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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考察报告4篇

社会考察报告4篇

本文是关于社会考察报告4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5月20日至2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党校第22期干部进修班延安考察团分成城乡就业、农村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三个主题下到县、乡、村进行考察调研,现将农村社会发展课题组的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方式

  农村社会发展课题组一行九人,分别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民族所、法学所、历史所、文学所、拉美所、宗教所、外文所及党校总部。

课题组于21日上午聆听了延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汇报,以及市农牧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文化局的简要介绍,下午又与卫生局、教育局、科协的负责同志进行了较为深入地讨论。

自5月22日至26日,由市政策研究室郭桂林牵头,市卫生、教育、民政各局派员参加,与社科院考察团农村社会发展课题组共同组成了一个统一的延安市农村社会发展专题考察组赴安塞、洛川、甘泉三县考察。

5天时间内走访了延安北部的安塞县沿河湾镇杨家沟村、候沟门村、方塔村,谭家营乡桃树湾村,招安镇招安村、闫庄村;延安南部的洛川县京兆乡三涿洼村、来往村,旧县镇荆尧科村;延安中部的甘泉县城关镇姚店村、曲里村,下寺湾镇下寺湾村,共7乡(镇)12村。

此外,还考察了三个县的博物馆(文化馆)、2个镇医院、3个乡村小学、一个县种畜场和一个乡办养鸽场共10个社会机构。

  尽管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在市政策研究室的精心安排和严密组织下,在延安市各有关局的大力协作下,在延安的3县7乡12村的紧密配合下,课题组的调研活动基本上取得了预期的成果。

  本次调研时间虽短,却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高效率调研模式。

  第一,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取得尽可能大的收效,课题组明确了此次调研的三个方向,分别是农村社会组织、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农村文化建设,并依这三个调研方向将课题组再分为三个小组,社科院的学者和延安市局工作人员依各自的研究或工作方向混合编组,形成双方密切合作的组织形式。

事实证明,这种组织方式能够充分发挥本地干部情况熟、语言通、了解政策、沟通便捷等特点,对于帮助社科院的学者迅速进入情况、拉近与调研对象的距离、缩短主题调研的准备时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第二,鉴于延安市地广人稀,我们这次考察确定的3个县又是从北到南、纵贯全区,

  为了节省时间,在延安市政策调研室的帮助下,每到一县所辖区域,均按照远近顺序,沿途先进乡(镇)看点、下村、入农户访谈,再回乡镇座谈。

到县城后也先看点,把听取县里全面情况介绍和座谈讨论放在该县考察的最后。

这种安排方式科学计划了所有的工作时间,并使得调查过程先具体后抽象,符合从感性到理性,自然提升、形成概念的基本认识规律。

  第三,5天调研时间一般只能走马看花,为了对于调研对象的了解尽可能深入,社科院提出,入农户调查的第一手资料是极其珍贵和必要的。

在市政策调研室的努力下,自第2天起就将下村调查的重点放到了入户调查(包括田间地头找农户调查)。

每次农户调查均按照农村组织、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农村文化三个小组分别进行,调查内容在了解农户基本状况基础上各有所侧重。

结果不仅扩大了调查面,而且有益于对三个重点调研方向加深理解。

三个小组在3县5乡6个村庄共调查了30户农户,力争做到了下马看花。

  二、营销是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主要环节

  延安市近年来大力开发林果、畜牧、棚栽三大产业,规模和效益不断提高。

产业开发使农业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粮经比达到48:

1:

51.9,粮食作物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下降到31.4%,非粮作物产值年均递增11.1%.发展非粮农业的政策,不仅解决了长期困扰的农民吃饭问题,还对于农民增收、生活有余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7年以来,延安市积极实施山川秀美工程,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全面推行封山禁牧,舍饲养畜,使得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一些重点治理区域的生态开始恢复,这为未来林业、畜牧业等非农产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给农民的长远增收提供了根本的保障。

