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制度适用于各企业的奖惩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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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制度适用于各企业的奖惩制度
(奖罚制度)适用于各企业的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编号
HR-WI-003
版次
01
页数
7
生效日期
2009.06.01
1.0目的:
1.1建立且完善公司行政制度,从而于本公司组织内部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工作习惯。
1.2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忠诚服务,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乱纪和失职行为,保证公司生产运营之有序运营。
2.0制订原则:
2.1有规可依,有规必依,违规必纠,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2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和惩罚相结合。
3.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4.0权限: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且监督执行。
5.0内容:
5.1奖励:
5.1.1奖励的种类:
5.1.1.1嘉奖:
每次奖励50元,随当月薪资壹同发放。
5.1.1.2记小功:
每次奖励100元,随当月薪资壹同发放。
5.1.1.3记大功:
每次奖励200元,随当月薪资壹同发放。
5.1.1.4晋级:
每次上调薪级1级,次月开始记发。
5.1.1.5重奖:
壹次给予1000元之上奖金,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随当月薪资壹同发放。
5.1.2奖励的范围:
5.1.2.1嘉奖的情节描述:
5.1.2.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之任务者;
5.1.2.2工作认真负责,经常受到上级主管或同事之间的表彰和认可者;
5.1.2.3热心服务,经常帮助他人且有具体事实者;
5.1.2.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他人学习者;
5.1.2.5非职务范围内对公司产品之生产效率、品质水准提升、技术改良有较好的提案
且得到落实,且效果较好者;
5.2.1.6对于公司关联专案之执行、落实良好者;
5.2.1.7其他类似的良好行为。
5.1.2.2记小功的情节描述:
5.1.2.2.1非职务范围内对公司有显著贡献行为,如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
的方案;
5.1.2.2.2非职务范围内为公司节约物料、控制成本或废料利用等类似公司运营管理方
面的改良提案或专案,且经落实后具有显著成效者;
5.1.2.2.3发现本职守范围之外的重大不良行为、现象,及时上报处理,予以给公司、
给他人为防止经济、安全、运营管理等损害/伤,且足为榜样者;
5.1.2.2.4对于公司关联专案改善之执行、落实效果显著者;
5.1.2.2.5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较佳功绩者;
5.1.2.2.6其他类似的特殊功绩者。
5.1.2.3记大功的情节描述:
5.1.2.3.1对于有严重危害公司或他人权益之事,防患于未然,使公司或他人避免、减
少、杜绝损失和损害的重大良好行为;
5.1.2.3.2遇到非常事件,能临机应变、不避危难,奋勇保护公司公物经济损失或他人
人身安全、经济损失,具有卓越功绩者;
5.1.2.3.3具有优秀的品质和品德,可足为全公司同仁列为楷模,有益于全公司人员树
立良好工作/生活风气和榜样者;
5.1.2.3.4非职务范围内为公司节约物料、控制成本等类似公司运营管理方面的改良提
案形为,且经落实后具有卓越成效者;
5.1.2.3.5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较佳功绩者;
5.1.2.3.6对于非职务范围内公司运营管理范畴提出极佳专案,且经执行后有极佳的效
果者;
5.1.2.3.7其他类似的对公司对团队有卓越贡献者。
5.1.2.4晋级的情节描述:
5.1.2.4.1非职务范围内的研究发明,引进技术对公司确有贡献且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5.1.2.4.2对公司有卓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5.1.2.4.3壹年内记大功二次或小功达四次者;
5.1.2.4.4检举重大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经察属实者;
5.1.2.4.5具有其他特殊贡献公司认为应予以晋级者。
5.1.2.6重奖的情节描述:
5.1.2.6.1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者;
5.1.2.6.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且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公司、社会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免受重大损失者;
5.1.2.6.3阻止重大违规违纪,且妥善处置,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5.1.2.6.4服务方式、运营管理上有重大突破,使利润显著提高者;
5.1.2.6.5具有其他事实,公司认为应给予重奖的。
5.2处罚:
5.2.1处罚的种类:
5.2.1.1书面警告。
5.2.1.2严重警告:
每次罚款50元,从当月薪资中减发。
5.2.1.3记小过:
每次罚款100元,从当月薪资中减发。
5.2.1.4记大过:
每次罚款200元,从当月薪资中减发。
5.2.1.5降职(级):
最多不超过俩级。
5.2.1.6辞退。
5.2.1.7开除。
对因过失造成公司财物、声誉、利益等受不同程度损伤的,视情节和受损伤程度对当事人追究赔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5.2.2处罚的范围:
5.2.2.1书面警告情节描述:
5.2.2.1.1上班时间内做和工作无关的事(聊天、打瞌睡、吃零食、玩游戏、见报纸杂志),未造成影响者;
5.2.2.1.2仪容不整,言语粗俗,未造成后果者;
5.2.2.1.3随地吐痰、于禁烟区内吸烟;
5.2.2.1.4初次不按规定着工作服、佩戴厂证或将工鞋穿出公司外;
5.2.2.1.5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
