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操作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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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操作说明.docx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一、生产企业申报系统的下载安装:

(一)下载地址:

国税网站-全程服务中心-下载中心-生产退税申报V5_11_SETUP

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的一般步骤

新办企业安装申报系统后,首先应进行系统维护,一般企业申报流程第一步明细数据采集,第二步免抵退税预申报,第三步预审反馈疑点调整,第四步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第五步纳税申报,第六步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第七步免抵退汇总表数据采集,第八步免抵退正式申报。

新用户或对相关业务不是很熟悉可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逐步完成当月退税申报。

(一)系统维护

初次运行系统,需以系统管理员身份sa(小写)进入系统。

首先进行系统维护,系统维护是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基础工作,对于新安装申报系统的用户首先应进行系统维护,之后才能进行出口业务的录入申报。

新安装用户进入系统必须进行系统初始化、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三个菜单操作。

1、系统初始化

2、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是将出口企业的相关信息,企业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用户名称、纳税人类别、计税计算方法等内容录入系统,进料加工计算方法选“2”购进扣税法,不按月计算退税的新办出口企业计税方法为选“4”免抵,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企业计税方法为选“1”免抵退,分类管理代码选“C”。

3、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设置系统备份路径(建议备份到有E盘或其他盘)、网络数据路径、申报地址等申报报参数。

4、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

该菜单可以增加新的操作人和修改、删除原操作人及口令。

增加新用户必须以管理员身分(sa)进入系统,用户名:

进入系统时要求输入的用户名,可以是英文字母或数字、汉字、最长为8个字符。

操作人姓名:

录入对应操作人的真实姓名;操作人级别,0为系统管理员,1为主管负责人,2为一般操作人。

日常操作中用要求以一般用户身分登录。

用户口令设置:

以“管理员身份”进入该模块后,可以看到所有用户,也可以添加修改用户资料,一般用户只能对口令进行修改。

5、数据优化。

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由于停电和其他非正常原因引起申报系统出错,可执行此功能重新建立各种数据库索引。

6、系统备份。

用户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备份,备份默认路径C:

\退税申报系统备份,备份路径可以更改,系统不能备份在安装目录下。

7、系统数据导入。

当系统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时候,通过选择“系统数据导入”可恢复到上次备份的数据。

(二)基础数据采集

录入有关项目说明:

所属期,由4位年份码加2位月份码构成;

序号,4位流水号按月编;出自于....中国最大的资料库

记销售日期:

记出口销售帐日期

所属期标识:

默认出口销售记帐日期,按出口离岸年份填列。

进料登记册号:

属于进料加工业务的填写进料加工海关登记册号码,属于一般贸易的些栏为空。

原币汇率,100外币兑换人民币汇率;

美元汇率,100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

单证不齐标志:

缺报关单填B,缺核销单填H,缺代理证明填D,缺报关单、缺核销单与缺代理证明不能同时填列。

录入时根据右下方数据项目说明填写。

出口企业应根据进料加登记手册、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代理证明等单据资料进行明细录入。

1、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

出口企业应按进料加工手册号,根据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将进料加工有关数据录入申报系统中。

出自于....中国最大的资料库

2、进口料件明细申报:

出口企业应按财务制度规定将本月进口的料件及时入帐,并根据进口报关单等资料将进口情况录入该模块,录入时系统自动检测进料加工手册是否登记,若已登记可录入其他字段,否则无法继续录入操作。

3、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

企业须在进料加工手册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发生之后,海关缴销手册之前办理有关核销手续,录入核销信息后,申报系统对整本手册的相关数据进行重新计算,出具手册核销后的证明,调整“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和“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进料加工登记、免税证明的出具及核销按所属期生成有关明细表,每月只能申报一次。

4、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

按出口发票输入当期出口的明细情况,包括一般贸易出口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出口货物免抵退销售额、免抵退税额等按所属年份区别。

对调整上年度出口销售所属期标识按上年度填,一般所属期标识按出口日期填列。

系统按不出自于....中国最大的资料库同年份打印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

信息不齐标志、单证收齐年月、单证收齐标志、在审核标志反馈信息处理后自动产生,录入完毕后按“序号重排”进行序号重排。

5、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

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退关,原出口发票号、申报商品代码、数量、金额等有关数据录入有误或出口货物逾期未收齐单证需进行补税处理等要在当期进行负数冲减时的可执行此功能,冲减原申报记录,并将正确的申报数据在当期出口货物明细申报中录入。

在索引窗口找到要冲减的相关记录,点击“冲减出口”,冲减所属期为当期申报年月,系统默认单证收齐再做冲减,单证未收齐冲减报关单号码、核销单号码、代理证明号码不显示。

6、收齐出口单证明细申报:

该菜单的功能主要是根据有关当期收齐单证,将相关记录从前期出口货物明细表转到单证收齐出口货物明细表,出口企业应先对纸质核销单、报关单、出口发票、代理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通过修改或批量接单完成相关数据录入。

