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强制隔离戒毒考核评估工作规定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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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强制隔离戒毒考核评估工作规定试行

附件2:

湖南省强制隔离戒毒考核评估工作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强制隔离戒毒考核评估工作,客观评价戒毒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核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公正、科学、客观、量化、适时的原则,保证质量,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条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应当遵循戒毒客观规律,采用科学考评方法,确保信息采集、统计分析、诊断评估、结果应用的客观准确。

第二章机构、人员与设施

第四条省戒毒管理局成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考核评估委员会,由主管局领导任主任,由管理、教育、生活卫生、生产、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全省强制隔离戒毒考核评估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设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考核评估委员会,由主管所领导任主任,由管理、教育、生活卫生、生产、监察、医院(医务所)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员任成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考核评估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考核评估工作。

专业人员可聘请公安、司法、卫生等部门的代表及戒毒专家或社会工作人员担任。

第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配备必需的交通工具、通讯器材、医疗检测设备、心理测试软件、专用电脑等考核评估设备,确保考核评估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评估

第一节考核评估内容与指标

第六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考核评估是针对不同阶段戒毒人员的生理、心理、行为、现实表现、生活质量、适应能力等情况进行的综合监测评估,分为基础考核和专项评估两个方面。

第七条基础考核内容包括戒毒人员生理功能状况、心理行为状态、现实表现情况、戒毒回归人员综合情况等,每项内容适用相应的评价指标。

(一)戒毒人员生理功能状况考核包括戒毒人员的体重、体能、稽延症状、生理功能、尿液毒品检测等生理脱毒和身体恢复状况等内容,以体重、体能、生理功能、稽延症状、尿液毒品检测结果及改善率为评价指标。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理功能状况检测评分表》见附表一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体能测验项目评分标准》见附表二

(二)戒毒人员心理行为状态考核包括戒毒人员成瘾程度、渴求、焦虑、抑郁、自尊、认知态度、生活质量、人际关系、适应能力及对吸毒诱因耐受强度等多维度心理状况的考核,以常规考核评估、心理量表测试结果及改善率为评价指标。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测试评分表》见附表三

《心理测量得分与转换评估得分对照表》见附表四

(三)戒毒人员现实表现情况考评包括戒毒人员遵从戒治、接受教育、服从管理、遵规守纪、劳动康复、行为养成等内容,以戒毒人员自评、他评、管教民警评定及测试工具测量结果为评价指标。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现实表现月考核评分表》见附表五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月考核评分标准表》见附表六

(四)戒毒回归人员综合情况考评包括戒毒回归人员就业情况、家庭关系、夫妻生活、社会适应状况、有无违法犯罪及操守情况等内容,以戒毒回归人员社会生活质量指数、操守值为评价指标。

戒毒回归人员社会生活质量指数由就业状况、家庭关系、婚姻生活、社会适应、违法犯罪等情况的考核结果综合构成。

戒毒回归人员操守值是对戒毒人员出所后半年、一年、二年、三年操守状况的监测认定,重点是半年、一年、三年操守。

以一年操守为近期评价指标,三年操守为远期评价指标。

《戒毒回归人员社会生活质量跟踪考核评分表》见附表七

《戒毒回归人员操守情况跟踪监测评分表》见附表八

第八条专项评估包括入所诊断、等级考评、诊断评估及个体戒毒效果评估四个项目,以相应的基础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指标。

(一)入所诊断是针对新入所戒毒人员成瘾程度、生理状况、心理异常维度进行的诊断评估。

入所诊断以生理功能状况检测、心理测试结果为考核评价指标。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记录表》见附表九

(二)等级考评是针对不同阶段戒毒人员戒毒矫治、身心康复、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的等级考核评估。

等级考评以入所时间、脱毒治疗、心理顺应、行为规范、责任能力、相关认知等内容的考评结果和月考核结果为评价指标。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级考评记录表》见附表十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级考评记分标准表》见附表十一

(三)诊断评估是针对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至戒毒期满前戒毒人员的生理脱毒、心理康复、行为改变、认知改善、生活质量、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的定期综合诊断评估。

诊断评估以生理功能状况、心理行为状态、现实表现情况检测评定结果及奖惩结果为评价指标,重点以生理脱毒、心理康复、行为方式、认知态度、生活质量改善程度为评价指标。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表》见附表十二

(四)个体戒毒效果评估是针对戒毒人员所内生理、心理、现实表现等戒毒康复情况,回归后的就业状况、家庭关系、夫妻生活、社会适应、有无违法犯罪及保持操守等情况进行的考核评估和跟踪评估。

