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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世界广场

消防知识培训手册

 

大世界广场物业服务中心

二OO八年八月编

 

第一部分消防知识

(附PPT)

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笫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98年9月1日施行。

(一)消防工作任务:

《消防法》第一章第一条规定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消防工作方针

《消防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两预两消:

预知火灾的危险性;

预测火灾的危害性。

消除、控制火灾危险不安全因素;

消除扩大火灾隐患漏洞。

(三)《消防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群死群伤特大火灾案例:

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特大火灾共造成325人死亡,130人受伤。

死亡者中,8~14岁的中小学生就有288人。

火与火灾

(一)火(燃烧):

两种物质(可燃物与氧或氧化剂)起剧烈的化学反应而发热和发光的现象。

通常伴有火苗和发烟的现象。

(二)火灾:

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1.火灾特征:

火灾发生时产生有光、热、烟、气浪、飞火等现象。

2.火灾事故:

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

火灾事故等级划分为三级:

特大火灾事故

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重大火灾事故

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一般火灾事故

不具备以上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是由于某种原因发生着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灾祸。

按事故性质,分为技术性、责任性和破坏性等三类火灾事故。

案例一:

2002年6月16日,北京两名中学生在“蓝极速网络”上网时因与保安人员发生争执,放火烧毁该网吧。

造成25名中小学生死亡。

案例二:

2OO4年10月8日,曾在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某制衣厂打工的舒国遥(因不服管理被厂方辞掉。

遂萌放火报复恶念)携带天那水进入该厂的员工宿舍纵火,在逃跑时竟丧心病狂地将该宿舍的铁门锁上,造成在室内熟睡的员工5人死亡,4人受伤。

燃烧机理和燃烧类型

(一)燃烧机理

燃烧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可燃物;2.助燃物;3.点火源。

1.可燃物:

不论固体、液体、气体,凡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起剧烈反应的物质都可以称为可燃物质。

2.助燃物:

亦称助燃剂。

能帮助、支持和导致燃烧的物质。

如:

空气、氧等等。

是燃烧的必备条件之一。

3.点火源(着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

如明火火焰、赤热体、电火花、光辐射、机械火星、化学反应热等均可成为点火源。

(二)燃烧类型

具有共同特征但表现形式不同的燃烧现象所形成的种类。

主要有:

闪燃、着火、自燃。

1.闪燃:

在一定温度下,易燃或可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后,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着火源产生一闪即灭的现象。

名词解释:

闪点

又称闪火点。

液体表面上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闪点是表示可燃性液体性质的指标之一。

液体的闪点越低,火险越大。

它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依据。

根据闪点划分可燃性液体的类别:

闪点<28℃,为一级易燃液体;

闪点≥28℃至<60℃的,为二级易燃液体;

闪点≥60℃的,为可燃液体。

2.着火(点燃):

可燃物在来自比其自燃点高的点火源作用下,开始产生有火焰的燃烧现象。

名词解释:

燃点

又称着火点或火焰点。

可燃物质开始持续燃烧所需要的最低温度。

3.自燃:

可燃物质在空气中没有外来明火源的作用,靠自热或外热而发生的燃烧现象。

(三)爆炸:

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力的形式释放出巨大能量,或是气体、蒸气在瞬间发生剧烈膨胀等现象。

通常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两大类。

1.物理性爆炸:

 装在容器内的液体,由于变成蒸气、气体或者其它状态迅速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压力时而发生的爆炸。

2.化学性爆炸:

  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而形成的爆炸现象。

按照传播速度,可分为三种。

(1)爆燃;

(2)爆炸;(3)爆震。

名词解释:

爆炸极限

又称爆炸浓度极限。

可燃性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会发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的浓度范围。

最高浓度,叫爆炸上限;

最低浓度,叫爆炸下限;

上限与下限的间隔,叫做爆炸范围。

如:

液化石油气

爆炸极限为:

1.55~11%;

爆炸下限愈低,爆炸范围愈宽,爆炸危险性就愈大。

控制可燃性物质在空间的浓度于爆炸下限以下或爆炸上限以上,是保证安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基本措施之一。

及时扑救火灾

(一)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1.建筑物起火后,燃烧速度快,如不能迅速扑灭,就会扩大成灾。

要防止火势扩展,避免重大火灾损失,必须把火灾扑灭在初起火灾时间内。

初起火灾时间?

