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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一体化

目录

一、文化认同的理论内涵2

(一)文化认同的内涵2

(二)欧洲文化认同的外延4

二、建构主义理论关于文化认同的内涵解读5

三、建构主义关于欧洲文化认同的研究7

(一)关于欧洲文化发展的三种状态7

(二)关于欧盟制度的作用9

(三)关于欧盟身份的变化10

(四)关于欧盟交往和话语的作用12

四、结语12

参考文献14

建构主义视角下的欧洲文化认同

摘要:

随着2009年12月1日《里斯本条约》的生效,欧盟的一体化进程向前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除了政治、经济因素外。

文化认同对欧洲一体化的发展也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它不仅为欧洲一体化奠定了心理基础和文化前提,更制约和影响着欧洲一体化的进一步深化和扩大。

本文在建构主义的视角下,从文化认同的基本概念入手,对欧洲文化认同的内涵和外延进行分析,探讨欧洲文化认同及其建构与欧洲一体化的互动关系。

关键词:

欧洲一体化建构主义文化认同

一、文化认同的理论内涵

(一)文化认同的内涵

在理解文化认同之前,首先应当了解什么是认同。

认同(identity)一词是最近几十年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广泛使用的一个术语。

从本源上来看,认同首先意味一种“同一性”,如逻辑学中指在三段论法中两个或多个元素之间可以彼此替换而不改变其真值的一种关系;心理学中则将之理解为一种心理机制,一个人据此有意或无意地将另一个人或群体的特征归属于自己。

其次,认同也是一个识别象征体系,用于界定“自我”的特征以示与他者的不同。

于此,当代学者从社会学、文化学、历史学等角度对“认同”这一概念进行了多维分析。

安东尼·吉登斯认为,认同是社会连续发展的历史产物,它不仅指涉一个社会在时间上的某种连续性,同时也是该社会在反思活动中惯例性地创造和维系的某种东西,即持续地吸纳发生在外部世界中的事件,把它们纳入关涉自我的、正在进行着的“叙事”之中。

法国学者马尔丹进一步提出了“叙事认同”理论,强调认同是一种特殊的叙事形式,其情节可以被重组,进行新的诠释。

作为一种叙事,认同对情节的遴选通常围绕三种关系展开。

其一,与过去的关系。

即寻求认同的历史根源,确立其合法性,并根据认同的需要,对历史事件进行叙事重组。

其二,与空间的关系。

认同叙事中的空间指群体赖以生存和行使权力的地方,认同叙事的目的就是将空间转化为特定群体的专有之地(exclusiveturf),排斥异己力量的存在。

其三,与文化的关系。

对群体来说,文化是一种意义和智力系统,是群体统一的逻辑基础,认同叙事选择先存的(pre-existing)与群体成长密切相关的文化特质进行重构,强调其在文化体系中的首要性,进而建构认同象征。

不论是吉登斯还是马尔丹,他们都揭示了认同的可塑性,即认同借助外在因素来完成自身的建构。

尤其是马尔丹,他所分析的文化特质对认同的重构表明认同与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正如著名文化理论家雷蒙·威廉斯所指出的,人们的社会地位和认同是由其文化所决定,也就是说,文化具有传递认同信息的功能。

因此,在现代社会,文化与认同常常结合起来形成特定的文化认同,成为个人或集体界定自我、区别他者,加强彼此的同一感以凝聚成拥有共同文化内涵的群体的标志。

社会心理学家发现,人类在社会生活中有两种认同的需要。

其一,通过寻找“我”与“我们”的差异而获得“自我认同”;其二,通过寻找“我们”与“他们”的差异而获得“社会认同”。

前者使得个体获得一种与众不同的独特性和唯一性,后者使得个体获得一种与众相同一致性和同一性。

为了同时满足这两种需要,个体总是在寻找二者之间的平衡酬。

因此,文化认同也是一种社会认同,是个体获得所属群体的“我们感”(senseofwe-ness)的途径和过程。

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文化认同往往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地域认同、方言认同、宗教认同、生活习俗认同等;而在现代民族国家的概念形成之后,文化认同又与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相互依附。

文化认同不仅是复合的、多维度的,还是动态的,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多、日趋复杂。

