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从化区突发事件场供给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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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从化区突发事件场供给应急预案

广州市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那么……………………………………………………3

第二章 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4

第三章 应急原那么与工作制度……………………………………6

第四章 应急方案预备…………………………………………9

第五章 应急方案………………………………………………10

第六章 资金及财务处置………………………………………14

第七章 终止响应………………………………………………15

第八章 附那么……………………………………………………16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操纵和排除突发事件对社会的危害和阻碍,成立健全“信息畅通、反映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重要商品市场供给,保障人民生活,保护社会秩序,依照商务部《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治理暂行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从化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突发事件,是指因不可抗力或突然袭来的严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战争、恐怖攻击或其他事件,造成供给商品,如粮食、食盐、肉类、蔬菜、食油、食糖、蛋品、奶制品、药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发生转变,显现市场物资欠缺,或市民集中超常购买,和上级指示我区紧急集结物资增援外地等事件。

第三条 依照突发事件对我区涉及的范围、强度和进展趋势,及其可能或已经对整个供给市场造成的阻碍,本预案规定的突发事件阻碍市场供给分三级状态:

  

(一)三级状态。

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小,周边地区已受影响并有可能波及我区,市场供给和物价显现波动征兆。

  

(二)二级状态。

突发事件已开始波及我区,并造成了较大阻碍,市场供给显现波动,需求大幅度增加,一周内个别生活必需品价钱上涨50%以上。

  (三)一级状态。

突发事件影响我区大部份地域,来势猛,强度大,对整个市场造成严峻阻碍,重要生活必需品供不该求,市场显现异样波动,发生群众性集中抢购,一周内个别生活必需品价钱上涨100%以上。

第二章 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成立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分管商业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府办协助分管商业的副主任和区科工商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安监局、区食物药品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供销社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科工商信局),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突发事件市场供应应急具体工作方案,领导、指挥各项突发事件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二)组织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任务。

  (三)负责组织、协调区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工作。

  (四)提出动用区级储蓄商品的种类、数量和动用区粮食风险基金、副食物调剂资金的数额,报区政府批准;执行动用区级储蓄商品及投放市场的指令,指令有储蓄任务的单位按规定投放储蓄商品。

第六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协调实施各项突发事件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二)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联系与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三)收集、整理有关信息,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

  (四)报请国家商务部、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采取有关干与方法和应急方法。

第七条部门职责: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统一对外新闻发布的治理,增强舆论监督,运用舆论手腕引导市民的理性购买行为,稳固供给市场秩序。

(二)区应急办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组长做好市场供给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区科工商信局负责本预案实施的具体组织和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区政府和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和应急意见,组织实施各项应急方法,开展监督、检查,整顿和标准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市场正常供给。

 

  (四)区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和食物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储蓄物资等的具体动用和各项专用资金的核拨工作。

区科工商信局负责和谐供电部门保障应急商品重点加工企业的应急用电。

交通局负责做好运力调度,保障应急商品调运。

区食物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并确保有关药品的供给工作。

区供销社负责组织并确保有关农药、化肥储的供给工作。

  (五)区卫计局负责疫情的预防与操纵工作,增强对食物和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监测,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增强市场监管,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短斤缺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冒充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惩罚违法经营者。

负责查处制假售假行为,避免不合格商品进入市场。

 (七)区发改局物价所对价钱异样波动情形进行监测、预测和分析,提出价钱预警和应急意见,组织实施各项价钱应急方法,查处各类价钱违法案件。

  (八)区公安分局负责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搜集社会治安信息,保护社会治安,维持群众购买应急商品现场秩序和应急商品运输交通秩序,依法防范和冲击打、砸、抢等违法行为,确保社会稳固。

  (九)其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组织生产、采购、供给、销售等工作,保证市场供给。

第八条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将警情级别及其他涉密内容向外宣扬,引发社会混乱。

第三章 应急原那么与工作制度

第九条 应急原那么:

  

(一)应急响应原则。

在接到突发事件的情况通报或相关信息后,领导小组应及时确定突发事件的级别,启动相应的市场供应应急方案,组织、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全区商贸行业应付突发事件,随时把握局势转变的情形,及时报告区政府。

  

(二)分工负责原则。

处置突发事件,应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分工负责,归口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

由领导小组按部门职责对突发事件应付工作进行分工布置和和谐指挥,并配合上级的统一部署,增强与相关部门协作。

  (三)部门配合原则。

各镇(街)、园区商业主管部门要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力合作、紧密配合,主动了解突发事件发生情形,及时把握市场需求,确保市场供给;及时做好我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储蓄治理工作,并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局、发改局等部门一路增强对商业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

