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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避难硐室作业规程.docx

永久避难硐室作业规程

一、巷道名称

本《作业规程》掘砌巷道为永久避难硐室工作面。

二、掘进目的及用途

掘进目的是为形成90万吨/年机械化采煤升级改造生产系统,为新区采掘工作面人员在发生事故时提供避难场所。

三、巷道设计长度和服务年限

硐室设计长度:

永久避难硐室:

57.2m;

服务年限:

4年。

四、预计开工时间

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决定:

预计本掘砌工作面自2011年8月中旬开工。

五、巷道布置

永久避难硐室:

位于二采区下山口(胶带大巷下部),距离胶带大巷约10m处,在二采区轨道下山和胶带下山间布置一个永久避难硐室。

开口位置位于胶带下山往下70米处,在胶带下山右侧直墙1米以上拆口,与胶带下山水平角成30度夹角向上变坡26度,斜长掘送10米后水平向前与轨道下山掘送贯通。

施工说明:

依图所示,永久避难硐室分为两个断面掘砌完成,硐室中部为1#、2#过渡室及生存室,设计长度31.1米,硐室净宽4.0米,大断面支护;靠两侧为小断面支护,硐室净宽3.0米,设计长度26.1米。

六、巷道断面

永久避难硐室采用锚杆网锚索联合支护和半圆拱粗料石砌碹支护双重支护,硐室断面:

①锚杆网锚索联合支护:

A、大断面:

净宽4.8m、净高3.8m,掘进断面15.71m2。

B、小断面:

净宽3.8m、净高3.3m,掘进断面10.95m2。

②砌碹支护:

A、大断面:

净宽4.0m、净高3.4m,净断面11.84m2,掘进断面15.71m2。

B、小断面:

净宽3.0m、净高2.9m,净断面7.73m2,掘进断面11.88m2。

七、支护方式

1、临时支护

掘砌硐室采用直径不小于14cm的木支柱戴柱帽的方法进行超前临时支护。

掘砌工作面掘进前距工作面煤帮处打一排贴帮柱,间距1m一柱(不少于2根)进行支护,并对作业地点零皮活块、支护情况进行处理,方可进行操作。

等爆破落煤后处理完顶板、煤帮、瓦斯等安全隐患,由爆破工和班组长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立即在距巷道两帮1m处挖柱窝采用木点柱支护,柱要打在实底上,并加戴柱帽打紧,遇顶板破碎时要加密支护,临时点柱柱距1米戴柱帽且不少于4根,柱帽规格:

(长×宽×高)500mm×200mm×50mm。

最大空顶距2.5m,最小空顶距1m。

在不影响砌碹的情况下严禁拆除临时支护。

2、永久支护

永久避难硐室采用先采用双重支护,第一层支护在硐室掘出后采用锚杆网锚索联合支护,锚杆规格为φ20×2400的螺纹钢树脂锚杆、间排距800mm;锚索规格为φ17.8×8000的钢绞线;采用菱形网支护。

第二层支护采用强度等级C30的素混凝土砌碹支护,支护厚度400mm。

硐室底板采用C30混凝土抹面,厚度100mm。

施工时确保硐室底板标高高于两侧巷道300mm。

八、永久支护

(一)锚杆网锚索联合支护

硐室第一层支护方式采用锚杆网锚索联合支护。

1、顶锚杆采用型号为Φ20-2400螺纹钢树脂锚杆,锚杆间距为800mm,排距为800mm,顶板靠两帮侧锚杆在支护时要向两侧倾斜15度进行打设,顶锚杆锚固力不小于80KN,顶锚杆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120N.M,锚固长度不少于1m。

每排不少于9根。

2、巷道两帮锚杆采用型号为Φ20-2400螺纹钢树脂锚杆,锚杆间距为800mm,排距为800mm,帮锚杆锚固力不小于60KN,帮锚杆螺母拧紧力矩不小于80N.M,锚固长度不少于0.8m,每排不少于4根。

硐室顶、帮锚杆均采用三花布置,间排距800mm。

3、网采用菱形金属网,网格为长×宽=50mm×50mm,网边必须要压茬连接,接茬长度不小于50mm,相邻两块网之间要用14#铁丝连接。

4、根据现场顶板实际情况,在锚杆挂网支护顶板的基础上,用高强锚索做辅助支柱。

顶板锚索型号φ17.8×8000的钢绞线,护表构件为矿用优质钢板,锚索应布置在硐室顶部中心两侧成一直线,且位于两排锚杆之间,间排距均为1600mm,锚索必须锚至顶板稳定的坚硬岩层中不小于1.0米。

(在顶板破碎或支护条件较差时,应积极采取特殊有效的支护方式加强顶板管理)锚固长度不少于2.0m。

打设锚索过程中要向外侧倾斜11度向顶板打设加强支护。

(二)砌碹支护

支护材料

1、料石:

砌体厚度不小于400mm,强度不低于30MPA。

2、水泥沙浆:

水泥河沙配比为1:

3,水泥标号不低于425#必须使用纯净的河沙。

3、对所用的沙、水泥、料石要分类存放,各砌碹工作面料石存量不得超过500块,水泥和沙存分别控制在1T和3m3范围内。

以防受潮和堵塞巷道。

堆放地点应在巷道一侧距工作面掌头30m的地段,堆放总长度不得超过10m。

砌碹工艺

1、挖基础:

①首先要认真敲帮问顶,及时用长柄工具处理掉危岩,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工作。

必须站在临时支护下作业。

②挖基础前,必须根据巷道中线检查巷道断面的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处理。

③基础必须根据底板清浮煤情况进行清挖,煤巷基础不小于30公分,岩巷基础不小于10公分,且底要平直,宽度不小于50公分。

④基础底、帮必须把浮煤,松散岩煤块清理干净,方可铺浆砌筑。

2、砌直墙

①检查粗料石是否达到要求标准,无问题时方可使用。

②水泥沙浆配比为水泥:

沙=1:

3,人工搅拌时要将水泥沙浆搅拌均匀,配比符合要求。

③为保证工程质量,必须挂线砌墙,即在巷道两帮分别按设计的净宽、净高挂好标线,作为作业过程中检查巷道规格的依据。

④料石必须分层砌筑,层与层,块与块之间必须灰浆饱满,压岔不小于料石长度的三分之一,严禁干缝、对缝、瞎缝且接茬必须严密。

⑤直墙后空隙必须充填饱满,不得用坑木或其它易燃、易变质材料作充填物,应用矸石、废料石充填。

3、拱顶(戴帽)

①拱顶操作台必须架设稳固。

并在两侧架设便于作业人员上下的临时行人通道。

②碹拱架必须采用不小于15kg钢轨或强度等同的材料制作,模板厚度不得小于0.05m,长度不得小于2.0m。

③拱架与模板支设成型后与设计巷道断面误差不得超过±50mm。

④拱顶料石立缝之间必须用楔形片石压紧,灰浆浇灌饱满,压岔不小于料石长度的三分之一,且要严密,不得出现瞎缝对缝干缝。

⑤砌碹拱拱顶及两侧必须使用矸石或其他不燃性硬质材料充填饱满,严禁使用坑木或其它易燃、易变质材料作充填物。

九、施工工艺:

一、施工方法

本规程内所有掘砌巷道为煤巷,全部沿统一坡度设计进行掘送,遇巷道设计高度不足时,采取挑底或压顶的方式作业,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全断面光面爆破一次成巷。

二、凿煤(岩)方式

1、本规程所有巷道均采用打眼放炮的掘砌方法进行施工。

2、打眼使用中村煤业井下工作面安装压风系统结合使用VF-10/7型空气压缩机,TY28气腿式凿岩机、中空六角钎杆、钎头以压风作动力源进行操作。

3、掘进工艺:

打眼—装药放炮—处理隐患—打锚网支护—装煤运煤—砌碹—完成—循环。

三、爆破作业

巷道采用楔形掏槽周边布眼,毫秒电雷管起爆,采用矿用2#炸药爆破,FMB—50型发爆器起爆,联线方式为串联。

附:

爆破说明图表

十、装载与运输

(一)、装煤(岩)方式

巷道掘进中,工作面使用人工装煤(岩)方式。

(二)、运输方式

施工中在工作面安装30刮板输送机与胶带下山胶带输送机搭接,经上煤仓胶带巷胶带输送机进入井底煤仓,由主斜井大倾角皮带提升出井。

十一、管线附设

在掘砌施工中,所敷设的电缆、供水管和风筒等应吊挂牢固整齐。

水管、风筒接头要严密,不得漏风、漏水。

供水使用1.2寸铁管,风筒使用直径600mm的软质风筒,逢环必挂且不得漏风。

风筒出口到工作面不得超过5m。

十二、生产系统

一、通风

施工过程中通风方法利用局扇柔性风筒压入式通风,掘进中遇煤落煤,遇岩破岩。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要求,掘砌工作面配备使用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安装在距工作面巷道进风侧,最长供风距离为200m。

依照《规程》规定随着工作面的推进逐步前移。

(一)、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

独立通风的掘(进)砌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应按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炸药用量、同时作业人数和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并取其中最大值。

永久避难硐室: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100×q×k=(100×1.4×1.8)m3/min=252m3/min。

注:

式中q为永久避难硐室掘砌工作面的总瓦斯绝对涌出量。

k为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应根据实际观测的结果确定,一般可取1.5-2.0。

2、按工作面每班工作最多人数计算:

Q=4n=4m3/min×22=88m3/min。

3、按炸药量计算:

Q=25A=25m3/min×7.9=197.5m3/min

4、按局部风机的实际吸风量计算:

Q=Q局×I×1.2=260m3/min×1×1.2=312m3/min

注:

式中选用FBDNO6型(11KW)对旋通风机铭牌吸风量200~350m3/min,取260m3/min。

5、工作面风速验算:

①按最低风速验算:

Q≥0.25m/s×60×15.71㎡=236m3/min

②按最高风速验算:

Q≤4m/s×60×15.71㎡=3770m3/min

式中S---工作面巷道断面面积。

永久避难硐室掘砌工作面需配风量312m3/min,可以满足以上五个条件的要求,因此通风部门应配备312m3/min全压风量。

(二)、风机风筒的选型与安装地点:

1、根据实测和使用经验,选用FBDNO6型(11KW)对旋通风机送入工作面的有效风量大于312m3/min。

可以满足单个工作面的通风要求。

因此选用FBDNO6型(11KW)局部通风机,共配备2台,1台使用,1台备用。

2、风筒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直径为600㎜。

风筒要吊挂平直,缓慢拐弯,保证风流畅通。

十三、安全监控

(一)、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的配备和使用

矿各科室管理人员、施工队长、爆破工、班组长和流动电钳工、瓦斯员等下井时都必须携带甲烷报警仪,对所经过的路线和地点随时进行瓦斯检查.

放炮员每次放炮时必须进行“一炮四检”工作,并作好记录;班组长应入井后不得随意关闭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对工作地点进行瓦斯检查.电钳工在检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检查甲烷气体浓度,有报警信号时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二)、甲烷传感器的配备和使用

本掘砌工作面使用全矿井KJF2000N型瓦斯监控系统和KJFT—1型分站一套,使用GTC4/40型甲烷传感器8台。

其中,3台使用,3台轮换,2台备用。

具体设置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分别为:

1、1号甲烷传感器设置在工作面掌头5m处,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0%,断电范围为工作面以及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2、2号甲烷传感器设置在距回风口10—15m处,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0%,复电浓度<1.0%,断电范围为工作面以及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3、3号甲烷传感器设置在混合回风流10—15m处,报警浓度≥1.5%,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5%,断电范围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甲烷传感器使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甲烷传感器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m,并且应有防炮崩措施,必须布置在巷道上方,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距巷帮不的小于200㎜,且该处巷道顶板要完好、无淋水,不得悬挂在风筒出口和风筒漏风处。

安全控制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

甲烷传感器、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调校1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朝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确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测验报警仪器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

十四、劳动组织及循环作业

采用“四六”制循环作业。

劳动组织由队、班组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分配组织劳动力,为保证工人有合适的工作量和各工序的协调配合,应采用“一专多能”的劳动组织形式,但要害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1.掘砌巷道每三班一个循环,每循环进尺2m,合理安排各道工序,进行平行交叉作业。

2.打乱正规循环的补救措施:

提高效率,缩短循环时间,赶上正规循环作业,适当调整循环进度,力争在本班内抢回,在正规循环恢复后再正常循环推进;组织力量突击,适当增加人员、设备,确保正规循环;本班内抢回循环有困难,可为下班多做一点准备工作,保证下班顺利完成循环。

十五、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通三防管理

1.永久避难硐室掘砌过程中工作面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进行供风,工作面风筒全部沿胶带下山右侧吊挂,风筒吊挂平直,做到逢环必挂、缺环必补、漏风必补(除工作面10米外),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以保证工作面有足够风量。

2.加强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有专职人员看管,要保持通风机常开不停,任何人不得擅自停机;若需要停机时,必须经通风部门负责人同意,且必须有相关安全措施。

3.局部通风机要装有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停风时能自动切断供风巷道的一切电源。

4.由于停电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通风不能正常运转时,要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除人员,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当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m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

5.巷道贯通前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掘进贯通前20m,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并且通风部门要作好贯通后的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②贯通前20m,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和警标,并且经常检查工作面的通风状况,发现瓦斯超限时要立即处理。

在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瓦斯员必须到停掘的工作面及其附近风流中检查瓦斯浓度,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1.0%时,方可放炮。

否则停止掘进进行处理。

③每次放炮前必须派专人在能够通往两个工作面的所有通道口距工作面75m以外站岗警戒。

(二)、防尘管理

1、采用湿式打眼,并且工作面所有人员都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2、装炮时必须使用水泡泥,每眼使用1-2节。

3、装炮前必须对爆落的岩石进行洒水降尘。

装煤(岩)前后,必须进行喷雾降尘。

4、经常冲刷巷道顶帮和管路上的粉尘。

5、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安设一道水幕,在放炮时必须打开,等放完炮、炮烟吹净后方可关闭。

