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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增加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福建九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

文件审核:

文件批准:

文件编号:

JD—ZCX—C18(G)

发放编号:

受控状态:

2008年08月10日发布2008年08月10日实施

目  录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四、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五、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

六、安全奖罚制度

七、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九、安全值班制度

(一)

十、工地门卫保安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制度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十四、生活办公用品使用保管制度

十五、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的管理制度

十六、宿舍管理制度

十七、勤杂工岗位制度

十八、机械设备使用制度

十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配电室(站)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一、安全会议制度

二十二、技术交底制度

二十三、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二十四、设计交底会制度

二十五、试验制度

二十六、工程质量三检与施工过程检验制度

二十七、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

二十八、成本控制措施

二十九、安全纪律牌

三十、安全十大禁令

三十一、安全用电十大禁令

三十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三十三、施工现场五要十不准

三十四、生产垃圾管理规定

三十五、高空作业规定

三十六、吊装作业规定

三十七、施工现场防止水源污染管理规定

三十八、施工现场防止噪声污染管理规定

三十九、钢井架安全防护装置的规定

四十、车辆的环保管理规定

四十一、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规定

四十二、治安管理规定

四十三、施工现场厕所管理规定

四十四、材料堆放、机具停放管理规定

四十五、工程材料申报规定

四十六、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

四十七、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四十八、隐患排查制度

四十九、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五十、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五十一、危险性较大的专项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五十二、预防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灾难的制度

五十三、企业负责人(总经理)履职报告制度

五十四、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五十五、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实施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日常安全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安全检查措施的落实。

二、坚持管生产必须安全原则,安全与生产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项目部施工员在安排任务时应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架子、安装的电气和机械设备以及高处防护施等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认真做好安全记录。

三、运用安全教育宣传栏、安全会议和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教育,表扬安全施工的好人好事。

四、施工班组要有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组日常安全工作,;认真做好班前后检查工作,组织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活动。

五、对新工人和其他人员,必须进行施工基本知识入场教育和操作规程教育;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没有经过三级教育者,项目部一律不得安排工作,严禁私乱雇和使用童工。

六、项目部每天安排一人安全值班,并认真做好安全记录。

每周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和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发动群众群策群力,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七、发生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应严禁按“三不放过”原则,即: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的措施不放过,必须保护现场,立即通知报告上一级安全员和质安部,并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表。

八、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反对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九、项目部定期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部对施工安全工作除了进行经常性检查,每周进行一专业性大检查。

二、施工每月末组织一次检查,工地进行周检,查出不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措施整改。

三、施工班组进行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工长(班组长)上班前要在交待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措施。

四、项目部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实行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大检查。

查出隐患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有些限于客观条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订出计划限期解决。

五、安全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分送责任工地,由项目部经理限期落实整改。

六、对旧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器材在使用前必须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等,要经常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二、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要经常进行学习,各级行政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安全技术合格证内作为考核受奖依据之一。

三、新入场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施工。

三级安全教育的程序和内容如下:

1.一级教育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安全员进行:

内容:

(1)、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2)、应执行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3)、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2、二级教育由项目经理会同安全员进行:

内容:

(1)、本工程施工概况及应注意安全事项

(2)、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3)、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防火注意事项

3、三级教育由施工员会同班组长进行;

内容:

(1)、操作岗位安全注意事项

(2)、工器具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3)、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对于特殊工种如:

电气及起重机械操作、焊接、受压容器、司炉工、架子工、厂内车辆驾驶员等。

必须进行经劳动部门的操作技能培训,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准许操作。

五、工人调换新的工作、增添新的机械设备、采用新的操作方法等,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进行实际操作。

六、施工班组应坚持每天进行班前讲评活动提纳为:

1、人员分工

2、工艺过程注意安全事项

3、容易发生事故的工序及预防措施

4、检查班前操作场所各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

5、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和总结一周来的安全工作,对遵章守纪人员进行表扬,对违章人员要进行批评。

七、项目部每月初安排一次,利用1-2小时进行安全活动,安全日活动由项目部经理,专、兼职安全员组织进行。

其主要活法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指示、规程、制度和措施

2、学习讨论事故通报及其他安全资料

3、总结上月的安全措施及布置本月安全工作

4、提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护及消防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5、进行其它与安全有关的活动

