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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医改工作总结

西昌市2009-2011年医改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的指导方针,我市制定了《西昌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方案(2009-2011年)》,确立了医改工作总体目标,围绕建立健全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等五项重点任务,强化督导、完善措施,狠抓落实。

实施医改工作三年以来,我市卫生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现将我市2009-2011年医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昌市作为凉山彝族自治州首府所在地,面积2655平方公里(山区占81.7%),辖37个乡镇231个行政村,总人口71.23万,居住着汉、彝、回、藏等28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数的19%,其中彝族人口8.4万人。

有各级医疗卫生单位476个,含市级医疗卫生单位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37个,村卫生室427个。

我市为了实现“绿色经济强市、文化旅游名市”的城市定位,依托西部大开发、扩大内需等政策机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使卫生事业获得了快速发展,三级卫生网络基本形成。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卫生部新医改方案出台后,我市高度重视,按照省、州医改工作“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纳入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卫生惠民工程来抓,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马廷贵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余明良,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东,副市长戴琼、朱明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药监局等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西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划分各成员单位工作内容,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设立医改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医改的日常工作。

三、医改五项工作的进展与成效

(一)建立建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我市全面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了我市城乡全体居民。

2008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29197人,参保率为26%,截止2011年11月,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09572人,参保率达98%,参保总人数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2%。

职工基本医保实行市级统筹,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了当地职工(居民)年平均工资(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分别为15万元和8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1.2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2008年80元/人提高到230元/人,参合率由91.99%提高到95.02%。

同时,根据农合基金的筹资情况,逐年调整提高补偿标准,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由08年的60%提高到85%,封顶线从最初的1.2万元逐步提高到4万、7万达到10万元,普通疾病门诊统筹补偿封顶额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60元,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70%,慢性病产生的门诊费用扣除自费部分后报销额由60%提高到70%,全年累计封顶达1500元,我市农村孕产妇在市、乡两级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顺产和剖宫产所产生的住院和相关门诊实际费用,在限价标准内,经项目资金补助后,剩余部分由新农合资金据实全额补偿。

实现了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实施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和艾滋病病人机会感染给予支持的试点工作,对“子宫肌瘤、单纯性阑尾炎、腹股沟斜疝、白内障、急性胆囊炎”五种疾病的住院费实行限价定补,试点推行单病种定额付费支付方式改革。

截止今年11月,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为76.28%。

三年来,全市居民享受新农合服务361811人次,累计报销金额13894.35万元。

其中,门诊服务225519人次,报销补偿946.87万元,住院服务136292人次,报销补偿12947.48万元,极大的改善了我市居民的生活条件,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

1、按照省、州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全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制定并下发了《西昌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方案》(西府办发[2010]71号)、《西昌市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西卫发[2010]261号)、《西昌市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方案》(西市财[2010]161)等文件。

为了切实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立了以西昌市卫生局局长熊燃为组长的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了“领导包片、以点到面、从上到下、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案。

一是确定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10年5月为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医疗机构,二是于2010年10月在全市37个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三是48个(部分整合)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于2011年6月30日起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四是全市427个村卫生室于2011年12月15日起全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的全覆盖。

2、为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有效实施,西昌市医改领导小组、西昌市基本药物领导小组推行包片、包干责任制,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和基药审核中心,建立了基本药物采购货款专帐专户。

医疗用药实行网上统一采购,采购药品的具体剂型、规格、价格、生产厂家均与中标药品一致,村卫生室药品由所在地卫生院统一代购,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上网采购率达100%。

由卫生局指派专人按月通过网上监督管理平台审核后,及时将药款拨付给配送企业,实行专账专户管理的审核拨付机制,确保了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及价格与省上一致。

3、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市在乡镇卫生院一是将基药补偿经费单纯以服务人口数进行分配的方式调整为按服务人口数、基药制度执行情况考核(40%),医疗服务量(30%),药品网上采购量(30%)4个因素综合得分的分配方式,二是奖励性绩效实行7:

3的发放比例,70%当月发放,余下的30%参照全年各项考核结果给予发放,三是当月业务收入扣除成本和相关支出后的结余按25%纳入当月奖金按工作量、质量考核分配。

村卫生室补助来源一是在省财政对每个行政村补助3000元/年/室的基础上,市财政再补助2000元/年/室。

二是完善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村卫生室承担卫生院下沉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按照公卫服务量和质量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相关标准领取公卫经费补助。

市卫生局每年将人均公卫经费中的10%按各行政村人口数下达给各村卫生室,作为村卫生室开展公卫服务的补助经费,经费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各卫生院按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权重尽量将由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卫服务项目下沉到村卫生室完成,每月由卫生院对其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的质和量考核合格后及时发放相关服务项目的补助。

三是由市财政局、市卫生局从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中统筹调剂安排10%,用于对全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的补助。

四是为了保证村卫生室实施基药制度后业务量和医疗收入不下降,新农合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门诊统筹报销。

村卫生室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70%,补偿封顶额为40元,每人每年补偿封顶额与慢性病补偿工作和卫生院等同。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一般诊疗费”,由医保、新农合报销并全额支付,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

