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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汇报

民政工作汇报

 

中央部委和省市督查组领导一行,不辞辛苦,深入我县检查指导民政工作,充分体现了中央、省、市民政部门领导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督查组一行表示衷心地感谢!

下面我就**县2007年民政工作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关于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一)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县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实施启动会议,对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成立了农村低保实施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了部门和各乡镇的职责,为农村低保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三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四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对全县年人均纯收入在685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和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因病因灾致使特别困难的家庭和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中的特困户进行了调查摸底,为农村低保的实施提供了翔实可靠的依据。

五是规范操作,严格程序。

在低保对象的核定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四个公开”、坚持“五步程序”、实行“三个不准”的原则(“四个公开”指低保规定公开,低保范围公开,低保对象公开,保障标准公开;“五步程序”指本人申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评议,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民政局审批;“三个不准”即:

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优亲厚友,不准违反操作规程),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全县先后分两批纳入农村低保对象19986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9.2%,农村低保标准共分为三类:

分别为一类上半年人均月21元,下半年26元;二类上半年人均月18元,下半年23元;三类上半年人均月13元,下半年17元。

全年的低保资金已全部发放完毕,四季度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13.28万元,其中: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76.5万元(资金拨付凭证号为2208#)。

六是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业务档案,对农村低保对象全部分类建立了电子信息管理台帐。

七是加强监督检查。

为了把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每季度都深入乡镇对照档案名册,走访低保户,督促检查低保资金发放到位情况,了解低保户的生活变化情况,并对低保户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对查实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了低保对象有进有退,动态管理。

(二)城市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城市低保工作自1999年启动实施以来,截止目前,城市低保对象有3040户5997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673.90万元。

今年以来,我县的城市低保工作,在重点抓好完善制度、规范审批程序的同时,还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完成了城市低保对象保障标准10%的调标工作,全县城市低保对象低保金标准由去年的全额125元提高到现在的138元。

二是从下半年起为每个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了人均每月15元的食品类价格补贴,累计发放资金63万元,同时还发放了人均7元的液化气涨价补贴,计4.5万元;三是组织开展了城市低保对象的核查工作,促进了全县城市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运行。

四是开展了城市低保对象管理系统2.0版数据的录入工作,完善了全县城市低保对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和《陇南市农村五保供养实施细则》,对去年以前享受五保供养的711户737名五保对象补助标准从原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现在的每人每月100元,年人均补助标准从720元提高至1200元;同时,对全县应保未保的农村五保对象和自然减员的五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登记,对已死亡的由民政部门按程序进行了核减,对新增对象逐户逐人进行了核查,对核定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逐人建立了表、卡、册及照片资料档案,并对五保供养对象重新换发了新的《五保供养证》。

截止目前,全县共核定五保对象1463户1553名,均按新标准全部纳入了供养范围,通过乡镇信用社采用“一折通”的形式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86.36万元。

(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县情制定了《**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二是救助城市贫困对象2212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14.4万元。

其中:

为2132名一、二类城市低保对象和独生子女领证户代缴城市基本医疗保险金2.13万元;救助城镇患病居民80人次,发放救助金12.27万元;三是救助农村特困人员24555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97万元。

其中:

为全县24029名农村救助对象代缴个人应缴纳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费24.03万元;救助农村患重大疾病人员52人次,发放救助金72.97万元。

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全面实施,较好地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优抚安置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及时核发了全县721名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革命残疾人员以及“三属”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按规定全额发放抚恤金139.48万元;二是为27名城镇退伍军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4.48万元,同时为3名自谋职业有偿补助金3.6万元,为13名年病故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丧葬补助费2.5万元。

三是为军队复员退休干部和重点优抚对象统一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四是对全县173名1954年11月1日以后退伍的部分参战军人进行了身份确认和核查申报;五是认真开展了建军8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

举办文艺晚会,召开“八·一”座谈会,并对老红军、老八路遗属、革命伤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和武警黄金部队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物品和慰问金1.07万元。

三、关于困难群众生活安排

为了确保困难群众和灾区群众的安全过冬,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扎实安排部署,2007年共安排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款150万元:

一是及时下拨春荒困难群众生活口粮补助款60万元;二是安排冬春灾民口粮救济款50万元;三是发放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中的特困对象生活救助金20万元;四是两节期间,慰问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企业下岗职工发放慰问金20万元;五是广泛开展了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社会捐助活动。

四、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关于陇南市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我们在全县扎实开展了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是县政府及时出台了《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县委办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村级“两委”班子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二是为了加强我县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农村、财政工作的副县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人大、政协分管副主任、副主席为副组长,民政、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并从县四大班子领导和40多个部门中抽调20多名县级干部,60多名科级干部组成了20个指导组,对全县20个乡镇,305个村的支部整顿和村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

三是广泛深入地开展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律法规的宣传,印发举宣传材料5000余份,举办电视、广播专题宣传节目60余次,张贴和悬挂宣传标语100余幅。