  (四)综合调控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针对不同情况,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调节手段,稳定市场供应。

  (五)依法行政原则。

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

启动干预措施、动用副食品调节资金和储备物资,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查处市场违法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十条 应急工作制度:

  

(一)信息通报制度。

各有关部门在发现突发事件,特别是发现重大自然灾害、疫情、事故、群体性抢购事件时,应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也应将市场供应信息和应急工作情况等通报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

  

(二)应急资源调配制度。

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警情级别,明确各成员单位承担的应急任务、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应提供的人、财、物等应急资源,并视具体情况统一调配各成员单位提供的应急资源。

  (三)突发事件专报制度。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市场供应的状态级别,建立相应的警情专报机制。

三级状态实行两天一报;二级状态实行一天一报;一级状态实行半天一报。

专报机制启动后,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告。

  (四)应急值班制度。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市场供应的状态级别,实行三级值班制度。

三级状态实行三级值班制度,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8小时值班;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安排专人通过电话、网上等方式进行监控。

二级状态实行二级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有足够的人员实时监控市场供应和价格波动情况及接听有关电话;一级状态实行一级状态值班制度,安排24小时值班,确保有一定指挥能力的人员值班,实时监控市场供应和价格波动情况。

  (五)干预措施的特别审批制度。

出现突发事件导致市场供应紧张且需要采取干预时,领导小组可通过电话、口头、书面请示等形式(电话、口头请示后保留书面记录),报区政府批准后,依法统一紧急集结从化区应急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并应对市场异样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钱予以补偿。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没有合法理由,不得拒绝。

必要时在重点地域对食物等大体生活必需品实行统一发放、分派和定量销售,保障群众大体生活需要。

第四章 应急方案预备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市场快速反映系统”,增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监测、预警,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区政府报告警情,按期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发布警情信息。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应急需要,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保障工作。

  

(一)确保商品源供应。

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尤其是粮食生产基地和国内主要产区或企业长期稳定商品购销协作关系,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加工网络。

  

(二)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和运输网络。

根据需要,安排和落实应急条件下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企业和运输企业。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商业企业特别是各级响应企业的联系,认真观察市场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及时掌握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第五章 应急方案

第十三条 区各有关单位取得显现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后,应尽快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搜集汇总,并提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状态级别及应付方法的意见,报领导小组确认后,当即启动相应响应程序。

外援物资挑唆紧急响应适用于外地突发事件,接市委、区政府指示后,当即启动。

第十四条 处于三级状态时,启动三号方案。

  

(一)启动应急工作专报制度,安排专人8小时值班,每两日一次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情形。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有关行政部门联系,了解突发事件发展情况,加强协作。

若是疫情,要切实做好员工预防工作。

  (三)加强市场监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商品市场的巡查和监督,及时收集、整理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等有关信息,掌握有关商品的价格波动情况、原因和发展趋势。

  (四)加强市场管理。

领导小组组织市场监管、物价、卫生等部门,依法严厉冲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商品等经营行为,增强市场监管,保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五)做好区级储蓄商品和其他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粮食、食油、蔬菜、食盐、肉类、食糖、蛋类、奶制品和卫生消毒用品的供给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对市场供给实行宏观调控,向各承储商品企业(集团)通报有关情形,做好区级重要储蓄商品投放市场的预备工作。

  (六)落实三级应急响应企业做好物资储蓄和供给工作。

从化区军粮商品供给点(负责粮食、食油储蓄)、利亨百货、永亨隆、华润万家、广百从化店等(负责食糖、罐头等日用品储蓄)、从化区供销合作社帮民农资配送中心(负责农药、化肥储蓄)、蔬菜果品企业集团(负责蔬菜储蓄)、从化区卫生局下辖企业(负责药品供给)和中石化广州石油分公司从化一、二区(负责原油储蓄)踊跃做好本级响应的物资储蓄和供给工作。

  (七)舆论引导。

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市场供应情况及应对措施等信息,宣传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申对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规定,提醒经营者加强自律,遵纪守法;告诫违法经营者立即停止抬哄物价的违法行为;告知广大消费者保持冷静,不要盲目跟风,并举报违法经营行为。

第十六条 处于二级状态时,启动二号方案。

在落实三号方案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一)启动应急工作专报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每天一次上报区委、区政府。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与有关部门联系,协作开展应急工作,共同解决市场供应应急问题。