具体分为个体所内戒毒效果评估和个体持续戒毒效果评估。

个体戒毒效果评估以所内戒毒人员考核评估结果、戒毒回归人员综合情况跟踪评估结果为评价指标,最终形成“个体戒毒成效指数”,具体分为“个体所内戒毒成效指数”和“个体持续戒毒成效指数”。

“个体所内戒毒成效指数”由戒毒人员生理功能改善率考评得分、心理行为改善率考评得分、在所现实表现改善率考评得分按规定比率叠加形成。

“个体持续戒毒成效指数”由戒毒人员生理功能改善率考评得分、心理行为改善率考评得分、回归后生活质量考评得分、操守状况考评得分按规定比率叠加形成。

《强制隔离戒毒个体戒毒效果评估表》见附表十三

第二节考核评估实施

第九条考核评估工作在强制隔离戒毒所考核评估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业务科室和大队(中心)负责基础考核工作,不同实施主体按规定时间组织专项评估。

第十条入所诊断在入所后10个工作日内由医务人员与心理咨询师联合实施。

第十一条等级考评由管理科和大队按下列规定时间组织实施:

急性脱毒期考核评估在入所后25—30天期间实施;康复前期考核评估在入所第2个月月末实施;康复后期考核评估在入所后8—22个月内每半年进行一次;回归适应期考核评估在期满回归前30日实施。

第十二条诊断评估由强制隔离戒毒所考核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在戒毒人员入所1年左右根据现实表现考核结果组织实施,离所前30日进行出所综合诊断评估。

对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诊断评估。

第十三条个体戒毒效果评估由强制隔离戒毒所考核评估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个体所内戒毒效果评估”在戒毒人员出所前30日内进行,必要时也可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1年、2年、3年时进行;“个体持续戒毒效果评估”分别在回归社会后半年、1年、2年、3年各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对戒毒人员的考核自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之日起实施,戒毒人员在原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表现纳入本规定考核范围。

第十五条考核评估工作按照人员确定、信息采集、统计分析、结果认定的步骤实施。

基础考核对象为所有戒毒人员,跟踪评估对象为戒毒回归人员总数的30%,采用随机抽样方法确定具体对象。

第十六条基础考核应当针对不同阶段、对象及目的,选择不同的实施方式和测评工具进行。

戒毒人员生理功能状况检测评估,采用医学检测、体能测试及问卷自评的方式进行;

戒毒人员心理行为状态考核评估,采用多维度心理行为测试量表——《吸毒人员健康状况评定量表》或配合《SLC-90》、《EPQ》,对戒毒人员进行测试;

戒毒人员现实表现情况考核评估,采取自我评价、日常考评、量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戒毒回归人员社会生活质量跟踪考核、操守率跟踪监测,采取抽样跟踪调查的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确认跟踪监测检验结果,为使结果客观准确、便于操作,统一按以下标准认定:

多方面信息一致表明操守者,认定为操守;

多方面信息一致表明复吸者,认定为复吸;

多方面信息不一致,无曾复吸证据者,以当前毒品检测结果为依据,阳性者认定为复吸,阴性者认定为操守;

多方面信息不一致,有曾复吸或正在复吸的确凿证据、本人否认吸毒者,以当前毒品检测结果结合有关信息认定,阳

性者认定为复吸,阴性者从最后脱毒日起,重新计算操守时间;

两次跟踪监测检验均找不到对象的,认定为失访。

第三节考核评估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入所诊断结果作为戒毒医疗和康复矫治的参考依据,用于指导戒毒医疗和康复矫治方案的制定。

第十九条等级考评结果作为戒毒人员等级评定依据和综合诊断评估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诊断评估结果作为戒毒人员提前、按期、延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和继续给予社区康复的参考依据。

可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况为:

综合诊断评估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提前10-12个月、得分87—89分的提前7-9个月、得分84—86分的提前4-6个月、得分81—83分的提前1-3个月。

诊断评估得分60—80分可按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可以延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况为:

综合诊断评估得分57—59分的延期1-3个月、得分54—56分的延期4-6个月、得分51—53分的延期7-9个月、得分50分以下(含50分)的延期10-12个月。

诊断评估得分低于65分者,建议继续给予社区康复或戒毒康复。

第二十一条个体戒毒效果评估结果用于评价戒毒人员所内戒毒康复效果及回归后远期戒毒康复效果,反馈指导对戒毒人员的戒毒矫治工作和戒毒回归人员的后续康复。

第四章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考核评估

第一节考核评估内容与指标

第二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考核评估是针对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工作实施情况、戒毒人员所内整体戒毒康复情况、戒毒回归人员整体生活质量及操守状况的综合监测评估。

第二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考核评估内容包括戒毒工作实施情况考评和戒毒人员整体戒毒康复情况考评。