如原申报出口发票号、出口商品代码、出口数量、出口销售额等无误点击修改,录入相关数据,原申报报关单号、核销单号错误可在此模块修改,一般只要录入收齐单证所属期、序号、单证收齐标识,录入单证收齐标识点击会跳出原报关单、核销单号。

同一张报关单或代理证明有多条记录可通过批量接单将多条记录同时收齐。

录入有误或经预审未通过的,可点击右上角的撤销接单,将其转为未收齐的单证。

7、免税出口货物明细录入。

出口免税货物或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录入该模块。

8、间接出口货物明细录入。

现行政策规定对进料加工深结转实行用免税,根据间接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间接出口购买方提供的资料进录入进料加工深结转有关项目。

9、来料加工出口明细录入。

根据来料加工手册、出口报关单、出口核销单、出口发票等相关资料录入,生成出口免税收入。

10、纳税申报相关数据录入。

根据已申报的纳税申报表相关数据填列,进项税合计按纳税申报表12栏减14栏填列,其他与纳税申报表一致,免抵退应退税额根据上期免抵退汇总表中的应退税额自动产生,如与税务机关审批数不符,应以批准数录入。

11、免抵退汇总申报表录入。

输入所属月份,点击自动产生有关汇总数据,与明细表相关数据核对无误确认本月汇总申报数据。

操作有误汇总表产生数据会出错。

12、免抵退税单证申报录入

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申请。

委托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由于遗失受托方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可以到受托方主管退税机关申请补办,受托企业在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补办时,需提供委托方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

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

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在下期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或年终清算时调整),填入已冲减免抵退,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补缴原免抵退税额,填入已补缴增值税额。

开具代理证明申请。

生产型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厂)代理成员企业(或分厂)出口货物,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由成员企业或分厂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补办报关单证明申请。

生产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需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可在出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凭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补办报关单证明向海关申请补办。

补办收汇核销证明申请。

企业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应录入补办核销单的相关内容,生成补办收汇核销证明申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补办证明。

(三)免抵退税预申报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明细数据录入完成后,就可以生成预申报数据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预审前应先做数据一致性检查,对出现错误提示要仔细查找出错原因并进行修改,但对一些由于报关单、核销单未收齐、录全而产生的疑点可不予调整,如:

(1)出口报关单号不足12位;

(2)出口报关单包含非数字项;(3)出口报关单号第10位不为零。

一致性检查完成后,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生成当月明细申报数据,明细申报数据有10个明细表组成。

如果出现申报数据列表都是0条记录,一种情况是当月企业没有发生进出口业务做零申报,另一种情况是所属期录入错误引起的。

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确选择申报数据存放路径(建议按申报年月+mx作为明细申报文件夹路径),即可将明细数据生成到软盘中。

办理预申报。

企业拿已生成好的软盘或通过网上到主管退税机关做预申报(申报),税务机关经预审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企业。

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

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将税务机关审核疑点反馈情况表、出口信息不齐情况表、免抵退税汇总调整表读入到系统中。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

通过该模块可以查询到预审疑点反馈情况和出口信息不齐情况,出口企业应先进入申报数据处理模块,点击[撤消已申报数据],将申报数据转到数据采集区,根据不同情况作分别处理。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对出口信息不齐的处理。

对于系统提示“信息不齐标志为B或D”的申报数据,首先查看是否因为报关单号和代理证明号录入是否错误,如果不是,应进入“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查询报关单信息是否已“报送”。

如属上述二种情况的在基础数据采集中修改、电子口岸中进行报送后,并在申报数据处理-设置出口信息不齐标识下点击[信息不齐]再按提示将信息不齐标识设为“空”,当期免抵退申报表中会产生相应的免抵退税额。

一般性逻辑性错误,是由于企业录入过程中失误等原因而产生的错误,如果是,就进入“基础数据采集”模块进行修改,该错误也有可能不是真正的错误而属于正常情况时,就无需调整。

例如预审疑点:

“海关离岸价超过海关电子信息金额的2%时”,如离岸价确实无输入错误的可以不予理会。

撤销预申报数据后,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用税务机关反馈的信息不齐数据更新出口货物明细表中的信息不齐标志。

用税务机关反馈的增值税申报表数据更新本系统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

(四)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1、模拟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汇总申报前,必须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后,有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就可以开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

选择“申报数据处理-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录入所属期后系统会根据明细记录自动计算当月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现行政策规定对进料加工业务采用“购进法”,《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按当期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出具。

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分为日常证明和核销证明。

日常证明在进料加工货物购进的当月就可开具,根据核销后的进料加工手册开具核销证明

2、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经预审无误后重新生成明细申报,明细申报数据包括进料加工手册登记表、进料加工手册核销表、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收齐出口单证明细表、免税出口货物明细表、间接出口货物明细表、来料加工出口明细表、出口免税卷烟明细表、收到退税款明细表。