 

四、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一、单位工程施工的班组自进场之日起,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

二、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主持,主持人、记录人、班组成员均应签名。

三、班前活动内容应针对作业环境及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

四、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

五、根据《安全活动记录本》中安全检查表的要求,对班组成员思想、情绪、健康进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以及工具设备的安全状态等内容进行检查,对检查的不安全隐患,应按“三定“措施进行整改。

 

五、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

一、工伤事故报告程序及登记手续

1、凡发生未遂事故由各施工班组进行登记,并报告工地负责人

2、凡发生轻伤事故,于事故发生后口头报告公司质安部门,月底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公司质安部门。

3、凡发生严重未遂事故,应立即口头报告公司质安部,由公司质安部组织调查分析,找出原因,采取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

4、凡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上报公司质安部,其中死亡事故要立即报送主管机关及当地相关部门。

5、凡属于“扭伤”事故类别的负伤者,必须持有医疗部门诊断后出具的可靠的诊断证明,并经班长、工地确认后,所在部门方可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

6、属于轻伤事故的伤者本人,必须在事故发生的当天报告班长。

过期不报者,不予补报登记手续。

二、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

1、发生重伤、群体伤害、死亡事故,就近工作人员应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

2、事故现场未经安全专业部门勘查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事故物证的位置,就近施工人员有责任提供有关事故的旁证材料。

3、安全专业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临时处理,详细勘查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和责任的口述材料,索取必要的旁证材料,事故现场的临时性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机关,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察院报告,并及时填写“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三、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权限。

1、发生伤亡事故后各级领导要组织对事故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从思想上、技术上、管理上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及主要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的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2、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根据安全奖罚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一般未遂事故由工地责任人调查分析,进行处理后向单位分管领导及公司质安部报告。

4、严重的未遂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质安部,由公司分管领导主持调查分析,找出原因,采取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

5、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特别重大的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四、项目部每月按规定及时填报安全月报。

 

六、安全奖罚制度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发展,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

同时,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订安全奖罚规定。

一、在关健时刻由于采取了果断的措施,因而制止或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安技人员、管理人员或职工给予500-1500元的奖励。

二、对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护设施方案,经采用后对安全施工和保证职工身体健康起显者效果者,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

三、施工现场或车间如被上级机关检查罚款者,项目部对该工程(车间)再行同等罚款,如被封闭停工整顿者,项目部给予罚款3000-5000元。

四、单位工程开工时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已编制未及时向市安全部申报的单位工程罚款1000-2000元。

五、安全部门对存在施工隐患的部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班组接到安全部门隐患通知书必须在指定时日内整改完毕并将回执单按时送到安全部门,逾期不整改者或执单不及时送安全部门的,视情节对班组处罚500-1000元。

六、凡违反安全制度,有严重险情的,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部门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并报领导处理。

七、单位工程(车间)发生工伤事故,除按公司规定罚款及公司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之外,另再对单位罚款。

隐瞒不报的另罚500-2000元。

1、重伤1人/次罚单位1万元,项目部1万元。

2、死亡1人/次罚单位5万元,项目部5万元。

3、多人轻伤事故按重伤事故处罚。

八、为了有利于对重大未遂事故的分析,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应及时上报,隐瞒不报的罚500-2000元。

九、各级安技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经常深入工地(车间)加强安全管理,作出突出贡献者奖给安技人员200-500元。

十、对安全部门提出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拒不实施的,根据情况进行罚款。

1、进入工地未戴安全帽,打赤脚,穿“三鞋”(硬底鞋、高跟鞋、拖鞋)的人员每人各罚50元;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纪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罚100元,操作者300元,开机人员擅离工作岗位不关锁开关箱、罚开机人员500元,如发生事故要追究刑事责任。

3、八层以上脚手架未满铺三道竹笆榀的每缺一片竹笆榀罚搭设班组20元,竹笆榀不按规定绑扎,每片罚搭设班组10元,拉结点不按规范设置,每缺一点罚10元,脚手架未设防护栏杆及剪刀撑的,每缺1延长米罚10元,临街及居民区建筑工程外围无全封闭施工的罚项目部3000-5000元。

