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温泉镇土地利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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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温泉镇土地利用
岳西县温泉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报批稿)
岳西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
附表
表1温泉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表2温泉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表3温泉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表4温泉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表5温泉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表6温泉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第一章前言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促进土地管理、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增强人们的土地国策意识,加快推动本区域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结合温泉镇土地利用现状和经济发展特点,特编制《岳西县温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
第一节温泉镇概况
温泉镇位于安徽省西南部大别山腹地,岳西县城北郊,介于东经115°50′-116°33′,北纬30°39′-31°12′之间,东与毛尖山乡、石关乡接壤,北连石关乡和来榜镇,西邻莲云乡,南靠岳西县城,温泉镇属于安徽省建制中心镇,因境内多温泉而得名。
全镇总面积8436.35公顷,下辖12个行政村,总人口32744人,其中农业人口29332人。
温泉镇交通便利,区位优越,六潜高速、105国道纵贯南北与318国道相通,是皖西南旅游线上的最好驿站。
第二节目的
编制温泉镇总规的主要目的是:
促进全镇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耕地面积及基本农田面积,努力做到耕地质量逐步提高,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必要的用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最大限度的发挥节约集约潜力;统一规划,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明显提高;落实生态用地,保护地热生态旅游资源;使土地资源利用与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第三节编制依据
温泉镇总规编制的主要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保护与管理法律法规;
2、国家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文件;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等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岳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岳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岳西县相关部门制定的涉及温泉镇的规划。
第四节任务
温泉镇总规编制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岳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总体要求,结合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分解落实县级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指标,确定2006年到2020年全镇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针;协调部门用地矛盾,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分解落实各类用地控制指标,重点确定城镇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对重点建设项目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要土地用途区进行规划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对策与措施。
第五节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第六节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温泉镇行政辖区内所有土地,总面积8436.35公顷。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温泉镇2005年土地总面积为8436.35公顷。
农用地面积7469.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54%。
其中耕地面积1404.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64%;园地面积1176.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94%;林地面积4323.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25%;其他农用地565.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0%。
建设用地面积480.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9%。
其中城镇用地面积0.2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07.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3%;独立工矿用地26.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1%;交通用地29.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5%;水利设施用地13.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5%;其他建设用地3.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
其他土地486.41公顷,占总面积的5.77%。
其中水域81.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6%;自然保留地405.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0%。
第二节土地利用的特点
一、土地利用率高,扩展空间受限
2005年全镇已利用土地占辖区总面积的94.23%,土地利用率相对较高,土地扩展空间受到限制。
二、林地资源丰富,产出率低
2005年全镇林地面积4323.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25%,但其产出率仅占农业收入比重的2.6%。
三、建设用地迅速增加,耕地将会减少
2005年全镇建设用地480.32公顷,占总面积的5.69%,随着温泉镇纳入县城建设规划,中心城区规模的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将迅速增加,耕地面积将会进一步减少。
第三节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加大,建设与保护矛盾凸显
温泉镇毗邻县城,作为岳西县城发展的扩展区域,各类建设项目纷至沓来,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的矛盾进一步凸显。
二、土地利用率高,生产效益低
林地面积大而产值低,园地产值高而面积小,耕地效益低下,劳力流失,田地抛荒。
三、后备资源不易开发,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
全镇虽地处山间盆地,但依然呈现明显的山区地貌,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开发难度大,耕地占补平衡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四、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随着城镇扩张和工业发展,农村化肥、农药、地膜等的过度使用,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呈逐年上升趋势,土地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第三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规划目标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切实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合理安排各业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用地,在保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同时提高的前提下,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土地利用上的保证,最终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一、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坚守耕地红线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45.21公顷。
规划期内,确保587.28公顷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长规模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505.6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448.0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8.19公顷以内。
三、推进土地整治
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28.07公顷。
四、增量指标
