安全、质量的施作行为。

(4)完成队、领工员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3.2.1生产工人

(1)严格按图纸、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对不执行工艺和操作规范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不合格产品负责。

(2)保证个人质量指标的完成,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向施工主管或项目经理反映,对不及时自检和不及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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