所以,农民对于新的产业格局衷心拥护并对未来的生活怀有憧憬和渴望。

  延安非粮农业的三大产业——苹果、蔬菜和畜牧业,有两大产业的主要矛盾都在于营销,畜草业目前还没有形成规模,如形成规模后未来的主要矛盾也将集中体现在市场营销环节。

  市场营销是延安市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主要瓶颈。

而将分散的小农户生产方式的农产品推向现代化销售市场,面临着双重矛盾:

一是产品品质差异性很大的分散的小农户生产方式与产品规范化标准化的现代化生产方式的矛盾;二是收购、储运、上市分散化的营销模式与集中化的公司营销模式。

这两重矛盾又以市场的最后检验功能统一起来,非标准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低,售价上不去。

所以,解决这双重矛盾的最佳模式,在国际社会已有公论,即规模化的农场生产与规模化的公司营销。

但是,这种模式与我国人口众多、特别是农业人口过剩的现实发生冲突,我国必须探索另外的道路。

即在保障就业人口能够获得就业岗位——不论这类岗位是否经过结构调整的前提下,推动规模化的生产与营销。

  1、规模营销的现状、经验与启示

  在延安,规模化生产的矛盾相对解决的较好。

目前,洛川、富县的苹果、安塞、甘泉的蔬菜规模生产都已经成形。

矛盾突出表现在产量集中、保鲜周期短(蔬菜保鲜周期更短),果菜的商品转换率低,市场销售压力大。

为了解决规模营销的问题,不少县份由政府机构直接成立果菜销售公司,在收获季节突击销售。

还建立销售经纪人制度,协调果商和果农的矛盾。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也在其中发挥作用,在收获季节起到了类似销售经纪人的作用。

  但是,以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市场销售,尽管在市场不发达的阶段可以部分替代市场的功能,见效快,不过其负面影响却十分深远。

不仅占据了市场发育的空间,阻碍了市场竞争,还侵占了本应归属农民的所得。

  调查中发现,延安市的果菜营销主体,除了政府行政性销售公司和销售经纪人之外,还有一类农民合作组织,其中包括由政府官员、村干部兼职或者参与组织领导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主要由农民自发组织的果农、菜农协会。

例如洛川县旧县镇荆尧科村的果农协会,由农民自行管理,干部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干部不兼职。

自1998年起,协会以统一销售为主题,先后采取了广告招商、组织修建果库群、进行返季节销售、在外地设果行等方式,取得了显而易见的经济效益。

尤其组织果农集资兴建果库群,采取村上出地、农户出资,统一修建、统一管理、单库产权由出资农户所有的方式,既有储存规模——16个单库共计可储存160万斤果,又有灵活弹性——单库或群库出租可分可合。

,不仅单库的农户因返季节销售,平均每户增收万元左右,而且由于单库拥有者向缺乏储存和销售能力的农户提前收购,也帮助这些农户得到了稳定的收入。

由于农民得到了看得见的利益,增收有了保障,对果协倍加拥护。

  据调查,荆尧科村所在的旧县镇,在以协会与果农合作方式共修建群库5座,并且还以农民出地、果商出资的方式建成了6座果库,目前全镇的果库已经建设了二百七、八十个,总库容量占到年总产量的三分之一。

从解决果农销售难问题开始的农民建群库,将苹果产业的生产环节延伸到储存环节,从而造就了苹果常年销售无淡季的新的营销方式,有效地提升了苹果的销售价格,带动了仓储、运输、批发、零售等一系列新的产业的发展。

这种抓住关键环节延伸产业链条,拓宽增收渠道的做法,目前正在洛川县进一步推广。

  再以甘泉县城关镇姚店村蔬菜协会为例。

该协会是全县第一家专业协会,会员10人,均为种菜能手,有县里发的农民技术员证书。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为本村人进行技术指导和新品种引进示范,义务服务,不收费。