3、生成免抵退税汇总表。

把前面几个步骤采集的数据采集汇总后,根据已设置申报标识的各明细表数据自动生成汇总申报表该步骤必须在“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之后进行。

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汇总表录入”点击“增加”键录入所属年月按回车,汇总表中的所有数据会自动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免抵退汇总附表。

在生产企业申报系统5.0版中新增了一个免抵退汇总附表,这个表自动生成,用户在当期申报数据时可以同时对上年单证不齐的数据进行收齐,可以在左边的索引窗口看到系统以所属期标识区分两年数据。

所有明细数据和汇总数据录入完后,就可以正式申报。

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输入所属期点击“确定”后,要求录入汇总申报数据存放的文件夹,企业可以按照申报年月+HZ的建汇总申报目录。

汇总申报数据包括: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汇总数据、免抵退汇总表附表、收到出口退税款。

打印申报报表。

打印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各种报表,选择打印所属期及所要打印的相关报表,

(1)点击Excel打印,点击“打印到EXCEL”,等打印界面出现后,再点击[页边距],然后对各栏目进行纵向或横向调整,直到所有栏次清楚显示为止,

(2)点击报表设置选择打印机、纸张类型、纵向或横向及调整边距后保存,打印前应点击预览。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打印,一律用A4纸,申报时要确保报表清楚,同一种多份报表要保持格式一致。

三、单证申报

系统中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每个月的单证申报操作:

通过软件的主菜单进行单证明细数据采集、设置单证申报标志、打印单证申请表、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也可以通过“单证申报向导”一步步完成当月单证申报。

录入完毕后应设进行单证标志设置,然后才能生成单证申报数据,打印出相关单证申请表。

出口退税单证办理办理操作规程

一、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及注销

(一)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

2、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非对外贸易经营者无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新开业并被暂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无须提供);

7、开户银行及帐号(出口退税指定帐户);

8、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即予受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将上述证件资料1之外的原件退还给出口企业,将其复印件和资料1留存。

(二)受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

出口企业因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账户等事项的,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应提供下例资料:

1、有关证明文件;

2、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3、《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表》(一式二份)。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即予受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

将上述资料2的原件退还给出口企业,将上述资料3的原件及资料1的复印件留存。

(三)受理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

出口企业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退(免)税事项的情况,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应提供下例资料:

1、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申请;

2、有关证明文件;

3、《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表》(一式二份)

二、受理进料加工的登记申报、开具进料加工贸易证明

(一)外贸出口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2、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盖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进口料件备案清单及出口制成品备案清单。

4、若备案之料件为深加工结转的,还需提供出口发票。

(二)外贸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外贸企业用)》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3、进口货物报关单。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外贸企业用)》上加盖业务章,并将其复印件留存。

(三)、生产企业申请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3、进口货物报关单或海关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在上述资料1的原件和资料2、3的复印件留存。

(四)、出口企业申请办理来料加工登记、《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2、进口货物报关单;

3、工缴费普通发票;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留存。

三、退税单证的受理

(一)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

5、退运商品的提单;

(二)出口企业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未退税证明》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关于申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4、出口发票;

5、口岸电子系统的该报关单信息。

(三)出口企业申请出具《关于申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3、出口发票;

(四)出口企业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双方签订的代理出口协议;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系统产生的证明号码抄录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并加盖业务章;在上述资料的原件上加盖“已办理税务证明”戳记,并将其复印件留存。

(五)委托方(生产企业)申请办理《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及复印件;

5、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留存。

(六)卷烟出口企业办理《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一式四联);

2、卷烟出口合同(复印件)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系统产生的证明号码抄录在《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上,并加盖业务章,将上述资料2的复印件留存。

(七)符合退税范围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购进国产设备的登记备案手续,应持《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并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复印件;

4、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章程协议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台港澳侨)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进口设备清单;

7、投资方实物投资原始凭证复印件;

8、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

9、验资报告。

四、受理生产企业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申请。

生产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

窗口工作人员应注意审核生产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经审核无误后将上述资料2、3、4留存。

五、受理出口企业办理来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申请。

出口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2、复出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

窗口工作人员应注意审核出口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经审核无误后将上述资料2、3、4留存。

 

浙江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施意见

一、“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实施范围

(一)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述的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本办法所述自产货物是指生产企业购进原辅材料,经过加工生产的货物。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三)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二、“免、抵、退”税规定的具体内容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三、生产企业出口销售入账时间、销售收入和离岸价的确定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不论海、陆、空、邮运出口,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入账时间作为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登记出口销售帐。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能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

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三)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均按国家规定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登记有关账册;生产企业可以采用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个年度内不予调整。

四、有关“免、抵、退”税的计算

(一)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及免抵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的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二)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购进的免税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免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税额的计算

1.当生产企业本月的销项税额≥本月的应抵扣税额时,应纳税额≥0,即本月无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0

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为0)

=当期免抵退税额

无结转下期的留抵税额(即为0)。

2.当生产企业本月的销项税额<本月的应抵扣税额时,本月进项税额未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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