欧洲文化认同恰恰以最直观的方式体现了这种复合、多维的认同形式,它既体现在语言、宗教、生活习俗等各方面,同时又是欧洲大陆多民族、多国家相互交流和融合的基础,更是欧洲一体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石。

(二)欧洲文化认同的外延

文化认同对欧洲一体化发展做出的贡献已经得到普遍的共识。

欧盟相关的权威机构已经对欧洲文化认同的外延做出了明确界定,包括以下三方面:

第一,西方现代的民主制度和理念是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文明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在欧洲,古希腊以其在哲学、数学、自然科学和城邦建设上的伟大成就一直被视为欧洲文化的起源和基石,欧洲的现代文明正是发端于伟大的古希腊文明。

目前,欧洲的精英们往往认为他们的文化来自于古希腊文化。

尽管古罗马文明中的大部分艺术成就和发明不及古希腊文明,但它们对欧洲的现代经济、政治和文化同样产生了巨大影响。

例如,欧洲的议会制度和公民概念就可追溯到古罗马时期;古罗马的法律不仅是迄今为止最早的成文法律,更是欧洲现代法律的重要法理渊源。

如今,文化认同已经成为加入欧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二,基督教的普及是欧洲文化形成的一个基本要素。

尽管在欧洲的历史上,许多冲突和战争都是由宗教引起的,“宗教一体化”的出现却远远早于欧洲一体化。

从公元13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宣布基督教为合法宗教后,基督教在欧洲的势力版图就不断扩大,它的信徒遍及欧洲大陆,它与国家的权力制度相结合,更成为欧洲人最重要的精神支柱和文化代表。

基督教不仅是统治阶级掠夺和奴役人民的工具,还削弱了人民对统治阶级的反抗。

“所有的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

不管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无论是穷人抑或富人,不管是官员还是平民,亦无论属于哪个国家,他们享有同样的宗教信仰——基督教。

这样的文化传统不仅反映在欧洲国家的法定假日上。

也同样体现在餐桌前的祈祷上。

欧洲的一体化正是伴随着这样的文化认同不断成长起来的。

第三,欧洲各国的语言也具有相同的起源,这同样是欧洲文化认同形成的重要因素。

每个欧洲国家都有自己的语言,但欧洲主流国家的民族语言则主要包括属于印欧语系的诺曼语(拉丁语系)、日耳曼语系和斯拉夫语系(有时还包括塞尔特语和希腊语等)。

欧洲民族语言的同根同源主要表现在,它们都以字母作为书写工具,更重要的是它们之间还相互影响、相互融合。

例如,属于日耳曼语系的英语就受到了拉丁语和法语的影响,并保留了大量拉丁语和法语的单词;而同属于日耳曼语系的荷兰语和佛兰德语(比利时语)在书面语上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在口语和方言中有很大差异。

这种同根同源的特点在斯拉夫语系中的各种语言中尤为明显。

另外,在欧洲历史上,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欧洲的民族语言已趋于拉丁化。

到了近代,法语曾一度流行于欧洲的贵族阶层中。

由于欧洲各国的语言具有这种同根同源的特性,它实际上极大地推动了欧洲各国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

文化认同具有明显的地域共同性,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区域文化认同,这种文化认同不仅是构建欧洲一体化的基本前提,同时也促进了欧洲一体化的进一步深化和扩大。

尽管如此,由于文化认同本身的多层次、多维度属性,文化认同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也会产生某些消极影响。

例如,随着欧盟东扩的步伐不断加快,欧盟的成员国已经扩大到27个,但由于历史问题,横亘在东、西欧之间的民主传统、生活习俗等文化差异依然存在。

尤其是土耳其,从1987年开始申请加入欧盟,一直到1999年才获得候选国资格,2005年10月终于正式进入谈判程序。

土耳其的漫漫入盟之路之所以走得如此艰难,除了政治、经济上的因素之外,以其伊斯兰国家的身份想融入以基督教为宗教基础的欧盟确实困难重重。

新任教皇本尼狄克十六世曾指出:

“欧洲是一个文化的大陆,而不是地理上的概念。

其文化决定了他们共同的特点。

为此,土耳其在历史上始终意味着另一个大陆,永远与欧洲不同。

”而欧盟单一市场委员会委员,前荷兰自由党主席弗里·波尔克斯坦,也就土耳其加入欧盟可能造成的后果发出了警告。

他说:

“伊斯兰教正在对欧洲文明与价值构成极大威胁。

一旦七千万土耳其穆斯林得以加入欧盟的话,那么,目前的欧洲现状将会失去控制。

”从这个意义上讲,欧洲文化认同的局限性又阻碍了欧洲一体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化和扩大。

尽管对文化认同的理解仍然存在分歧,但那些试图效法欧盟实现一体化的各领域精英们,如,东亚共同体的倡议者,却已经开始投身于研究和宣传他们自己的文化认同。

二、建构主义理论关于文化认同的内涵解读

以亚历山大·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理论从哲学上探究国际政治的本体论,试图从意识对物质的作用角度阐述国际社会的政治现象,强调意识的能动性和观念建构物质的重要意义。

温特为建构主义规定了两条基本原则:

“第一,人类关系的结构主要是由共有观念而不是由物质力量决定的;第二,有目的的行为体身份和利益是由这些共有观念构建而成的,而不是天然固有的。

”这就区别了现实主义的权力决定论和新自由主义的制度决定论。

建构主义不否认物质对国际体系的基础作用,国际结构是由物质力量决定的,但物质力量的意义是观念赋予的,因此,国际关系的权力分配是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就是一种观念分配。

正因为建构主义强调观念的决定性,所以建构主义主要从精神上解释文化。

它认为,文化是指不同国家行为体经过国家间互动而共同构造并认同的国际规范和国际制度,是一种集体知识,即共同观念。

其中,集体认同、国际规范和国际制度等概念都属于文化范畴,是建构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

集体认同是文化因素在国际关系中发挥建构作用的重要媒介。

集体认同的建构是一个不断演变的动态过程,结构变动的核心在于文化观念的变动。

温特认为,行为体可以建构一种结构,也可以分解这种结构,新的结构是由完全不同的文化观念构成的。

对于如何建构,建构主义进一步解释道,认同的形成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是“基于他人的社会承认之上的一种自我表象,这种自我表象的内容要和其他行为体对该行为体的再表象取得一致性”,换言之,个体从“他者”的眼中获知自我的身份,身份“存在于和‘他者’的关系之中”。

在这一过程中,“自我”和“他者”的界限会逐渐变得模糊起来,并在交界处产生完全的超越而融合,集体认同由此出现。

“完全的认同是很难产生的⋯⋯但是,认同总是涉及扩展自我的边界使其包含他者。

”认同跨越行为体的“知识”边界,从自我延伸到“他者”,将他者纳入自我的身份界定中,建立更为广泛的身份共同体、利益同心圆。

这种跨越是自我身份社会化的过程,其结果是属于群体的国际集体认同的出现。

建构主义把身份、制度和规范等概念归入文化范畴,是建构文化认同的必要因素。

也就是说,建构文化认同可以从建构身份、建构规范和建构制度等三个方面入手。

身份不仅反映事物的外部特征,而且透视事物的内在本质。

身份是使事物成为该事物的因素,是通过与他物对照并被认可的自我领悟的属性。

例如,欧盟不仅要自我认同,还要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

因此,身份是由内在结构和外在结构建构而成的,是内外两种观念的共有认知。

身份的形成和认知过程是一个社会化过程,行为体首先具有个体身份,在个体身份的基础上,通过行为体的相互作用形成集体身份,集体身份是认同超越个体的延续。

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是由社会结构而构建的,是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利益依附于身份,没有利益,身份就失去了动机力量;没有身份,利益就失去了寄托。

”可见,建构身份,就要认识和照顾到身份的利益。

集体身份可使行为体把“他者”的利益定义为自我利益的一部分,亦即具有“利他性”。

因为利益是由行为体的身份建构的,国家在与其它行为体的互动中重塑新的身份,形成国家间新的认同,国家利益也随之改变。

当行为体的观念认同与身份定位发生转化时,行为体将重新界定利益追求的类型、目标和程度。

观念塑造并影响着国家行为体的认同与利益,观念的变化意味着国家利益的变动。

国家间的互动在一定阶段固化成国际规范,国际规范反过来规定着各国的身份和利益,当国际规范发生变化时,这些国家的认同也会随之变化,利益也将发生相应的转变。

规范可以改变行为体的认同,使其拥有新的身份和利益,进而使其行为得以转变。

不仅规范对国家的行为具有约束作用,建立在规范基础上的国际制度也对国家行为具有深层次的规制作用。

国际制度一旦得以确立,就成为国际社会共享的文化,因此,国际制度不仅有助于确立主权国家之间的认同,约束国家的行为,还可以通过改变国际体系的建构规范和管理规范使国家不再根据现实主义的观念和话语进行思考和行动。