5.2.2.1.6非因工作需要,私自带外来人员、亲属等入厂,但认错态度较好者;
5.2.2.1.7会议、培训、学习、团队集体活动无故迟到;
5.2.2.1.8对有损公司或员工利益的非常事件有意规避,未造成后果;
5.2.2.1.9未认真履行检查或监督职责,未造成后果;
5.2.2.1.10无故未按期限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未造成后果;
5.2.2.1.11浪费公物、毁坏公物情节轻微;
5.2.2.1.12对未造成后果的违规行为故意隐瞒、包庇;
5.2.2.1.13确属病假、事假但违反请假程序或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5.2.2.1.14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未造成后果;
5.2.2.1.15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认为应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的。
5.2.2.2严重警告情节描述:
5.2.2.2.1上班时间内做和工作无关的事(聊天、打瞌睡、吃零食、玩游戏、见报纸杂志),经劝阻无效者;
5.2.2.2.2于工作场所喧哗,嬉闹、妨碍或影响他人工作,经警告无效者;
5.2.2.2.3仪容不整或穿着奇装异服(超短裙、短裤),言语粗俗有损公司形象,造成壹定后果者;
5.2.2.2.4随地吐痰,于禁烟区内吸烟,经劝阻无效者;
5.2.2.2.5当月迟到、早退达壹次者;
5.2.2.2.6首次代人打考勤卡或托人打考勤卡的(记严重警告同时予以双方旷工壹天处理)及未经允许,私自涂抹考勤卡及更改考勤卡达俩次(含)之上者;
5.2.2.2.7当月连续俩次(含)之上不按规定着工作服、佩戴厂证;
5.2.2.2.8当月连续俩次(含)之上将工鞋穿出公司外;
5.2.2.2.9将厂证私自转借他人使用者;
5.2.2.2.10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对工作造成壹定影响;
5.2.2.2.11会议、培训、学习、团队集体活动未经请假审批无故缺席;
5.2.2.2.12非因工作需要,私自带外来人员、亲属等入厂,但认错态度较差者;
5.2.2.2.13不接受上司交办任务或合理指导,情节较严重者;
5.2.2.2.14对有损公司或员工利益的非常事件有意规避,造成壹定不良后果;
5.2.2.2.15未认真履行检查或监督职责,造成壹定不良后果;
5.2.2.2.16无故未按期限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未造成后果;
5.2.2.2.17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壹定不良后果;
5.2.2.2.18未经请假审批,月累计旷工达壹天或使工作处于不良状态;
5.2.2.2.19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认为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
5.2.2.3记小过情节描述:
5.2.2.3.1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导致影响公司权益;
5.2.2.3.2会议、培训、学习、团队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且态度恶劣者;
5.2.2.3.3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喧哗、嬉闹或和他人发生口角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
5.2.2.3.4工作时间内酗酒;
5.2.2.3.5因工作疏忽导致工具、设备或物品、材料受损或伤及他人情节轻微;违反工
作规程,浪费原材料、能源,未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5.2.2.3.6恶意攻击同事或诬陷、伪证、教唆他人、制造事端;
5.2.2.3.7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
5.2.2.3.8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工具、设备或物品;
5.2.2.3.9未经许可擅自将工具、设备或物品转借公司之外人员或不于使用权限内的人员;
5.2.2.3.10服务态度恶劣,和客户发生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5.2.2.3.11将属于保密的文件、资料、图纸、技术说明或商业秘密等带出限定范围未造成后果;
5.2.2.3.12玩忽职守或检查、督导不力导致公司权益受到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
5.2.2.3.13当月第二次发生代人打考勤卡或托人打考勤卡的(除记小过同时予以双方旷工俩天处理);
5.2.2.3.14未经请假审批,月累计旷工达俩天;
5.2.2.3.15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认为应给予记小过处分的。
5.2.2.4记大过情节描述:
5.2.2.4.1壹年中严重警告达四次、记小过达俩次;
5.2.2.4.2当月第三次发生代人打考勤卡或托人打考勤卡的(予以双方各记大过同时予以双方开除处理);
5.2.2.4.3利用职权或公司技术谋私利;
5.2.2.4.4确属因公外出,但违反差旅规定;
5.2.2.4.5越权审批、指挥、执行未造成严重后果;
5.2.2.4.6故意隐瞒、包庇违规、舞弊行为及所造成的后果;
5.2.2.4.7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或擅自改变工作程序、方法或故意延误工作,造成经济
损失或不良影响;
5.2.2.4.8违抗上级工作命令,或有威胁上级之言行;
5.2.2.4.9故意使客户流失;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介绍费;
5.2.2.4.10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范围不听劝阻;
5.2.2.4.11泄露公司机密或虚报事实;
5.2.2.4.12擅自隐瞒、毁弃、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资料、图纸或信函;
5.2.2.4.13未经许可擅自将工具、设备或物品转借公司之外人员或不于使用权限内人员使用造成损失(所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赔偿);
5.2.2.4.14月累计旷工达三天(超过三天者壹律按自动离职处理);
5.2.2.4.15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认为应给予记大过处分的。
5.2.2.4降职(级)情节描述:
5.2.2.4.1壹年中记大过处分达俩次;
5.2.2.4.2壹年中记小过处分达三次;
5.2.2.4.3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