4、施工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罚500-1000元,罚电工200元;临时用电乱拉、乱搭者罚违章班组或机电班200-500元;班组手续电动工具不用移动式开关箱而用开关板代替者,罚使用班组300元,“一闸多机”罚违章班组300元。

5、机械设备每缺一种安全防护装置罚100元;塔吊、电梯、井字架等大型机械设备每缺少一种安全防护装置罚租赁站或机电班100元。

6、结构电梯井口,施工电梯、井字架、卸料平台未按规定防护,每缺一个防护罚100元。

十一、安全网、脚手架、爬升架及井架、吊篮架、塔吊、电梯等设备安装和拆除,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后应要有验收手续方可使用。

否则各罚款500-1000元;分部分项工程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违章罚安排人员500-1000元。

十二、特种防护用品(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电缆、漏电保护器、铁壳开头箱)和器材的采购,必须是持有国家或省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并经省建立厅推荐的产品;购买时应直接去厂直销经营部购买,严禁随意去市场或个体商店采购,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10000元,如发生事故情节严重的给予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按有关规定招收进场的新工人,应有劳务单位盖公章的花名册,并持有四证(身份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车间)及班组未进行安全教育(或无“四证”)就安排其上岗,罚安排人每人500元,自行私招乱雇者罚劳务单位、班组每人次500元。

十四、严禁使用童工,一经发现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罚款3000元,凡已满16周岁者需持有身份证并经劳动部门审查方可安排上岗。

十五、不准带小孩进入工地,违者罚携事人500元。

十六、工地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凡使用电炉、电炒锅、电热器及煤油炉等,每发现一件对使用者罚款3000元。

 

七、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仓库物资的保管制度,加强对库存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腐烂、变质等管理工作,使库存物资达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对入库的物资要按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做到认真检查。

二、严格物资保管制度,对库存物资做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要达到标记明确、对号入座、摆设分层码跺、整洁美观、对易燃、易爆、易潮、易腐烂及剧毒危险物品应存放专用仓库中或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清点、勤保养。

三、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四、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和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或加工火药,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制度。

五、对仓库内存放化学危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仓库与四周建筑物必须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不准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2、仓库内严禁烟火,并禁止携带火种和发生火花的行为。

在明显的地点应有警告标志。

3、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卸载、搬运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和重压,确保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安全。

 

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障财产免受损失,保证生产和生活的正常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库房内的物品储存要分类放置在木制或钢制架层上,架与架之间应当留出必要通道,堆放应牢固整齐,防止倒塌。

二、存储化学、易燃、易爆、易腐蚀以及相互接触会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必须有一定安全间距分开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如化学名、俗名、禁忌和灭火的方法等。

三、库房通风良好,具有一定照明度,室温要低,高温季节应有降温措施。

四、遇水易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变质的物品。

不得存放在潮湿和积水的地方。

五、受阳光直射易引起燃烧、爆炸、变质、分解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六、盛装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七、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入库。

八、库房内不准使用60W以上功率电灯。

交流收音机。

电烙铁和取暖烘烤设备。

九、库区内严禁吸烟和点燃明火,严禁放烟花爆竹。

十、库区内应放置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

十一、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十二、消防器材应有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待用。

十三、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干部和工作人员,建立义务消防队,加强业务训练,组织值班巡逻。

十四、库房工作人员就应该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安全素质。

 

九、安全值班制度

(一)

为了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对施工生产安全的工作责任心,现对生产安全值班作如下规定。

一、安全值班人员

1、各分公司安全值班领导人员由各自的安委会确定,名单报总公司安全部备案。

2、各分公司安全值班人员,原则上是每月一人,轮流进行。

二、安全值班人员的职权

1、各分公司安全值班领导主要是协助主管安全领导的工作。

在值班期间,行使同级主管安全工作领导的职权和主管安全领导者一并对当月的施工生产安全工作负领导组织责任。

2、安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集中精力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施工、教育等业务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规程和上级有关要求;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省、市、县及总公司有关规定,检查本单位的施工生产安全情况,奖优罚劣,及时纠正违章,改进安全设施,使本单位的安全工作不断提高。

3、安全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冒险作业的指令,并立即向上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或上级安全值班领导报告。