在蔬菜销售上,协会会员发挥中介作用,为菜商和菜农牵线搭桥,收取相当于售价5%的差价作为报酬,相当于蔬菜销售经纪人。

据调查,该村蔬菜总量的约90%通过协会会员的中介作用销售。

  上述两类专业协会不仅组织方式不同,一为农民自愿参与的合作组织,一为技术能手的专业组织,而且功能结构也不同,前者以营销功能为主,后者以技术指导为主。

显然,以营销为主的协会给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利益,能够得到农民的衷心拥护。

  政府如何在营销环节上功夫,洛川旧县镇的经验给我们提供了启示。

第一,并非只有政府才能搞规模营销,公司+农户并非等于政府+农户。

协会+农户甚至是农民营销合作组织+农户完全有可能搞规模营销。

第二,政府需要摆正与市场和农户的关系,抛弃以往直接干预市场和农户的经济统治模式,改换角色,实行以规范市场、提供技术与信息服务,运用政策引导和发动农民自组织合作机构搞规模营销的治理模式。

  2、农业产业化初期,规模营销是否必须依靠政府进行?

  不搞清这个问题,就无法认识农业经济治理模式的关键在于发育农民合作营销组织。

  从规模营销的农业产业的性质上看,为了完成政府调控的目标,如粮棉油等国家调控价格的生产项目,一般需要通过政府的服务补偿市场服务的不足。

此时,政府加农户的模式具有必要性。

不过,延安的果菜业、畜草业产品并非属于政府调控范围之列,可以完全由市场调节。

在市场可以做也做得到的领域,以政府加农户的方式规模营销,后果非但达不到帮助农民增收的目标,反而以政府帮助的名义占有了农民原本可能得到的利润,结果导致手段与目标的错位。

如果政府本来能够生成利润的那部分涉农的空间也占满了,将可能生成利润的领域都垄断了,利润都进了政府或政府官员的口袋里,农民到哪里去找增收的门径呢?

  所以,在政府以行政力量大力推进行政性销售公司和农技协时,的确需要拷问一下自身,出现这种政企、政社职责不分,以政代企、以政代社的现象,到底有多大成分是为了农民的利益,又有多大成分是为了自己——以突出政绩换取进阶的速率。

如果真正为农民利益着想,起码需要承认对于农民增收这个目标而言,行政化手段不过是饮鸠止渴而已。

更为长远性的政策应该是:

由政府构建起一个市场体系;规定对这个体系施加影响和取向的社会经济政策;通过法律和政策对于市场进行整合与管理。

  在这方面,洛川县创造了有效的经验,他们组建了苹果交易批发市场、苹果交易仲裁委员会和苹果交易信息服务中心,还建成了一厅式办公的苹果交易信息平台,将各地的苹果交易信息以大屏幕展示出来。

苹果交易仲裁委员会由县工商局主管,县法院、植保站、苹果检疫站、苹果产业局、以及公安、技术监督局和工商局共同参与,专门解决交易过程中的各种纷争和矛盾。

  3、如何发育农民合作营销组织

  首先是这类合作组织的定位问题。

我们所言的农民合作营销组织,是前述洛川县旧县镇荆尧科村果农协会一类的组织。

它到底属于社团还是企业,农民和干部们都存在不同看法,导致这类组织在开发各类服务和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很不明确。

例如,荆尧科村的果农协会正在向着以销售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化组织转变,经营和获取利润成为促进这种组织发展的动力。

但是协会的组织成本目前主要依赖领导人的志愿和奉献精神化解,该会会长——一个很能干的农民告诉我们,果协需要向企业化发展,否则无法继续支持。

可见,组织起来的农民已经意识到,为了适应农村非农产业进一步发育、农民进一步增收的需求,企业化道路非走不可。

  那么,这类组织的企业化道路是否通向市场上的专业销售公司呢?

能不能找到一种既能够帮助农民方便和低成本地进入市场,获取收益,又能够保持其团体内部的自助、自保、自我监督、民主决策的社会组织的品质呢?