5~7分钟

火灾试验

公安部防火局进行了一次火灾试验,试验选择在一幢住宅楼的第二层的一个房间,设起居室作失火房间,按住房摆设起火部位选在靠窗的床头下面,假设吸烟者睡前把烟头丢在地面燃着床下可燃物,造成火灾。

火灾试验选择在冬季分三种不同方式进行

(1)开门关窗;

(2)关门开窗;(3)开门开窗

(1)开门关窗

0′起火。

5′30"大量烟火破窗而出。

室内温度达850℃。

7′室内温度达1070OC。

(2)关门开窗

0′起火。

3′30"火势急剧变大喷出窗外,室内温度达700OC。

5′室内温度达1055OC。

(3)开门开窗

0′起火。

6′30"大火破窗而出。

室内温度达700℃。

10′室内温度达1050OC。

上述火灾试验结果表明:

起火后至火势越过门窗向外蔓延所需要的时间为5~7分钟,随即转入最猛烈燃烧阶段,火灾温度达1000℃以上。

普通住户习惯常用的关门开窗方式,火灾危害性最大,是起火房间门窗最不利的启闭方式。

▲不少人以城市的“高楼林立”为荣,觉得这才是“大都市”的标志。

其实主要原因是人口高度密集,土地资源有限,开发高楼能舒缓用地压力。

但同时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大火无情。

目前一般城市如广州和南京的消防云梯车最高点仅达54米(约16层),一旦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基本上很难扑救。

城市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地下建筑、高层建筑不断增多,而消防设施建设却相对滞后,给消防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

此外,公安消防民警轮换频繁,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有待提高。

4.建筑物着火,在猛烈燃烧阶段,(1000℃以上)平均每分钟的蔓延燃烧面积为15~20平方米。

火场的燃烧面积如下表

燃烧场所

起火至出水需要的时间(分)

燃烧面积(m2)

歌舞厅、商场等

13-15

676-780

低层住宅(9楼以下)

13-15

202-232

高层住宅(10楼以上)

13.5-15.5

216-248

5.烟气的危害:

现代建筑中用于装修的有很大部分数量是可燃材料,一旦发生火灾,在燃烧过程中,能析出大量带有毒性的烟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大量消耗了空气,造成缺氧,致人于死地。

一氧化碳(CO):

无色、无味、高毒可燃气体,比重:

0.97,比空气略轻,与空气混合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人体吸入可致缺氧。

损害肝、心及肾脏,影响血液循环系统,对人体危害极大。

二氧化碳(CO2):

无色无味,窒息性气体,比重:

1.52,比空气重。

损害神经系统,对人体有危害。

(1)可燃物燃烧时产生的有毒气体

可燃物名称

产生的主要毒气

木材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羊毛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硫化氢、氨、氰化氢

棉花、人造纤维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尼龙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乙醛、氨

(2)有毒气体对人体的允许浓度

毒气种类

人体允许浓度

一氧化碳

0.2%

二氧化碳

3.0%

氯化氢

0.1%

光气

0.0025%

0.3%

氰化氢

0.02%

(3)一氧化碳对人体影响程度

空气中CO含量(%)

对人体的影响程度

0.1

一小时后头痛,不舒服、呕吐。

0.5

引起剧烈头晕,经20至30分钟有死亡危险。

1.0

呼吸数次失去知觉,经1至2分钟即可能死亡。

从燃烧速度分析:

一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采取扑救措施,绝不应等待消防队来扑救,这也是我们今天提出立足自救的原因之一。

6.对员工普及消防知识

应达到的标准要求:

“三懂三会”

三懂三会:

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会报火警;

会扑救初起(5~7分钟)火灾;

会使用消防器材。

手提灭火器使用方法

手提式ABC

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六字口诀)

(上、摇、拨、瞄、压、扫。

上---站在火场上风口;

摇---上下摇动三、四次;

拔---拨出保险销;

瞄---瞄准火灾根部;

压---压下灭火器压把;

扫---左右扫射。

手提式灭火器使用方法(五字口诀)

★CO2

★机械泡沫

★1211

(上、拨、瞄、压、扫。

上---站在火场上风口;

拔---拨出保险销;

瞄---瞄准火灾根部;

压---压下灭火器压把;

扫---左右扫射。

电气的消防管理

(一)电气的基本知识

▲电流:

电子在金属导体内的定向流动形成电流。

▲电阻:

电流在导体内流动时所遇到的阻力。

▲电压:

迫使电子在导体中流动的压力。

(二)电气火灾的基本原因

电气系统是由发电设备、输电线路、用电器具组成的供电、用电系统。

而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是导致这一系统发生火灾的基本原因。

1.短路:

(1)在电气线路上,由于各种原因导线相接或相碰,产生电流突然增大的现象。

(2)短路分相间短路和对地短路两大类。

相线(俗称火线)与相线相碰,叫相间短路;相线与零线、相线与地线,或相线直接与大地相碰,称对地短路。

当发生短路时、电阻突然减小,电流突然增大,导线在极短时间内产生较大的热量,不仅使绝缘被烧毁,而且能使金属导体熔化,引起临近的易燃、可燃物燃烧,造成火灾。

2.过载(超负荷)

一般导线的最高允许工作温度为65℃,当线路通过一定的电流,致使导线发热的温度达65℃,就认为这个电流值是导线的安全电流或导线的安全载流量。

当导线通过的电流超过该导线的安全电流,就叫导线超负荷;当线路超负荷时,导线的绝缘层就会加速老化、甚至变质损坏引起短路。

严重的超负荷,可直接使导线的绝缘层起火燃烧。

3.接触电阻过大

在线路的连接处、接触面上形成的电阻称接触电阻。

当线路连接不牢或其它原因致使接触电阻过大,电流通过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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