组织人员加大对市场商品尤其是应急商品供应状况的巡查力度。

对区各商业经营单位的巡查,覆盖面不小于80%。

假设是疫情,应由区卫计局部门组织指引做好有关工作人员的防范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协作配合,尽力拓宽进货渠道,增加商品投放,充实库存储蓄。

  (三)确保消费品市场稳定安全。

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稳定物价,确保消费品市场稳定安全。

关注市场变化情况,并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一旦出现哄抬物价现象,要予以制止。

  (四)检查、指导商业单位的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检查指导小组,检查、指导区(镇街园区)各商业单位开展应急工作,做好市场供给应急人员、物资的统一组织、指挥和调动。

  (五)做好区级重要储蓄商品的投放。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有商品储蓄任务的企业通报有关情形,逐批做好各区级重要储蓄商品投放点的工作,并将情形上报市政府和市商务部门。

  (六)增加应急响应企业。

除三级响应的企业外,各大型物流运输企业和区各商业集团及大型民营企业、超市、批发市场也要踊跃做好本级响应。

大型物流运输企业包括:

宝供、华新、天图物流、广百物流公司;大型零售企业包括:

广州百货企业集团从化百货店、华润万家从化店、从化区烟草公司、从化区盐业公司等企业;超市包括:

永亨隆(新城、新世纪大厦)、利亨、万和、良一等超市;批发市场包括:

新城肉菜市场、河东水果批发市场、七星蔬菜批发市场等我区街口城区已升级改造的大型肉菜(批发)市场。

  (七)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报道,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稳定人心。

第十七条 处于一级状态时,启动一号方案。

在落实二号方案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情况报告。

应急工作实行每半天一报。

充分发挥应急工作组织网络的作用,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应急工作情况汇总整理后上报区委、区政府。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协作开展应急工作,共同解决市场供应应急问题。

  (三)启动对供不应求商品生产的现场监控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现有的生产能力和原料供应情况进行分析,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安排生产,确保市场供应。

在预计动用我区本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蓄仍不能知足市场供给时,应按规定程序向国家、省、广州市流通主管部门提出物资援助供给的申请。

  (四)进一步落实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

领导小组要按照《广州市市级重要商品储备实施办法》规定的操作规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粮食、食油、冻肉、化肥、农药、食糖等主要储备商品足额投放市场。

并向省、市政府和商务部门汇报储蓄商品动用情形,在必要的情形下,提出动用省和中央储蓄的申请。

  (五)进一步增加应急响应企业。

领导小组组织所有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和区供销社参与应急工作。

  (六)营造清洁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加强检测,强化预防,创造清洁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加大对市场的巡查力度,对区(镇街园区)各商业企业的巡查面要达到100%。

要强化食物平安检测的力度,配合食物平安监测部门重点对连锁超市、大卖场、便利店、宾馆、饭馆、食物加工企业等商业效劳业增强食物卫生治理和食用农产品平安检测。

  (七)召开新闻发布会。

区委宣传部组织邀请新闻媒体通报有关情形,号召各类力量参与和支持应急工作,保护社会稳固。

第十八条 启动外援物资挑唆紧急响应。

当外地发生突发事件,中央、省或兄弟省、市急需我区支援商品物资时,接区委、区政府指示后,领导小组应当即指挥经营或储蓄商品物资的商业部门和企业,及时将所需商品物资挑唆到区委、区政府指定的地址或单位。

当显现承担储蓄商品物资任务的单位(企业)货源不足时,领导小组应在4小时内统筹全区商业企业组织货源,挑唆到区委、区政府指定的地址或单位。

第六章 资金及财务处置

第十九条 动用区级储蓄商品,一概依照“先动用,后结算”的原那么,快速组织商品出库,快速上市销售。

第二十条 动用区级储蓄商品或政府统一调配应急供给商品的数量和所发生的费用,依照有关规定设专帐核算。

第二十一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组织对实施预案各项费用和补助开支的审计和结算。

第二十二条 区财政局会同同级打算(粮食)、商业、物价和农业等有关部门,审核本级对实施预案的各项费用和补助开支,并及时从同级粮食风险基金和副食物调剂资金或其他专项款项拨付资金。

第二十三条 区审计局负责对本级实施预案各项费用和补助开支进行审计。

 

第七章 终止响应

第二十四条 当突发事件终止、市场供求平稳、价钱稳固、秩序正常时,即可终止应急响应。

第二十五条 动用区级储蓄商品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承储企业按原打算规模,在规按时刻内及时补充动用的市级储蓄商品。

第二十六条 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机构要认真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对实施预案中发生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良方法,进一步完善商品供给应急机制。