怀特认为:

“没有成员之间一定程度的文化共同体,国际体系(特别是国际社会)不会形成。

三、建构主义关于欧洲文化认同的研究

(一)关于欧洲文化发展的三种状态

现实主义认为国际社会是无政府状态,无政府状态是自助体系,由于国家本质上是利己的,从而产生暴力、竞争和战争。

而建构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是一种文化,“文化可以导致冲突,也可以导致合作”。

以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认为,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以欧洲为中心的西方社会经历了三种不同的文化形态:

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

霍布斯文化的道德基础是“人性恶”,人人充满了自私、贪婪和做坏事的欲望,“人对人象豺狼”。

它的核心内容是敌意,每个国家都把别国看作是“敌人”,都处在“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中。

在国家利益上都尽可能地“损人利己”,相互之间的安全完全是高度竞争的零和游戏,生存完全依赖自己的军事实力,国际关系始终都处在混乱与冲突的无政府的自然状态。

“战争成了一种制度”,杀戮和被杀是霍布斯文化中国际关系的特征。

中世纪对异教徒的十字军东征正是这种文化的体现,在欧洲内部,这种文化还导致了“权力集中”和“建立帝国”。

洛克文化的道德基础是“生存和容许生存”,即“我活也让别人活”。

它的核心内容是竞争,即国家与国家之间应该为一种竞争对手关系,竞争对手期望相互行为的基础是承认主权,因而不会试图征服或统治对方,从而使国际社会摆脱了战争的无限性和“国家的高死亡率”。

自我克制、“竞争与合作构成了洛克文化国际关系的特征”,而实现这一点的基本条件是制定约束人们和国家杀戮、作恶的法律和“法治”。

这一文化导致欧洲法律体系的发达和欧洲人法制观念的根深蒂固,以及制衡理论、均势理论以及相关机制的形成和发展,也导致人权观念、民主意识和民主制度的发展。

秩序、法制、民主、容忍、共存等日益成为欧洲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

然而,“洛克文化不是一种完全的法治体系”,因为“战争被认为是正常和合法的”,一旦约束战争的机制失灵,战争就可能再次无限化,从而回到霍布斯文化状态。

温特认为从1648年至今国际体系的主导文化是洛克文化,主权制度是洛克文化的标志性印记,国家的低死亡率表明生存和允许生存的逻辑。

康德文化的道德基础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其核心内容是友谊。

在这种朋友角色确立的国际关系结构中,国家遵循两项基本规则,即非暴力规则和互助规则。

一个国家的军事实力不仅不再是威胁其他国家的手段,而且还成为体系中成员的共同财富,这就是集体安全或安全共同体体系。

它排除了完全个体意义上的利益,形成了一种真正的集体身份和高度的利益认同,在这种体系中,个体利益体现在集体利益之中,助人和自助也就融为一体。

“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模式超越了竞争与合作,不仅不以对方为敌,而且将对方的利益化为共同体利益,并由此建立了新的合作观念。

”温特将这种结构称之为“共同体”,认为共同体各成员建构了充分的、“群我”的集体认同,这是最高一级的文化形态。

欧洲文化经历了从霍布斯文化到洛克文化再到康德文化的历史演进,就目前来说,欧洲文化体现了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的某些特点,是二者的混合体。

温特对三种国际文化的讨论意在证明两点:

第一,国际体系的文化结构是动态的,国际体系随着文化结构的变化而变化。

行为体可以建构霍布斯文化,也可以分解霍布斯文化,并建立洛克文化。

由于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成的,如果行为体的互动实践发生了变化,观念随之变化,国际体系结构也就会发生变化。

文化之间的竞争正是结构变化的不竭根源,体系变化不是华尔兹的“物质力量分配”的变化,而是“观念分配”的变化,从一种无政府文化转变为另一种无政府文化的关键在于哪一种无政府文化占据国际政治生活的优势。