找到这条道路,不仅是政府制定规模营销政策的需要,对农业经济实施有效治理的需要,更是农民公众进行自我管理的需要,因此,它关系到延安市未来长远的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体制的变革。

  我们认为,这类组织的最佳模式是农业营销合作社。

农业营销合作社是每个社员以劳动参与的平等的自治、自助经济联合体[1],是一种不同于专业公司的特殊企业。

它的价值观是建立在参与者个人自助、自担责任基础上的民主、平等、公平与团结,因而与专业公司不同而与社团类似,它的运营特点是等份入股,一人一票,社员控制,按劳动量或交易额比例返利,这一点不仅与社团不同,而且与专业公司也不同。

专业公司是老板雇工人,老板管决策,工人管干活老板分红利,工人得工资;合作社是人人是老板,共同决策共同劳动,不允许有只决策不劳动的社员,劳动所得为收入主题,股份所得即股息类似利息可进成本,所以它是社员控制下的自治、自助的独立组织。

据史料载,这类组织早在国际社会走入工业化初期时就存在了,并且还组成了国际合作社联盟(ICA)。

抗战初期,中国曾成立工业合作协会(简称工合),当时,延安所在的陕甘宁边区也曾组织过各类的合作社。

根据近期的国际性研究,合作社被认为是最有利于弱势群体包括农民和下岗工人的组织。

在荷兰、日本以及台湾地区,畜牧业、果菜业的营销合作社占据合作社总量的70%-80%.这些经验值得延安研究和借鉴

  延安要发育农民合作营销组织,需要认清以下几点:

  第一,分清协会与合作社。

专业技术协会有其必要性,不能统统改成合作社。

  第二,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的组织,不能搞强迫,不能拔苗助长。

  第三,合作社是一种社会化营销服务的组织形式,但与政府办的供销社一类组织性不同,它不属于政府主导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未来合作社组织发展壮大了,自然会构成自己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并与政府体系形成合作关系,但是合作前提是自愿和市场交易公平,不应有任何政府的授意或者其他形式的干预。

  第四,关于合作社的适用法律。

许多国家都将其确认为法人组织,但其实它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即劳动合作性质的经济法人。

所以,它常常被归类到第三部门即既非公司又非政府的社会其它组织,而且获得经营免税资格。

中国目前还没有为国际通行的这类合作社量身度作其适用法律,延安市可以考虑根据本地情况先出台适用办法。

  延安要造就农民营销合作社这类新型的经济组织,政府的思路和政策必须做较大幅度的调整。

  第一,政府要为农民营销合作社让出空间,将那些由政府部门翻牌而成的行政性公司或脱钩或解散;

  第二,政府要构建市场框架、包括法律法规和交易仲裁、监督等基本秩序;

  第三,对农民营销合作社实施鼓励政策,可以考虑免税以及鼓励销售,多销多奖,将

  政策实惠真正落实到农民头上。

  第四,摆正合作社与村委会的关系,推动村委会的职能变革。

村委会应该成为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自治组织,而农民营销合作社是农村社区的经济自治组织,两者之间完全可能形成功能互补的形异质同的同构组织。

  总之,发育农民营销合作组织,是一场深层次的社会结构变革。

它与延安的社会经济体制、社会经济政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它的方向无疑是发育政府以外的机构以及社会经济的纵经横纬,使得“弱社会”逐渐强大起来。

尽管目前我们对于新的结构和新的体制的框架尚不清晰,不过,基本原则就是不能由政府包打天下。

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的各种各样的非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在农村,需要能够集合农民的愿望和利益的集体行动的组织。

这些组织与政府之间需要结成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合作关系。

  三、农村社区公共事业调查

  本次调查,我们除了在安塞、洛川、甘泉三县的座谈会了解农村社区公共事业发展状况外,还走访了三县的3所中小学和2所乡卫生院,并在下户调查(30户)中了解农民家庭收支以及用于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费用的情况。

  1、我们的主要印象

  第一,近年来,延安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

乡乡通路、村村通电,

  程控电话到乡,电讯网覆盖了80%的乡村,大多数的村通了自来水,农民的生活质量比5年前大有提高。

  第二,延安市通过加大对于教育、低保、医疗卫生的投入,积极推进教育和医疗卫生

  事业改革,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全市农村地区的公共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

比较突出的是全面推行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头。

表现为起步早、方向明、政策对头,效果显著。

特别是全市确定了“小范围、低标准、先启动、后提高”的原则,摸清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口的底数[2],摸索了关于农村低保对象的资格认定方式,并创造了统一兑付时限、持证开单、信用社领取的一整套效率高、有保障的低保金领取方法。

  第三,三县均很重视农民减负工作,使之取得明显成效。

例如,安塞县推行农民负担

  “明白卡”制度,统一票据制度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同时,认真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全县人均负担提留统筹费24.8元,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5%.不过,调查显示,农民负担重并非主要由于三提五统等规范化、制度化的措施,而是在此之外的各类临时性缴费,特别是公共事业的达标活动,无论交通、教育、卫生,各部门统统要农民出资搞创建。

从而引出了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农村公共事业应该由谁来出资?