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51.33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41.67公顷,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29.72公顷。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全镇农用地增加379.82公顷,到2020年末,全镇农用地总面积7849.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04%,比2005年提高4.5个百分点。
耕地:
全镇2005年耕地面积1404.1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6.64%。
规划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1145.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7%,比2005年减少258.94公顷,下降3.07个百分点。
园地:
全镇2005年园地面积1176.0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3.94%。
规划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2009.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82%,比2005年增加833.41公顷,上升9.88个百分点。
林地:
全镇2005年林地面积4323.9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1.25%。
规划到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4385.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98%,比2005年增加61.63公顷,上升0.73个百分点。
其他农用地:
全镇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565.3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70%。
规划到2020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309.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6%,比2005年减少256.28公顷,下降3.04个百分点。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建设用地增加25.28公顷。
到2020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505.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9%,比2005年上升0.3个百分点。
城乡建设用地:
全镇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434.1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15%。
规划到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448.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1%,比2005年增加13.91公顷,上升0.16个百分点。
交通水利用地:
全镇2005年交通用地面积29.6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5%。
规划到2020年全镇交通用地面积37.6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45%,比基数增加8.00公顷,上升0.1个百分点;2005年全镇水利设施面积13.02公顷,占总面积的0.15%,规划期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维持不变;
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全镇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3.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规划到2020年达到6.92公顷,比2005年增加3.37公顷,上升0.04个百分点。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镇其他土地面积486.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7%,规划到2020年末,全镇其他土地面积81.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6%,比2005年减少405.10公顷,下降4.80个百分点。
水域:
全镇2005年水域面积81.3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96%。
规划期间,水域面积保持不变。
自然保留地:
全镇2005年自然保留地面积405.1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80%。
规划到2020年全镇自然保留地面积0.00公顷,比2005年减少405.10公顷,下降4.80个百分点。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一、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根据岳西县城市建设规划,城区将进一步发展,靠近岳西县城西部行政村(如汤池村、解放村、资福村、莲花村等)的基本农田将全部或部分调出,基本农田总量较上一轮规划减少。
温泉镇北部多山,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中南部的行政村,本着以农业为基础,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原则,严格基本农田管制,准确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二、村镇用地布局调整
村镇建设按“四级格局、三级控制”进行规划布局,形成岳西县城区——小集镇——中心村——基层村的四级格局体系。
采用县、乡镇、村三级规划控制,下级规划指标必须符合上一级总体规划控制指标。
三、城镇用地布局调整
城镇规划采用“一心二轴”布局结构。
一心指以温泉镇为中心的集镇建设,建设新的政务中心和商业集市贸易区,形成全镇政治、文化、商贸中心。
二轴是指城镇建设发展轴线和生态控制轴线。
城市建设轴线为南北向,以105国道为轴向南迎接岳西县城区辐射,沿轴打造现代化城镇风貌;生态控制轴以衙前河为轴线,在衙前河以东靠近岳西县老城区处建设生态园,沿滨河路向北延伸,沿河道两侧建立生态走廊,以溪流、山体为主体,打造城市生态休闲景观。
第五章主要用地安排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严格耕地保护
严格将上级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解落实到各村,乡(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分解方案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45.21公顷。
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587.28公顷。
二、控制建设占用规模
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51.3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面积不得超过41.6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不得超过29.72公顷。
三、落实耕地补充方案
规划期间,全镇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28.07公顷。
四、稳定基本农田数量
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87.28公顷。
五、管控措施
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省级以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确实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要严把用地预审关,充分论证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目标和地方政府领导政绩考核指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设立保护牌和标志,层层建立保护网络,将责任落实到人和具体地块;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定期不定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侵占基本农田案件。
第二节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一、依规控制城镇规模
依据城镇规划,严格控制城镇发展边界和规模,2005年温泉镇城镇用地规模0.23公顷。
规划期间,净增城镇用地71.59公顷,到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预期为71.82公顷。
二、充分挖掘农村居民点用地潜力
2005年末温泉镇农村居民点用地407.67公顷。
规划期间,净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47.82公顷。
规划期末,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降至359.85公顷。
三、保障城镇发展、限制采矿用地
2005年末温泉镇采矿用地26.23公顷。
规划期间,净减独立工矿用地9.86公顷。
规划期末,全镇独立工矿用地面积为16.37公顷。
第三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一、交通用地
规划期间,全镇交通用地由2005年的29.62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37.62公顷,主要用于涉及本乡镇的公路及乡村道路建设。
二、水利设施用地
2020年,全镇水利设施用地规模为13.02公顷,与2005年保持不变。
第四节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生态保护目标
规划期间,将以生态镇建设为契机,通过生态产业、资源保障、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和能力保障等六大体系的构建,把全镇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进步、生态环境良好、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生态强镇。
规划到2020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51.98%,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90%以上。
二、统筹生态用地布局
生态用地布局与土地用途区划分相结合,主要布局要求为:
1、优先将水田和水浇地划入基本农田,注重园地和林地开发,引导园地向林地条件适宜的低山、荒坡地集中;
2、按照土地利用用途区布局,保护天然林、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
3、保护和合理利用其他土地。
三、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措施
(一)技术措施
(1)因地制宜,统筹安排。
加强生态保护,保证当地生态格局不被破坏,宜农则农、宜林则林,防止水土流失。
(2)突出重点,全面治理。
生态保护的重点是基本农田、生活饮用水水源、旅游景观、居民生活区及山林等,进行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对进入温泉镇的所有项目一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禁止高污染项目落户。
加强污染防治,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防止生态环境恶化。
(3)依靠科技,倡导创新。
发挥科学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农业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平衡施肥;开展病虫害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农药;提倡地膜覆盖回收。
以此减轻化肥农药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降低白色污染的危害程度。
引进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变废为宝,变害为利。
(二)行政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环境保护政府负责制。
县与乡(镇)、乡(镇)与村签署环境保护责任状,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主办环保知识讲座,开展培训,抓好青少年环境素质教育,坚持舆论导向,使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3)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制度。
一旦发现环境事故,应立即向上级环境部门汇报,及时处置,将环境损失降到最低。
(4)加强部门之间合作与协调。
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协调解决环境问题。
(5)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坚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节农村土地整治
一、土地整治目标
规划期内,全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为28.07公顷。
安排重点项目为温泉镇龙井、榆树、桃岭村千村土地整治工程项目,项目总规模420.00公顷。
二、土地整治实施对策
(一)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奠定土地整治的群众基础
通过开展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教育,加强土地整治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充分了解土地保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中重要作用。
(二)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机制
适度争取上级投资向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保护倾斜,同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土地整治。
鼓励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使土地逐步向种粮大户手中转移,充分发挥土地产出效益。
(三)强化项目工程质量管理
通过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库和备选库建设,做到土地整治决策科学化、手段现代化。
充分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和工程技术,改进工程施工方法,提高施工机械化水平。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注重土壤改良、节水灌溉和农田生态环境建设,强化项目工程质量。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
第一节土地用途区
根据全镇不同区域土地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将全镇土地划分为七个土地用途区,分别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林业用地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规模与布局。
温泉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划定为716.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9%,具体分布是:
龙井、后山、东营和西营等村面积较大。
(二)管制规则。
该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一般农地区
(一)规模与布局。
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全镇一般农地区总面积3077.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48%。
各行政村均有分布
(二)管制规则。
该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三、城镇建设用地区
(一)规模与布局。
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该区规划土地总面积71.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5%。
主要分布在汤池、莲花、解放等村。
(二)管制规则。
该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建制镇建设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四、村镇建设用地区
(一)规模与布局。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本区面积315.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5%。
各行政村均有分布。
(二)管制规则。
该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五、独立工矿用地区
(一)规模与布局。
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该区土地总面积17.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1%。
主要分布在龙井村、桃岭村。
(二)管制规则。
该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一)规模与布局。
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为衙前河及其支流周边区域,山体易滑坡区域及其他生态保护区域。
该区土地总面积130.7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55%。
(二)管制规则。
该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七、林业用地区
(一)规模与布局。
用于发展林业和改善地区生态环境需要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本区主要分布在镇域内大部分村。
全镇林地总面积4105.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67%。
(二)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林业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不得扩大面积;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按照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与划定要求,将全镇建设用地划分为以下四个管制区:
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一、允许建设区
是指规划中确定的,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所有规划建设用地均为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规模为405.6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81%。
管制规则为: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是指规划中确定的,原则上不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
在规划图中扩展边界以内土地均作为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布局基本与允许建设区相邻。
规划期间,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为1747.0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0.71%。
管制规则为: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
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是指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土地。
规划期间,限制建设区规模为6152.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93%。
管制规则为: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规划期间,禁止建设区主要为生态环境与安全控制区,规模为130.7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55%。
管制规则为: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划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七章村土地利用控制
第一节各村耕地及基本农田控制
根据各村土地利用现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土地开发利用潜力,将岳西县的县级规划下达温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