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区第二次全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774958 上传时间:2023-01-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州增城区第二次全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广州增城区第二次全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广州增城区第二次全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广州增城区第二次全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广州增城区第二次全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广州增城区第二次全国.docx

《广州增城区第二次全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增城区第二次全国.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州增城区第二次全国.docx

广州增城区第二次全国

广州市增城区第二次全国

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项目

任务需求

 

日期:

二O一八年七月

基本信息情况一览表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信息

1

采购人基本信息

1.1

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

1.2

项目联系人

文先生联系电话:

82623143

1.3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10号

2

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2.1

项目名称

增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

2.2

预算金额

项目最高预算:

45万

2.3

项目属性

非政府采购

2.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5

采购品目

广州市政府采购品目:

C2101水污染治理服务

3

三、公告发布信息

3.1

报名起止日期

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7日

3.2

遴选时间

2018年7月30日

第一部分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报价人不存在《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5、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相关信息已失效,报价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及服务期

项目内容

数量

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服务期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服务

一项

人民币45万元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9年3月30日止

注:

1、报价人必须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人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也将视为无效报价。

3、成交人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报价人只允许以一个报价方案参与。

二、项目背景

为全面掌握全国污染源情况,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

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调查,农业污染源普查是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农业资源环境的基础性工作。

做好农业源污染普查,有利于全面掌握增城区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准确判断增城区当前农业环境形势;有利于推动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绿色发展,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三、普查目标

本次普查要摸清农业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和掌握不同农业污染物的区域分布和产排情况,为农业环境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掌握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流失量、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去向;查清地膜的使用量和残留量、秸秆的产生量和利用量。

获取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建立农业污染源资料档案,完善农业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监测管理平台,为做好农业污染源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明确农业污染源排放规律和主要影响因子,阐明农业污染物的动态变化趋势和分布特征,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四、普查范围和对象

1、普查范围:

广州市增城区(全区范围)辖区内的荔城街、增江街、朱村街、永宁街、新塘镇、石滩镇、仙村镇、小楼镇、正果镇、派潭镇、中新镇等11个镇街。

2、本次普查对象为种植业源、畜禽养殖业源、水产养殖业源以及地膜、秸秆和农业移动源。

2.1种植业源主要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果蔬的主产区的种植情况、肥料和农药使用情况及氮磷流失情况。

2.2畜禽养殖业源主要包括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等养殖过程中畜禽粪便产生量和水污染物排放量;

2.3地膜主要包括不同农业区域和不同作物的使用量、残留量、回收利用量及分布特征;

2.4秸秆主要包括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甘薯、大豆、花生、油菜、棉花、甘蔗等作物的秸秆产生量、可收集量和利用量;

2.5农业移动源主要包括农业机械、渔船等非道路移动源。

五、普查任务

(一)制定增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农业源普查总体技术方案

对增城区11个街镇进行调研并收集资料,根据国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技术规定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署,结合增城区各镇街的实际情况,编制《广州市增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总体技术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普查工作目标,普查思路,农业污染源普查内容与技术路线,普查组织与任务分工、普查进度安排、普查质量管理、普查保障措施、普查工作经费预算、普查宣传与培训等。

(二)主要工作内容

对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确定抽样调查对象,开展抽样调查,入户调查,获取普查年度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农业污染源普查内容重点包括种植业源、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水产养殖业污染源、地膜、秸秆等五个方面,同时提供与污染核算相关的农业机械和渔船数据,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种植业及畜禽养殖业废气污染物排放核算和典型流域农业源入水体负荷研究等工作。

其中:

1、种植业源:

开展以县为基本单元种植业基本情况调查;开展种植业典型地块调查,调查农户生产情况,农药、肥料使用情况调查,入户调查数量为125个;

2、畜禽养殖业源:

开展以县为基本单元养殖业基本情况调查;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散户和专业户入户调查,调查畜禽种类、养殖情况、粪污产生和处理情况,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入户数量为159个,散户和专业养殖户数量为29个;

3、秸秆:

开展县域为基本单位秸秆调查;

4、地膜:

开展县域为基本单位地膜调查。

(三)编制《广州市增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农业源普查工作技术总结报告》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农业源普查实施情况,编制《广州市增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工作技术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概况介绍,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普查工作时间进度安排、普查工作宣传情况、普查工作人员选聘和培训情况,清查及普查对象的确定情况,普查实施情况,普查成果分析评价,主要结论、环境问题与对策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项目质量技术要求

1、成交人提供的普查总体技术方案应满足国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技术规定,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署,并结合增城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成交人需组织普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全面,重点突出,工作要求明确;可帮助普查工作人员掌握清查、普查对象、范围、指标含义,熟练掌握清查、入户调查、移动终端操作及调查过程中各项技术要求等,保证普查质量和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3、成交人开展的增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工作应满足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技术规定和广州市普查数据提交要求,确保普查数据及相关成果通过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普查机构组织的普查成果质量核查、验收要求。

4、成交人提供的普查工作技术总结报告内容应包含对广州市增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农业源普查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剖析增城区主要环境污染问题,并提出完善环境管理的建议。

5、成交人应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分项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

(二)项目管理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开展污染源普查或环境统计工作经验,合理安排本项目的工作时间节点,并进行精心的组织实施,保障本项目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完成。

2、报价人应设专职项目负责人,且需保障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团队负责人须具备农业或环保类副高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环保类、化学类、生态类、农学类等相关专业知识,同时应具有参加污染源普查工作或环境统计工作的经验。

3、除主要技术人员外,报价人应为本项目投入足够的普查工作人员,报价人需保障普查人员不少于10人,并可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适当增加(或调整)人员,确保项目各工作时间节点按时完成。

4、普查工作人员需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执行普查工作时应佩戴相关工卡。

采购人有权对普查人员的工作水平进行考核,如发现有人员不能满足项目普查工作需要,成交人应无条件更换工作人员。

5、成交人应完成普查的宣传工作,包括制作普查手册、资料发放等。

6、成交人应加强安全教育,保障有关人员人身安全。

7、按照依法普查原则,成交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成交人在完成单个镇街普查后,采购人将对已完成普查的镇街进行考察,并对普查数据进行核查

8、原则上拟派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一经确认,在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因委派人员出现身体健康、主动辞职等不可抗力情形除外;但成交人必须在更换前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调动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且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采购人认为不合格的技术人员。

(三)项目进度要求

项目进度需满足增城区普查工作部署,确保进度应满足广州市普查工作要求。

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七、提交成果及有关要求

1.《广州市增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农业源普查工作方案》:

纸质文件4份、光盘1份;

2、完成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建立数据库等过程的数据资料:

纸质文件1份、光盘1份;

3、《广州市增城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工作报告》:

纸质文件4份、光盘1份。

八、验收标准

1、满足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第三部分评分方案

分值分配:

评分项目

服务分值

商务分值

价格分值

分值

50分

30分

20分

计算价格评分:

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评审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理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