同时,把有关应急响应工作总结在终止响应后3日内书面报告区委、区政府。

第二十七条 对超卓完成应急任务的、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及时提供给急商品或节约经费开支而取得显著成绩的,和有其他突出奉献的单位或个人,由领导小组或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 对不依照本预案规定和不按领导小组要求实施商品应急方法的,违抗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部命令而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贪污、挪用、盗窃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期内玩忽职守的,对商品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等其他行为的,依照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要紧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背国家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惩罚;组成犯法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那么

第二十九条 有关粮食供给应急方法,依照《广州市粮食应急预案》(穗府办〔2021〕43号)和《广州市粮食平安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穗计粮管〔2003〕11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预案由区科工商信局负责说明。

第三十一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2020年1月印发的《从化市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预案》(从府办〔2020〕7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

应急预案

 

 

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7年9月

 

一、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处置流程图………………19

二、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事件处置程序……………20

三、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预案体系…………………21

四、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分级标准…………………21

五、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22

六、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22

七、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救援队伍…………………23

八、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物资储蓄…………………23

九、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系统日常应急工作联络表…24

 

一、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处置流程图

说明:

应急处置过程。

应急运行程序、内容。

信息传递。

箭头内红(I)、橙(II)、黄(III)、蓝(Ⅳ)色标识分别代表事

件分级和分级负责处置。

信息直报

 

信息直报。

 

二、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一、先期处置

二、分级响应

(一)专门重大。

(二)重大。

(三)较大。

(四)一样。

三、组织指挥

四、应急处置

五、保障行动

发生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事件,相关成员单位依照工作职责,实施通信、交通、物资等保障行动。

六、信息发布

依照《广州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治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响应终止

八、后期处置

 

三、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预案体系

发布单位

预案名称

区政府

《广州市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部门预案

四、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分级标准

级别

预警颜色

标准

特别重大

红色

(1)在从化区城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在数个镇(街)内呈多发态势的市场异常波动的;(3)在与从化相邻市的相邻区域有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

重大

橙色

在2个以上县(市)城区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

较大

黄色

(1)在1个县(市)城区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在2个以上县(市)区内多个乡镇(城市社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

一般

蓝色

在1个县(市)区内多个乡镇(城市社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

五、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单位

负责人

职务

区政府

毛松柏

区委常委、

区政府党组成员

区科工商信局

王建中

局长

区政府办公室

梁浩森

副主任

区委宣传部

冼栩龙

副部长

区应急办

潘耀东

主任

区发改局

李卫雄

副局长

区财政局

禤志刚

副局长

区交通局

张健

副局长

区农业局

邓宇辉

副局长

区卫计局

黎惠国

副局长

区审计局

陈燕明

副局长

区安监局

赵丰

局长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赖伟强

副局长

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梁海平

副局长

区公安分局

胡记生

副分局长

区供销社

杨志斌

副主任

六、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

科室

姓名

职务

局领导办公室

梅界岗

副局长

局领导办公室

刘德慧

副局长

办公室

胡石寿

主任

人事科

杨云云

科长

招商科

蒋鹏程

科长

能源科

廖志文

科长

外经贸科

池启猛

科长

工业科

余慧红

科长

商业科

黄志伟

科长

商业执法队

邝志明

科长

七、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救援队伍

队伍类别

联系人

单位、职务

人数(人)

粮食供应保障组

潘启伟

区发展改革局粮食调控管理科、科长

55

道路应急抢险分队

黄建民

从化区交通局、科长

40

食品药品应急处置组

韩建立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科长)

60

八、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物资储蓄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储存单位

联系人

原粮、大米

散装

包装

N

区发改局属下企业

潘启伟

化肥

包装

60

区供销社

李世思

农药

包装

1

编织袋

500

公路管养中心

廖伟东

反光雪糕筒

100

水马

100

红白警示带

10

手电筒

BS53A

2

简易灭火器

1

 

九、从化区突发事件市场供给应急系统日常应急

工作联络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区委宣传部

廖慧玲

主任

区应急办

刘庆武

科员

区发改局

黄文彪

办公室主任

区财政局

钟志钊

科长

区交通局

黎志远

科长

区农业局

李嘉伟

办事员

区卫计局

张晓娟

科员

区审计局

陈燕明

副局长

区安监局

刘杰伟

科长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吴跃军

科员

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李俊宁

经检大队大队长

区公安分局

李永昌

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杨晓山

治安大队民警

黄毅勋

交警大队党总支委员

梁敬仕

交警大队民警

区供销社

黎晓冰

业务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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