三、交接班

1、安全值班交接手续,一般应召开会议布置履行交接程序和手续。

交接会的时间安排每月末或月初第一天。

2、安全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记录。

主要是记录值班期间所做的安全工作内容和结果;在交接会前要做好准备,以便将值班时已解决的问题和要继续解决的问题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

3、交接班会的主要内容是上一月安全值班领导向下一月值班领导交接和上一级安全值班领导布置下一月安全值班中的工作重点和有关要求。

4、总公司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安全值班交接例会(例会时间用电话通知)。

各分公司的当月值班领导和接班领导应届时到会,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要请假,但应保证一名分公司值班领导到会。

要尽量避免由安全业务部门人员代替到会的现象。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制定相应的领导值班奖罚制度,使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的工作好坏和施工生产安全情况在经济上与安全值班人员挂钩(如工伤事故率情况,各分公司安全检查评分情况等)。

主管安全工作领导和其他人员的经济挂钩问题,仍按各分公司的现行办法执行。

 

安全值班制度

(二)

项目部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值班制度,每周一至周日由施工管理人员轮流进行值班。

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应及时给予制止,并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如发生了工伤事故应快速报告到项目部,并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

当班的安全值班员应24小时食宿在工地,不得随意外出离开工地,如确实有急事非离开工地不可的,应向项目经理报告,待项目经理安排来替班人员并办理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工地。

 

十、工地门卫保安管理制度

一、仪容仪表

1、上岗前不得饮酒,上岗时间要求穿制服,佩戴内部治安执勤证、武装带、警号等;

2、上岗时间要集中注意力,保持举止端庄,处理问题时要认真分析、果断、公平;

3、不准留长头发、小胡子、长指甲,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二、执勤部分

1、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安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内,任何人不准在值班室会客或聊天;

2、发现情况时,保安值班人员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主管报告,不准错报,不准随便离开控制室,如擅自离岗者,按失职论处;

3、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值班室要保持干净、整齐无灰尘。

4、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坚守岗位。

不得乱串闲谈,阻碍他人工作。

如因离岗引发事故,造成工地财产损失而又未抓到盗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当月奖金或除名处理;

5、保安人员用餐时必须有人值班,不得空岗用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对于遇到异常情况不妥善处理又不及时汇报者,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给予必要的处分。

三、外勤部分

1、保障施工道路畅通,机动车、自行车的停放要整齐有序,如因乱停放而造成塞车,追究值班人的责任;

2、外勤值班必须按规定经常巡视重点位置(如配电房、发电机房、办公室、围墙阴暗处和材料仓库等),发现可疑的人要查问清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考勤处理方法

1、迟到、早退十分钟内给予警告处分,超过三十分钟以上算旷工半天,旷工一天扣当月奖金的50%;

2、请事假一天必须由领班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工地负责人批准。

请假必须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准别人代请或通过电话请假;

3、病假必须有指定医院的医生开具的证明,方可病休;

4、不请假而旷工一天扣二天薪金,旷工两天以上,呈报项目经理给予行政处分;

5、工作时间严禁会客、做私事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造成工作失误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6、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要详细填写值班笔记,领班每天须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许对外泄露工地内幕事件。

 

十一、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制度

1、安全防护保证金:

公司从每幢工程中抽取直接费(总造价)的1%作为安全管理基金。

安全基金由公司安全科统一控制,单独开支,目的是保证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设施落实。

2、安全基金:

1%中0.5%作业为现场安全设施费(工程竣工结清),0.5%作为公司安全统筹基金(包括安全奖励基金,技术进步,安全管理积累基金,事故补助等)。

3、受罚的金额或奖励的金额,应缴公司财务部(科)由公司安全科统一调配处理。

4、现场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建造费:

公司应从每幢工程中抽取直接费(总造价)的0.5~1%,强制要求项目部用来建造施工现场“五小”设施,即:

门卫值班室、工地办公室、员工用宿舍、食堂或厨房和厕浴卫生间。

5、现场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建造费由公司安全科统一管理,项目部建造完成后,报公司安全科进行验收,符合合格后即给予拨付临时设施建造费。

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建造费的单独开支,目的是保证施工现场各项临时设施的落实。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身体健康、无防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严禁无证操作,酒后上岗、带病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佩带好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分包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作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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