6、混合回风流中的水幕必须常开,不得随意关闭。

7、防尘工要经常检查防尘管路,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三)、顶板管理

1、掘砌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靠近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检查,无问题时方可作业。

2、要认真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及时用长柄工具捅掉危岩,特别是打眼前、放炮后。

3、处理顶板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处理顶板工作应由2名以上有经验的老工人担任,1人处理、1人观察顶板。

处理顶板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观顶人员要站在处理人员的斜后方,不得影响处理人员的退路。

处理前要看好退路。

(2)处理顶板要从支护完整处由外向里先顶后帮依次进行,处理顶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3)处理顶板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柄工具。

注意防止矸石顺杆而下伤人。

(4)顶帮遇有大块矸石或较大面积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由外向里慢慢处理,不得强刨强挖。

4、每次放完炮后,工作面工作人员要等炮烟吹净后,由爆破工、瓦斯员和班组长首先到工作面检查爆破地点的通风、瓦斯、拒爆、残爆等情况,并由外向里检查顶板情况,然后方可在支护下进行敲帮问顶工作。

5、爆破后,要及时架设临时支护,支柱上端要带一长度不小于0.4m的木帽,并用楔子加紧;柱根要坐在实底上,并有不少于20mm深的柱窝,临时支护距离为1m。

(四)、爆破管理

1、永久避难硐室爆破过程中,由于距胶带下山胶带输送机较近,要采取措施对胶带输送机及巷道内设施进行防护,爆破作业中要放小炮,合理控制装药量,确保不崩坏输送机及其他设施。

2、爆破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学习,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并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爆破工要严格执行本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图表。

3、爆破工领取炸药、雷管时,必须对号领取使用,禁止混用。

4、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5、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物体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子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6、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母线与运输设备、轨道、钢丝绳、管路、电缆、信号线、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7、严格执行“一炮四检”(打眼前、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浓度),加强起爆前瓦斯检查,防止漏检,避免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起爆。

8、起爆时必须使用完好的矿用防爆型发爆器进行起爆。

9、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

(2)在特殊情况下,如卧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炮泥封满;②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卷;③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不准起爆;④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护。

(3)当炮眼深度为0.6—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少于眼深的1/2。

(4)当炮眼深度超过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6m。

(5)当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0m。

10、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材料作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

11、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装药、爆破:

(1)掘砌工作面的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不符合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爆岩松散。

(5)掘砌工作面风量不足。

12、永久避难硐室掘砌巷道爆破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放炮撤人制度,任何一头爆破作业,另一工作面必须撤离所有作业人员,爆破母线长度和躲炮距离直线距离不得小于100m并有掩体,曲线不得少于75m。

13、要在所有能通往爆破地点的各通道距爆破地点直线100m并有掩体、曲线75m处站岗。

班长要委派责任心强的人员站岗。

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人、绳、牌三者到位后,再通知爆破工起爆;爆破后,站岗人员要等班组长通知撤岗时方可撤岗,站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4、爆破前,班长必须点清人员,爆破工最后离开爆破地点,由班长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发出3声警号,再等5秒钟,无问题时方可起爆。

15、爆破后,待炮烟吹散后,首先由班长、爆破工到工作面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眼等情况,认真敲帮问顶,捅掉活煤、活碴。

16、炸药、雷管要分箱存放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发爆器的手把、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交给他人。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并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且不潮湿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7、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严禁用镐刨、钎子钻或从炮眼内拉雷管脚线。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钻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炮眼。

(3)应在距拒爆炮眼0.3m处打一平行炮眼,爆破崩出即可。

(4)爆破后,爆破工要收集残炮,并收集未爆的雷管。

(5)在瞎炮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8、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应先将发爆器钥匙取下来,再将爆破母线从发爆器上取下来,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能收线检查拒爆的原因。

19、当班的装药炮眼应当班放完。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尚未放完的炮眼,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20、爆破前,应先加固附近支护,撤出风钻、矿车等工具,用旧风筒或旧胶带护好开关、电缆、潜水泵等设备,以防崩坏。

(五)、机电管理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压、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在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有良好的绝缘。

3、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

4、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筒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6、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其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2)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3)3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修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8、严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种电气保护。

9、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及小电器不得下井使用:

(1)防爆结合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

(2)绝缘座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

(3)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过规定。

(4)喇叭嘴不配套或断裂、缺损。

(5)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腔上方导电螺栓与接线鼻连接不牢。

(6)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

(7)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电源危险牌、防尘罩。

(8)开关底托架断裂或固定不牢。

(9)电机风叶处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

10、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

有下列情况者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

(2)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

(3)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

(4)隔爆室的观察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

(5)防爆电机接线盒内缺隔爆绝缘座。

11、电缆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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