截止目前,全县已有个村委会依法进行了换届选举。

五、关于灾后重建工作

(一)“6·21”震后重建后续工作

1、灾后重建情况。

2006年“6·21”地震造成我县7乡60村221社8165户33177人受灾,19人受伤,39410间房屋受损,其中倒塌民房166户185间、不可修复民房496户3964间、损坏民房6687户35261间,816户因地震造成地质灾害需易地搬迁。

灾区基础设施、公用房屋也受到较为严重的破坏。

地震发生后,中央和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多次深入灾区检查,慰问灾区群众,积极协调灾后重建资金,全力支持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

省民政厅领导心系灾区群众,多次深入灾区一线督查,指导重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救灾重建款物,极大地支持了我县震后重建工作。

截止目前,震后重建工作全面完成,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得以较快恢复。

一是6687户33177间受损房屋按照添椽换瓦、座脊粉墙、加固维修、保障居住的要求,维修工作已于当年入冬前全面完成;二是完成建房并顺利搬迁入住1290户,新建房屋4815间99330平方米,其中:

倒塌的166户和不可修复的496户全面完成重建任务,816户受地质灾害威胁村庄出现滑坡迹象需易地搬迁的,也已完成就近搬迁或移民安置;三是26所12790.1平方米校舍重建和30所9769平方米校舍维修已全部完成;四是桥头乡政府2089.4平方米办公楼,临江工商所420平方米办公楼,临江卫生院750平方米医技楼、40平方米住院部和14间420平方米职工宿舍已建成投用,其他受灾乡政府及基层机关轻度受损房屋已全部完成维修;五是修复受损公路1219.5公里(其中国道212线31公里、通乡公路313公里、通村公路875.5公里);修复受损水渠25830米、人饮管道90060米、蓄水池26个、集雨水窖363眼。

2、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

“6·21”地震灾害后,我县共筹措到省、市、县三级抗震救灾资金1273.8296万元。

其中:

省、市财政拨入资金936万元(省拨资金906万元,市拨资金30万元);省、市直汇资金153.4万元(省慈善总会捐款5万元,市直部门帮建款68.4万元,市直单位职工和各界人士捐款80万元);县内自筹资金184.4296万元(县内接收捐款110.9296万元,县直部门缴纳帮建款73.5万元)。

截至2007年12月底,共拨付重建补助资金和支付抗震救灾应急资金1179.9734万元。

其中:

省、市财政拨款936万元及省、市直汇资金153.4万元,已全部用于灾民建房直接补助和震灾初期救灾面粉、彩条布等应急物资的调运和投放。

县内自筹资金184.4296万元,用于灾民建房重点补助及基础道路硬化、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3、“6·21”地震灾后重建的经验与体会。

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定了切合实际的重建工作思路。

在国家投资为辅,自立更生为主的前提下,以帮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安居乐业为目标,坚持把灾后重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改善村容村貌、基础条件相结合,救灾资金使用与整合社会帮扶力量、部门项目资金相结合,短期重建与长远发展相结合,抓点示范与点面联动相结合,采取了四种重建方式:

集中重建,即对临江乡东风、椒园,梨坪乡尹家磨,桥头乡苗家村因灾造成危房面大,滑坡、悬石威胁而需一次性整村搬迁的191户821人,统一规划,整体搬迁;就地重建,即对662户采取原址拆旧建新的方式开展就地重建;对220户实行乡内分插安置;对217户因原居住地地质结构发生变化,而就近安置及乡内安插有困难的,列入移民外迁范围,动员其赴疆移民。

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效地促进了灾后重建。

二是广泛发动,捐款捐物齐心帮扶。

地震发生后,除上级民政等部门救灾资金外,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捐款捐物,支援灾区重建。

通过县级领导在灾区现场带头捐款,县直科级干部捐款,乡镇发动组织捐款,县直机关、驻文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捐款,团县委、县妇联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捐助,县工商联、个协发动工商经营户和私营业主捐款,县经委向县内工矿企业发出倡议捐款,动员县外各界爱心捐款等八个层次开展声势浩大的献爱心募捐活动,共筹集捐款184万多元,面粉18000斤,大米9000斤,水泥10吨,有力地支援了灾后重建。

三是靠实责任,严格落实帮建措施。

地震发生后,我们将抗震救灾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责任,立即部署,快速反应。

县上领导在第一时间连夜赶赴受灾现场指挥查灾抢险,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工作组,并多次在灾区现场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研究解决重建资金、物资保障、建设规划等问题。

确定8名县级领导分别负责4个集中重建点的建设任务,联乡县级领导和受灾乡书记、乡长负责所在乡面上的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工作,81个县直部门和驻文单位负责251户特困重点户的联户结对帮建,并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形成了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四是统筹兼顾,多方整合项目资金,形成抗震救灾的综合效力。

针对受灾面广,救灾资金短缺的问题,采取依靠国家投、部门帮、项目挤、社会捐、银行贷、群众拿、工程队垫的方式,多渠道筹措重建资金,除省、市投入资金外,全县共筹集各类资金2507.6万元,其中群众自筹资金2014.8万元,投工16万多个工日、沙石料17.4万方,整合扶贫、农牧、林业水利、教育等项目资金,在灾后重建工作中统筹协调使用,重点保证灾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及其他公用设施、农业生产设施的修复和重建,使各个项目资金得到最大有效利用。