第二,国际体系文化既是可变的,又具有相对稳定性。

温特虽然在总体上对国际体系文化持进化态度,但并没有肯定国际体系的政治文化必然要有发展性进化。

文化和观念在国家互动过程中留下的印记具有高度的耐久性,行为体在互动过程中要改变文化是极为困难的。

无政府文化的三种结构是按照三种方式建构的,即被迫遵守、利益驱使和承认广泛的合法性。

在前两种方式中,文化只影响行为体的行为和信念,但不涉及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

只有在第三种方式中,行为体才被文化建构,即不仅影响行为体的行为,而且建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

霍布斯文化,国家没有约束性;洛克文化,国家有约束性;康德文化,国家有自觉性。

根据建构主义的体系结构由占主导地位的角色来决定的观点,欧盟内部成员国间的朋友关系占主导地位,国家具有自觉意识,可见欧盟属于康德文化。

而欧盟之外的国际社会则呈现出霍布斯文化向洛克文化的转变,虽然“敌人”意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但竞争已经成为国家间的主要关系。

(二)关于欧盟制度的作用

建构主义一体化理论首先强调社会本体论,认为国际政治的根本结构是社会的而非仅仅是物质的,社会结构主要是由观念构成的。

国际现实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包括物质因素又包括观念因素,物质因素通过观念才有意义,观念因素可以包括规范、制度、规则、集体认同、文化认同等。

因此,建构主义的核心观点是:

国际结构是社会观念建构的,而不仅是物质的,欧盟成员国不仅处于欧盟的物质结构中,而且处于欧盟的观念结构中。

建构主义学者温特从“知识”的概念人手对上述理论进行阐释,认为知识有“自有”和“共有”两种。

“自有知识指个体行为体有他人没有的信念”,国家的自有知识决定着国家的利益;社会共有知识是“个体之间共同的和相互联系的知识”,属于文化范畴,在国家社会表现为规范、制度等。

“具体的文化形态,如规范、规则、制度、习俗、意识形态和法律等等,都是由共同知识建构而成的”,“共同知识能够建构霍布斯提出的那种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也可以建构康德提出的持久和平”。

共有知识建构了欧盟行为体,使欧盟具备了欧盟身份和利益,形成了名副其实的欧洲身份。

从观念的角度看,欧盟不仅是共有知识的产物,也是集体知识的产物。

成员国的共有知识造就了欧盟集体身份的观念,成员国不仅有自己的信念,而且有共有信念,例如代表欧盟的欧盟理事会是欧盟成员国的共同知识建构的欧盟最高权力机构。

建构主义还认为,欧盟的制度不仅包括正式的规则和规范,如条约、普通立法和欧洲法院的判例,还包括很多非正式的规则和主体间的意识等社会因素,如欧洲政策进程中的未成文的行政程序、共同理解、制度安排以及在实践中出现的非正规行为模式。

欧盟的制度建构了行为体的偏好和身份,促使成员国在制度建设中加深对欧盟集体身份的认同,同时欧盟的身份和利益又规定了制度建设的目标,推动了欧盟的制度建设。

(三)关于欧盟身份的变化

温特指出,政治共同体的形成依赖于集体身份的建立,形成集体身份有四个条件:

即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性和自我约束。

行为体的身份可以产生动机和行为特征,决定行为体的行为和利益。

建构主义强调构成欧盟制度的规则、规范的社会建构作用,认为这些规则和规范可以建构行为体的身份,从而引导行为体的行为。

例如,欧盟的成员国资格使得德国、法国、意大利不再简单地以欧洲国家,而是以欧盟国家这一身份来定义自己的国家性质。

建构主义学者利用身份理论主要从三个方面来研究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身份和文化认同问题。

首先,欧洲一体化不仅是一个新的政体的形成过程,也是一个成员国政治身份的变化过程。

建构主义采取结构主义的方法论,强调结构和行为体的相互建构作用,即行为体的身份和行为都是受社会环境(主要由观念构成)影响的,即结构建构了行为体;同时行为体通过日常的实践创造、再现并改变着社会环境。

建构主义把欧洲一体化看作是一个新政体的形成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行为体(国家、民族、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欧洲一体化对欧洲的国家体系及其构成单位有一种变革性的影响。