第二十四条戒毒工作实施情况考评包括戒毒场所硬件设施、文化氛围、执法行为、管理程序、戒毒业务等内容,以戒毒康复矫治工作的实施率、覆盖率、完成率为评价指标。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施情况考核评分表》见附表十四

第二十五条戒毒人员整体戒毒康复情况考评以戒毒人员个体考核评估为基础,将所有戒毒人员考核考评结果综合叠加,得出所需评价指标,如戒毒人员整体社会生活质量指数、操守率。

戒毒人员整体社会生活质量指数由就业率、家庭支持度、婚姻稳定率、社会适应度、违法犯罪率等综合构成。

戒毒人员操守率是对戒毒人员出所后半年、一年、二年、三年操守情况的监测值,重点是半年、一年、三年操守率。

以一年操守率为近期评价指标,三年操守率为远期评价指标。

第二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评估项目设定为整体戒毒效果评估,具体分为整体所内戒毒效果评估和整体持续戒毒效果评估。

第二十七条整体戒毒效果评估是针对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工作实施情况、戒毒人员所内戒毒康复整体情况及回归后生活质量和操守整体情况的综合考核评估和跟踪监测评估。

整体所内戒毒效果评估是对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工作实施情况和戒毒人员在所戒毒康复整体情况的综合评估。

整体持续戒毒效果评估是对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工作实施情况和戒毒人员回归后生活质量及操守情况的综合评估。

第二十八条整体戒毒效果评估利用基础考核结果,按规定整合得出综合戒毒效果量化评估值——“整体戒毒成效指数”,具体分为“整体所内戒毒成效指数”和“整体持续戒毒成效指数”

“整体所内戒毒成效指数”由戒毒工作实施情况考评得分,戒毒人员生理功能、心理状况、现实表现考核综合得分,按规定比率叠加形成,用百分制进行表述。

“整体持续戒毒成效指数”由戒毒工作实施情况考评得分,考核年度内戒毒回归人员生理功能、心理状态、生活质量考评得分及戒毒人员操守率考评得分,按规定比率叠加形成,用百分制进行表述。

《强制隔离戒毒整体效果评估表》见附表十五

第二节考核评估实施

第二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考核评估由省戒毒管理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考核评估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施情况考核评估,采用定期检查、目标考核、单位自查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一条整体戒毒效果评估在考核年度末进行。

第三节考核评估结果运用

第三十二条整体戒毒效果评估结果用于综合评价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整体戒毒效果,反馈指导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整体所内戒毒效果评估是对强制隔离戒毒所近期戒毒康复工作的综合评价。

整体持续戒毒效果评估是对强制隔离戒毒所远期戒毒康复效果的综合评价。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工作,强化管理,提升戒毒业务水平。

省戒毒管理局应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和调整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规模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省戒毒管理局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表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理功能状况检测评分表

姓名:

档案编号: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体能测试

(40分)

体重

(10分)

戒断症状

(20分)

毒品测试(10分)

睡眠与

愉快体验

(20分)

考评/记录人签字

评分要点

三项体能测试平均得分×40%。

体重达标10分,每降低1公斤扣1分。

无症状20分;

轻症状15分;中等症状10分;

严重症状5分,

毒品尿检阴性10分,

毒品尿检阳性0分,

好:

20分,

较好:

16分,

一般:

12分,较差:

8分,

很差:

4分。

 

检查结果

得分

 

检查结果

得分

 

检查结果

得分

 

检查结果

得分

 

检查结果

得分

 