扶贫部门争取省扶贫资金165万元用于震后重建,并为灾区发放太阳灶1175台;农牧部门投入项目资金8.76万元,在东风新村建设沼气池73个,并将其他三个重建新村118个沼气池列入2008年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先行实施;林业部门投入项目资金8.1万元,在四个灾后重建新村共栽植行道树1875株,其中枇杷1035株、橘子96株、石榴571株、桃树173株,荒山造林500亩;水利部门投入项目资金138万元,建设电灌2处,河堤2处384米,安全人饮4处,解决1590人的饮水问题;教育部门争取省教育厅受灾学校重建补助资金50万元。

同时,县上积极协调银行信贷资金306.8万元用于灾民建房。

五是加强管理,严格救灾款物使用。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救灾储备物资、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制定下发了《**县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和《**县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

实行严格的资金和物资管理制度,由县民政部门统一管理,专户运行,专款专用,根据各地灾后重建工作进度,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及时发放救灾资金和物资,在救灾期间,三次安排审计、财政部门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计,确保了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专物专投。

六是科学规划设计,确保灾后重建质量。

由县城建部门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灾区实地调查,按照8度设防标准,本着经济使用、保质安全的原则,确定了不同的房屋户型及庭院布局,用于指导灾民建房,特别在四个集中重建点建设上,按照“统一用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进度、统一标准”的要求,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结合灾区农村特点,统筹兼顾道路、饮水、医疗卫生、学校等公共设施,设计重建方案。

为了确保质量,促进工程建设进度,县上制定了奖罚制度,成立了由政府分管民政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财政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民政、财政、建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灾后重建工作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现场及时解决重建工作中影响重建进度和工程质量的问题,通报批评重建进度缓慢的乡、村。

对4个集中重建点和梨坪乡元头村等重建难度大的村实行以奖代补激励制度,将奖罚与工程进度挂钩,有力地促进了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二)其它因灾受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由于连续降雨,持续的暴雨引发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碧口片2乡1镇297户群众的57间民房倒塌,523间民房不同程度受损。

灾情发生后,县上组成工作组及时赶赴灾区,详细调查灾情,安抚慰问灾民,采取搭建帐篷、投亲靠友、加固维修等紧急措施转移安置重灾户,并根据我县实施的家财统保制度,受损民房及时向县财产保险公司及时进行了索赔,受灾农户得到理赔补偿金12.14万元,有效地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除此之外,我们还继续抓了以前年度省列灾民建房项目收尾工作,兑现已竣工验收入住的3个灾民建房点61户灾民建房补助款6.85万元。

六、存在的困难及请求省厅解决的问题

虽然我县的民政工作投入了较大的精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中央和省、市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

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工作压力大,农村因灾返贫人口每年都有增加;随着25户国有企业改制,1416名企业职工身份置换,陆续下岗,符合条件的需要纳入城市低保范围;二是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水平低;三是县级财力十分有限,而各类政策性配套要求多,压力大,不堪重负,仅民政各项配套需支出410多万元;四是城乡民政工作机构有待于进一步;五是乡(镇)民政办公室因无明确的文件规定,无法完全落实人员编制,造成了工作人员不足,工作经费虽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解决了一点但与工作需要距离很大,电脑等设备落后;六是今年碧口片一镇两乡因秋季连绵多雨,局部地方连降暴雨,形成泥石流或滑坡,致使297户群众房屋不同程度损坏,其中118户成为危房需搬迁重建;七是县老年活动中心竣工建成,但160万元工程款至今仍有65万元的资金缺口,县上无力配套筹措。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点,强化措施,统筹兼顾、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回报上级部门对我们关心和支持。

同时,借中央督查组和省、市领导赴我县视察工作的机遇,恳求帮助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2007年国庆长假后,由于我县持续降雨近二十天,引发泥石流和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碧口片一镇两乡297户群众的580间房屋受损,其中118户灾民的房屋倒塌或受损严重成为危房,急需纳入灾民建房范围,每户按3000元标准,请求解决灾民建房补助费35.4万元;

2、考虑到我县前年临江片遭受震灾,全县大部分地方持续干旱,去年局部地方又多次遭受洪涝灾害,群众生活困难面大的实际,请求省厅解决灾民及困难群众口粮款240万元;

3、县老年活动中心在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去年上半年已竣工验收,但因尾欠施工企业的部分工程款,中心大楼迟迟不能交付使用,为使中心早日发挥效益,请求省厅解决县老年活动中心基建项目缺口资金65万元;

4、为了使我县敬老院布局合理,在加大力度续县城中心敬老院的基础上,拟新建碧口中心敬老院,为此,请求省厅将我县碧口中心敬老院列入2008年建设计划,解决建设资金210万元,并解决我县县城中心敬老院缺口资金185万元;

5、**县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机构和编制去年都已通过市县编制部门审批,但由于没有配套的工作用房,所以业务一直不能正常开展,为此,请求省厅将我县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列入2008年建设计划并解决建设资金90万元。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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