  第四,延安市坚持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立了“教育奠基、科教兴延”

  的发展战略。

在农村中小学教育方面,近年来实行“普九”攻坚,布局调整,质量管理、“四制”[3]改革,贯彻国务院关于“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指示精神,加强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领导和管理,强化了县政府的统筹管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责任、乡镇政府和村组织的办学责任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

不过,教育方面的问题还很明显,表现在:

a、投入仍然不足。

延安全市中小学目前还有14万多平方米的危漏校舍缺乏资金。

b、人力资源前景堪忧。

高素质的教师短缺,目前只能拔高使用。

d、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低。

校舍投资不断地追人口高峰,但是高峰期过后人去楼空,现在小学校舍已经过剩,初中校舍也将过剩。

c、农村学校的规模效益与就近入学有冲突,布局调整难以两全。

e、学校管理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乱收费的等现象。

  2、农村社会公共事业的财政问题

  

(一)农村地区的社会公共事业严重缺乏资源

  农村地区的社会公共事业严重缺乏资源,主要表现为各项社会事业的经费一直严重不足,除了计生一项的经费由中央按人数直接划拨专款外,其他各项如教育、卫生、计生、低保和文化均存在重大缺口。

  首先是教育。

今年4月以前,教育政策一直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

即在资金拨付上,国家只管公办教师基本工资,其他各项民办教师工资、按教职员人数发放的公务费,班主任津贴、危房改造、教师培训、设备配备等各项开支均要由县乡两级财政承担。

仅教育经费这一项每年的开支就占据了县乡两级的基本财力,给县乡两级财政造成极大困难。

特别是乡一级几乎90%的财力全用于教育,例如洛川县京兆乡共1348户5638人,的财政总收入167万元,全乡干部有97名公务员、150名教师,年工资总额高达188万元,财政收入全部吃掉还不够,只能由县财政补差21万元。

再如安塞县,教育经费每年约需2300万元。

其中绝大部分用于人头费,即按照学校教职员工人数拨付的行政费、津贴等,还有校舍维修费。

其中,用于民办教师工资的部分并不多。

安塞县有民办教师850人,月工资每人300元,年开支需要306万元。

县财政只开支133万元,占民办教师工资的43.46%,其余173万元,占56.54%的部分要靠每年向农民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中解决。

2300万元教育经费尚未计入设备购置费。

最近国家教委要求各地中小学配备电脑,如果按照要求配齐,安塞县需要4400万元。

由于缺乏经费来源,安塞县教育局只有以向学生收取上机费、与供货厂家协议借款等方式筹措这笔资金。

  其次是医疗卫生。

1985年国家规定卫生系统的资金由地方财政拨付。

而卫生尤其是农村的医疗卫生一直没能排上位置,致使各县级财政在造预算时压低对县乡两级卫生机构的拨款。

据了解,延安各县均实施差额拨款,一般只拨付工资的60%,高者为80%.而工资外的其他费用,包括房屋修缮、设备购置、医疗用具、行政开支统统得由医院和卫生院自行创收解决。

医疗的市场化机制对于生活在社会平均水平之下的农民群体无疑起着社会排斥的作用。

  第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这部分资金也是由地方财政负责。

延安市县两级财政为保障农村贫困户每年出资350万元,所保障的农户已经占农业人口的2%.但是,按照目前的测算,还有一半农村贫困人口的低保资金尚无着落。

  文化方面的资金拨付就更加捉襟见肘。

现有资金只够勉强维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

地方

  财政对县以下的文化事业和文化设施无固定拨款,只有搞活动时专项申请,才可能有少量拨款。

可以说,文化事业排延安各项社会事业中的最末一位,尽管延安历史悠久、民俗文化积淀深厚,但却由于资金严重不足,导致文化事业的发展趋于边缘化。

  为了补偿资源的严重不足,教育、卫生、交通等各公共部门,不断提出各种创建活动的

  达标指标,发动各县乡作捐献。

据调查,农民负担沉重,主要在于费多而不是税重,而费多的主要原因并非是三提五统,而是在此之外的名目繁多的各部门的缴费。

  