检查结果

得分

表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体能测验项目评分标准

男性得分值

体能训练测验项目及成绩

女性得分值

51岁

31至50岁

30

男性项目及成绩

社会

青年标准分值

女性项目及成绩

28岁以下

29至46岁

47岁以上

五十米跑秒

一百米跑秒

立定跳远M

铅球投掷M

持久悬垂秒

仰卧起坐次

铅球投掷M

立定跳远M

一百米跑秒

五十米跑秒

6〞3

12〞5

2.65

10.2

93〞

100

43

7.2

2.06

15〞5

7〞8

6〞4

12〞8

2.61

9.9

89〞

95

41

7.0

2.02

15〞8

7〞9

6〞5

13〞1

2.57

9.6

85〞

90

39

6.8

1.98

16〞1

8〞0

6〞6

13〞4

2.53

9.3

81〞

85

37

6.6

1.94

16〞4

8〞1

100

6〞7

13〞7

2.49

9.0

77〞

80

35

6.4

1.90

16〞7

8〞2

100

95

6〞8

14〞0

2.45

8.7

73〞

75

33

6.2

1.86

17〞0

8〞3

95

10090

6〞9

14〞3

2.41

8.4

69〞

70

31

6.0

1.82

17〞3

8〞4

90100

9585

7〞0

14〞6

2.37

8.1

65〞

65

29

5.8

1.78

17〞6

8〞5

8595

1009080

7〞1

14〞9

2.33

7.8

61〞

60

27

5.6

1.74

17〞9

8〞6

8090100

958575

7〞2

15〞2

2.29

7.5

57〞

55

25

5.4

1.70

18〞2

8〞7

758595

908070

7〞3

15〞5

2.25

7.2

53〞

50

23

5.2

1.66

18〞5

8〞8

708090

857565

7〞5

15〞8

2.21

6.9

49〞

45

21

5.0

1.62

18〞8

9〞0

657585

807060

7〞7

16〞1

2.17

6.6

45〞

40

19

4.8

1.58

19〞1

9〞2

607080

756555

7〞9

16〞4

2.13

6.3

41〞

35

17

4.6

1.54

19〞4

9〞4

556575

756050

8〞1

16〞7

2.09

6.0

37〞

30

15

4.4

1.50

19〞7

9〞6

506070

655545

8〞3

17〞0

2.05

5.7

33〞

25

13

4.2

1.46

20〞0

9〞8

455565

605040

8〞5

17〞3

2.01

5.4

29〞

20

11

4.0

1.42

20〞3

10〞0

405060

554535

8〞7

17〞6

1.97

5.1

25〞

15

9

3.8

1.38

20〞6

10〞2

354555

504030

8〞9

17〞9

1.93

4.8

21〞

10

7

3.6

1.34

20〞9

10〞4

304050

453525

9〞1

18〞2

1.89

4.5

17〞

5

5

3.4

1.30

21〞2

10〞6

253545

4030

9〞3

18〞5

1.85

4.3

15〞

4

3.3

1.28

21〞5

10〞8

3040

3525

9〞5

18〞8

1.81

4.1

14〞

3

3.2

1.26

21〞8

11〞0

2535

30

9〞7

19〞1

1.77

3.9

13〞

2

3.1

1.24

22〞1

11〞2

30

25

9〞9

19〞4

1.73

3.7

12〞

1

3.0

1.22

22〞4

11〞4

25

说明:

1、本表所列项目是为了便于组织测验而选择的项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体能训练不能仅局限于此范围,还可因地制宜选择多样性、趣味性训练内容,以增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参加训练的积极性。

2、测验按本表所列成绩与分值对应给分,成绩高于最高分值成绩时,不再加分,成绩低于最低分值成绩时,不再减分,成绩处于两个分值成绩之间时,在两分值区间估计给分。

表三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测试记录评分表

姓名

戒毒期限

档案编号

考评记录人签字

吸毒人员健康状况量表

测试

项目

 

测试

次数

时间

 

L

维度分

因子分

 

01

A

 

D2

心理

B

 

D3

社会

 

D4

其它

 

D5

症状

 

F1

躯体功能

 

F2

本能社会活动F3

担忧

 

F4

抑郁

 

F5

自尊

 

F6

渴求

 

F7

F

渴求唤起

 

F8

认知偏差

 

F9

信任

 

F10

孤独

 

F11

满意度

 

F12

应对方式

 

F13

 

F14

1

2

3

4

5

6

7

心理卫生自评量表

测试项目

测试次数

时间

阴性总

阳性总分得分

阳性项目数得分

阳性均分得分

总分得分

总均分

考评记录人签字

1

2

3

4

5

6

7

艾森克人格问卷

测试

项目

测试次

数时间

E

内外向

P

精神质

N

神经质

L

掩饰

考评与记录人

签字

说明

1

艾森克人格问卷,

不便进行量化评分,只作为吸毒人员心理健康测试的辅助量表,可提供一些心理健康状况的相关参考。

2

3

4

5

6

7

说明:

1、戒毒人员心理测试的量表主要可采用上述所列量表,也可另选其他适用性量表;

2、戒毒人员心理测试应结合等级考核和诊断评估的需要,按强制隔离戒毒运行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并依次(如1—入所测试、2—康复早期末测试……)做好测试评分记录。

表四心理测量得分与转换评估得分对照表

规定总粗分

实际检测

总粗分

检测得分

(标准总分)

标准T分

转换评估得分

524

864

28.03

84.1

100

524

847

27.48

82.4

98

524

830

26.92

80.8

96

524

813

26.37

79.1

94

524

796

25.82

77.5

92

524

779

25.27

75.8

90

524

762

24.72

74.2

88

524

745

24.17

72.5

86

524

728

23.61

70.8

84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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