例如,德国在战后改变了原来的民族主义和国家身份,法国改变了以国家中心主义和民族主义为特征的戴高乐主义,逐渐认同欧洲,所以法德能够成为推动欧洲一体化的坚强核心;而英国始终没有认同自己是欧洲的一员,始终把自己定位为欧洲大陆的“他者”。

其次是欧洲认同问题。

欧洲认同是一种“超国家认同”,表现为欧盟各成员国对于欧盟这个共同体的一种归属感。

建构主义认为,身份、认同都是可以建构的,欧盟作为一个正在形成的政体,欧洲认同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

但是,欧盟的本质是什么,如何在欧洲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建设潜在的欧洲认同,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欧盟的共有知识依赖于欧盟成员国的观念,一方面,成员国有自己的身份和利益考量,另一方面,成员国要考虑其他成员国对欧洲一体化的态度,也就是要对他者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进行界定。

如果这些界定形成了共同的身份和利益,那就意味着欧盟集体身份和利益的形成,就会产生互为朋友的认知,这种共有知识将有助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

对欧盟成员国而言,欧盟身份和利益的界定和认知是一种文化上的认同,这种界定和认知过程正是一种文化认同的建构。

最后,从身份决定利益的观点以及身份的排斥和包容原则出发,建构主义学者讨论了欧盟的东扩等问题。

欧洲联盟一体化的过程是身份和利益的学习过程,成员国在一体化过程中习得欧盟的身份和利益,并从对集体自我的认识和其他国际行为对欧盟的认识中认知了欧盟。

“当行为体自我意识到他们认为是‘成功’的行为体时,就会模仿,通过模仿获得了身份和利益。

”观念趋同是模仿成功的关键,东欧国家意识到欧洲联盟是成功的行为体时,就会模仿欧盟的标准,通过达标活动,取得欧盟身份和利益。

欧盟标准一旦成为候选国的共有知识,就会被建构,被建构的欧盟标准就成为候选国和成员国共有的文化模式。

(四)关于欧盟交往和话语的作用

从文化的概念可知,交往和话语也属于文化的一部分。

建构主义利用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和维特根斯坦的言语行为理论,研究了欧盟中成员国等各种行为体的社会行为以及他们的话语实践。

建构主义学者认为,行为体的互动和交往是在一定话语环境中进行的,欧盟制度是一个正在形成的话语体系,欧盟的条约、指令和决策程序都构成了一种特殊的话语、概念和词汇。

“如果我们要理解和解释社会行为,我们就要注意言词、话语和交流语言,因为代理者就是通过话语的实践来感知世界并赋予其行动以意义的。

”话语在欧洲一体化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的核心是一个以辩论和说理为中心的行为体互动模式——交往合理性模式。

在这个模式中,行为体用辩论和说理来质疑任何因果性和规范性陈述的有效性,并寻求一种交往中的共识,在辩论中更好的、更合理的、更正确的观点要比参与者的权力和利益更有说服力。

欧盟成员国在讨论解决共同问题时,往往要通过辩论、商讨的过程来建立一个合理的共识。

话语的作用不仅仅只在于解决某个具体的共同问题,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作用是参与了欧盟的政体建构,这也正是文化的独特作用。

比如欧洲的学者和政治家们对于欧洲一体化发展的看法本身就是对欧盟的发展起建构作用;20世纪60年代的英国把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当作“共同市场”(CommonMarket),但当时的德国却把它看作“共同体”(Community),两种不同的看法显示了英德两国不同的文化认同。

四、结语

建构主义的重心在文化,他们认为文化的变迁导致了新的集体身份的出现,结果是一种文化模式向另一种文化模式转变。

欧洲联盟是洛克文化向康德文化的转变,欧盟集体身份的形成是新的文化模式的形成。

集体身份体现的是集体利益,如果集体身份能够体现具有国家利益内容的集体利益,那么成员国就会认同集体身份。

国家身份是国家存在的显示,国家间身份的形成是以文化为背景的,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所以国家不可能完全失去自我身份。

国家在走向集体身份的过程中不可能达到对集体身份的完全认同,集体身份的形成既受到个体身份的阻力,还取决于他者的认可。

因此,国家间集体身份的形成不仅取决于其成员的超越自我,还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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