(二)事业单位体制是衍成矛盾的主因

  导致延安农村地区社会事业经费严重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延安的事业单位体制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改革以来,企业、国家行政机关都实行了有足够力度的减员增效的人事改革,唯独事业单位不仅本身的改革力度不够,而且成为另两项改革的防空洞,从国家机关和企业才减下来的人员第一选择不是市场而是事业单位,致使事业单位愈加庞大,人头费占据了大量资源。

延安的财政支出结构[4]中,事业费开支总额占到财政支出总额的42.43%,而行政管理费占总额的20.4%,仅这两项就占到财政开支的62.83%.而用于城市基建、企业挖潜改造和农业生产和开发的资金不足10%,其中农业部分只有3%.另据统计资料表明,延安市事业单位末总人数为65449万人,占全市从业人员年末总人数的37.62%,其中,国营和集体的事业单位在岗人数分别为64584和841万人,分别占到这两类单位年末总人数的39.8%和8.7%,自然,由事业体制所决定的事业费只能首先用于满足人员开支。

  综上所述,延安市的社会事业发展面临的矛盾,表面看来,是事业单位资源配置出现了结构性矛盾:

机构多、人员多,人头费比例过大,占有了大量财政资源,致使人员工资以外的事业发展项目缺乏必要的资金,似乎需要在现有的财政开支42.43%的份额中进行调整。

不过,问题的本质并不在此。

我国的事业单位体制是计划体制的重要遗产之一。

在这种体制下,人们习惯了一涉及事业发展,就必然铺摊子、增机构、增人员,先保证人头费,而不是先考虑项目成效,造成了事业发展的国家包揽的低效率模式。

这种模式的缺陷,不仅仅在于行政和经济上的低效率,而且,对于民间社会力量的自组织起着严重的阻碍作用。

以与三农相关的县乡两级的各类事业单位为例。

如农技推广站、植保站、种子站、林业站、水利站、粮管所等“七站八所”都属于政府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机构,也都是按照计划体制的指导思想建构起来的。

市场体制改革以来,这些机构中有一些组织例如科技协会的指导思想和服务方式有所转换,但是多数机构依旧我行我素,并未树立为农业为农民竭诚服务的思想,而是只为自己的职业和职位服务。

这些机构拿着政府的工资,赚取农民的金钱,遍布农业方面所有领域,几乎将所有可能产生利润的涉农领域全部垄断起来,显然,这给农民自组织互助合作组织和自行增收带来极大的困难。

  (三)改革的新思路

  面对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增长的需求,延安市的选择只有两种:

一是在原有的事业单位体制之内作改革,新增事业拨款必须以改革旧的事业体制——减机构、减人员为前提;二是打破现有事业体制框架,大力发展现行体制外的“新事业单位”即国际通行的第三部门机构,促进新旧事业单位之间的结构替代。

所谓第三部门,是既非政府又非企业的社会的第三大部门,所谓第三部门机构,是不以牟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或者互益产品的非企业的生产服务机构,他们的资源来自依成本计费的社会服务收费、社会捐助以及向政府申请的社会服务项目的专项援助。

因此,这些组织可以视为不拿政府工资的从事社会公益的“新事业单位”。

  发展社会事业,不可能再走老路,而任何新路都涉及事业单位改革。

彻底的事业单位改革要走第二条道路。

即事业单位除了必须由国家支付工资的基础科学研究机构之外,大部分机构要撤销或自理,自理的方向一是转向企业,第二就是转为第三部门机构。

政府的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必须适应这种方向性的变革,实现社会事业单位结构的彻底转换,即社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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