在非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5%。

3、严格实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的培训宣传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将本单位采购使用药品的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购销价格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在药品最小包装上进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为了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转变观念,进一步认识基药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投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药物领导小组组建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专家组,开展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专题培训,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结合“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整治活动”,按月装订处方并统计相关信息,开展处方点评活动,对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进行监控,把整治活动作为医德医风建设的主要内容。

提升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水平,提高了医务人员合理应用基药解决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保证了居民的合法利益和财政补助资金的安全。

同时,为加大对基药政策的宣传力度,针对广大市民一是通过广播、电视电台、政务访谈、政务手机报、凉山日报、月城新报等大众媒体进行宣传;二是各医疗机构通过标语、横幅、宣传专栏、基药公示栏、发放宣传单以及医务人员开展巡回医疗和坐诊服务时对就诊群众面对面解释等方式进行宣传和解答。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较2009年实施前平均下降30.71%,与去年同期相比,门急诊次均费用下降28.2%,住院次均费用下降22.7%,初步达到了政府得民心、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

(三)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427家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行统一补偿、统一管理,66个无村卫生室空白村中符合规划设置条件的58个行政村已完成“过渡性”村卫生室建设,实现了村卫生室在我市231个行政村的全覆盖,农村和城市社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二是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条件和档次,2009年、2010年下达中央投资支持建设的9个项目已完成西昌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大楼、西昌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礼州、安宁中心卫生院业务楼等8个项目,完工率为89%,总完成建筑面积28701.4m2,总投资6318万元。

三是加强卫生队伍人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2009、2010年共考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8名,2011年我市重新核定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事业编制,增加编制362名,通过考核考试录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5名。

四是按照《中共西昌市卫生局党委关于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工作方案》(西卫委[2011]15号)文件开展竞争上岗,大幅选拨、调整我市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强化了卫生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五是开展对口支援,成立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实施市级医疗单位与乡镇卫生院的对口支援工作,规范基层用药和医疗行为,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相应高级职称前到对口帮扶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半年的相关规定。

对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580人次开展了“两癌”、超声波技术、妇产科、管理人员、基药采购、财务知识等培训,对村卫生室1399人次进行了西医内儿科、中医药基础知识、中医适宜技术、妇产科知识、理念技能操作、基本药物制度培训,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55人。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覆盖全市城乡居民

全面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2009-2011年各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际到位3105.75万元。

截止11月30日,建立城市居民健康电子档案16’1528份,建档率达81.43%,农村居民健康电子档案39’7627份,建档率95.69%;全市平均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9%;高血压管理43378人、糖尿病管理20054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8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2664人,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监测8499人,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2751人,完成了即定工作目标任务。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我市将西昌市人民医院作为改革试点单位,从提高服务能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优化服务环境和流程、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和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等方面入手,结合“三好一满意”和“抗生素合理使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今年7月,市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的投入使用使医院新增病床200张,新增科室4个,大幅提升了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实行无假日门诊,新增导医分诊,更新标识标牌等多项便民、惠民服务,优化了服务流程,入院病人较去年同期增长27.8%。

对照下达我市的29项目标任务,截止11月底,完成24项目标任务,有4项未全面完成。

1、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为68.25%;2、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新农合统筹基金累计结余率均超过规定指标;3、2009年、2010年下达中央投资支持建设的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工率未达100%;4、仅出台了单项(基药)补偿办法,财政综合补偿机制未出台;

四、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情况复杂、任务艰巨。

我市在全面推动医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发现基层医疗机构仍存在卫生资源配置不足(卫生系统现空编483人,其中乡镇卫生院空编373人)、基药制度后卫技人员主观能动性低和村卫生室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

2012年我市将按照“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增进人民健康”的工作要求,整理医改思路,进一步加强调研,通过以下措施,科学合理制定我市巩固医改成效的实施方案。

(一)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加大2012年新农合参保筹资工作力度,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加强公共服务包9大内容的跟进管理工作,针对尚未全面完成的相关指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力度,召录医务人员补充基层医疗队伍,缓解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紧缺的状况。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环境,为我市全面推行公立医院改革创造条件。

(三)建立建全长效激励分配机制,结合医德医风的建设工作转变基层医务人员工作作风和服务模式,在完善科学、合理、便捷的考核办法和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比例由原来的3:

7调整为7:

3,并将每月业务收入扣除成本和相关支出后的结余按30%纳入当月奖金按工作量、质量考核分配,督促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卫生院有效实施。

(四)重点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基药制度的管理,完善实施基药后村卫生室设置规划和乡村医生的补偿待遇,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惠利于民。

1、按照省医改办要求,12月15日前在全市全面实施村

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

全市427个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零差率销售,所需药品全部由所辖卫生院在网上代购,挂“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标识。

2、制定《西昌市村卫生室设置规划》,在2012年对现有427个村卫生室合理进行分流、整合、取缔、规范。

在设置规划内规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总额控制、全额支付。

3、将公立医院的改革内容向村卫生室延伸,由乡镇卫生院结合“三好一满意”和“抗生素合理使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村卫生室的医德医风建设,通过对处方开展点评、统计、核算等工作履行对村卫生室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管理职能,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延伸到村的工作目标实现后形成长效惠民机制。

4、按照《四川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指导意见》“乡村医生可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地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要求,由市社保、财政部门参照《西昌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西昌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根据我市乡村医生的具体情制定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解决我市乡村医生特别是老年乡村医生待遇。

 

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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