5.2.2.4.4捏造谣言、散播谣言或酿成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5.2.2.4.5越权审批、指挥、执行造成严重后果;
5.2.2.4.6工作不作为,导致影响公司利益或声誉受损;
5.2.2.4.7利用职权,营私舞弊;
5.2.2.4.8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资料、图纸或机件、物件、工具;
5.2.2.4.9擅自更改工作程序、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5.2.2.4.10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5.2.2.4.11假借职权,故意刁难下属;
5.2.2.4.12未认真履行检查或监督职责,导致严重后果;
5.2.2.4.13拒不接受上级命令或不执行公司决定、决议;
5.2.2.4.14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认为应给予降职(级)处分的。
5.2.2.5辞退情节描述:
5.2.2.5.1故意毁损公物;蓄意损坏同事财物;
5.2.2.5.2涂改条据、凭证或表册谋取私利;通过非正当渠道,开假发票报销,牟取非分利益;
5.2.2.5.3仿效上级主管签字;
5.2.2.5.4于外兼职;
5.2.2.5.5录用时,提供虚假证件、文件、资料;
5.2.2.5.6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聚赌或和同事斗殴;
5.2.2.5.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煽动员工违规违纪;
5.2.2.5.8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
5.2.2.5.9试用期不合格;
5.2.2.5.10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5.2.2.5.11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认为应予辞退的。
5.2.2.6开除情节描述:
5.2.2.6.1怠工或罢工、组织非法集会、参加非法组织;
5.2.2.6.2挪用公款;
5.2.2.6.3私自将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
5.2.2.6.4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
5.2.2.6.5虚报、冒领、受贿谋私;
5.2.2.6.6进行不道德交易活动;
5.2.2.6.7采用不正当手段威胁、要挟上级;
5.2.2.6.8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碍团队秩序;
5.2.2.6.9利用公司名义于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
5.2.2.6.10利用工作之便,盗窃公、私财物;
5.2.2.6.11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泄露公司重大秘密;
5.2.2.6.12有其他违法行为受司法机关逮捕;
5.2.2.6.13散播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
5.2.2.6.14应急召唤时拒绝或面对危及公司利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时,消极回避,致
严重后果;
5.2.2.6.15依前款,当月第三次发生代人打考勤卡或托人打考勤卡的(予以双方各记大过同时予以双方开除处理);
5.2.2.6.16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予以开除的。
5.2.2.7违反“开除”关联之内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5.2.2.8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规定进行惩处外,按下列规定索赔公司损失:
5.2.2.8.1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于1000元---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的90%至100%;
5.2.2.8.2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于10000元之上的,由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和关联部门协商提出索赔处理意见,报总经办批准后由行政人事管理部门监督执行,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5.2.2.9员工发现任何人之违规行为,能够向当事人之主管部门或行政人事管理部门揭发且有权要求处理。
6.0奖惩程序:
6.1申请流程:
提案人申请----部门主管(核准嘉奖/警告或严重警告)---行政人事部主管(核准小功/小过)---总经理(核准大功\大过或之上)----通知当事人(或签字)-----返行政人事部存档。
6.2小功/小过(含)之上者需予以公告,且由行政人事部存档。
6.3所有奖惩均和员工个人业绩挂钩,作为该员工工资定级、奖金、关联福利、提薪和职务晋升的依据。
6.4奖罚通知单见附表壹。
7.0处罚申诉:
7.1若当事人不服处罚,可于处罚决定下达后3天内书面形式向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期间维持原处理决定,申诉期过后未提出申诉的,处罚决定生效执行。
7.2行政人事管理部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对当事人所申诉之内容进行详细调查,于接到申诉之日后6个工作日内给予当事人回复,特殊情形能够延长时间,但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个月。
当事人不服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处理结果的,能够继续向行政人事部再申诉,行政人事部回复结果为公司最后决定,当事人不得再存异议。
8.0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订,经副/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制定
审核
批准
附表壹:
奖惩通知单
□奖励□处罚申请日期:
年月日
姓
名
部门
组别
职
务
项目
奖惩
标准
具体事由:
提案人
部门主管
行政人事主管
副/总经理
备注
本表作业流程:
部门/单位直属组长提报-----部门主管----行政人事主管------副/总经理-----返交行政人事部知会当事部门或当事人(小功/小过(含)之上的,则由行政人事部予以公告)。
制订部门
行政人事部
所属文件
奖惩制度
保存期限
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